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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红楼梦》人物怪异行为的“怪异理论”解读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刘晓军陈碧 参加讨论

    “怪异理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其所关注的是当前在美国国内出现的文化热点——“怪异”的文化内涵及意义。“怪异”(queer)指人际关系中的“奇怪”现象,如同性恋、双性恋、易装癖等。这些现象之所以被人们称为“怪异”,是因为相对于传统的社会主流的标准化性爱关系——异性恋而言,它们显得离经叛道,无法让国家和社会接受。[1](p3)在西方国家,有这些现象的人常常在物质、精神、经济乃至政治上遭受侵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易装癖犯者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然而,在古代中国,似乎对这些现象比较宽容。中国历史上自先秦时期便有同性恋的记载,明清时期同性恋、双性恋、易装癖等“怪异”现象已蔚然成风。本文选取最能反映那一时期社会历史状况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作为个案,对其中人物的怪异行为进行“怪异”理论解读。
    一、 同性恋
    以描写宝黛爱情悲剧,反映贾府兴衰历程为主要内容的《红楼梦》,其性爱价值取向当然是居正统地位、属标准化模式的异性恋,但同性恋内容在书中也占了相当的比例。
    《红楼梦》中写同性恋内容较多的首推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学堂”。回目暗示我们,曹雪芹所描述的是一个发生在私塾里的男同性恋故事,而这种现象在明清时期的私塾中是极其普遍的。
    “原来薛蟠自来王夫人住处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子弟,不免动了龙阳之兴。因此也假求来上学读书,不过是三日打鱼,两日晒网,白送些束脩礼物与贾代儒,却不曾有一些进益,只图结交些契弟。谁想这学内就有好几个小学生,图了薛蟠的银钱吃穿,被他哄上手的,也不消多记。更又有两个多情的小学生,亦不知是那一房的亲眷,亦未考真名姓,只因生得风流妩媚,满学中都送了他两个外号,一号‘香怜’,一号‘玉爱’”。
    “龙阳”即战国时魏国宠臣龙阳君,因他与国君有同性恋关系,“龙阳”二字便成了同性恋的代名词;“契弟”是明清时期盛行于福建沿海一带的对男色(娈童)的称呼。薛蟠可能是《红楼梦》中最执著于同性恋的人,“浮萍心性,今日爱东,明日爱西”,几乎玩遍私塾里长相俊美的男童。为了满足龙阳之兴,他不惜任何代价。第四十七回写他调戏柳湘莲:“好歹坐一回,你就疼我了。凭你有什么要紧的事,交给哥,你只别忙,有你这个哥,你要做官发财都容易。”结果招致柳湘莲一顿暴打。
    与薛蟠一样酷爱男风的还有宁国府中贾珍贾蓉父子。第九回有这样一段文字:“原来这一个名唤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他兄弟二人最相亲厚,常相共处。宁府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谣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什么小人垢谇淫议之词。贾珍想亦闻得些口风不太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屋,命贾蔷搬出宁府,自立门户过活去了。”
    在这段描述中,贾珍父子同贾蔷的关系显得暧昧不清,欲说还休。脂砚斋批曰:此等嫌疑不敢认真搜查,稍为分计,皆以含而不露为文,真是灵活至极之笔。
    拥有娇妻美妾的贾琏,虽然时常又与其他女人偷情,也免不了玩几回男童,正所谓“内惧娇妻,外惧娈宠”。小说第二十一回写巧姐出痘,贾琏与凤姐分居了几日,便耐不住寂寞:“那个贾琏,只离了凤姐便要寻事。独寝了两夜,便十分难熬,便暂将小厮们内有清俊的选来出火。”即便是曹雪芹最为偏爱的宝玉,虽然成天在女人堆里摸爬滚打,口口声声“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第二回),同样喜好男色。他与表侄秦钟之间不明不白的关系便是明证。小说第七回暗示了他俩的关系:“不是俊俏难为友,正为风流始读书”。除了与秦钟外,小说第二十回还写了宝玉与戏子琪官(蒋玉菡)的感情:
