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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乡村成为我们的“精神家园”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段崇轩 参加讨论
城市在迅速地膨胀、发展,无数的农民、农民工义无反顾地投入它的怀抱;乡村在急骤地萎缩、衰落,一个个村庄成了老人、孩子留守的“空巢”。我们已进入一个城乡一体化、城市高速发达的时代。然而,在整个文学创作中,乡村小说依然长盛不衰、一路飘红。2008年举行的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四部获奖长篇小说就有《秦腔》、《湖光山色》等三部作品写的都是农村题材,即是明证。城市小说虽然热闹,但总是难成正果。这是一个有点蹊跷、值得探究的文学现象。而在全部乡村小说创作中,又似乎有两种创作走向。一种是秉承既往现实主义的创作路子,反映当下农村社会的变革、困难以及各种问题,突出的是农村“变化”的一面,可以称作现实乡村小说。另一种则是超越现实,从形而上层面,选取和表现乡村世界的自然风景、传统文化、民情风俗、人伦亲情以及农民的精神性格等等。侧重的是乡村“凝固”和“渐变”的一面。这是一个自然的、历史的、人文的乡村世界;也是一个纯洁的、美好的、精神的乡村世界。这样的乡村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中普遍存在,但在今天已然难以寻觅,因此它更是作家的一种回忆、想像和创造。我们似可把它名为精神文化乡村小说。
    19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加快了从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科技文明的历史转型。伴随着这样的社会进程,那些敏感的、有思想、有实力的作家,就开始了他们重新发现和书写乡村的创作之旅。这一探索一直持续至今,产生了一大批力作和精品。其实这一探索从新时期文学就开始了,但到90年代之后才成为一股强劲的潮流。从表面上看,这样的精神文化型乡村小说,似乎同历史发展是疏离、对峙甚至“反动”的。但从深层看,它恰恰是对现代工业文明(包括城市文明)的一种质疑、审视和校正,是对传统文化(包括乡村文明)的一种开掘、重构和弘扬。它所呈现的“乡村”,已不再是对现实、对历史的简单摹写,而成为精英知识分子乃至全民族的“精神家园”,其思想内涵和精神指向,是极为丰富和深远的。现实的乡村需要改变贫穷、落后,实现现代化。而精神的乡村,需要从“故土”中汲取精华,以建构一方心灵的绿洲。诚然,对那种诗化和美化乡村贫穷、愚昧和苦难的“矫情”写作倾向,我们也要保持足够的警惕!
    城市是由乡村孕育和催生的,是更高一级的文明形态。但城市膨胀到一定限度,就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冷酷的、机械的“怪物”,背离了自然特征和人的本性。在这样的时候,人就会重新返身自然、回归乡村,即便是“肉身”回不去,也要作“精神”的“皈依”。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以来,我们的不少作家都表现了人们的这种精神动向。1993年张炜发表了散文体短篇小说《融入野地》,敏锐地表现了一个精英知识分子对城市文明的批判、对自然和故乡的寻找。他明确地指出:“城市是一片被肆意修饰过的野地,我最终将告别它”。他坚定地宣称:他要追寻的“野地”是一个具有自然性、原始性的人类家园,在那里“无数的生命在腾跃、繁衍生长,”“泥土滋生一切,人将得到所需的全部”,是一个真正的“天人合一”的自然之境。张炜所探求、想像的“文明的野地”当然是一个虚幻的“乌托邦”,当时遭到了一些批评家的质疑和批评,但却昭示了一个“先知先觉”的知识分子对人的“精神家园”的苦苦求索。从鲁迅开始的乡土小说创作,近一百年来绵延不绝、不断新变,代有佳作,构成了一个绿水长流的文学传统。乡土小说的最主要特色,是对地域性的“风景画”和“风俗画”的描写。但对这种“地域特色”的表现,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也是随着时代的深化而深化的。现在我们已经很难看到如沈从文、汪曾祺那样具有原汁原味的地域色彩的小说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但也有不少作家依然钟情于乡村自然环境和风俗的描写,并深入探索着人与自然的密切而复杂的关系,这同样是令人欣慰的。红柯的《大漠人家》描绘了一幅令人惊叹的大西北风景画:辽阔的沙漠、壮丽的日出、万物的生长。一位孩子由爷爷带领在神圣而有趣的起土豆劳动中,情感、心智和人格在不知不觉中葳蕤成长。写的是人与自然、人与劳动的关系。范小青的《蜜蜂圆舞曲》叙述的是一个叫笠帽岛上的养蜂人的故事。在这个花香鸟语、蜜蜂成群的小岛上,人与蜜蜂可以对话,蜜蜂有自己的思想、感情和语言,花、树、鸟与鸡、鸭、狗各安其所、融融乐乐。作家把自然、村落写成了一种有生命、有个性、有感觉的活的存在。人只是自然中的一个种类,他只有顺应自然才能生存,违背自然就会受到惩罚。在这里,不管是红柯的大漠,还是范小青的笠帽岛,都同钢筋水泥构建的现代城市形成了鲜明对比,其中寄托了作家对自然、乡村的情感与怀恋,体现了作家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对人与自然、乡村的新的思考和认知。
