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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丛书全编》前言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蔡义江 参加讨论

     我被友人推举为《红楼梦丛书全编》的主编,起初不无犹豫,因为我平素较多关注的是《红楼梦》原著,而对后来的各类续书并不太在意,总以为关系不大。但我最后还是同意担任这项工作,主要是考虑到把《红楼梦》原著与各种能搜集到的续书(今人的新续除外)汇编在一起,对红学爱好者在进行曹雪芹原作与后人续作的比较、研究、评论上能提供很大的方便,同时也有利于扩大研究者的眼界与思路,所以汇编成集是有意义的.至于此丛书从策划到编印等许多具体工作,则是高绍平同志做的。
     二百多年来,《红楼梦》之所以能如此广泛地流传,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不能不说,120回程高刊本以“全壁。面貌问世,使在此之前仅以80回抄本流行、断了尾巴的故事有了结局,起了极大的作用。读者需要小说完整、故事有头有尾,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何况从程高本刊行到本世纪20年代的一百几十年中,除裕瑞等少数学者、士人外,一般读者并不知道、也不怀疑120回本的后40回非曹雪芹原著。当然,这不是说程高本的前80回与后40回的构思和主题是基本统一的,或续作文字跟原著文字的艺术水平相差无几,或续作是基本符合原著精神的,不是的。在我看来,续书与原著至多是貌合神离而已。这方面说来话长,就不烦言了.反正续书的功过得失、高下优劣,一直都是红学争论的热点之一。
     除程高本后40回文字外,《红楼梦》也还有不少续书,其数量之多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无法比拟的,可以说是个十分奇特的独有现象。其中因残存的80回抄本不见多数人物结局起而续补的,据清人笔记所述,至少也还有三四种,可惜到今天都已失传了:
     一、《续阅微草堂笔记》云:“戴君诚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事亦为臞蝯《红楼佚话》所记,内容略同.又与赵之谦《章安杂说》言“余昔闻涤甫师言,本尚有四十回,至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方完卷”相符。又董康《书舶庸谭》云:“先慈尝语之云:幼时见是书原本,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此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也”。此皆同出,一源。我曾写过《跋姜亮夫先生口述的一种红楼梦续书》一文,提到姜先生说他自己在清华念书时曾读到过此书,文笔粗糙,还记得书中的一些细节,如后来做了更夫的宝玉在桥头与也落没了的湘云相遇等等;吴雨生(宓)和张阆声(宗祥)二先生也读过此书(参见《蔡义江论红楼梦》318~321页>。可见,此书的失传,还是近几十年的事。
     二、万松山房刊本《饮水诗诃集》唯我跋云:“余往尝见《石头记》旧版不止一百二十回,事迹较多于今本,其著者,荣、宁结局,如史湘云流为女佣,宝钗、黛玉沦落教坊等事。。按钗黛沦落为妓,于此仅见。
     三、犀脊山樵《红楼梦补·》云:“余在京师时,尝见过《红楼梦》元本,止于八十回,叙至金玉联姻、黛玉谢世而止.今世所传一百二十回之文,不知谁何伧父续成者也。原书金玉联姻,非出自贾母、王夫人之意,盖奉元妃之命,宝玉无可如何而就之,黛玉因此抑郁而亡,亦未有以钗冒黛之说,不知伧父何故强为此如鬼如蜮之事?此真别有肺肠,令人见之欲呕。”按雪芹佚稿中元妃早卒,所谓‘三春去后诸芳尽’也;又黛死在前,钗嫁在后,皆与所述不合,况又“止于八十回”.若其言不妄,则应是另一种续书。
     此外,《石头记集评》云:“越石(傅钟麟)又曰:尝闻一友言,《红楼梦》抄本原稿,与访本绝不相同。如甄宝玉进京,已在贾宝玉走失之后,并未晤面。犹记其末卷大略云:甄宝玉在籍得中乡魁,公车北上,来到贾府,拜访宝玉,始知其场后走失,传言已经出家,甄宝玉忽忽若失者累日。一夕,梦见贾宝玉,果是和尚样子……”按所言令人生疑:“中乡魁”“场后走失”“出家”,此皆程高本亦即所谓“坊本”未了的情节,可见抄本显然不是什么“原稿”而也是续书(如果它真有的话)。只是此抄本除甄、贾宝玉梦中相逢外,还有哪些情节“与坊本绝不相同”,则语焉不详。
