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出版人陈颖青日前在《出版参考》上发表文章,从传统出版业者的角度阐述“电子书阅读载体多,可看内容少”的问题。 陈颖青认为,造成出版社没有授权电子书给平台厂商的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手上几乎没什么电子书的权利。这首先是因为海外出版社对授权中文电子书版权的态度非常保守;
其次,即使是本地作者,当出版社重新争取补签电子书授权时能够承诺的版税率,通常完全无法让作者满意。 出版社不给平台运营商电子书授权的第二个原因是出版社对电子书授权充满疑虑,他们担心自己被边缘化。在纸本书时代,出版社的工作成果,有一部分是透过排版、印刷、装订而获得实体保障的。排版档、印刷胶片、印成的书,都是出版社的财产,即使著作权属于作者,也都无权处理排版档或印刷胶片。但电子书时代,出版社同样花费庞大精力完成的电子书档,却没有任何明确的法律保障。从作者的文字,到成为一本书,这中间的编辑加值,在目前的电子书产业链中几乎是没有人承认的。如果编辑的增值服务无法在产业链上有合理的位置,出版社就很难真正相信电子书是出版社的未来。而作为一名老牌出版人,陈颖青对这一点非常悲观,他认为电子书产业链基本上无法给编辑增值服务找到合理的计算比例,原因是编辑增值服务的大小,差异太大,每本书都不同。而产业链各方对编辑附加值的价值,看法也非常悬殊。原载:《中华读书报》2010-04-23 原载:《中华读书报》20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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