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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平伯、鲁迅评红谫论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刘永良 参加讨论

     一
    俞平伯和鲁迅是红学史上两位卓有建树的大家,他们对《红楼梦》研究都做出了巨大贡献,这已是红学界的共识。尽管对此进行研究的人颇多,但把他们二位一起比较研究,似乎还无入去做。其实,俞平伯、鲁迅的红学观点不仅各具特色,而且也有很多相近之处。因此,本文愿就此做些探讨,以期引起人们更深入研究。
     俞平伯和鲁迅都对旧红学索隐猜谜的做法,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促进了新红学的发展。俞干伯的《红楼梦辨》是新红学的力作,书中严厉地批评了旧红学索隐猜谜的做法。他在《作者底态度》一文中指出:“第一类‘红学家’是猜谜派。他们大半预先存了一个主观上的偏见。然后把本书上底事迹牵强附会上去,他们的结果,是出了许多索隐,闹得乌烟瘴气不知所云。”并进一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这其中有两个原故:(])他们有点好奇.以为那些平淡老实的活,决不配来解释《红楼梦》。(2)他们底偏见实在太深了,所以看不见这本书底本来面目,只是颜色眼镜中的《红楼梦》。”他认为:“求深反浅,是这派‘红学家’底通病。”这些话说得旗帜鲜明,一针见血,持论允当,分析透辟,论证剀切,富于思辨性和说服力,给醉心于索隐猜谜的“红学家”以有力一击,这对新红学的建立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各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世人“每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他认为所渭《红楼梦》本事是“刺和坤”、“藏谶纬”和“明易象”之类,“悠谬不足辩”。他主要列举了“世所广传者”三说,即“纳兰成德家事说”、“清世祖与董鄂妃故事说”和“康熙朝政治状态说”,又以确凿的事实,…予以驳斥,从而彻底否定了各种索隐猜谜的做法。这与俞平伯是完全一致的。
     俞平伯和鲁迅不仅指出了旧红学索隐猜谜的错误,还进而认为《红楼梦》具有自传性质,把《红楼梦》看成作者的“自传”或“自叙”。俞平伯的《红楼梦辨》有很多地方都提到《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认为贾宝玉就是曹雪芹。其中《(红楼梦>底风格》说得极为明确:“我们有一个最主要的观念,《红楼梦》是作者底自传。从这一根本观念,对于《红楼梦》底批评却有很大的影响。既晓得是自传,当然书中底人物事情是实有而非虚构;既有事实作蓝本,所以《红楼梦》作者底惟…手段是写生。”他在《作者底态度》中又进而指出,《红楼梦》“是感叹自己身世的”。“是情场忏悔而作的”,“是为十二钗作本传的”。他甚至说《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正是自传的一个铁证”。鲁迅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又说:“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他又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强调:“由此可知《红楼梦》一书是大部分为作者自叙,实是最为可信的一说。”
     俞平伯的“自传说”和鲁迅的“自叙说”并无本质区别。从红学发展来看,这种说法有其意义,因为这毕竟是反对索隐派的有力武器,在反对“猜谜的红学”的进程中,为彻底扫清索隐派所散布的迷雾,使《红楼梦》真正显示出它的价值,起了进步的作用。但是,《红楼梦》毕竟是一部伟大的文学创作,其中所写可以有作者的经历,主人公贾宝玉身上有作者的影子,但不能说《红楼梦》就是作者的“自传”或“自叙”,因为这样便把生活本身等同于文学创作,否定了作者的艺术概括和典型化处理,那就意味着《红楼梦》是一种自然宅义的东西。贾宝玉形象及其周围环境所概括的社会内容和蕴藏的思想意义,已远远超出作者本人的经历。俞平伯和鲁迅后来都程度不同地认识了这一点,于是他们都修正了自己的说法。俞平伯在1925年所写的《(红楼梦辨)的修正》对:“自传说”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我在那本书里有一点难辩解的胡涂,似乎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换句话说,无异不分析历史与历史的小说的界线。”