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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明义《题红楼梦》系列问题的评说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童力群 参加讨论

    一、对明义《题红楼梦》的评说
    (1)明义所见《红楼梦》,是一部完整的《红楼梦》。
    (2)明义所见《红楼梦》,主要场景就是大观园。既然《石头记》是在明义所见《红楼梦》的基础上改写的,那么,其成书过程应该是“先有大观园后有贾府”,而不是象某些红学家所论断的“先有贾府后有大观园”,为了给宝玉和小姐们提供一个活动场所,提供一个超凡脱俗的乌托邦的理想世界,作者在写作中被“逼”出来的。
    (3)明义所见《红楼梦》,人物有宝玉、小姐们、丫鬟们。没说有家长们。
    (4)“威仪棣棣若山河,还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这四句是说凤姐还是说宝钗,红学家们有争议。
    从“不似小家拘束态”来看,好像说的是宝钗。因为“小家”就是“小家碧玉”,“小家碧玉”的反义词就是“大家闺秀”。“大家闺秀”无疑是“大家”的没出嫁的小姐。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这四句说的是凤姐。不过,凤姐也是“大家”的没出嫁的小姐。大观园归她管理。凤姐很年轻,只有十五六岁。
    《红楼梦》第49回有这么一段“此时大观园中比先更热闹了多少。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邢岫烟,再添上凤姐儿和宝玉,一共是十三个,叙起年庚,除李纨年纪最长,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岁。或有这三个同年,或有那五个共岁,或有这两个同月同日,或有那两个同刻同时。所差者,大半是时刻月份而已,连他们自己也不能记清谁长谁幼,一并贾母、王夫人及家中婆子、丫头也不能细细分晰,不过是‘弟’、‘兄’、‘姊’、‘妹’四个字随便乱叫。”
    凤姐怎么只有“十五六岁”?怎么与宝玉、黛玉同起年庚了?这一段文字的确让人们好生奇怪。
    我估计,这一段文字里有关年岁的部分,可能是从“明义所见”《红楼梦》里残留下来的。
    (5)结合永忠诗里的“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笑语私”来看,明义所见《红楼梦》里,主角是宝玉和颦颦。至于“颦颦”是否名为黛玉,就不得而知了。“莫问金姻与玉缘”,即只有金姻玉缘,根本没有木石之盟。“玉”。应是宝玉。“金”,应为金钗。金钗有两人,正钗是颦颦,副钗是“宝钗”(是否名为宝钗,也不得而知。)
    “红楼春梦好模糊,不记金钗正幅图。往事风流真一瞬,题诗赢得静工夫。”诗中“金钗正副图”,是两位小姐(正钗、副钗)的图像。而不是“金陵十二钗”的正册图、副册图。宝玉在梦中与两位小姐幽会,与正钗还“风流真一瞬”了。梦醒后不久,两位小姐来了,宝玉和她们比赛写诗,这一次,宝玉格外冷静地写,“题诗赢得静工夫”。
    (1)总之,明义所见《红楼梦》是一部纯爱情的小说,是上上品,以至于永忠写诗道: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笑语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二、对“随园旧址即红楼”的评说
    一粟编《红楼梦卷》[第一卷](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2页载明义的《和随园自寿诗韵十首》(录一首):
    随园旧址即红楼,粉腻脂香梦未休。
    定有禽鱼知主客,岂无花木记春秋。
    西园雅集传名士,南国新词咏莫愁。
    艳煞秦淮三月水,几时衫履得陪游。
    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随园八十寿言》,嘉庆刊本,卷五。)
    明义的《和随园自寿诗韵十首》中“随园旧址即红楼”之诗,值得我们高度的注意!
    特别是该诗自注“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更值得我们高度的注意!
    明义此诗是写给袁枚的祝寿诗。袁枚生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卒于嘉庆二年(1797年)。袁枚庆祝自己八十寿辰,按中国祝虚岁的习惯,应在乾隆六十年(1795年)祝寿。因此,明义此诗,应写于乾隆六十年。
    此时,程甲本、程乙本皆已出版。明义之注“新出《红楼梦》一书”,应指程甲本、程乙本。
    “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意为在新出的《红楼梦》书中,大观园可能是指随园故址。“或”无疑作“可能”解。
    明义之注,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新、旧《红楼梦》的内容大不相同!新、旧大观园也大不相同!
