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可碎,不失其白 《红楼梦》的读者对后四十回中的妙玉被强盗劫走心里一般是颇不舒服的 ,但是一直无可奈何,由于第五回判词的存在,也由于这个“槛外人”在二十二回没制灯谜,在六十三回没有抽签,伏线稀缺,翻案十分困难。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一书中对妙玉的被劫一章也表示肯定,认为这是保持了《红楼梦》全书悲剧结局的重要一笔。 从我十五岁第一次读《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82版第二版)时,就觉得妙玉是第二个林黛玉,或曰“佛门中的林黛玉”。林黛玉被袁枚误会成“女校书(妓女)”一事,考证派红学家取笑了他八十余年。为什么妙玉被强盗奸杀却落得一片喝彩声?从妙玉的判词看,曹雪芹对这个艺术形象非常赞赏,会不会对她也用这般的“刀斧之笔”?前八十回几乎是平面人物的贾巧姐被她的“狠舅奸兄”卖到妓院,尚有刘姥姥的仗义之举。1959年,南京的毛国瑶先生发现了靖藏本,虽然又迷失了,但毛先生抄录下一百五十余条脂评,其中关于妙玉的结局的脂评很混乱,毛先生过录的原文如下“妙玉偏辟处此所谓过洁世同嫌也他日瓜州渡口劝惩不哀哉屈从红颜固能不枯骨□□□”。周汝昌老先生仔细校勘后,校读为“妙玉偏僻处,此所谓‘过洁世同嫌’也,他日瓜洲渡口,各示劝惩,红颜固【不】能不【屈从】枯骨,岂不哀哉?”○1。得到了红学界的公认,后几无问津者。 十年前,我从《红楼梦学刊》上初次见到这条脂评,着实欢喜一阵,但静静一想,又不满意,首先,觉得相对于其它脂批的校读,文字位置变化太大;其次,它仍然破坏了妙玉冰清玉洁的形象。这与后人书中的薛宝钗改嫁做了贾雨村的姨太太有何分别?去年,我读了周老的书《红楼夺目红》,知道周老对妙玉这个艺术形象有偏爱,如此校读,恐“诚私心痛之”。他现在已经痛加攻击靖本作伪,但仍然采信“红颜屈从枯骨”○2。这条批语犹如放出瓶子的魔鬼,由不得他掌控了。后人已经据此在续书中把妙玉又写成了“妓女”、强盗的“压寨夫人”、被糟老头玩弄的女人,苟活于世,不一而足。周老在宣布退出红学界后,愤而责怪红学家们“多事”○3。 我对妙玉如此不堪的结局更是一直持强烈的否定态度,但无能为力。直到去年七月,我仔细阅读了蔡义江教授的名著《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新著《追踪石头》○4,受到了新的启发,终于找到了有力证据,把这个魔鬼重新装进瓶子,还妙玉一个清白。 甄士隐的《好了歌注》中有一句“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埋白骨,今霄红灯帐底卧鸳鸯。”,边上各有一条夹批“宝钗、湘云一干人”,“晴雯,黛玉一干人”。蔡著甚至谈到了甲戌本上晴雯和林黛玉的批语抄错了位置○5,但是对“一干人”没有作出进一步的阐述。我觉得这两句话的关系是既承又转。“脂正浓、粉正香”应该是指大观园女儿们薄施脂粉,淡扫蛾眉的青春妙龄。林黛玉感慨岁月匆匆、红颜易老的诗词很多,“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艳能几时?”、“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韶华竟白头”;妙玉的判曲中有“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宝钗、湘云、晴雯、黛玉都是金陵十二钗正、副、又副册中的人,那么这两处“一干人”中应该是薄命司的人。宝钗、湘云是守寡的人,前“一干人”还可再加上一个李纨。晴雯、黛玉和宝玉都是有情爱关系的人,那么还有谁属于后“一干人”?金钏和妙玉,金钏虽然在第五回中没有明确提到,但一般研究者据庚辰本十七回的批语认为应该在又副册中。如果有人硬要把秦可卿算上,我也很难反对。我猜想由于她二人在书中出场较少,脂评只写了这两个人以作代表。金钏、晴雯在前八十回都死了,并且晴雯被火化了,没留下“白骨”,这里“白骨”可以确解为“死亡”。妙玉判曲“气质美如兰……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无瑕白玉遭泥陷……王孙公子叹无缘”,晴雯判词“风流灵巧招人怨……多情公子空牵念”,注意它们的结构。宝玉在晴雯被逐后说“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的兰花送到猪窝○6里去一般”,在《芙蓉女儿诔》中赞她“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7,这个“金玉质”不屈含冤而逝;尤三姐自言“姐姐糊涂,咱们金玉一般的人,白叫两个现世宝玷污了去,也算无能……”(六十五回),尤三姐亦自刎于剑下;妙玉也是“金玉质”。香菱、黛玉、妙玉幼年时都有和尚道士要度她们出家的经历,前二者居红尘不幸死亡,妙玉虽身入空门却心在红尘,她的结局又将如何呢?很可能也是红消香断。这样就和迷失的靖藏本上第四十一回的畸笏叟的评语相契合,那就是妙玉最终变成了“枯骨”,而非“屈从枯骨”。六十三回,邢岫烟说,妙玉最喜欢这两句诗“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所以她自称‘槛外之人’,……是自谓蹈于铁槛之外了。”这个依附贾府生活的人能“蹈于铁槛之外”吗?那“土馒头”必不可少。 按照西方哲学流派证伪主义的观点,科学理论不能被证明正确,再多的证据也不行,但只要一个证据就能证明它错,它的支流精致证伪主义进一步认为证伪也需要多个证据。红楼梦研究不可能搞到那种程度,但要求不使用孤证来证明一个结论成立的观点是正确的。光有这条夹评还不能立此一说,人民文学出版社82版《红楼梦》对“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这句已有详细注释,不再多言。“风尘肮脏违心愿”中的“风尘肮脏”书上有两种注释,我们怎么知道曹雪芹用哪一种含义?我将提供一些“内证”来证明他究竟使用哪种含义: 一、晴雯的判词图册上是“满纸乌云浊雾”和“身为下贱……多情公子空牵念”,“下贱”一词也只是指她出身贫寒,又是贾府一个女奴,并非品行下贱或从事色情业这个公认的下贱行业,不含恶意。 二、在《好了歌注》中有“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一句,边上无批语,蔡著认为由此页的眉批“一段儿女死后无凭,生前空为筹划计算,痴心不了”可知少了贾巧姐的夹批语,由此我可以推定妙玉也结局不是“沦落风尘”,怎么能有两个正钗批语漏抄?