    “宝玉见他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且与琪官互赠贴身汗巾,这种亲密关系,堪称情侣。小说还多次提及宝玉与“面如美玉、目似明星”的北静王的会见,且每次都心花怒放,颇有快感。宝玉一再反感贾雨村这类“禄蠹”,贾雨村等除了人品确实不合宝玉性格外,“生得腰圆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权腮”的贾雨村仪表过于男性化,缺少风流俊俏的女儿之态,不合乎当时娈童的标准,不合宝玉口味恐怕也是个重要原因。
    对同性恋现象的描述曹雪芹远不是始作俑者,第一部世情小说《金瓶梅》中有大量描写。西门庆对男色同样爱不释手,奴仆书童、王经二人是他公开的娈童;陈经济家破人亡之后也曾沦为别人的男宠。“深得金瓶壶奥”的曹雪芹当然继承了这一传统,其委婉含蓄的性爱描写使得《红楼梦》更添了几分神秘,几许光辉。
    《红楼梦》中还描写了女同性恋。第五十八回写道:
    “芳官笑道:‘那里是友谊?他竟是疯傻的想法,说他自己是小生,药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人竟是你恩我爱’。”
    戏子之间的同性恋在当时梨园与妓院中颇为盛行。明清时期,青楼娼妓和梨园戏子因其特殊的生活遭遇与情感经历,彼此相互依靠乃至依恋,于是假凤虚凰,相敬如宾也时有发生。
    同性恋现象是人类历史上出现较早,较为普遍的现象。西方社会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了有关同性恋的记载。柏拉图《文艺对话集》多次提及当时盛行的老年男子蓄养娈童的事情。“那年老人日日夜夜都不甘寂寞,受着需要和欲念的驱谴,去从色、香、声、味、触各种感觉方面在爱人身上寻求快感,所以他时常守住爱人,拿他来开心。”[2](p110)柏拉图讲述的“三种人”(即男人、女人和阴阳人)的神话在今天的同性恋者看来有着重要意义。它表明了同性恋、异性恋皆源自于神的安排,暗示了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应处于平等地位,有其合法性,因而在理论上具有颠覆异性恋中心主义的可能。因为同性恋者尽管不可能繁殖后代,但“至少也可以平泻情欲,让心里轻松一下,好去从事人生的日常工作。”[2](p240)然而基督教兴起以后,在上帝创世的权威话语之下,作为人类始祖的亚当、夏娃这种异性恋模式被赋予了经典性权威,加上同性恋者不可能繁殖后代的致命缺陷,异性恋中心主义逐渐形成,同时剥夺了同性恋的话语权力,同性恋被看成是家庭价值观的不道德的罪恶的威胁。
    在中国历史上一定时期,同性恋风行,这似乎是因为一些封建帝王、达官贵族、士大夫的身体力行。明朝皇帝武宗、神宗、熹宗都“不重美女重美男”,皇帝的性爱倾向对明清时期馀姚断袖之风的蔓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封建士大夫们通常不仅不排斥或谴责同性恋,反而将此作为一种风流韵事津津乐道。著名词人陈维崧、大文学家袁枚、著名戏剧家汤显祖、李渔以及小说家冯梦龙等人都酷爱男风,并时常因其与娈童的风流韵事“举世艳称之”而洋洋自得[3](p115-155)。出身于封建贵族家庭中的曹雪芹当然不可避免地受这种风气的影响,《金瓶梅》中同性恋内容的描述更是提供了借鉴的范例。从《红楼梦》的情爱描述中不难发现,曹雪芹并不在意同性恋与异性恋之间的区别,也并不认为异性恋要优于同性恋,书中关于同性恋的描写同样自然生动,心气平和。作者最为赞赏的男女主人公宝玉和黛玉对《牡丹亭》爱不释手,须不知《牡丹亭》一剧描述的不仅仅是柳梦梅与杜丽娘的异性恋情,它还涉及到同性恋内容。第二十三出《冥判》中汤显祖以轻松调侃的笔调写了酷爱男风的李猴儿在冥间所受到的喜剧性发落,表明了作者对同性恋者极其宽容的态度。这一点曹雪芹无疑是认可的。薛蟠是小说中同性恋倾向最为明显的人物,曹雪芹在其命运安排上总是能网开一面,让这个呆霸王为男色吃点苦头,却总能绝处逢生。小说安排薛蟠与他暗恋的柳湘莲后来成为结拜兄弟,而让柳湘莲与尤三姐结婚并致使三姐自杀,为这起未遂的同性恋情留下了许多想象与发展的空间。