“本来说《红楼梦》是自叙传的文学或小说则可,说就是作者的自叙传或小史则不可。”他在1950年12月为《红楼梦研究》写的自序中又说:“《红楼梦》至多是自传性质的小说,不能把它径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啊。”他在l955年2月发表的《坚决与反动的胡适思想划清界限》一文中又说:“当《红楼梦辨》出版不久,我就怀疑胡适的作者自传说了,因为在《红楼梦》里有许多讲不通的所在。但却不能建立新的看法。《红楼梦研究》基本上仍袭用这自传说,并没有什么意义的修改。”说明他不再坚持“自传说”。鲁迅在1936年所写的《〈出关〉的“关”》则表明他彻底抛弃了“自叙传”,他指出:“然而纵使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例如《红喽梦》里贾宝玉的模特儿是作者自己曹谣,《儒林外史》里马二先生的模特儿是冯执中(应为“冯萃中”,笔者注),现在我们所觉得的却是贾宝玉和马二先生,只有特种学者如胡适之先生之流,这才把曹瞄和冯执中念念不忘的记在心里:这就是所谓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的话罢。”显然鲁迅说得更深刻,更精辟,更科学,他划清了典型形象和真人真事的界限,揭示了文学创作的规律,表明了鲁迅思想认识的飞跃和艺术见解的提高。
    二
     俞平伯和鲁迅还运用美学观点,高度评价了《红楼梦》的悲剧精神,彻底批判了“大团圆”的俗套,深刻揭示了《红楼梦》的审美价值。
     俞平伯在《(红楼梦>底风格》中指出:《红楼梦》“能够一洗前人底窠臼,不顾读者底偏见嗜好”,是一部“极严重的悲剧”和“绝妙的悲剧”。他又进而分析道:“凡中国自来底小说,都是俳优文学,所以只知道讨看客底欢喜。我们底民众向来以团園为美好,悲剧因此不能发达,无论那种戏剧小说,莫不以大团園为全篇精采之处,否则就将讨读者底厌,束之高阁了。若哎红楼梦》则不然;他自发牢骚,自感身世,自忏情孽,于是不能自已的发为文章。他底动机根本和那些俳优文士已不同了。并且他底材料全是事实,不能任意颠倒改造的,于是不得已要打破窠臼得罪读者了。”他又进一步指出:“社会上都喜欢大小团園于是干篇一律的发为文章,这就是窠臼;你偏要描写一段严重的悲剧,弄到不欢而散,就是打破窠臼,也就是开罪读者。”他认为曹雪芹这种做法“是《红楼梦》的一种大胜利,大功绩”,进而高度称扬“《红楼梦》在我们文艺界中很有革命精神”。这些论述都是很有价值的,反映出他高超的艺术见解,新人耳目。鲁迅也很看中《红楼梦》的悲剧美,并且对“大团圆”的抨击更加猛烈。他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指出:“这是因为中国人底心理,是很喜欢团圆的,所以必定如此,大概人生现实底缺陷,中国人也很知道,但不愿意说出来;因为一说出来,就要发生‘怎样补救这缺点’的问题,或者免不了要烦闷,要改良,事情就麻烦了。而中国人不大喜欢麻烦和烦闷,现在倘在小说里叙了人生底缺陷,便要使读者感着不快。所以凡是历史上不团圆的,在小说里往往给他团圆;没有报应的,给他报应,互相骗骗。一一这实在是关于国民性的间题。”鲁迅的分析是极为透辟的,他把人们喜欢“大团圆”结局看作是害怕变革的国民性问题,揭示出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封建统治思想对我国国民的灵魂毒害的严重性。他认为其严重后果表现在文学创作上就是陷入“瞒”和“骗”的死胡同,文艺要有生机就必须勇敢地打破“大团圆”的桎梏。可贵的是《红楼梦》是一部大悲剧,既是关于社会的,也是关于人生的,《红楼梦》描写的封建制度必然末落的大悲剧中也有许多的小悲剧,鲁迅在《坟。论睁了眼看》中认为:“《红楼梦》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较的敢于实写的,而那结果也并不坏。”作为一部人生的悲剧,《红楼梦》也是极为难得的。鲁迅还指出:“中国的文人,对于人生——至少是对于社会现象,向来就没有正视的勇气。”“凡有缺陷,一经作者粉饰,后来便大抵改观,使读者落诬妄中,以为世间委实尽够光明,谁有不幸,便是白作自受。”而《红楼梦》则敢于写出人生的悲剧,作者勇于挑战的无畏精神是值得钦佩的。