不太可能,如果是她们两人沦落风尘,应该点出二人名字,刚好符合此处两人一批的行文习惯(除王熙凤、柳湘莲外),或者此处原本就没有批语。妙玉的父母双亡,自已出家,不可能是通常意义上父母为其“择膏粱”,与眉批情况不符。 三、蘅芜院里藤萝满墙,暗示现薛宝钗善攀援;潇湘馆翠竹掩绕,表明林黛玉孤高傲尘,不入俗流(苏东坡曰“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栊翠庵、玄墓蟠香寺红梅绽放,喻妙玉的傲视风雪,梅花香自苦寒来。陆游的《卜算子•咏梅》有“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花落成泥余香。 四、那堆“淖泥”让我时不时想起“出淤泥而不染”,黛玉在六十三回抽到的签不是芙蓉吗(晴雯虽未明写,从《芙蓉女儿诔》推测可能也是芙蓉)?如果把黛玉、妙玉视为对称体(论述详见后文及注释),你还能同意妙玉在“淤泥”中苟延残喘、等着变“鱼眼睛”吗?“无瑕白玉”可不是“鱼眼睛”啊!“无瑕白玉”通常指品行高洁的人,若妙玉在逆境中浑浑噩噩,撇开曹雪芹的贞节观念不谈,妙玉如何当得起“无瑕白玉”四字?曹雪芹取“风尘肮脏”哪种含义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五、“沦落风尘”的归宿是妓院,难道妓院不是在尘世中?一个才情“世难容”的女人结果就是进妓院?恐怕是成为妓女之后才“世难容”,“妓女说”者颠倒了“世难容”和“沦落风尘”因果关系。 六、诗词的平仄格律。“风尘肮脏违心愿”一句的平仄只能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不可能是平平平平平平仄○8。 以上六点可以推定“风尘肮脏”一词无凶险,排除掉“妓女的龌龊不洁生活”的这个解。 “淖泥”也应该有确定的解释才能让妙玉“翻案”更彻底。林黛玉的《葬花吟》有一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似污淖陷渠沟”,这句诗与妙玉的判词“可叹金玉质,终陷淖泥中”、“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有何异同? “乌云浊雾”、“淖泥”、“浊水”表达的是同一种象征意义,它泛指黑暗、污浊的社会现实。《葬花吟》带有谶语性质,曹雪芹在展示林黛玉的未来时没有用“浊水”来确指“妓女”、强盗的“压寨夫人”,那么对“二号林黛玉”呢?就会用“淖泥”来表达那些不堪的字眼○9?香菱的判词图册上是“水涸泥干,莲枯藕败”,池塘中的泥自然是淤泥,香菱是薛蟠的妾,粗看似以“淤泥”表示“妾”,细究则不然,做妾并没有性命之忧,比如袭人,如果贾府不败,她活得应该很满足。“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表明的是因果关系,指香菱因生存环境的恶劣而死亡。这样,妙玉图册中的“泥淖”就和香菱图册中的“水涸泥干”的“泥”含义相统一,妙玉因为艰难困苦的生活环境而“枯骨”。《庄子•秋水》以龟为喻,“宁生而曳尾涂中”,而不愿为“死为留骨而贵”,“涂”即烂泥,龟合适的生存环境,对于“金玉质”而言则是逆境。“生灵涂炭”不可能陌生吧!《喻世明言》中有一篇《赵伯升茶肆遇仁宗》,赵旭(字伯升)因一“唯”字之误未能夺魁,羞于返乡,流落汴梁街头卖字为生。后值仁宗私访,慨然“荐”才,赵作诗一首为谢,诗曰“白玉隐于顽石里,黄金埋入污泥中。今朝遇贵相提掇,如立天梯上九重”。估计没有人会把这堆“淤泥”理解成“污浊不堪之物”吧○10?或许有人问,既然妙玉书中的结局是死亡,为何她的图册上的不画上“玉碎”呢?我认为不一定,迎春图册上的美女也不是被狼咬得鲜血四溅,仅凭元春、凤姐的图册上的画根本看不出她们的死亡。 “妓女”和“屈从枯骨”让我想起了明末清初秦淮八艳之一的柳如是,陈寅恪先生曾为之树传,称她是“奇女子”、“巾帼丈夫”,并没有称她是“无瑕白玉”。 当确定妙玉的“清白”和“枯骨”后,又可以得到两个推论。 其一、尤其在南宋以后的中国封建社会,一个失节的女子尤其是妓女是难以称为“无瑕白玉”的,最富有同情心的称谓是“白璧微瑕”或“并非完璧”。以曹雪芹行文之缜密,很难相信他会在此疏忽。其二、妙玉的判曲的曲牌名为《世难容》,蔡著对薛宝钗的判曲《终身误》、贾宝玉思念林黛玉的《枉凝眉》的内容和曲牌名都作了深入地研究,偏偏对妙玉的曲牌名《世难容》未提一字。既然世难容,比较可能的结局就是离开这个世界。这样就是“世不容”,但“世不容”作曲牌名显然太直露,不妥。什么才是中国文学传统中的“世难容”?周亚夫“谋反于地下”,岳武穆之“莫须有”,林冲雪夜上梁山……这是武人的“世难容”;因“举世皆浊我独清”,屈原自沉于汨罗江;“自古圣贤尽贫贱,何况我辈孤且直”,鲍照“行路难”;不为斗米折腰,高唱《归去来兮》,陶渊明借酒浇胸中块垒;“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陈子昂无路请缨,横死于贪官之手;天地飘蓬,老病孤舟,杜甫穷愁工诗,以文传世;愤世嫉俗,李贽创“童心”说,然狱中愤而自戕……,这是文人的“世难容”。“蒲聊斋之孤愤,假鬼狐以发之;施耐庵之孤愤,假盗贼以发之;曹雪芹之孤愤,假女儿以发之”(清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我们就不能从《世难容》中看到曹雪芹的影子?生不逢时,无才补天,先驱者的孤愤。“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时”。以上两个推论不能直接作为独立的证据使用,只能是旁证。 另外,从七十六回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看,妙玉续诗的原意是将史湘云、林黛玉过于悲凉的意境翻转过来,表达了一个黑暗终将逝去,曙光即将到来的愿望。并没有出现像史、林两位带有明显谶语性质的诗句,我不敢妄猜究竟有没有○11。我感到不解的是,她半夜三更地跑到凹晶馆去做什么?“赏清池皓月”还是“默默诉凭冷月”?不能确定。 至此,算上通行本上对“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的注释,共有四个证据,可以断定靖藏本批语的原意是“红颜枯骨”而非“红颜屈从枯骨”。我把那条批语重新校读为“妙玉偏辟处,此所谓‘过洁世同嫌’也,他日瓜州渡口劝惩,【岂】不哀哉?固(通“故”)屈从【之】红颜能不【为】枯骨?”。如有谬误,请大方之家不吝指正。 根据脂评,我们可以知道袭人出嫁先于宝玉出家,因为贾府的灾难快来了,六十三回袭人掣的签是“桃红又是一年春”,《红楼梦诗词曲赋赏鉴》注明该句的上一句是“寻得桃源好避秦”,表明袭人离开贾府是避乱。这是宝玉爱女儿的体现,可以推断同时劝说和他有着未言明情愫的妙玉返回苏州。