一、对靖本批语应该“存而不用” 梅节先生在《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一辑上发表了《也谈靖本》一文,文中对近年来石昕生先生等人对靖本的打假活动表示了不同看法,认为靖本批语不是编造出来的,而是真实可靠的。而且,梅先生在开篇中还提到了几位红学专家,都与他自己的意见相同,也就是说,他文中的观点实际上代表了一批红学专家的想法。 梅先生说:“红学界对靖本有不同看法,这并非坏事。信者辩其可信,疑者献其所疑,经过交锋、争论,弄清事实真相,才会达成比较一致的共识。伪,我们接受一次重大教训;真,我们得到一份宝贵遗产。”① 我的看法可能让梅先生失望了。 并不是任何一种分歧的观点,经过交锋、争论,都能弄清事实真相,达到一致共识。的确,有一部分分歧的观点经过争论后、或经过若干年又发现了新的史料,而弄清了真相,达成了共识;但还有一部分分歧的观点即便经过了争论仍将长久的甚至是永远的成为不解之谜。 要说明这个情况,不用别的学科的例子,仅用红学研究的例子就足够了。请问,上世纪至今红学界大大小小的争论少说也有几十次了,但真正达成共识的有几个? 上世纪中叶曾出现过一幅“曹雪芹画像”,“打假”与“拥真”双方也是争论不休。后来,有人亲自出来讲述了自己参与这幅画像作伪的经过,看来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了,可没想到,“拥真”方不认可这人的说法,至今达不成共识。可见世界上的事情复杂得很呀。 靖本批语也是一样,千万不要幼稚地指望经过一场或几场争论,就能分辨出真伪,达到一致的共识。 对待争论,不仅要有百家争鸣的宽容心,还要有不求速胜且将分歧长期搁置起来的耐心。 我以为,靖本是存在过的抄本,这有靖应鹍、靖宽荣父子及其他家人的证明;而且,我还以为,靖本也是一个带有评语的本子,靖应鹍、靖宽荣父子仍其他家人虽然不是红学爱好者,但只要粗粗地翻看,也能够分辨出是无评语的白文本,还是有眉批、行间批、双行小字批的评点本。 问题的焦点就在于毛国瑶先生从靖本上抄出来的150条批语和从靖本上掉下来的一张残页上“夕葵书屋石头记”的一段批语,它们究竟是伪造的“脂评”,还是真实的脂评? 有人会说,你别绕来绕去了,你快说你对靖本批语是什么态度? 我人微言轻,不论是支持石昕生先生等人的“打假”,还是支持梅先生等人的“拥真”,都不会给两方的天平上增添什么分量。不过,我既然要写这篇文章,我就要表达我的想法。 我的想法是一句劝告,我真诚而恳切地劝告大家:对待靖本批语,我们应该采取“存而不用”的态度和方法。 什么叫“存”?就是因为靖本批语真伪未定,我们把它们冷处理一下,把它们存一存、放一放。存放上几年甚至几十年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吧。 什么叫“不用”?就是因为我们对靖本批语实行了冷处理,所以至少从现在开始在红学研究的论证中不再使用这些批语。最好的是,不仅现在不使用,还要将自己以前文章、著作中用于研究论证的靖本批语全部删除。 当然,“打假”方的石昕生先生等人对我的劝告,虽然可能感觉不那么过瘾、不那么来劲、不那么痛快淋漓,但我想他们不会反对。而“拥真”方的梅先生等人对我的劝告接受起来就十分困难了。因为梅先生等人几十年来一直把靖本批语当作脂评来使用,甚至自己不少的重要观点就是建立在靖本批语基础之上的,一旦停止使用这些批语,再进一步还要修改自己几十年来写作的文章、著作,其进退两难的状况就可想而知了。 二、为什么对靖本批语要“存而不用” 我真诚而恳切的劝告,初看起来是基于靖本批语真伪未定时,我们应该更加客观、更加冷静、更加从长计议,但实际上在更深层次上包含着一个学术研究的法则。 梁启超先生在他的《清代学术概论》中讲道:“孤证不为定说。其无反证者姑存之,得有续证则渐信之,遇有力之反证则弃之。”② 这就是通常所谓“孤证不立”的学术法则。 