    三、我认为明义《题红楼梦》写于乾隆二十五年秋
    在我的《论明义《题红楼梦》的写作抄寄时间及序中“先人”歧义的影响 》里,我写道:
     “史料表明,墨香是明义的堂姊夫,墨香生于乾隆八年九月三十日。
    ……又明义生年迟。我已论证‘明义的生年应定在乾隆十年左右’,因而明义在乾隆二十二年虚岁仅十三岁。明义十三岁不可能写出《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到乾隆二十五年,明义虚岁十六岁,若思想早熟,是可以写出《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的。因此,将明义写曹雪芹骨格“嶙峋”的时间定在乾隆二十五年,应该合理些。”
    因此,明义《题红楼梦》写于乾隆二十五年秋。
    既然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就是明义所见《红楼梦》,那么,前八十回本的《红楼梦》,就必定还有一位重要的作者!
    四、“明义诗的写作时间”是研究
        “《红楼梦》作者问题”的突破口!
    明义所见《红楼梦》,与今本《红楼梦》(《红楼梦》前八十回——《石头记》)大不相同,这是公认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曹雪芹给明义看纯爱情的《红楼梦》时,今本《红楼梦》是否已经写出来了?
    按照传统的说法,今本《红楼梦》早在甲戌年就写出来了。
    此甲戌年是乾隆十九年(1754年)。
    甲戌本写道:“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甲戌年是再评,那么,初评就在壬申年,即乾隆十七年。
    “批阅十载,增删五次”,那么,动笔写《石头记》的时间在乾隆七年。
    现在大多数红学家认为:曹雪芹最先写“明义所见”《红楼梦》,然后写《风月宝鉴》,再写《石头记》。
    设写《风月宝鉴》只花了两年时间。因此,动笔写《风月宝鉴》的时间就是乾隆五年。
    那么,“明义所见”《红楼梦》完稿的时间,最迟在乾隆五年。
    即使按照吴恩裕先生、马瑞芳女士的说法,明义生于乾隆五年即 1740年。
    刚出生不可能看小说,明义绝对不是乾隆五年看《红楼梦》的。
    假设“明义生于乾隆五年”能成立,到乾隆十五年,明义只有十一岁(虚岁),欣赏“风月”小说,还为时过早。
    因此,明义绝对不是乾隆十五年看《红楼梦》的。
    按照我的说法,明义生于乾隆十年。
    刚出生不可能看小说,明义绝对不是乾隆十年看《红楼梦》的。
    “明义生于乾隆十年”肯定能成立(因为明义的堂姊夫墨香的生年是确凿无疑的),到乾隆二十年,明义只有十一岁(虚岁),欣赏“风月”小说,还为时过早。
    因此,明义绝对不是乾隆二十年看《红楼梦》的。
    明义是何时看到那部纯爱情的《红楼梦》呢?
    由于史料有限,我们目前主要是通过分析明义的《题红楼梦》来回答这个问题。这样,就必须过两关:
    (1)明义的《题红楼梦》写于什么时间?
    (2)明义的写《题红楼梦》的时间是否等同于他看到《红楼梦》的时间?
    从刘相雨先生的《明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的再考察》得知:
    吴恩裕先生认为,该组诗写于乾隆二十三、四年(1758-1759年)。
    冯其庸先生则在吴恩裕先生的基础上,认为“这二十首诗的作年还应提前”。
    朱淡文女士则认为,“他的写作下限不能迟于乾隆二十七年;他的写作上限不应早于乾隆二十四年,因为当年明义才十六、七岁,再提前就不太合理。”因此,她认为:“明义的《题红楼梦》组诗的写作年代,可以推定在乾隆二十四年至二十七年之间。”
    周汝昌先生认为《题红楼梦》绝句,往早说,可能是乾隆三十五年或稍前的作品;往至晚说,也绝不会是四十六年以后的作品。”
    现在,大部分学者都采纳了吴恩裕先生的意见,即认为明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的写作时间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左右,而且明义与曹雪芹可能有过直接的交往。
    现在大部分学者认为,明义的这组诗写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左右,
    无论如何,“明义诗的写作时间”迟于乾隆十九年——甲戌年。而甲戌年是甲戌本标榜的脂砚斋“抄阅再评”《石头记》的年份。
    总之,“明义诗的写作时间”是研究“《红楼梦》作者问题”的突破口!