妙玉返苏州途中,得知与她的家族交恶的人仍在苏州得势,也就是邢岫烟口中的“闻得她不合时宜,权势不容”(六十三回)。滞留于瓜洲某个尼姑庵○12,例如馒头庵、水仙庵之类并非佛门静地的场所,“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与俗不合,可能时值疫病蔓延,被支使去街头劝惩,因为不幸染病(书中她自小多病,入空门后痊愈,这个“病”应看作和黛玉一样是以情爱为诱因的先天性的病,入了大观园后,身伴青灯,心向红尘。黛玉死后,她和贾宝玉相爱一阵无果,又“病”了),贫病交加(智能儿称水月庵为牢坑,芳官被“拐”了去“做活使唤”,惜春为尼后“缁衣乞食”,三者如此,还能推测她入了天堂?),衣食不周,心中有憾,眼前无路,情系远方,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儿病殁于此,被黑暗的社会所吞噬,并没有屈从枯骨,清白而去。不幸被其师言中,“衣食起居不宜回乡,在此静居,后来自有你的结果”(十七~十八回)。 妙玉之死和林黛玉之死构成一个对称,二人合称为“娥皇、女英”,可以为妙玉之死与“想林姐夫”有关提供第二个独立的证据。如果把林黛玉、妙玉视为对称体,就可以解释前八十回为何妙玉的描写那么少,还有助于理解曹雪芹为何要让大观园逾制增添一处栊翠庵。一个不容于势利的俗世,一个不容于“清静”的佛门。俗世、佛门实为一体,污浊、伪善。如果当初是黛玉带发出家“修行”,那么她就是另外一个妙玉。 当然,有人否认靖藏本的存在,理由我也看过。我的上述分析可以不依靠靖藏本的批语独立存在,只不过不能得出妙玉死在瓜洲的结论,只能知道她清白地死去。我在看电视纪录片《夏商周断代史工程》时,上海博物馆馆长对香港文物市场上一批刻有文字的春秋时晋侯墓的编钟的真伪讲了一段话,大意是,刻上几个字的赝品编钟是有的,有谁敢把一篇长文分成几段刻在一批编钟上?还同时拿到市场来卖!事实是馆长对的。从红学史看,有人可以伪托一两首曹雪芹的诗,但谁敢伪托一本《曹雪芹诗集》?一百五十条批语不是小数字,在那个饥荒的年代,毛先生坐在家里想这么多批语出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枉凝眉》有“若说没奇缘,今生偏有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话?”,宝黛的亲密程度不言而喻;袭人判词中有“谁知公子无缘”,贾宝玉和袭人有鱼水之欢;那么《世难容》中的“王孙公子叹无缘”表明他们二人的应该是怎样的关系○13?那段时间我正在看《追踪石头》和《红楼梦诗词曲赋赏鉴》,因为《红楼梦诗词曲赋赏鉴》中甄士隐的《好了歌注》、妙玉的判词、林黛玉的《葬花吟》靠得比较近,阅读时对前面的注解还有印象,看了这么幽默的文字,一下得到启发,推测出他们依依惜别的时间。“三点确定一个圆”,我“果断”地把妙玉“塞进”那“晴雯黛玉一干人”内,继而在蔡、刘的“帮助”下,完成了对妙玉的探佚。 (二)情之所依 行文至此,本该结束。可近来得知有研究者认为妙玉对贾宝玉的感情不是爱,而是超凡脱俗的友情,不敢苟同,特引证如下: 一、妙玉判曲中的末一句“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结合前文“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叹的“缘”只能是“姻缘”,而不是“无缘得以相见”的那个“缘”,宝玉和妙玉已经认识了,还是熟识。刘心武认为“王孙公子”指陈也俊,容后文详述。 二、林黛玉和妙玉的高度相似性。都是苏州人,一样的幼年多病,癞头和尚要度林黛玉出家,父母不舍得;妙玉家买了很多替身“皆不中用”,只得亲入空门。二人到贾府时均已父母亡故。不同的是,妙玉出家了,病“好”了,黛玉留在红尘中,一直“病”着。“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用在黛玉身上为过吗?林黛玉、史湘云称赞妙玉是个“诗仙”,“咏絮才”难道妙玉担当不起?她二人一个“孤高自许,目无下尘”,另一个“为人孤僻,不合时宜,万人不入她目的”。二人皆有洁癖,二十五回宝玉知道林黛玉“癖性喜洁”,所以宝玉不让她看烫伤的脸,妙玉的洁癖无人不知。有黛玉题诗帕,就有妙玉寄贺贴。书中甄、贾宝玉是对称的(如不考虑后四十回,甄贾实为一人。),我认为黛玉和妙玉也是对称的两个人。蔡元培先生在《石头记索隐》开篇就写道“而写黛玉、妙玉,则乖痴不近人情,是学究所喜也”,蔡先生视她们为一类人。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中写道:“妙玉独不知其姓。宋时有女童林妙玉,杨升庵《丹铅录》云,女进士者林妙玉也,淳熙九年女童林妙玉求试经书,四十三件并通,时年十二岁,赐为孺人,或云赐为进士。妙玉盖本于此。”○14。更有趣的是电视剧《红楼梦》中黛玉、妙玉的扮演者陈晓旭、姬玉在生活中竟然是好朋友,姬玉还常住在陈晓旭家,两人还一齐信了佛。 三、栊翠庵、怡红院的题名和地理位置○15。二十三回,宝玉问黛玉想住大观园何处,黛玉答潇湘馆,宝玉喜不自胜,因为他打算住怡红院,这两处离得最近,这是明写。而薛宝钗住的蘅芜院离怡红院最远,能不认为是曹雪芹有意安排的吗?距怡红院第二个近的是栊翠庵,这都是暗写。为了验证这点,我查看了顾平旦先生著的《论大观园》,而且在去年七月乘到北京出差之际,特地去了趟大观园。虽然限于京城寸土寸金,北京大观园有些小,栊翠庵边上没有红梅,栊翠庵比潇湘馆还要靠近怡红院,有些失真。但这三个“玉”是紧挨一起的。另外,周老认为“栊翠庵”应为“拢翠庵”,与“怡红院”相对,正如凹晶馆和凸碧堂相对。如此更好,谁的住处最绿?潇湘妃子林黛玉,她的千竿翠竹“拢”进了“拢翠庵”,两个“玉”就更像“娥皇、女英”。“栊”改不成“拢”也没关系,不影响它们的地理位置。 怡红院的匾额上题“怡红快绿”,可以理解成贾宝玉的人生使命是让女儿们快乐,原题为“红香绿玉”,明指怡红院中的海棠和芭蕉,也可喻指年轻女子。大观园何处有“红香绿玉”?妙玉的栊翠庵有“寒香扑鼻”的红梅,潇湘馆有“秀玉初成实”的“绿玉”(竹子)。 四、妙玉请贾宝玉品梅花雪茶时用的绿玉斗已经尽人皆知,不用多舌。从妙玉和宝玉随意开玩笑来看(“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他们象第一次见面吗?不是,“(妙玉)仍将前番自己常日吃茶的那只绿玉斗来斟与宝玉”。妙玉在他人眼里可是个不喜欢交往的人,这时她象个孤僻人吗?五、妙玉送给宝玉的生日贺帖○16。有人认为贾宝玉和邢岫烟的对话表明妙玉只把宝玉当作知心朋友,姑且不论知心朋友能否变成恋人。持此论者显然忽略一件事,贾宝玉不可能冒失鬼一般对邢岫烟说:“我爱林姑娘,妙玉虽然对我好,我只好对不起她了。”这般讲话他还是知那个颇知女儿心的贾宝玉吗?