     在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评价问题上,俞干伯和鲁迅的观点有差异,大体说俞干伯贬多褒少,鲁迅贬少褒多,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对后四十回褒贬是以其如何继承并完成前八十回的悲剧精神为主要标准的。俞平伯是不主张续书的。《红楼梦辨》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论续书底不可能》,文章指出:“我以为凡书都不能续,不但《红楼梦》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不但高鹗诸人失败而已。”俞平伯虽然不主张续书,并且认为高鹗所续《红楼梦》后四十回是失败的,但他毕竟对此也有肯定之处,并非全盘否定。而他所肯定的主要是后四十回所表现出来的悲剧性。他在《高鹗续书底依据》中指出:“高鹗补书,在大关节上实在是很仔细,不敢胡来。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们也应原谅他。况且他能为《红楼梦》保存悲剧的空气,这尤使我们感谢。”在《后四十回底批评》中,他充分肯定高鹗对宝黛结局的叙写,“将宝黛分离,一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至于和那些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他在《(红楼梦)底风格》中也说过:“高鹗既不肯做雪芹底罪人,就难免跟着雪芹开罪社会了;所以大家读高鹗续作底四十回大半是要皱眉的。但是这种皱眉,不足表明高君底才短,正足表明他底不可及处。他敢使黛玉平白地死去,使宝玉娶宝钗,使宁、荣抄家,使宝玉做了和尚;这些都是好人之所恶,虽不是高鹗底意思,是他迎合雪芹的意思做的,但能够如此,已颇难得。”他虽指责高鹗续书是“假传圣旨”。但却又指出:“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是一种功德,混合而论是功多而罪少。”因为高鹗如果不“假传圣旨”,那些有“大团圆”瘾的人们宋续前八十回,就会破坏了《红楼梦》的悲剧性,将其写成“大团圆”的结局,这便糟蹋了《红楼梦》。有高鹗的补续,这些人“虽有十二分的难受,至多也只好做什么《红楼圆梦》、《鬼红楼梦》……这类怪书,至多也只能把黛玉从坟里拖出来,或者投胎换骨,再转轮回。”他对高鹗所续后四十回的“赞扬和指斥”是“失败了,光荣地失败了”,在“失败”中有“光荣”,就是因为后四十回保存了悲剧气氛。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红楼梦》“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鲁迅所肯定的正是后四十回所保存的前八十回的悲剧气氛,“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正是前八十回悲剧情节的必然发展和结局,因为这与“食尽鸟飞独存白地”是完全相符的,而鲁迅所不满的则是后四十回悲剧性的不彻底,“结末又稍振”。比起俞平伯来,鲁迅的分析和论述显得更符合实际,因而也更有说服力。在红学史上,对高鹗所续,一笔抹煞者有之,如裕瑞;完全肯定者有之,如张新之。而俞乎伯和鲁迅则采取了既有肯定又有否定的可取的态度,并且又以是否保持前八十回的悲剧精神为主要标准,这更是极富于艺术鉴赏力的,尤其是鲁迅所论更为公允,为后人所普遍接受。
     俞平伯和鲁迅还分析了后四十回对前八十回悲剧精神保存得不彻底的原因。俞平伯在《后四十回底批评》中引他给顾颉刚的信说:“我们还可以比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晓得他俩见解底根本区别。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恶科名禄利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热中名利的人,是举人,(将来中进士,做御史)所以非让宝玉也和他一样的中个举人,心里总不很痛快。”“雪芹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兰墅却生把宝玉重新送入学堂去。”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也指出:“其补《红楼梦》当在乾隆辛亥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地露出那下世光景来’(戚本第一回)者又绝异。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俞平伯和鲁迅两人都认为,由于高鹗与曹雪芹在生活际遇、思想感情上既略有相似又大不相同,所以后四十回未能把前八十回的悲剧精神彻底继承下来,出现了“兰桂齐芳”“家业复起”的“结未稍振”的情景.俞平伯和鲁迅还对各种以“大团圆”为结局的《红楼梦》的续书进行严肃的批评,从而充分肯定了《红楼梦》的悲剧意义。俞平伯在《(红楼梦)底风格》中指出;“至于以后续作的人,大半是要把黛玉从坟里拖出来,叫她去嫁宝玉。这种办法,无沦其情理有无,总是另有一种神力才能如此.必要这样才算有收梢,才算大团園,真使我们脸红说话不得。即雪芹兰墅相见在地下,谈到这件事怕亦说不出话来呢!”他在《后四十回底批评》中也说:“当他们豪兴勃发的时候必定要来续貂尾,也必定要假传圣旨依附前人。