梁启超先生的话可以这样分解,出现孤证,不能成为定说,是信是弃不在此时决定。对全部孤证信之,必为其中之伪所乱;对全部孤证弃之,将使其中之真丧失。这就是孤证虽不立,但可存之的道理。存之以后,等待新的证据出现,有续证则信之,有反证则弃之。 什么叫“孤证”?毛国瑶先生抄写的150条靖本批语就是典型的孤证。除了毛国瑶先生之外,谁还在靖本上看见过这150条批语呢?! 一批“史料”的真伪,如果仅仅建立在对某一个人品德的信任与否上,那么这门学术研究还有什么严肃、严谨可谈?! 如果抄写者不是毛国瑶先生,而是我。我相信,大家也会同样采取“存而不用”的方法,因为这样作是尊重学术法则的。 有一个很相似的事,说一说,让大家有个比较。 毛泽东同志很爱读《红楼梦》,他生前曾阅读过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种版本的《红楼梦》,而且还喜欢在书上写下他自己的批语。 1957年的一天,一位老同志在一个负责人的家中作客,见到了一套毛泽东同志亲笔评点的《红楼梦》。不久,老同志终于将这套书借回家。他也买了一套同样版本(即195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版本)的《红楼梦》,然后满怀崇敬之情,对照原本,将毛泽东同志的批语一字不漏地而且是同样位置地过录到自己的那套书上。 说来遗憾,“文革”后,毛泽东同志评点的原本《红楼梦》找不到了。有的出版社了解到老同志录有这个毛泽东同志评点本的副本,遂想出版印行,但此事并未办成,道理很简单,孤证不为定说。 虽然认识老同志的人都知道,这位老同志德高望重,不说假话;虽然透露出来的部分批语让一些红学专家惊喜不已,称其“句句精辟,寓意无尽”(老同志仅仅是《红楼梦》的爱好者,没有编造如此高论的能力)。但这一切仍无法改变孤证的状况。 老同志的过录内容因毛泽东同志原评点本的“迷失”而孤证不立,那么,同样道理,毛国瑶先生的过录内容因靖本的“迷失”也一样孤证不立。 尊重学术法则,从现在作起并不晚。 前有榜样,为什么就不能后有来者呢?! 平心而论,在众多的不为定说的孤证中,的确存在着一部分真正的史料,我们把它们“存而不用”,多少让人感到有些遗憾。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园。这样作无疑是明智的。比之于浩瀚如海洋的史料来,不为定说的孤证仅仅是一条小溪,谁大谁小?谁重谁轻?难道我们真的就分不清、掂不出吗?! 我们可能对不起提供孤证的“某一个人”,但是我们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们对得起学术法则,对得起学术事业,对得起前仆后继的一代又一代善良的学人们! 我们充分理解梅先生等人的困难,但是为了整个学术事业的纯洁、严肃、严谨,我们搁置一点点存疑的东西又有什么不能够接受的呢?! 三、对靖本批语“存而不用”不影响红学研究 对靖本批语采取“存而不用”的方法,并不影响红学研究的正常发展。 我业余研究《红楼梦》版本和脂评十几年,发表了长长短短的红学文章好多篇,从不使用靖本批语来论证任何问题,丝毫不感到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研究所得结论与靖本批语相近,我不觉得兴奋;研究所得结论与靖本批语不同,我也不感到失望。我自知才疏学浅,故而在红学研究中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不敢跳跃,不敢盲从。对前人得出的任何红学观点,我都要验证之后才能决定是否接受。 下面我想就梅先生提到的几个脂评问题,略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关于脂砚、畸笏是一人还是两人的问题。 我研究后,认定是两人。