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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黑暗的故事——关于诺奖热门作家奥兹的近作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钟志清 参加讨论

     当今以色列最富影响力的作家阿摩司·奥兹(AmosOz)发表于2002年的自传体长篇小说《爱与黑暗的故事》一向被学界视为奥兹最优秀的作品。短短五年,便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尤其是英国剑桥大学教授尼古拉斯·德朗士的英文译本在2004年面世后,更广泛地引起了东西方读者的兴趣,不仅促使奥兹一举夺得2005年“歌德文化奖”,又于2007年入围“国际布克奖”。
     这部近600页的长篇小说主要背景置于耶路撒冷,以娓娓动人的笔法向读者展示出百余年一个犹太家族的历史与民族叙事,抑或说家族故事与民族历史:从主人公“我”的祖辈和父辈流亡欧洲的动荡人生、移居巴勒斯坦地区后的艰辛生计,到英国托管时期耶路撒冷的生活习俗、以色列建国初期面临的各种挑战、形形色色犹太文化人的心态、学术界的勾心斗角、邻里阿拉伯人一落千丈的命运、大屠杀幸存者和移民的遭际、犹太复国主义先驱者和拓荒者的奋斗历程,等等,内容繁复,思想深邃,蕴积着一个犹太知识分子对历史、家园、民族、家庭、受难者命运(包括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等诸多问题的沉沉思考。家庭与民族两条线索在《爱与黑暗的故事》中相互交织,既带你走进一个犹太家庭,了解其喜怒哀乐;又使你走近一个民族,窥见其得失荣辱。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欧洲墙壁爬满涂鸦“犹太佬,滚回巴勒斯坦”时,作品中的小主人公“我”(以作家为原型)的祖父母、外公外婆、父亲母亲分别从波兰的罗夫诺和乌克兰的敖德萨来到了贫瘠荒芜的巴勒斯坦。这种移居与迁徙,固然不能完全排除传统上认定的受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影响的痕迹,但通过作品中人物的心灵轨迹,则不难看出,流亡者回归故乡的旅程有时是迫于政治、文化生活中的无奈。这些在大流散(Diaspora)中成长起来的犹太人,沐浴过欧洲文明的洗礼,他们心中的“应许之地”也许不是《圣经》中所说的“以色列地”(即巴勒斯坦古称),而是欧洲大陆。就是在这种充满悖论的二难境地中,老一代犹太人,或者说历经过大流散的旧式犹太人(OldJew)在巴勒斯坦生存下来,迫于生计,他们不得不放弃旧日的人生理想,不再耽于做作家和学者的梦幻,而是务实地从事图书管理员、银行出纳、店铺老板、邮局工作人员、家庭教师等职业,并把自己的人生希冀赋予子辈的肩头。
     子辈,即作品中的“我”及其同龄人,出生在巴勒斯坦,首先从父母——旧式犹太人那里接受了欧洲文化传统的熏陶:布拉格大学文学系毕业的母亲经常给小主人公讲述充满神奇色彩的民间故事与传说,启迪了他丰富的文学想象;父亲不断地教导他要延续家庭传承的链条,将来做学者或作家。而小主人公本人在时代的感召下,向往的却是成为一名拓荒者,成为新型的犹太英雄,他们皮肤黝黑,坚韧顽强,沉默寡言,与大流散中的犹太人截然不同。这些青年男女是拓荒者,英勇无畏,粗犷强健。这类新型的犹太英雄,便是以色列建国前期犹太复国主义先驱者们所标榜的希伯来新人(NewHebrew)。
     生长在旧式犹太人家庭、又蒙受犹太复国主义新人教育的小主人公在某种程度上带有那个时代教育思想的烙印。即使在宗教学校,他们也开始学唱拓荒者们唱的歌,如同“西伯利亚出现了骆驼”。对待欧洲难民,尤其是大屠杀幸存者的态度也折射出以色列当时霸权话语的影响:我们对待他们既怜悯,又有某种反感,这些不幸的可怜人,他们选择坐以待毙等候希特勒而不愿在时间允许之际来到此地,这难道是我们的过错吗?他们为什么像羔羊被送去屠宰却不组织起来奋起反抗呢?要是他们不再用意第绪语大发牢骚就好了,不再向我们讲述那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切就好了,因为那边所发生的一切对他们对我们来说都不是什么荣耀之事。无论如何,我们在这里要面对未来,而不是面对过去,倘若我们重提过去的话,那么从圣经和哈斯蒙尼时代,我们肯定有足够的鼓舞人心的希伯来历史,不需要用令人沮丧的犹太历史去玷污它,犹太历史不过是堆沉重的负担。
     作为一部史诗性的作品,《爱与黑暗的故事》演绎出以色列建国前后犹太世界和阿拉伯世界的内部冲突和两个民族之间的冲突。再现了犹太民族与阿拉伯民族从相互尊崇、和平共处到相互仇视、敌对、兵刃相见、冤冤相报的错综复杂的关系,揭示出犹太复国主义者、阿拉伯民族主义者、超级大国等在以色列建国、巴以关系上扮演的不同角色。文本中的许多描写,均发人深省。限于篇幅,笔者不可能在此将此问题逐层展开,只想举一个形象的例子:主人公八岁时,到阿拉伯富商希尔瓦尼庄园做客,遇到一个阿拉伯小姑娘,他可笑地以民族代言人的身份自居,试图向小姑娘宣传两个民族睦邻友好的道理,并爬树抡锤展示所谓新希伯来人的风采,结果误伤小姑娘的弟弟,造成后者终生残废。数十年过去,作家仍旧牵挂着令他铭心刻骨的阿拉伯人的命运:不知他们是流亡异乡,还是身陷某个破败的难民营。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就这样在挑战着犹太复国主义话语与以色列人的良知。
     作品中的小主人公后来违背父命,到基布兹生活,并把姓氏从克劳斯纳改为奥兹(希伯来语意为“力量”),表明与旧式家庭、耶路撒冷及其所代表的旧式犹太文化割断联系的决心,但是却难以像基布兹出生的孩子那样成为真正的新希伯来人,“因为我知道,摆脱耶路撒冷,并痛苦地渴望再生,这一进程本身理应承担苦痛。我认为这些日常活动中的恶作剧和屈辱是正义的,这并非因为我受到自卑情结的困扰,而是因为我本来就低人一等。他们,这些经历尘土与烈日洗礼、身强体壮的男孩,还有那些昂首挺胸的女孩,是大地之盐,大地的主人。宛如半人半神一样美丽,宛如迦南之夜一样美丽。”而我,“即使我的皮肤最后晒成了深褐色,但内心依然苍白。”从这个意义上说,小主人公始终在旧式犹太人与新型希伯来人之间徘徊,也许正因为这种强烈的心灵冲突,令之“肠一日而九回”,不断反省自身,如饥似渴读书,进而促使他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
    原载:《文学报》2007-08-1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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