《红楼梦》给他们这一续,那糟糕就百倍于现在了.他们决定要使宝玉拜相封王,黛玉夫荣妻贵,而且这种格局深投社会底心理,必受欢迎无疑。他们决不辨谁是谁,只一气呵成的读了下去。雪芹这个冤枉却无处去诉,而乌烟瘴气亦不知如何了局。总之,污蔑而已,侮辱而已!”可见俞平伯对这种“大团圆”结局的续书是深恶痛绝的。鲁迅在《论睁了眼看》中对此抨击更是不遗余力:“然而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既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赫克尔(E.Haeckel)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起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大。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在鲁迅看来,这些续书较高鹗所续比起来,是恶劣和荒唐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大团圆”的思想在作怪,自欺欺人。高鹗所续之所以远远高于一般续书,就在于保存了前八十回的悲剧精神,并使之贯穿全书。
    三
     关于《红楼梦》人物形象的塑造,俞平伯和鲁迅也有精辟的论述。他们都充分揭示了《红楼梦》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其中有很多观点之于当时的红学界足以振聋发聩,石破天惊,即便是在今天,有些观点仍可视为经典之论,具有重大意义。
     俞平伯在《(红楼梦)底风格》中说:“我觉得《红楼梦》所表现的人格,其弱点较为显露。作者对于十二钗,一半是他底恋人,但却爱而知其恶的。所以如秦氏底淫乱,凤姐底权诈,探春底凉薄,迎春底柔懦,妙玉底矫情,皆不讳言之。即钗黛是他底意中人了,但钗则写其城府深严,黛则写其口尖量小,其实都不能算全才。全才原是理想中有的,作者是面镜子如何能照得出全才呢?这正是作者极老实处。却也是极聪明处,……《红楼梦》在这一点上,旧小说中能相比他的只有《水浒》。《水浒》中有一百零八个好汉,却没有一个全才。”这段话说得很深刻,不仅深入揭示出了《红楼梦》人物性格的特征,推而广之,应用于一切文学创作中的人物刻画,也都是合适的。“爱而知其恶”是曹雪芹塑造人物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笔下的黛玉、宝钗、探春、迎春、妙玉等,其性格中都有不足,她们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是逼近生活的人,这就突破了人物塑造简单化、概念化和绝对化的樊篱。俞平伯评论宝玉时说:。依雪芹底写法,宝玉底弱点亦很多的。……他天分极高,却因为环境关系,以致失学而被摧残。他底两性底情和欲,都是极热烈的,所以警幻很大胆的说:‘好色即淫,知情更淫’;一扫从来迂腐可厌的鬼话。他是极富于文学上的趣味,哲学上的玄想,所以人家说他是痴子,其实宝玉并非痴慧参半,痴是慧底外相,慧即是痴底骨子。”“宝玉亦慧,亦痴,亦淫,亦情,但千句归一句,总不是社会上所赞美的正人。”这些话对宝玉性格的分析虽不很全面,但毕竟揭示出了其复杂性。俞平伯还善于运用对比手法来揭示人物的复杂性格,他在《(红楼梦>中关于“十二钗”的描写》中对黛玉和宝钗的性格是这样概括的:“钗黛虽然并秀,性格却有显著不同:如黛玉直而宝钗曲,黛玉刚而宝钗柔,黛玉热而宝钗冷,黛玉尖锐而宝钗圆浑,黛玉天真而宝钗世故。”这样分析二人性格上的差异,已是极为深细了,至今仍能给人以启迪。俞平伯还说过:”“社会上最喜欢有相反的对照。戏台上有一个红面孔,必跟着个黑面孔来陪他,所谓一脸之红荣于华衮,一鼻之白严于斧钺’。在小说上必有一个忠臣,一个奸臣;一个风流儒雅的美公子,一个十不全的傻大爷;如此等等,不可胜计。我小时候听人讲小说,必很急地问道:‘那个是好人?那个是坏人?,觉得这是小说中最重要,并且最精采的一点。社会上一般人底读书程度。正还和那时候的我差不许多。雪芹先生于是狠狠的对他们开一下顽笑。”这话也说得非常有道理,说明《红楼梦》中人物性格因为复杂,很难说出究竟“那个是好人”,“那个是坏人”,其中的人物都是平凡的,都是来自生活的,因而都是真实可信的。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有一段论《红楼梦》的名言:“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于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一一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这段话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仅就人物刻画而言,鲁迅的评论也是极为科学的。