只好找些掩人耳目的托词○17,邢岫烟当然不信。“岫烟听了这话,且只顾用眼上下细细打量了半日,方笑道:‘怪道俗语说闻名不如见面,又怪不得妙玉竟下帖子给你,又怪不得上年竟送你那些梅花……’”。既然连邢岫烟都瞒不过,林黛玉更别提了,林黛玉在宝玉去向妙玉讨红梅时不是说“不必,有人反不得了”,为什么没有打翻醋坛子?三十二回,宝黛二人已经彻底交心了,所以薛宝琴在贾母面前风光无限时,林黛玉还不是视有若无○18。当然宝玉对黛玉的忠贞不渝正是妙玉的悲哀,好不容易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一个有些微知识的贵公子,他却心有所属,加上自己一件僧衣,徒唤奈何。学陈妙常也没用,此刻贾宝玉不是潘必正,潘必正能自作主张,贾宝玉的家庭决定了他不能自行其是。 宝黛二人对妙玉的了解进一步说明栊翠庵品茶一段并非宝玉和妙玉的初会,“仍”不宜解作“乃”字,将此句理解成“(妙玉)还是用以前她日常吃茶的绿玉斗给宝玉倒茶”也无不妥。 顺便提一句,这又是一处对称点,黛玉、妙玉各有一个薛家的媳妇作为她们二人的学生,香菱和邢岫烟。 有人会发问,你写了这么多的废话,前八十回我们只看见了妙玉叹无缘,而不是宝玉叹无缘!的确如此,“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作轻狂”,宝黛的爱情决定了宝玉不可能在黛玉生前去和妙玉花前柳下晒月亮,只能在黛玉死后和与宝钗婚后,由于宝玉和宝钗思想的巨大差异,这时他才会去找那个“槛外人”,但持续时间不会长,贾府已经大厦将倾。槛外人、槛内人终究没能跨过那道“槛”。宝玉送走袭人后,也会劝妙玉离开是非之地,分别时才会发出“王孙公子叹无缘”的悲声。这也是妙玉在金陵十二正钗排名第六、位于史湘云之后的原因。 (三)刘心武之误 对于“王孙公子”所指何人,红学界一般认为还是指宝玉。晴雯判词中的“多情公子空牵念”,袭人判词中的“谁知公子无缘”,这里两处的“公子”都是确指贾宝玉,妙玉的“王孙公子”会有例外? 刘心武认为“王孙公子”指陈也俊,我看了他的书,觉得他的论证实在有些“听见风就是雨”的味道,不得不与之指瑕。他关于妙玉的研究归纳起来也就主要三点: 一、妙玉大宝玉六岁左右; 二、王孙公子陈也俊出现在卫若兰前面,卫是史湘云的丈夫,卫在前八十回只出现一次,作用如此巨大,显然,排名靠前的陈也俊“来头”更大; 三、妙玉的绿玉斗是“前番”吃茶用的,“前番”是指“几个月甚至一年”以前,妙玉不在乎。 我非常遗憾地指出,早就有研究者提出,金陵十二正钗入选是按她们与宝玉的亲密程度和血缘的远近,让我真正感到吃惊的是周老居然也没注意到,实在我感到意外。七十年代余英时先生的《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一书中已经认识到,按四大家族的血缘关系选定十二正钗的规则行不通。那么这个规则必须放弃,时至今日还报残守缺,同时也抱住了一堆疑惑。证伪主义认为,如果一个理论实在不能对某个已知事实作出解释,那么它必须被放弃或改进。薛宝琴与贾宝玉既无血缘关系,又不很亲密,当然不能入选。薛宝钗是贾宝玉的现实生活中的妻子,林黛玉是他心目中的妻子,所以并列第一。元春是他的亲姐姐,探春是他庶出的妹妹,史湘云也是他的表妹,比薛林二位要远一些。妙玉是跟他有情爱关系的人,但交往太少,所以排在史湘云后面。不得不提一下那位秦可卿,她与宝玉的关系“模糊”,由于是东府的人,排在在最后一位,其他的“钗”就不一一详提了。 对于第一条,我只好先搬出傅秋芳小姐,在宝玉十三岁时,她已经二十一二了,比妙玉更大,但她的哥哥仍有意将她嫁给“宝弟弟”。有旧红学家认为塑造傅秋芳是讽刺薛家母女的,所以一直没有出场。宝玉是比妙玉小不少,但刘先生应该告诉我们陈也俊公子时年贵庚啊?二十三,从哪里看到的?若不能回答出处,岂不是在说圆周率π取3.14159不够精确,建议π取3.17。邢岫烟和妙玉在蟠香寺做了十年邻居,那么因“恋爱受挫”的妙玉出家时只有七、八岁。从《红楼梦》的成书过程看,宝玉黛玉的年龄都被改小了,所以己卯本、梦稿本上林黛玉入贾府的年龄是十三岁,不是通行本上的六岁,林黛玉在四十五回才会说自己十五岁,朱淡文教授的《红楼梦论源》一书中有详细说明。 我提供一个实例,英国哲学家、文学家、数学家伯特兰•罗素17岁时爱上了一个23岁的姑娘,在罗素23岁时,他们结婚了,虽然没多久又离婚了。 前八十回,我们读不到关于“陈妙恋”的一个字,连脂批都不涉及,还是不要如此“发微”,“官媒婆”应该不是红学研究者们的业余爱好。 其二,刘先生的臆测成分太大了,为了解决掉妙玉这个与贾府无关的外来人、异类,就乱点鸳鸯谱。如果按照刘先生的方法一成不变,我还能把妙玉判词中的“污泥”强解成贾宝玉。贾宝玉的名言“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他是男人;他见到秦钟是觉得自己是“泥猪痴狗”、“死木头”、“粪窟泥沟”。元春省亲时点了四出戏,其中两出是《仙缘》、《离魂》,边上有脂批“《仙缘》伏甄宝玉送玉,《离魂》伏黛玉之死”。《离魂》改编自《牡丹亭》,剧中杜丽娘是死而复生的,林黛玉当然不能复活,她的咏白海棠诗有“偷来梨花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栊翠庵边上不是有梅花吗?李代桃僵,让妙玉顶上。再者,甄宝玉送的玉谁能确定一定是通灵宝玉,也可是“无瑕白玉”——妙玉嘛。刚刚好,薛宝钗和贾宝玉的婚姻是“尘缘”,宝玉、妙玉出家后还俗再结婚是“仙缘”,“空帐悬文凤,闲屏掩彩鸯”有了下落。这样既然能喜结良缘,那么“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可解成“既然有缘,王孙公子就不必叹无缘了”。何况宝玉还吃了妙玉的茶,吃了谁家的茶可要嫁谁的,妙玉的谐音还是“妙遇”啊!还有一种曲解,妙玉落到贾宝玉这堆“淖泥”中,该轮到“王孙公子”陈也俊兄彻底“叹无缘了”!这样行吗?当然不行。我们得从曹雪芹塑造妙玉这个艺术形象的出发点考虑,以第五回的判词判曲为指南针,不能胡思乱想,捕风捉影,曲解强辩。 严格按照刘先生设定的鸳鸯谱“顺序”,史湘云前刚好是探春姑娘,以探春的脾气,可是要给骚扰她的陈也俊一耳光的。刘先生把妙玉配给陈也俊的原因是他觉得金陵十二正钗里只有妙玉名花无主了。 对王孙公子的理解不能那么死板,世家子弟,贵族公子都是相同的意思。三十八回贾宝玉的《螃蟹诗》中就有“饕餮王孙应有酒,横行公子却无肠”,这个“王孙”除了作“王孙公子”解还能有什么呢?而且兼指宝玉本人。 大观园中最有反抗意识的晴雯是含冤病逝的,焉能想象妙玉之死会如董存瑞一般壮烈。刘先生对妙玉的研究的其它问题在“探佚”一节再谈。 其三、“前番”这个词我没用过,手头上的字典上也没有这个词,我不能确定它的时间长短。潘金莲倒是拿着一杯她喝过的残酒请武松喝,被断然拒绝。用金莲嫂来比照妙玉姐的确丧气,但也可看出实质。