    乡村是一方自然之境,也是一个文化载体。中国乡村历经数千年,形成了自己独特而庞杂的文化传统、民情风俗。尽管近现代以来的战争、革命、运动,已把它冲击得支离破碎,但它或变异或沉潜,余脉不断。对这种传统的东西,现当代文学中多持审视、批判的态度;但1990年代之后的文学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虽然还有审视和批判,但更主要的却是一种发掘、保护、复兴的姿态了。乡村中的文化传统,既有来自历代统治阶级的正统文化思想,如儒、道、释,是为“大传统”。也有源自民间的思想、习俗、艺术等,称作“小传统”。贾平凹1990年发表的中篇小说《美穴地》,写的就是中国乡村中的看风水文化,这种古老的文化来自《易经》,它不仅盛行于民间,也流传于统治阶层,在今天依然有重新复活的势头。作品中的苟、姚、柳三家,都在用心良苦地找“吉穴”。坟地的选择竟神奇地影响了三个人家的兴衰沉浮、人物命运。这自然有一些封建迷信的嫌疑,作家的态度也有点暧昧,但墓穴的确定与家族的兴衰之间的神秘关系,确实是一个值得破译的文化之谜。郭雪波的《天音》发掘和表现的则是草原上的民间文化,说唱艺人老孛爷弹唱的民歌《古风》,深情、悲怆、激越,象征了蒙古族人的精神性格,但它已不再有传人和听众了。它同要沙化的小屯将一齐消失,但作为一种民族的精神文化遗产,却值得后人铭记和珍藏。
    汪曾祺说:“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抒情诗。”中国乡村的民情风俗,是极为丰富多样的,它是一个地方精神文化的形象显现,是一方乡民生存、智慧、审美的结晶。铁凝《砸骨头》中居士村一带的“砸骨头”风俗,是一种“乡村版”的“决斗”方式。一桩纠葛难决高下,两位男人就奔赴河滩,用鹅卵石作武器互相猛砸,以此来决定输赢,显示了燕赵乡民好胜斗勇的精神性格。温亚军《成人礼》里孩子的“割礼”风俗,既是促使一个孩子身体上的成长,也是激励一个孩子精神上的自强的隆重仪式,它对于一个乡村孩子来说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分界。乡村中的节日风俗,近年来在小说中多有表现,最突出的是郭文斌的节日系列小说。《大年》写春节,《点灯时分》写元宵节,《吉祥如意》写端午节,《中秋》写中秋节,作家逼真而完整地描述了西部农村这些重要节日的具体内容和详细程序,不仅具有思想和审美意义,同时具有民俗价值。这些民情风俗是美丽的,也是永恒的。
    广袤土地上的一个个乡村,不管走到哪里,你都会感受到一种温暖的人间亲情。张宇的《乡村情感》,表现了两位曾经舍生忘死闹革命的老农民,晚年时期对国家的深深忧患、对朋友的无私相助,可谓“忠肝义胆”。迟子建的《亲亲土豆》,讴歌了农村夫妻之间面对绝症,那种刻骨铭心、相依为命的亲情和爱情;东西的《没有语言的生活》,描述了瞎子、聋子、哑巴一门三残,相濡以沫,用爱心共度艰难人生的感人故事;毕飞宇的《哺乳期的女人》,礼赞了小镇女人惠嫂对非亲非故的孩子旺旺的那种纯洁的母爱情怀;王祥夫的《上边》,刻画了刘老汉夫妇对已成为大学生的“养子”拴柱的那种贴心贴肺的爱子之情。这种人伦亲情是平凡的、世俗的,但又是珍贵的、博大的。是现代社会最为匮乏的。乡村社会也许是贫困、落后的,这正是今天我们要努力改变的。但乡村社会独特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却形成了农民丰富多样的精神、心理和性格。铁凝《孕妇和牛》中那位俊俏、温顺的怀孕少妇,从未走出过平原,又不识字。但她的淳朴善良、她的殷殷母爱,她对文化的敬仰,却使我们心生感动和敬意。韩少功的《乡土人物》里的剃头匠、风水先生、蛇贩子、杀猪佬等,是乡村社会的边缘人物。他们身上也许缺乏传统农民那种正面的性格,但他们的生存方式、敬业精神、做人准则、处世智慧等,蕴含了丰富的民间文化和民间习俗,同样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阎连科的《年月日》是一部充满诗意的象征小说。主人公先爷与他的那条瞎狗,面对千古大旱、粮尽水绝、村民逃散的生存绝境,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用自己的生命养育、保存了一棵玉蜀黍,他依赖的就是中华民族那种顽强、机智、勤劳、固守土地的精神性格。中国农民身上的这些精神品格是永远不朽的,它同样可以成为今天的精神资源和力量。
    在建设“新农村”、城乡协调发展的时代进程中,乡村作为现实的和精神的“重镇”,确有许多值得我们发掘、承传、重构的东西。乡村的现代化需要城市拉动,城市的人性化也需要乡村滋养。城市与乡村的互补与融合,才可能构成人最理想的家园。作家在这个领域,依然大有可为。
    原载:《文艺报》2009年12月05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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