从前的很多小说写入物往往存在公式化、概念化和绝对化的缺陷,于是“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人物形象没有个性,根本不可信。而《红楼梦》则不然,既不写“大仁者”,也不写“大恶者”,写的都是来自日常生活中的人。他们的身上没有纯粹的“善”,也没有纯粹的“恶。,而是正邪交赋、善恶相兼的,充分体现出作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人的复杂性和真实性。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每个人必定会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他的思想性格必然是复杂的。《红楼梦》中的绝大多数人物的性格莫不如此,不仅宝玉、黛玉、宝钗、风姐、贾母等性格复杂,即便是贾雨村、贾政、贾珍、薛蟠等看似写得较为单一,其实他们的性格也是复杂的.贾雨村固然是狡诈卑污的政客,但他的身上也体现着对封建礼教的蔑视。贾政确有道貌岸然、迂腐无能的特征,但他又何尝不是一位孝子、严父和正直的官员呢?贾珍有衣冠禽兽的一面,但他不惜一切代价为秦可卿办丧事并且哭得泪人一般,不能说没有真情在。薛蟠人称呆霸王,横行不法,但他也有讲义气的时候。赵姨娘、贾环等人似乎最让人讨厌,无…好处可言,但他们扭曲的性格也是由那个特殊环境造成的,也是可信的.鲁迅谓《红楼梦》中的人物是“真的人物”,就是因为小说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塑造出了一个个“熟悉的陌生人”。
    四
     俞平伯和鲁迅在《红楼梦》研究中虽说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他们也难免有失误,对此我们也不应该视而不见,为贤者讳。找出他们的不足,目的是以资后人借鉴。
     俞平伯在《红楼梦辨》中对《红楼梦》的总体评价并不是很高的,并没充分认识到《红楼梦》的价值。他在《〈红楼梦〉底风格》中曾说过:“平心看来,《红楼梦》一类小说,和一切中国底文学一一诗、词、曲,在一个平面上。这类文学底特色,至多不过是个人身世性格底反映。《红楼梦》底态度虽有上说的三层,但总不过是身世之感,牢愁之语。即后来底忏侮了悟,以我从楔子里推想,亦并不能脱去东方思想底窠臼;不过因为旧欢难拾,身世漂零,悔恨无从,付诸一哭,于是发而为文章,以自怨自解.其用亦不过破闷醒目,避世消愁而已。故《红楼梦》性质亦与中国式的闲书相似,不得入于近代文学之林。即以全书体裁而论,亦微嫌其繁复冗长,有矛盾疏漏之处,较之精粹无疵的短篇小说自有区别。”他认为《红楼梦》不能步人世界文学名著之林,把《红楼梦》看成是仅供人们“破闷醒目,避世消愁”的“闲书”,这不仅贬底了《红楼梦》的价值,而且严重地歪曲了这部杰作的思想意义。当然,俞千伯还说过:“《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我虽以为应列第二等,但雪芹却不失为第一等的天才。”“至于在现今我们中国文艺界中,《红楼梦》依然为第一等的作品,是毫无可疑的.”“《红楼梦》底风格,我觉得较无论哪一种旧小说都要高些。”在这些话中,他把《红楼梦》说得高于中国其他小说,是“第…等的作品”,但是在世界文学中,他却认为它“应列第二等”,这无异于说中国的文学远远不及世界文学。尤其可笑的是,他把曹雪芹列为“第一等的天才”,而这“第一等的天才”写出的却是“第二等”的作品,岂不怪哉j俞平伯对《红楼梦》的总体评价不是很高,大概是接受了陈独秀的影响。陈独秀在《红楼梦新序》中说:“我尝以为如有名手将《石头记》琐屑的故事尽量删削,单留下善写人情的部分,可以算是中国近代语的文学作品中的代表著作。”俞平伯的口吻与此何其相似乃尔!不过。后来俞平伯大概认识到这些说法的偏颇,等到《红楼梦研究》出版时,他便将上引“小心看来”一段话删去了。
     鲁迅对《红楼梦》的总体评价比俞平伯要高得多,但是在鲁迅的心目中,《红楼梦》似乎还不能与世界一些文学名著相比,曹雪芹也比不上世界上一些文学大家。他在《花边文学。看书琐记》中说:“高尔基很惊服巴尔扎克小说里对话的巧妙,以为并不描写人物的模样,却能使渎者看了对话,便好像目睹了说话的那些人。”“中国还没有那样好手段的小说家,但《水浒》和《红楼梦》的有些地方,是能使读者由说话看出人来的。”其实《红楼梦》比巴尔扎克的作品产生得早,其人物语言的个性化程度并不在巴尔扎克之下,由说话看出人来的地方可谓俯拾即是,不胜枚举,并非只是“有些地方”。鲁迅同俞平伯一样,在中国文学范围内,充分肯定《红楼梦》的价值,但在与世界文学的对比中,又认为《红楼梦》还是有差距的。这样来评价《红楼梦》这部伟大文学名著,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从中可以看出他们二人在认识上的局限。