这个结论绝对不是来自靖本批语“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方法不难,你将脂评中署名脂砚的批语(包括相关年份的批语)连读三遍,再将脂评中署名畸笏的批语(包括相关年份的批语)也连读三遍,你就会发现,脂砚的批语与畸笏的批语在文笔风格上不相同,在习惯用语上不相同,对人的称谓上有同也有异。 关于甲戌本“甲午八日泪笔”那段批语的问题。 梅先生认为,这段“泪笔”的批语不是脂砚的批语,而是畸笏的批语。这很正确。对署名脂砚、畸笏两人的批语各连读过三遍的人,将会很容易的发现,这段批语在文笔风格上、习惯用语上是典型的畸笏批语。 说到甲戌本“甲午八日”与靖本残页“甲申八月”的分歧上,我毫不疑问地采用作为史料文献的甲戌本的纪年,而将靖本残页上的批语“存而不用”。“甲午八日”中的确有误字,“八”是“人”之误。当年文化水平不高的今存甲戌本的抄手在潜意识中认定“日”前只能是数字而不可能是“人”字,遂将“人”误抄为“八”。而不是靖本残页上所谓“申”误为“午”、“月”误为“日”,改动史料上的干支是文献研究中的大忌。 无独有偶,冯其庸先生在他的文章中曾引用了陶洙先生末署“己丑人日”的一条批语,冯其庸先生也肯定抄为“己丑人日”,但出版方面的打字员犯了与今存甲戌本抄手同样的错误,将“人”打为“八”,也许打完这个字后,她嘴里还喃喃自语道:“老先生,真粗心,把‘八’字写得跟‘人’字一样。”谓予不信,请看1998年第1版《石头记脂本研究》第191页。 我以为,这段批语中明写:“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可知,曹雪芹去世于“壬午除夕”。所以我不同意“癸未说”,更不同意梅先生得益于靖本残页上批语的“甲申说”。支持后两说的人会说,壬午到甲午时间过久,畸笏在推算时容易产生一两年的错误。这种说法没有说服力。壬午到甲午只有十二年,我们怎么能够用自己对干支推算的生疏来猜想比附熟练地用干支纪年的古人呢?!况且,曹雪芹去世于“壬午除夕”,是“余尝哭芹,泪亦待尽”的亲人畸笏深情记忆的日子,根本不需要推算。 关于脂评中曹雪芹称谓的问题。 梅先生说:“从《红楼梦》的评语看,脂砚称‘芹’和‘雪芹’。……畸笏称‘芹溪’。”③ 梅先生所说有误,脂砚称曹雪芹只为“雪芹”,从不使用单字“芹”。 我以前的文章里曾较为详细地讲到过这一问题,现引述如下:“对曹雪芹,脂砚斋和畸笏在各自的批语中所用称呼也不同,前者用‘雪芹’,后者用‘芹溪’、‘芹’。我们知道,曹雪芹本名霑,成年后,前期在京城里自号‘雪芹’,后期移居西郊又自号‘芹溪居士’。脂砚斋在批语中一直使用‘雪芹’,即便后期也并未因曹雪芹改号‘芹溪居士’而改变使用‘雪芹’之称的原有习惯。而畸笏比较尊重曹雪芹的意愿,因此在他壬午年接手脂砚斋的评本后,便长期使用了‘芹溪’这样的称谓(‘芹’为简称)。”④ 这就是脂砚、畸笏两人的批语中对人称谓有异的例子之一。 曹雪芹改号“芹溪”,用畸笏批语“因命芹溪删去”和张宜泉诗前小序“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就足以证明了,实在不需要“相继别去”那句靖本批语来论证。 注释: ①梅节《也谈靖本》,《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1辑191页。 ②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版,47页。 ③梅节《也谈靖本》,《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1辑182页。 ④拙文《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下)》,《唐都学刊》2000年第1期68页。 原载:转自张杰博客 原载:转自张杰博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