妙玉还有一句话,刘先生可能忽略了,那就是“幸而那杯子不是我吃过的,若我使过,我就砸碎了也不能给她”。刘姥姥把那个杯子拿回去是要卖掉的,别人也要拿去喝茶的。妙玉考虑到了这些,所以说只要她用过的就不能给别人,不管是什么时候曾经用过。至于贾宝玉就不管了,最好是今天早晨刚刚用过的。这并不表明她懂分子运动论,正如薛宝钗劝宝玉别喝冷酒不表明她懂热力学第二定律。还有一个人也让宝玉用自己的茶杯喝茶,她就是袭人,十九回,“然后将自己的茶杯斟了茶,送与宝玉”。黛玉也请宝玉代喝杯中之酒(五十四回)。所以将妙玉之“无缘”与此二人之“无缘”对比,并非无据。 此处,曹雪芹用妙玉对待刘姥姥和宝玉截然不同的态度,揭示了她“云空未必空”的情怀,控诉了宗教阻碍一个青春女儿对追求婚姻幸福的罪恶。当然曹雪芹对待宗教的态度是矛盾的,研究者已有共识。正如他用对比的方法描写宝玉挨打后,袭人、宝钗、黛玉对此的不同反应,展示宝玉黛玉思想的一致性。这是一种很常见的文学技巧,刘先生作家出身,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若真是这样,倒应了一句俗语“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正确的”。 前年,中国人民大学的金正昆教授在电视上主讲《现代礼仪》、《商业礼仪》,他提到出于礼貌和卫生,请不要用你正在用的筷子给别人夹菜,但恋人们除外。因为他们喜欢这样做,为的是表示亲近,增加感情,他们吞咽动作之快,当心筷子被吞下去。 最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好事者可委托一位小伙子去向一个有洁癖的姑娘验证一下,多试几次,说不定会有其它满意的结果。 (四)续书之失 刘心武先生对续书中妙玉的结局不满意和我一样,大多数人也不满意,但妙玉得相思病也并非不可能,只不过描写有些过火。以往研究者都是从典型人物形象的社会意义的角度来批评妙玉被劫是失败的。今天我从一个新的角度来指出它有多荒唐。 2002年的俄罗斯莫斯科轴承厂人质危机事件导致我否定了妙玉被强盗用闷香熏倒劫走这一情节。人质事件造成一百十八人死亡,其中八十余人因为连日不食体弱而中毒死亡。我的化学知识虽然停留在高中水平,但也明白俄罗斯特工部门不会蠢到那个地步——忘记使用无毒的麻醉性气体,而是没有这种气体!化学武器有一元和多元之分,一元化学武器指化学毒剂本身就有毒,需要一个容器储存它;多元化学武器指多个化学毒剂本身是无毒的,使用时让它们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有毒物质,两种化学武器在使用时都需要佩戴防毒面具。是否俄罗斯人要怪他们的传教士库尔梁德采夫?他从中国带回去的《石头记》只有七十八回,不是程高本的“完璧”《红楼梦》,让俄罗斯人不知到有“闷香”的存在。如果它真的存在,康熙抓鳌拜就用不着费那么多的事,只需请他到宫中某个房间“喝茶”,点上一支“闷香”,万事大吉。世界反恐战争的胜利将大大加快,只要放几个“闷香”弹然后直接去捆人,俘虏还都是活的,还可以获得更多的线索。人不是小白鼠,鼻子那抹一点乙醚就晕倒了,剂量不足不倒。歹徒总不至于背个装满高压“闷香气”的钢瓶上阵吧?“闷香”如果和普通的香一样燃烧缓慢,那需要多少时间?如果塞进来一大把,强盗就不怕把自己熏倒了?他可离得最近,续书中可是妙玉一闻到连话都不能讲了。 其二、作案地点选择不当。强盗们不在山中水上抢劫,却跑到天子脚下来劫财劫色,大概《水浒》看多了,梁山好汉们大闹东京后能全身而退。而且第一次敛财不成功,死了一个弟兄还不甘心,同时又看中了绝色女尼,再光顾一次,贼胆包天,做贼除了贼胆,还得有贼智!崔郊的诗“侯门一入深似海”不知道也就罢了,刘姥姥知道的话“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也不知道,大概更不知道京城还有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十多年前民革中央主席李沛瑶被警卫张金龙杀害,牵累到了北京武警总队的领导。 第三、犯罪目的的荒唐。结成团伙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分工明确,专业化,效率高,安全;二是必要时倚仗人多使用暴力。目的是掠夺财物,这是普通刑事犯罪中团伙暴力犯罪的最主要的特征。各种公案小说和《水浒》中都有抢夺良家女子为妻的案例,我还没有见过抢回去“大家取乐”的。有一个人色迷心窍,大家都去跟着冒险? 第四、作案过程的荒唐。强盗“熏倒”了妙玉后,迫不及待地“肆意轻薄了一会子”,不想着还有墙外接应的兄弟,只顾自己风流快活,不想急速撤离,离开险地,真有“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的气概!莫非今夜乃上元佳节,金吾不禁夜?从贾宝玉参加科举考试的时间(农历八月十五)可以反推出作案的季节应该在夏天,五更天已经天亮了,还要抗个官衔灯笼诈开城门!一帮急着赶路的公差不骑马出城,而是乱哄哄地赶着一辆车!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成生存需要 (physiological need)、 安全需要(safety need)、爱与归属的需要 (love and belongingness need)、 尊重需要 (esteem need) 、自我实现的需要(self-actualization need)五类,其中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分列一、二,不可或缺。大概歹徒此时把性需要列入生存需要,而且其它地方无法满足就不管安全需要了。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不是强盗们想劫走妙玉,而是续书者一心想让妙玉被强盗们抢走。续书者对妙玉是讽刺挖苦的,正如他对袭人的态度,他在一百十四回中借薛宝钗之口说“……(邢岫烟)背地里和我说妙玉怎么前知,怎么参禅悟道。如今她遭此大难,她如何自己不知道,这可算得前知吗?……”宝姐姐对林妹妹凶狠些可以理解,林黛玉好歹还和她竞争过宝二奶奶,可怜的妙玉只是……,就要被用作反面教材。续书者念念不忘妙玉的师父“极精演先天神数”,妙玉在后四十回的任务就是给贾宝玉占卜,都很准,可能是江湖行规的约束,倒忘了给自己算上一卦。也不知妙玉的师父为何要骗她,让她在贾府常住,等着被强盗抢去。 高鹗可以对前八十回中的尤三姐笔下留情,将她由放荡改为贞洁,却不对续书中的妙玉宽容,不援之以手,结果当场被污。我不知道他怎么看待韩愈这位儒学大家,韩愈可是叫嚷得全中国都知道他要放火烧了释加牟尼的指骨,岂不比妙玉的“身伴青灯、心在红尘”更加“罪过”!? 