     现存的诸多续书都产生于程高本问世之后,且绝大部分都是接120回之后展开故事的;只有归锄子《红楼梦补》和花月痴人《红楼幻梦》两种是接97回“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后,让晴、黛还魂而展开故事的。
     诚然,这些续书如鲁迅所严厉批评的,“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以小说本身的思想价值与艺术成就而论,并没有多少可以称道之处,但作为一种红学现象,仍值得我们重视。它让我们看到曹雪芹所创造的人物形象的巨大魅力,小说对当时读者心理上所造成的强烈冲击,以至激发起他们各种遐想和愿望,一些能动笔的人从他们自己的爱憎出发,不满120回本对小说中主要人物结局的叙述,从而产生了以续书来翻案的创作冲动。应该说程高本中人物的悲剧性结局,并非其短处而恰恰是它长于其他现存诸续书的地方,倒是因为小说又在叙述中作了种种弥补,加入了大量调和、妥协的因素,致使这种悲剧性已大大地打了折扣.至于象改变人物形象的思想、志趣、个性及彼此相处的关系和态度,虚构“调包计”、让黛死钗嫁处于同一天、同一时辰的人为对照,让失玉迷本性的宝玉不再“偏僻乖张”,不会发生性格冲突,可以任人摆布……等等非现实的主观任意性的描述,倒有可能成了其他续作者产生创作动机的促媒.收人误以为《红楼梦》故事情节的展开与人物命运的安排原来如此简单,可以没有现实生活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性,可以全凭作者一枝笔随意地写来写去,要怎么编造就怎么编造一一既然如此,何不我也动手来写它一本。
     所以我常常想,如果曹雪芹生前已基本完成了小说原稿(书稿未了宝玉出家,那一回叫“悬崖撒手”;最后一回叫“警幻情榜”;此外,尚有一些分回、拟目和缺诗待补的工作要做)八十回后没有在“一次誉清时”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以致无法传抄出来,而是以真正的全璧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那么,尽管后半部有许多描述文字“令人不忍卒读”,整个大悲剧的惨酷程度、在人们心灵中造成的震撼和留给人们的种种憾恨,都要大大超过现存的120回本,但坚持“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的美学理想和创作原则的曹雪芹,以严格符合现实生活逻辑和人物性格逻辑的真实文笔,写出动人心魄而又令人信服的悲剧结局后,是否后来还会有那么多人胆敢轻率地动笔来续写,我至今还很表示怀疑。对于诸如此类问题的进一步深入思索探讨,这部收集完备的丛书提供了可资彼此参照比较的原始资料。
     这些续书多半是乾隆末到嘉庆年间创作刊行的作品,有几种已在道光、光绪年间,最迟的直到民国时期才付梓。此丛书未按续书的年代编排,主要是考虑要使每分册的篇幅大致相等,又要避免使一种书分属两个分册而造成翻检上的不便,因而只好打乱顺序来凑字数。若按年代先后排列,大体如下:
     一、《红楼梦》一一曹雪芹著(80回)、佚名氏续(40回)、程伟元、高鹗整理补足、蔡义江校订(据浙江文艺出版社1993.10版),120回。
     二、《后红楼梦》一一逍遥子(假托白云外史、散花居士访得原稿,自己为书题序)著,30回,接120回展开,乾、嘉间刊行。
     三、《续红楼梦》一一秦子忱(号雪坞)著,30回,接120回展开,嘉庆四年(1799)刊,又称《秦续红楼梦》。
     四、《绮楼重梦》一一兰皋居士(王兰沚)著,48回,接120回展开,嘉庆四年(1799)至十年(1805)间刊行,初名《红楼续梦》,又题作《蜃楼情梦》+也曾标作《新红楼梦》。
     五、《红楼复梦》一一小和山樵(陈少海,又字南阳,又号香月、红羽、品花仙史)著,100回,接120回展开,嘉庆十年(1805)刊。
     六、《续红楼梦新编》一一海圃主人著,40回,接120回展开,嘉庆年间刊本(有嘉庆十年(1805)自撰弁言),原名《续红楼梦》,又名《增红楼梦》、《增补红楼梦》。
     七、《红楼圆梦》一一梦梦先生(原号了了,又号长白临鹤山人)著,3l回,接120回展开,嘉庆十九年(1814)刊,又名《绘图金陵十二钗后传》。