     俞平伯在《红楼梦》研究中的失误还有很多,此文不再赘述。鲁迅在《红楼梦》研究中的失误,向来人们很少提及。鲁迅在评论或引述《红楼梦》时,也有失误或不当之处,如他在《伪自由书.言论自由的界限》一文中说:“看《红楼梦》,觉得贾府上是言论颇不自由的地方。焦大以奴才的身份,仗着酒醉,从主子骂起,直到别的一切奴才,说只有两个石狮子干净。结果怎样呢?结果是主子深恶,奴才痛嫉,给他塞了一嘴马粪。”“其实是,焦大的骂,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主奴如此,贾府就要弄不下去罢了。然而得到的报酬是马粪。所以这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假使他能做文章,我想恐怕也会有一篇《离骚》之类。”这是一段很有名的话,但其中有一处说得不对,一处不尽贴切。“只有两个石狮子干净”,并不是焦大所骂,而是出自柳湘莲,见第66回,宝玉向他夸尤三姐貌美,劝他娶之,而他却说:“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了。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忘八。”宝玉一听,红了脸。况且他也没有骂整个贾府,只是骂东府也即宁国府。而鲁迅以屈原比焦大,也是不太合适的。
    五
     俞平伯和鲁迅在《红楼梦》研究中为什么会取得突出的成就并有很多相近的观点呢?其中是有多方面的原因的。除人人尽知的时代文化发展(如西学东渐)的影响和他们个人的努力外,还有以下数端:
     第一,他们能真正理解和领悟曹雪芹的文艺主张。上述俞平伯论述《红楼梦》人物性格复杂性的话,其实和《红楼梦》第一回作者自述的那段话是一脉相承的,精神完全一致:“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子人弟,又不可胜数。至于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干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至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巾之小丑然。”而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在论述“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小说甚不同,’时,也大段引用了《红楼梦》第一回的一大段话,表明对曹雪芹的文艺主张的理解和重视,俞平伯、鲁迅的很多观点和曹雪芹的主张是相通的。
     第二,他们都借鉴了脂批。特别是关于小说的悲剧性、人物性格的复杂性等问题,他们都接受了脂批的观点。脂批认为《红楼梦》“作者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甲戌本),这不仅揭示了“情”在《红楼梦》中的重要地位,“而且用一“哭”字也揭示出了小说的悲剧性。俞平伯和鲁迅都认为“情”在《红楼梦》中极为重要,乃至俞平伯把《红楼梦》说成是“情场忏悔”之作,鲁迅把《红楼梦》列为“人情小说”,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特别是很多脂批对当时流行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的绝对化、公式化和脸谱化的倾向,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认为“近之小说”之所以“可笑”,就在于“满纸羞花闭月等字”,“凡写好人则鼠耳鹰腮等语”,“满纸天下无二,古今无双等字”,“满纸班昭、蔡琰、文君、道韫”,“有一百个女子,皆是如花似玉一副脸面”(甲戌本)。脂批还指出:“最恨近之野史中,恶则无往而不恶,美则无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耶?”(庚辰本)这些看法是完全正确的,直接影响到了俞平伯和鲁迅;他们在论述《红楼梦》人物性格的复杂性时,就是持的这种观点,只不过他们说得更深细罢了。当然俞平伯和鲁迅早年有的观点亦有不及脂批处,如脂批认为:“按此书中写一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末日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之所有小说传奇中,亦未曾见这样的文字,于顰儿处为更甚。”