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针对吴伟斌先生的论文《关于元稹婚外的恋爱生涯》提出一些异议,主要从三个层面展开论述:一、《莺莺传》中张生是否元稹自寓;二、《莺莺传》的写作时间;三、关于元稹的婚外恋。本文认为,吴伟斌文章对《元稹年谱》的指责、非议存在着不够公正和自相矛盾之处。 关键词 《莺莺传》、《元稹年谱》、元稹婚外恋 元稹字微之,唐代著名的诗人、小说家。他创作的小说只有《莺莺传》一篇。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有关元稹及其创作的《莺莺传》,吴伟斌先生发表过几篇论文,如:《〈莺莺传〉写作时间浅探》,载《南京师院学报》1986年第1期;《“张生即元稹自寓说”质疑》,载《中州学刊》1987年第2期;《再论张生非元稹自寓》,载《贵州文史丛刊》1990年第2期;《论〈莺莺传〉》,载《扬州师院学报》1991年第1期。这几篇文章的主要观点在于否定“张生为元稹自寓”的说法。近读吴伟斌先生的大作《关于元稹婚外的恋爱生涯——〈元稹年谱〉疏误辨证》(刊发于《文学遗产》2001年第1期),针对卞孝萱先生的《元稹年谱》(齐鲁书社1980年版,以下简称《年谱》)提出诸多异议。拜读之余,对吴伟斌先生文章中的某些观点不敢苟同。吴文对《年谱》的评价也不够客观、公正,行文之中还存在自相矛盾之处。笔者结合唐代的有关文献记载,对吴文提出以下几点看法,以求正于吴伟斌先生和学术界前辈、同行。 一 《莺莺传》中张生是否元稹自寓 吴伟斌先生在文章中多次否定“自寓说”,认为“这是个不能成立的错误结论”、“《莺莺传》是虚构的故事情节,张生和崔莺莺是作者元稹虚构的主人公”云云。笔者认为,“自寓说”是可以成立的。下面从两个方面来谈: 第一,从唐代小说的创作方法来看,不可否认,这一时期的小说作家开始自觉地将想象、虚构等文学手段运用于小说创作之中,作家的主体意识开始觉醒。中国古典小说发展到了唐代,逐步走向成熟,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唐代小说作为成熟初期的文体,在很大程度上还摆脱不了《史记》、《汉书》等史传作品的影响。史学创作注重客观、真实,不容虚构,这种创作原则在唐代小说创作中也留下深深的印记,小说作家借鉴了史传作品“实录”式创作方法在小说作品的命名上。与史传作品有关的“传”、“记”、“纪”、“志”、“录”等词语被唐代小说作家所采用:经笔者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的单篇小说和小说集以“传”、“记”、“纪”、“志”、“录”等命名的达65种之多。小说行文之中,常常运用“互见法”、标注年号等做法,以证明故事之真实、可靠;在小说结尾,吸纳了史传作品论赞的形式,发表议论,阐发作者个人见解。并注明故事来源,以证其实;有些小说作家更是公开声称创作的主旨在于补正史之不足,如李肇在《唐国史补》的序言中称:“予自开元至长庆间撰《国史补》,虑史氏或阙则补之意”。李德裕在《次柳氏旧闻·序》中也说,编著此书,“以备史官之阙云”。唐朝的评论家也往往以“实录”的眼光来评价小说作品的成败优劣:刘知几《史通·杂述》将小说分成十类,其中,他对逸事类的定义是:“大抵偏记、小录之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逸事者,皆前史所遗,后人听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李肇在《唐国史补》中也称赞《枕中记》作者沈既济、《毛颖传》作者韩愈有“良史才”。由此可见,唐代的小说家、评论家显然受到史学家“实录”式创作笔法的影响,小说创作注重真实的原则,与我们今天的小说观念有着很大的区别。我们在研究唐代小说之际,不能完全按照现代的小说观去看待距今一千多年以前的唐人小说。应当结合当时小说创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第二,自宋代以来,历代学者提供了大量而有力的证据,从多种角度证明《莺莺传》中张生即作者元稹自寓。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