    小说第七十五回写尤氏目睹贾珍父子及薛蟠等人与娈童寻欢作乐而熟视无睹,没有表示半点异议。这要么是尤氏对这一行径见怪不怪,要么是压根儿就不觉得怪。就连号称“醋缸”的凤姐、多疑的黛玉、疾“狐媚”女子如仇的王夫人,对贾琏、宝玉等人的龙阳之好也置若罔闻,无半点菲薄之意。在贾府上下人等看来,爷们找几个娈童玩几个戏子如同饮酒赌博骑马射箭一般,仅仅是一种性取乐方式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不然,那胆大包天、眼里掺不得沙子的焦大,何以对“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骂不绝口,独对贾珍等人蓄娈养嬖视而不见呢?毫无疑问,曹雪芹宁愿认可自由恋爱的同性恋,也不认可违背伦常纲理的异性恋,我们从薛蟠、贾瑞、秦可卿等人的命运安排便可见一斑。焦大的批判应被视为曹雪芹性爱观念的代言。
    二、 双性恋
    《红楼梦》中的同性恋者薛蟠等人其实都属于双性恋者。他们虽然蓄娈养嬖,宠好男色,但家里妻妾成群,且都要生儿育女。同性恋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性生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种“户外活动”而已,正统的异性恋模式仍然是他们恪守的性爱标准。薛蟠再喜欢男色,也必须娶妻纳妾;宝玉再喜欢秦钟,也得结婚生子。曹雪芹是认可同性恋的,但他并没有否定、颠覆异性恋的正统地位。他让与宝玉有着暧昧关系的蒋玉菡最终娶了袭人便能说明这一点。作者通过贾琏、薛蟠等人既爱美女又爱美男的性爱观念表明,他认可双性恋。
    仍以宝玉为例。小说用了很大篇幅写宝玉与大观园中女性的脉脉温情,这个声称“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的“古今天下第一淫人”,其实并没有完全做到“趋女避男”。宝玉喜爱女性,但只限于年轻貌美的女孩儿,对那些年老色衰,举止糊涂的粗妇并不上心。小说多次描述了宝玉与奶妈李嬷嬷之间的冲突。宝玉厌恶男子,但只是厌恶长相粗犷有世俗气的男人,对出落得唇红齿白,温柔多情的青年哥儿,又何尝不是趋之若骛?小说第五回写宝玉才遵从警幻仙姑教诲,与可卿行云雨之事,紧接着第六回又写他与袭人初试云雨情,到了第七回,见了“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的秦钟,便“心中若有所失,痴了半日。”真可谓“鸾凤之爱才下眉头,龙阳之兴即上心头”。只是宝玉的性爱观念与薛蟠等人不同,宝玉更注重于“情”的方面,属“意淫”;薛蟠、贾琏等人更注重于“欲”的方面,属“皮肤滥淫”。弗洛伊德认为存在三种“性倒错者”:绝对的性倒错者,即他们的性对象完全是同性的;双性倒错者,即心理上是两性人,性对象可以是同性或异性,不具有排他的特性;第三种是偶然的性倒错者,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把同性当作自己的性对象[4](p351)。按这种分类,贾府中没有纯粹意义上的同性恋者,即绝对的性倒错者。薛蟠、贾琏等人属后面两种类型,即双性恋者。既养娈蓄嬖,又娶妻生子。这种情况其实是明清时期甚至更早些时候中国封建社会性爱风气的普遍特征。陈维崧、袁枚、李渔等人都有妻妾子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伦理纲常牢固地竖立了异性恋的正统地位,“男尊女卑”的性别观念又肯定了男性在性爱选择上的绝对权力,同性恋(主要指男同性恋)的长期合法存在也就不足为奇了。按照柏拉图的神话理论,同性恋和异性恋本来处于同等的地位,只是因为社会为了保持种族的延续和发展,将生育作为性爱关系最重要的目标,从而将异性恋作为唯一合法的性爱关系模式,但这并未妨碍同性恋作为一种性爱方式的存在。贾府的爷们养娈蓄嬖,上至贾母,下至袭人都没有谁表示反对,因为她们知道这种行为根本无法动摇她们在传宗接代这个“伟大工程”中的地位。正因为如此,小说中才有“娼妓与娈童齐飞,女色共男色一色”的奇特景观。
    三、 易装癖
    《红楼梦》中有好些地方写到易装现象。第四十九回写湘云打扮成小子模样,众人称赞道:“原比他扮女儿更俏丽了些。”
    “只见他里头穿着一件半新的靠色三镶领袖秋香色盘金五色绣龙窄裉小袖掩衿银鼠短袄,里面短短的一件水红妆缎狐腋褶子,腰里紧紧束着一条蝴蝶结子长穗五色宫绦,脚下也穿着鹿皮小靴,越显得蜂腰猿背,鹤势螂形。”
    第五十回写宝玉雪天里着女装,竟让贾母看走了眼:
    “一语未了,只见宝琴背后转出一个披大红猩毡的人来。贾母道:‘那又是那个女孩儿?’众人笑道:‘我们都在这里,那是宝玉。’”