殷切希望有位专家从专业知识方面彻底否定“闷香”的存在。 “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裕瑞对《绮楼重梦》评论道“夫晴雯之为人,在前书中惟次于黛玉而已,……芙蓉女儿,胸襟高洁无比,今写作淫娼不如,言之再三,不知作者与雪芹何仇,务欲污其书中极称之人。” 移植至此,未尝不可。续书中妙玉倏地变成“仙姑”,《后红楼梦》中史湘云“忽露仙迹”,不知道是否有师承关系。 (五)探佚之学 戚蓼生序言“……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万缘无非幻泡,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而千万领悟,便具无数慈航矣。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而寤者几希!”我一凡夫俗子,以窥全豹为快事,不能变成纯粹的“文本主义者”,喜欢臧否人物,但前提是故事是完整的。如果只看侦探小说的一半,根据惯例,坏人总是到最后一刻原形毕露的,不知诸公是否过半就敢高谈阔论?《红楼梦》的人物评论虽不至此,但还是谨慎些好。我看完前八十回,实难预料薛宝钗会不顾廉耻地爬上那顶八抬大轿。 正因现代众多的读者对续书不满意,红学才诞生了探佚学这个分支,它是周老一九八四年正式提出来的,很快得到了公认。我认为探佚(如果还承认它是“学”)从俞平伯的《红楼梦辨》就开始了,他指出了后四十回种种不接榫,判定非同一人所作,探佚是新红学的奠基石之一,否定探佚的言论有自非宗祖的嫌疑。既然不是同一人所作,探讨一下佚著又有何妨?探春和番的“俗套”怎么也比远嫁后的“常回家看看”好。说句笑话,第一个探佚取得重大成果的人就是程伟元,“数年以来,仅积有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他凭什么断定这三十余卷就是曹雪芹的原著?“见前后起伏,尚属接榫”?他不是在探佚又属何为?两百多年前的程伟元可以这么做,今人重复一次,居然被斥为“索隐”,岂非怪事?试想,如果《红楼梦考证》、《红楼梦辨》早发表两百多年,那现行的后四十回还有多少立足之地?那种认为长篇小说结尾难是现存四十回艺术水平下降的原因的观点,我不敢苟同。《水浒》和《三国演义》结尾时高潮已过,而《红楼梦》不同,后半部恰恰是展现作者创作意图的时刻,“真事欲显,假事将尽”,很难让人相信曹雪芹此时有力不逮。尽管俞平伯先生的临终遗言放弃了一生最重要的学术成果,这却不能使我动摇,因为他很难否定他的学术方法。“死了张屠夫,就吃混毛猪?”——说这话并没有丝毫轻视俞老的意思,科学能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在于它做到了“人亡技存”。 探佚学一度效果很不妙,出现了“薛宝钗改嫁给贾雨村,做了姨太太”、“凤姐死后被奸尸”之类的“成果”,当然得不到公认。于是有人呼吁不要搞什么“探佚”了,也不可能探出一本完整的《红楼梦》来,也无法检验探佚成果的真伪,更有激进者斥之为“伪学术”,欲除之而后快。当年周老要把文艺评论派“开除”出红学时,曾有学者打趣说,要知道莎士比亚的伟大,请看《哈姆雷特》;要知托尔斯泰的伟大,请看《战争与和平》;要知曹雪芹的伟大,请看红学家的著作。同理可证,要知曹雪芹对封建社会的批判态度请看他人续写的《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观点是多么的别扭。《红楼梦》细读五次就可以发表评论,但发表探佚的言论恐怕就不行○19,如今都在提倡重视文本,不熟悉文本怎样探佚? 证伪主义认为一个好的理论应该能够预言很多可以被观测、检验的结果,但更多的是对自然科学而言,即使是自然科学,有些预言的结果也是不能够被检测的。“绝对零度”就不能被观测到——物理学家们只能说绝对零度是不能达到的;无穷大的本质属性——它的部分等于整体,同样也无法检验;哲学的终极问题之一“人的价值是什么?”更是无法检验,但物理、数学、哲学没有倒下(有人戏称数学家、物理学家是穿着工作服的哲学家)。因此,我认为探佚学还是可以存活的——这是当然现在的想法,十年前是不可能有的。当时就静待红学大家出面来发布一些规则。守株待兔了很长时间,请恕我孤陋寡闻,没见大的动静。我在《红楼夺目红》看到《贾雨村之联与钗黛何涉》和《红楼梦的笔法结构新思议》两篇文章,其中谈到了一些。不幸的是,我发现周老的《红楼真梦》也有一个小失误,那就是把贾兰“抓”去作了贾巧姐的“奸兄”。造成这个失误的原因可能只有一个,四十三回中王熙凤说李纨不愿拿出钱来作诗社的经费,于是推断李纨、贾兰不愿为赎巧姐多花银子。我看不至于,李纨在仆人中的诨号叫“大菩萨”。探佚者当然会有失误,但我总觉得探索者的失足与因循者的重蹈覆辙有些区别,当然禁止乱探,乱探如同在大观园遍地深挖,大煞风景。 近期对“秦学”的否定牵连到了探佚“学”,说它是“龙门红学”、“和索隐派一样,只供让学人侧目”。区区不才,红学一票友,阿狗阿猫之流,被人多侧目一次也平常——离红学界一光年之远的人也看不见。我决定斗胆一次,不揣浅陋,一献拙见,期待大方家指正,求得抛砖引玉的效果,让探佚学更茁壮些。 原理:一个前提,如果不计人物的年龄和建筑物的地点前后矛盾,《红楼梦》全书不存在大的矛盾。倘若作者真正想透露书中人物的结局,那么他一定会多次暗示或非常郑重地予以说明,或者由脂砚斋的批语透露出来。由此我将它具体化,推出以下几个结论。 一、已有的伏线不能丢弃,尤其是金陵十二正钗和已经提到的晴雯、袭人、香菱的结局不能改,她们的命运在第五回已经昭如日月。如果我对妙玉结局探佚的一孔之见能成立,以前有点发挥余地的妙玉也基本上被堵死了。她们的结局犹如高压电线,建议不要再去碰了,具体的情节可以发挥。 二、其他如鸳鸯、紫鹃、平儿等书中出场较早但没有明确交代结局的人,最好找到三个证据,这才有说服力。外证(例如明义的评红诗)、内证、原文、脂评都可以。证伪主义禁止使用孤证来证明结论成立,随意性太大,极容易“撞车”;两点证据立论有点勉强;三点证据基本上就不会出错。几何上有“三点确定一个圆”的说法,至少自己要觉得能自圆其说,一旦推出的结论与原文矛盾则作废。这不是机械套用几何定理,而是有据可依的。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二十二回贾政悲灯谜,六十三回群芳开夜宴,这三回是人物命运的伏线集中展现。王熙凤虽然也没有制灯谜,掣竹签,四十四回尤氏的话“知道还得象今儿这样不得了”和六十九回贾琏的话“我忽略了,终究对出来,替你报仇”,可推断出她的结局。是否所有脂评都能作为依据需要酌情处理,详细的原因,蔡义江教授的《追踪石头》一书已有说明。 三、谐音法、拆字法、《说文解字》在论证过程中尽量只用一次,用多了就是猜“笨谜”,汉字的谐音字特别多,而且有的字古代读音和现代读音还不一样,想想那个“该死”的十三元吧,还要考虑到地方口音,从概率论方面很容易得出这个结论。 