    五、“碍语”、“谤书”不足虑
    “碍语”问题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注意,是因为它涉及到永忠所见《红楼梦》的内容。而永忠的三绝句,写于乾隆三十三年,这个年份值得高度重视——因为除了书名和脂批标示的年份外,在乾隆四十九年(梦本序言标示之年)前,直接有关《红楼梦》的年份的信息,几乎是一片空白。
    我以为,胡小伟先生的剖析,基本上能解决“碍语”问题——弘旿,他是有关三人中最没有关碍的人,仅以他有“碍语”之说,便坐实《红楼梦》为“谤书”,显然不足以服人。
    从永忠的三绝句来看,他看到的《红楼梦》,应该与明义看到的相同。
    弘旿的手批说:“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引起弘旿批下“恐其中有碍语也”之言,原因并不复杂。自从乾隆二十五年秋季以来,《红楼梦》老在一个极小的圈子里停留,弄得很神秘,让人感到这是一部难以公开的小说。《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其家曾遭籍没,胆小之人自然不敢接触他的作品。另外,传言容易走样。最初传出来的读后感,传到弘旿耳边时,可能就走样了。
    其实,永忠看的、弘旿听的,都是与“明义所见”相同的《红楼梦》。
    退一万步说,即使这《红楼梦》是与我们现在所看的相同的《红楼梦》,也不容易看出是“谤书”。
    乾隆皇帝看了《红楼梦》,只不过说了一句“此盖为明珠家作也”。乾隆皇帝因此而成为索隐派的老祖宗。乾隆皇帝没看出《红楼梦》是“谤书”。
    慈禧太后是个头号的“红楼迷”。慈禧太后没看出《红楼梦》是“谤书”。
    因此,“碍语”、“谤书”皆不足虑。
    六、曹雪芹不会因为“明义是御前侍奉的人”而有顾虑
    马瑞芳女士说:“《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在明义借阅时已存在。但因为明义是御前侍奉的人,曹雪芹不肯将可能有“碍语”——比如涉及元春归省和贾府被抄,护官符的书给他,所以将早期记风月繁华、内容单一的《红楼梦》借给明义。”
    我以为,马瑞芳女士的这段话有些不妥。
    明义是明仁之弟、明琳之堂弟,而明仁、明琳是曹雪芹的好朋友。如果乾隆十九年曹雪芹已经写出了“再评”的《石头记》,到了乾隆二十三年,曹雪芹不把这《石头记》给朋友们看,而是拿出乾隆五年写的《红楼梦》给朋友们看,曹雪芹还有朋友之道吗?
    曹雪芹难道会因为“明义是御前侍奉的人”而有顾虑吗?
    明义看《红楼梦》时,年龄还小——虚岁十六,即使是当了侍卫,也不过在侍卫圈的边缘,还处在无忧无虑的阶段。至于他后来成人了,有了实在职务了,也不过在上驷院里,相当于“弼马温”。孙悟空能一筋斗飞到灵霄宝殿因而多少还有一点点见玉皇大帝的机会,能说上两句话。明义连“弼马温”都不如。“明义是御前侍奉的人”,不过如此。
    (明义当“弼马温”时,曹雪芹已去世了。)
    明义系一喜好闲散的人物。袁枚的《随园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3页云:“我斋虽官参领,司马政,而意思萧散,不希荣利。有人从都中来,诵其《环溪别墅》诗云:“将官当隐称畸吏,未老先衰号半翁。”又曰:“不是门前骑马过,几忘身现作何官。”
    袁枚记录此条的时间,是乾隆四十二年。
    既然明义不是一个热衷于仕途的人,可能就不热衷于向皇帝打“小报告”。
    在曹雪芹的朋友里,明义是年龄最小的。
    侍卫不仅仅是皇帝的警卫员,还是宗族子弟、外戚子弟、高级包衣子弟的进身之阶。
    曹雪芹的富贵朋友,多半都当过乾隆帝的侍卫。曹雪芹并不因为这些人的“御前侍奉”的身份而不与这些人交朋友。
    原载:投稿
    
    原载:投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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