     八、《红楼梦补》一一归锄子(沈懋德,字寅恭)著,48回,接程高本97回后展开,嘉庆二十四年(1819)刊。
     九、《补红楼梦》一一嫏嬽山樵(魏姓)著,48回,接120回展开,嘉庆二十五年(1820)刊。
     十、《增补红楼梦》一一鄉媼山樵著,32回,自续其《补红楼梦》而广之,道光四年(1824)刊。
     十一、《红楼幻梦》一一花月痴人著,24回,接程高本97回后展开,道光二十三年(1848)刊。
     十二、《红楼梦影》一一西湖散人(又署云槎外史)著,24回,接120回展开,咸丰十一年(1861)序、光绪三年(1877)刊。
     十三、《再续红楼梦》一一张曜孙(字仲远,号升甫,晚号复生)著,20回,接120回展开,未完之稿本,原名《续红楼梦》,“再”字为有别于“秦续”由丛书编者拟加。
     十四、《红楼真梦》一一郭则潠(字啸麓、孑厂、雪苹,号云淙花隐、水东花隐,又号孑庵居士,斋名后脂砚斋)著,64回,接120回展开,此书成书最迟,初次家印及刊载于《中和月刊》上时,已在民国二十九年(1940),后又有石印本印行,一名《石头补记》.也称《红楼真梦传奇》。
     最后再说几句拙校本《红楼梦》,只说前80回雪芹原著文字。经后人整理、文字上改动甚大的程高系统刻本为我所不取,校订中只在十分必要时才作参照。我依据的是脂评系统抄本,因为它更接近原著。但这类抄本多至十种以上。我打破了以某一种抄本为底本,参以其它诸本校勘的传统办法,是从各种抄本存在着十分复杂情况的实际出发的.比如以底本最早、文字最优、最接近原作面貌的本子而论,当数其底本为“脂砚斋甲戌(1854年)抄阅再评”的《石头记》,通常称之为“甲戌本”。然甲戌本仅残存工6回,要作80回校勘的底本,数量太少了。早期抄本中保存得比较完整的是“庚辰本”,但与甲戌本相比,可以看出凡有异文者(差别还很大),几乎全非作者自己所为,而是经他人之手改动的,就连“英莲”(作者原意以“甄英莲”谐音“真应怜”)之名也被莫名其妙地改为“英菊”了。庚辰本的底本为怡亲王府的抄本,因而我猜想必定是怡亲王的某女眷恰好也名叫英莲(女子用这。.名字的太普遍了),所以被随手改去。诸如此类的大胆妄改还不少。虽则用庚辰本为底本也可以参甲戌本等抄本校改一些不当之处,但毕竟只能改动那些明显有正与讹、存与漏、优与劣之分的地方,其余似乎也可以的文字(若细加推究,仍可分出高下来),只好尊重底本而保持原样了。这样,从尽量恢复曹雪芹原作面貌来说,就不无遗憾了.理由当然还不止这些,所以,在我看来选择某一种抄本为底本而参校其它诸本的普遍使用办法,对于《红楼梦》的特殊情况来说,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我在《红楼梦》校注本的“前言”中曾列举了许多例子来详细说明我之所以不采取传统校勘办法的理由,其中有一段结论性的话,代表我的看法,不妨引录于此:
     总之,要校出理想的前八十回文字,只选一种本子作底本的办法存在着难以避免的缺陷,是不可取的,唯一妥善合理的办法是用现存的十余种本子互参互校,择善而从;所谓“善”,就是在不悖情理和文理的前提下,尽量地保持曹雪芹原作面貌。这是一项须有灼见卓识又麻烦费事的细致工作。既然这是唯一正确的办法,我也只好这样做,用加倍的认真、细心,使工作尽量做得让读者和自己都满意。
     此外,拙校本除采用了简化字、新式标点和分段外,还把“他”“她”“它”与“那”“哪”分开;将抄本中的异体字、借用字一律改为目前通行的规范字。这就象将繁体字改简体一样,不是不尊重,也不是擅改原著,而只是为了方便阅读,可以说完全是有利无弊的事。这次收在此丛书中的本子,用的就是拙校注本的白文,排版付印前,我又重新认真审阅了一遍,改正了几处初版中的疏误。原来的本子还有不少注释文字,还包括许多有资料价值的脂评摘引和重要校记,所以字数就增加了很多。这次为了与其它续作统一和节省篇幅,都没有印出来。好在拙校注本早已公开出版,读者若有需要,可以去找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拙校注本《红楼梦》来看,也很方便。
     此丛书的编集有不当之处,还祈广大读者和专家们批评指正。
    原载:《红楼梦学刊》1998年第4期
    
    原载:《红楼梦学刊》1998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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