有以上三条规则,可以宣告诸如“林黛玉做了北静王的妾”、“林黛玉投水自尽”、“林黛玉是上吊死的”、“薛宝钗倒毙于雪地”、“贾宝玉娶了薛宝琴” 、“探春是随夫家被流放”○20等等死亡。我发现“犯孤证”是探佚上最容易发生的的错误,如盲人摸象,各执一端。如果坚持由“孤证”得出某个观点,必须对相矛盾的正文作出合理的解释。 四、后人新添的情节不能与正文相矛盾。这类似几何学,如果假定某个命题正确,由此出发,推出的结论与已知的公理、定理相矛盾,则假设错误。例如,刘心武先生在解释妙玉出家的原因时认为是她与陈也俊恋爱受挫,拒绝出嫁,然后出家了。而曹雪芹持“空门祛病”说。这样刘先生面临一个无法克服的困难,他能证明他比脂砚斋更了解曹雪芹还不行,他得证明他见过“空空道人”,见过曹雪芹“增删”前的稿子。 五、后人新添的情节不能损害原有人物形象。什么“史湘云婚后性欲无度,丈夫阳脱暴卒”、“妙玉来栊翠庵之前是同性恋”等等完全是无源之水。 六、一步一个脚印当然好,当真知灼见苦于只有一个文本证据时可以跳跃一下,由此产生的故事链不能自我矛盾,更不能与原文抵触,最好能与原文中的故事情节相呼应。有的探佚结果虽然与正文、脂评不矛盾,但相关的文字太少,形不成必然性的推论。我这样开个口子,由于有的人物出场较晚,文中作用不同,例如薛宝琴、邢岫烟、二丫头○21,她们获得的伏线和脂评可能就要少些。可能还存在铁证——不产生歧义的证据。六十二回,麝月的签预示了她的命运,虽是孤证,却为铁证。虽然二十回有宝玉给麝月梳头、晴雯打趣一事,但据此推定她成了宝玉的妾似乎有些单薄,脂批表明她为“婢”,婢与妾还是有区别的。类似如紫鹃,我觉得仅用她的名字就来推出“鹃啼碧血,思发花前”,证据太单薄,还是阙疑的好。金钏的伏线只有一句“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结果她就跳井身亡。 七、对正文的阐述免不了引经据典时,尽量用通典、熟典。人生有限,曹雪芹享年不足五旬,读那么多的书就可能没时间写《红楼梦》了,光他祖父曹寅主持刊刻的《全唐诗》里的四万八千九百多首诗就够他对付好几年的。 八、检验的方法。百分之百正确的检验方法是没有的,我参照计算机科学上的“图灵测试法”,找到一个方法,可以将就用一下,不至于出大问题。找几个读过《红楼梦》但并不很熟的读者,把你构思的故事情节做成选项,掺杂到其它无关的情节选项中去,告诉他们你的写作对象,请他们选出他(她)可能做的事情,如果一个都没选对或选中很少,那就可能有大麻烦了。一百人、一千人参加当然更好,但不具有可操作性。普通读者没有门户之见,不穿凿附会、求之过深。我曾经向我的朋友们问过一个问题,曹雪芹会不会把林黛玉之死安排在贾府抄家入狱后,答案当然是非常肯定的“不”。是啊,谁能想象娇弱的林妹妹躺在一堆乱稻草中?那样对这个充满诗意的艺术形象是多大的损害!美的毁灭让读者掩卷长叹息,对美的亵渎呢? 善意提醒那些“探佚”时喜欢笔走龙蛇的人,司马迁说“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没有说“哗众取宠者称焉”。他在写《史记》时,对于夏商周三代有些相互矛盾的史料,他没有轻率地选取一种,而是留下空白,他明白错误的记录比空白更可怕。后人写《三国志》和《三国志注》时采取了另外一个态度,也是对的,对于那些相互矛盾的史料,也记录下来,加以说明。这就告诉后人,知道多少写多少,别乱写,自己觉得有价值的但又无法肯定的也可以写出来,但要注明。 由于我只是一个红学爱好者,有些观点可能他人已经提出,在下不知,文中没有说明,倘若发生这种情况,我无意争夺。凡知道的均已注明出处,主要是蔡义江、刘梦溪两位红学家的书给了我帮助,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1、1973年第二期《文物》。 ○2、《红楼夺目红》P88,作家出版社,2003年10月第一版。《红楼真梦》P137,山东画报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 ○3、《红楼夺目红》P268。 ○4、《红楼梦诗词曲赋赏鉴》中华书局出版社, 2004修订重排版。《追踪石头》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1月第一版。 ○5、《追踪石头》P88。 ○6、“猪窝”一语可能与孙膑相关,他遭庞涓陷害后装疯,曾在猪圈栖身。 ○7、陈其泰《桐花阁凤评红楼梦》一书在此句批道“此句岂晴雯所能当”。读者都可以得出结论,《芙蓉女儿诔》实际上也是黛玉的诔文,“晴为黛之影”,那么林黛玉是否也是“金玉质”呢?她的家世是相合的。 ○8、《红楼梦学刊》1985年第一期,宋鸿文《论妙玉的悲剧》。另据明代王骥德著《曲律•论平仄第五》,“今之平仄,韵书所谓四声也,而实本始反切。古无定韵,诗乐皆以叶成,观三百篇可见。自西域梵教入,而始有反切。自沈约《类谱》作,而始有平仄。欲语曲者,先须识字,识字先须反切。反切之法,经纬七音,旋转六律,释氏谓:七音一呼而聚,四声不召自来,言相通也。今无暇论切,第论四声。四声者,平、上、去、入也。平谓之平,上、去、入总谓之仄。曲有宜于平者,而平有阴、阳(阴、阳说见下条),有宜于仄者,而仄有上、去、入。乖其法,则曰拗嗓。盖平声尚含蓄,上声促而未舒,去声往而不返,入声则逼侧而调不得自转矣。故均一仄也,上自为上,去自为去,独入声可出入互用。北音重浊,故北曲无入声,转派入平、上、去三声,而南曲不然。词隐谓入可代平,为独泄造化之秘。又欲令作南曲者,悉遵《中原音韵》,入声亦止许代平,余以上、去相间,不知南曲与北曲正自不同,北则入无正音,故派入平、上、去之三声,且各有所属,不得假借;南则入声自有正音,又施于平、上、去之三声,无所不可。大抵词曲之有入声,正如药中甘草,一遇缺乏,或平、上、去三声字而不妥,无可奈何之际,得一入声,便可通融打诨过去,是故可作平,可作上,可作去;而其作平也,可作阴,又可作阳,不得以北音为拘;此则世之唱者由而不知,而论者又未敢拈而笔之纸上故耳。其用法,则宜平不得用仄,宜仄不得用平(此仄兼上去)宜上不得用去,宜去不得用上,宜上去不得用去上,宜去上不得用上去(去上二字尤重。如《琵琶》【三学士】首句“谢得公公意甚美”,《玉玦》【集贤宾】首句“青归柳叶翠尚小”,末二字皆须去上,一用上去,则不可唱。若他曲有无关系,不妨通用者,则上去亦可,去上亦可,不必泥此)。上上、去去、不得叠用(上上二字尤重。盖去去即不美听,然唱出尚是本音;上上叠用,则第一字便似平声。如《玉玦》【泣颜回】第九句“想何如季布难归”,“季布”两去声,虽带勉强,仍是“季布”;【雁来红】第五句“奈李广未侯真数奇”,“李广”两上声,李字稍不调停,则开口便是“离广”矣。