(庚辰本)说明宝玉这个形象,完全是曹雪芹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进行独特创造的一个不朽典型,而俞平伯、鲁迅早年则认为《红楼梦》是“自传”或“自叙”。第三,他们也接受了王国维的影响。王国维在1904年发表的联红楼梦评论》,不仅批评了索隐之风,而且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彻头彻尾之悲剧。,这也给俞平伯和鲁迅以很大影响。王国维指出:“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又吾国之文学,以挟乐天的精神故,故往往说诗歌的正义,善人必令其终,而恶人必离其罚:此亦吾国戏曲小说之特质也。”在此基础上,他指出《红楼梦》之所以伟大,之所以具有极高的价值,是因为它“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与一切喜剧相反:是“彻头彻尾之悲剧”。俞平伯和鲁迅热情赞美《红楼梦》的悲剧之美,猛力抨击“大团圆”的俗套,当是与接受王国维的影响密切相关的。王国维还指出,宝黛的爱情悲剧并非由于有品质恶劣、毒如蛇蝎的坏人的迫害,而是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不得不然”,这也同样给俞乎伯和鲁迅以启发。王国维曾对《红楼梦》“自道其生平”的说法提出了质疑,而俞平伯和鲁迅早年则坚持“自传说”.则表明二人认识上亦有不及王国维处。王国维对《红楼梦》评价极高,认为《红楼梦》是“宇宙之大著作”,是“我国美术史上唯一大著作”,是“悲剧之悲剧”,完全可以和世界名著歌德的《浮士德》相媲美,同是不朽的。而俞平伯和鲁迅对《红楼梦》的评价却显得很低。王国维在文中曾引黛玉名言“不是东风压西风,就是西风压东风”,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娘儿们也不行》一文亦引:“林黛玉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就是女界的‘内战’也是永远不息的意思.”亦说明其影响。
     第四,他们一度曾受胡适影响。不可否认,胡适是一代著名学者,是红学大家,其观点在当时影响极大,有很多人在追随着他,尤其是其“自传说”,对俞平伯和鲁迅影响极大,不过后来俞平伯对此有所修正,而鲁迅则逐渐将它抛弃。胡适还指出。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他还批评其他《红楼梦》续作,都在“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红楼梦考证》初稿)又说:“悲剧的观念一一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是悲剧的观念。无论是小说,是戏剧,总是一个美满的团圆。”(《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这与俞平伯、鲁迅评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观点是非常相似的,其中的承继关系是很明显的。
     第五,他们都吸收了同时代其他人的思想养料,并加以发展和深化。本世纪二十年代前后,学术界、文艺界有很多人批判“大团圆”,提倡悲剧精神。蔡元培指出,西人重悲剧,我国重“团圆”,“盖我国人之思想,事事必求其圆满。”(《在北京通俗教育研究会演说词》)又说《红楼梦》若“如《红楼后梦》等,必使宝黛成婚,则此书可以不作。”(《以美育代宗教说》)周作人认为曹雪芹不把黛玉配给宝玉,“却任她死了,任宝玉去做和尚,这是他的见识”。他认为这部作品能写出两千年来男女恋爱、婚姻上的悲剧,打破大团圆,这是《红楼梦》的现实主义精神。俞平怕和鲁迅在评论《红楼梦》时不会不吸收同时代人的思想观点,当然他们进一步发展,向前推进,使之更系统,更深刻。
     第六,他们之间的相互影响。俞乎伯和鲁迅是同时代人,都曾在北京大学学习或工作过,都吸收了西方的一些进步文学主张,他们相互往来密切(鲁迅的日记和文章中曾提到俞平伯及其对《红楼梦》的研究),学术观点上相互影响是必然的。他们相互借鉴,相互吸收,于是在对《红楼梦》的研究上,观点相近,这是情理中的事。当然,在红学领域,俞平伯著述颇丰,用力极专,当时影响极大,他与胡适一道建立了新红学,但惜其文章驳杂冗长,精芜俱在;而鲁迅从事中国小说史的教学,大量涉猎,广泛吸收,取长补短,择优汰劣,去伪存真,文章则短而精,观点大多公允,持之有故,言之有物,有很多评析《红楼梦》的言论,已被后人广泛引用,成为名言。
    原载:《红楼梦学刊》1999年第i1期
    
    原载:《红楼梦学刊》1999年第i1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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