    易装成风的要数第六十三回。先是宝玉将芳官打扮成男子:“因观芳官梳了头,挽起髻来,带了些花翠,忙命他改妆,又命他将周围的短发剃了去,露出碧青头皮来,当中分大顶,又说‘冬天作大貂鼠卧兔儿带,脚上穿虎头盘子五彩小战靴,或散着裤腿,只用净袜厚底厢鞋。’又说:‘芳官之名不好,竟改了男名才别致。’因又改作‘雄奴’”。
    在宝玉、湘云的带领下,一时间大观园里大犯易装癖,纷纷将那几个戏子装扮成小厮模样。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表现出来的女性崇拜是以往小说难以比拟的。令人不解的是,作者既然那么贬斥男性,为何还要让那些冰清玉洁的女孩儿装扮成“须眉浊物”?除此以外,宝玉与湘云的性别身份颇为模糊。宝玉的俊美外表乃至内心情感的细腻温柔与女性无异,而湘云憨厚耿直,大大咧咧,心直口快,又与男性相同。按照福柯的观点,性是社会和历史建构的,不是由生理决定的。人类的性不能仅仅从生理学意义来理解,只有用社会分析和历史解释来理解性的问题。对于大观园里的易装现象以及性别模糊问题,我们应从明清时期的社会历史中寻求解释。
    明清以来,社会上的审美趣味日趋女性化。人们普遍认为容貌接近于女性的男子是美貌的男子,“面如傅粉,唇若涂朱,目如点漆”是美男子的标准形象。这种审美趣味在《红楼梦》中表现得相当突出。小说中凡是讨人喜欢的男性都无一例外地长着一付女人味十足的容貌。
    第二回这样描写宝玉的容貌:“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越显得面如傅粉,唇若施脂,转盼多情,语言常笑。”
    曹雪芹显然把宝玉描绘成了“花容月貌”一般。再看看秦钟:“腼腆温柔,未语面先红,怯怯羞羞,有女儿之风。”“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怯怯羞羞,腼腆含糊。”活脱脱一付初嫁的小媳妇模样。
    小说中其他年轻男子如贾蓉、贾蔷、蒋玉菡等,无一不是“风流俊俏”,就连那封建王权的代言人北静王也是“唇红齿白”,犹如“玉树临风”。美国性学家朱迪斯·巴特勒主张,“女性”不是一个确定的概念,人的社会角色(包括性别角色)是通过表演来实现的,性的本质是表演性的,是一种“连续性的幻觉”。而表演又受到话语和权力的支配。服装和举止都是表演的道具,社会规定了性别歧视的场景,规定了男女的角色模式。她认为破坏男权制度最为有效的方法是男女混装[4](p521-522)。在大观园这个女儿国里,女性掌握着话语权力,男性的社会角色并不存在,其中人物的性别角色也因为男女混装等原因变得模糊不清。大观园里的男人似乎雄性激素分泌不足,而女人却能饮酒赋诗,划拳猜谜。正如波伏娃所言“女人不是天生的,是做成的”,大观园里的易装行为是对整个性别体系之自然性的质疑,也可以看作对传统性别身份认同及男权制度的有力挑战与颠覆。
    总之,《红楼梦》中人物的同性恋、双性恋、易装癖行为值得我们思索,对这些有悖于社会标准化性爱关系的怪异现象进行解读,有助于我们剖析明清时期的社会、风俗、人文。
    参考文献:
    [1] 王逢振.“怪异”理论[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3.
    [2] 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3] 吴存存.明清时期社会性爱风气[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4] 李银河.西方性爱名著提要[M].南昌:江西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
    1.刘晓军(1975-),男,湖南株洲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文艺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文艺学;
    2.陈 碧(1972-),女,湖南株洲人,株洲工学院讲师,武汉大学哲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文艺学与哲学。
    原载:《株洲工学院学报》2004年5月第18卷 第3期
    
    原载:《株洲工学院学报》2004年5月第18卷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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