故遇连绵现成字,如宛转、酩酊、袅袅、整整之类,不能尽避;凡一应生造字,只宜避之为妙)。单句不得连用四平、四上、四去、四入,(《琵琶》【念奴娇序】“月下归来飞琼”,用四平声字,此以中有截板间之故也,然终不可为法,观上“珠箔银屏”、“吾庐三径”,可见。若第四折【绣带儿】“难道是庭前森森丹桂”,“庭前森森丹”五字,连用平声,真不可唱矣)。双句合一不合二,合三不合四。押韵有宜平亦可用仄者,有宜仄而亦可用平者,有宜平不得已而以上声代之者。韵脚不宜多用入声代平上去字。一调中有数句连用仄声者,宜一上、一去间用。词隐谓:遇去声当高唱,遇上声当低唱,平声、入声,又当斟酌其高低,不何令混。或又谓:平有提音,上有顿音,去有送音。盖大略平、去、入启口便是其字,而独上声字,须从平声起音,渐揭而重以转入,此自然之理。至调其清浊,叶其高下,使律吕相宜,金石错应,此握管者之责,故作词第一吃紧义也。” 故作如此判断。 ○9、续书者倒是对二玉之“洁”作了统一处理,黛玉临死前强调“我的身子是干净的,好歹叫他们送我回去”。妙玉被奸污,大概就是不“洁”了。 ○10、北宋周敦颐《爱莲说》“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读者大多把“淤泥”解为“污浊不堪之物”,同时又有“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 《孔子家语》(可能是伪书,但影响极大)“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以穷困而改节”。《论语•卫灵公》“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妙玉被誉为“气质美如兰”,这个“淖泥”就值得深思了。我猜想“淤泥”的含义古今有变化,鄙人才疏学浅,无法证明,请饱学者赐教。 ○11、我赞成李希凡先生的看法,他也认为此处不值得小题大做。《传神文笔足千秋》P253,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我赞成李希凡先生的看法,他也认为此处不值得小题大做。《传神文笔足千秋》P253,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 ○12、据己卯本的夹批语推测,联系到这两处佛门净地的恶俗,“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就有了下落。 ○13、原以为这段话出自《红楼梦诗词曲赋赏鉴》,当我想标明页面数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了,《追踪石头》也找了,连蔡教授在现代文学馆的讲座视频也重新看了两遍,都没有发现。我也曾打电话给蔡教授求助,因为时间关系,没讲明白,他也很忙,未再次打扰,暂时认为还是蔡教授的书中的话。 ○14、杜景华《红学风雨》P57,长江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 ○15、刘梦溪先生在《宝黛爱情故事心理分析过程》(《陈寅恪与红楼梦》,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5月第一版)一文中提到,三十六回,曹雪芹用笔狡猾。薛家母女,林黛玉在王夫人处吃完西瓜后,宝钗约黛玉去藕香榭,黛玉不去,薛宝钗“顺路”进了怡红院。藕香榭和怡红院在两个不同的方向,是不可能顺路去的,从此我注意大观园的建筑分布。 ○16、论者大多注意到了这张贺贴,但忽略了帖子的颜色——粉色,粉笺又称薛涛笺,一般为闺中小姐所用。联系到七十六回妙玉评黛、湘联诗时的话“一则失了咱们的闺阁面目”,可以推定,妙玉是不把自己视为一个尼姑的。宝玉的生日夜宴是大观园诸艳的最后一次会聚,元春不可能来,林、薛、史、探春、李纨均有签,香菱,袭人也有,连麝月都有,那么正钗排名第六的妙玉也算出席了这最后的盛宴,焉能无签?晴雯也没有,为何?同属“晴雯、黛玉一干人”。“出淤泥而不染”者才是“无瑕白玉”。据此,我认为她二人的签应和黛玉的一样,“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世难容》。 ○17、《红楼梦》中这种半真半假的话其它地方还有,第五回警幻仙姑在回答宝玉为何只收录“金陵十二钗”的判词时说,“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很明显,巧姐的才貌不如薛宝琴。考虑到“天机不可泄漏”和宝玉当时的心理——“一心只捡自己的家乡封条看,遂无心看别省的了。”警幻的“半假”就很好理解了。 ○18、引自刘梦溪《宝黛爱情故事心理过程》一文。 ○19、对妙玉进行文学批评的同志注意了,由于不可避免将谈到她的悲剧性结局,我已经证明“闷香”是个神话,从证据学的角度看,靖藏本的存在有疑问,周老也放弃了那条校读,如果仍使用“红颜屈从枯骨”这条校读,论者需要重新证明。我见过的书中,只有蔡义江教授的《红楼梦诗词曲赋赏鉴》中提到这点,并表明此处他以信仰代替了证据。我从《红楼梦学刊》曾看到过一篇文章,作者没有轻易地使用靖藏本上脂砚斋和畸笏叟不是同一人的批语,而是用他们对小红的不同批语推定不是同一人。 ○20、对薛宝钗、林黛玉的探佚产生这个失误的原因估计是过分重视了那幅画,薛宝琴的失误则是搞错了方向。探春的失误是论者认为“一帆风雨路三千”形似韩愈的“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韩愈确因谏阻迎佛骨一事被贬至潮州,但论者忽视了判曲中的“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和得贵婿的谶语。探春的判曲与韩愈的诗含义相差还是很大的,况且随夫家流放不能更好地反映探春个人的悲剧。虽有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套自崔颢的《黄鹤楼》之说,两诗的立意还是不同的。另外,词的字数和格律比诗更死板,造词遣句相似,范仲淹的《御街行》(纷纷坠叶飘香砌)中的“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被李清照借鉴,化作了《一剪梅》(红藕香残玉簟秋)中的“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表达的含意迥异。 ○21、此处原为“王善保家的”,因不得为我想让她“忘善报”不能善终。近读周老的《定是红楼梦里人》和周玉清女士的续书,二者都提到了二丫头,极为钦佩,从善改之。尽管此处脂批感慨“人生离聚亦未尝不如此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