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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方法废弃论商榷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刘求长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 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文艺理论界有一种主张废弃创作方法的观点。废弃论的理由难以成立:作家的创作经验证明,创作过程中作家往往自觉地遵循某种原则;用“风格”取代“创作方法”不可行,它们二者是交叉关系。创作方法的涵义应该单纯,应该回到歌德和席勒所确定的涵义。
    关键词 创作方法;废弃论;创作风格;涵义单纯性
     我国文艺理论中的“创作方法”(亦称“创作原则”)是一个外来术语,通过几十年的运用,它已经中国化了。进入20世纪80年代,国内文艺理论界对创作方法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分歧,这其中有一种观点是主张废弃“创作方法”概念。徐俊西、刘大枫等先生是旗帜鲜明的废弃论者。20世纪末国内出版的某些文艺理论教材(如童庆炳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文学概论》),也避而不谈创作方法。笔者不赞同创作方法废弃论。这里拟结合对徐俊西、刘大枫二位先生观点的评论,对创作方法问题简单谈一些看法。  
    一、创作过程是遵循一定原则的

     徐俊西曾撰文说:“文艺创作是一种极其复杂微妙的精神创造过程,本身并不可能存在什么现成的、定型的方法和原则。”[1]笔者以为这种论断并不合乎文艺创作的实际,以此作为废弃创作方法的理由很难成立。
     撇开近二十年里关于“创作方法”涵义的争论,创作方法就是指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在处理文学创作与现实生活的关系时遵循的某种原则,或是按照生活的实际样式去反映生活,或是按照作家的理想和愿望去反映生活。[2]文学艺术创作过程的确是“极其复杂微妙的”,创作心理应该是高度自由的。但是,复杂微妙也好,自由也好,这与遵循某种原则并不必然发生矛盾,只要这种遵循是作家自觉自愿的选择。人类的思维过程总是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与原则的,作家的艺术创造思维也不会有例外。我们可以以中外现实主义作家为例来谈论这个问题。遵循现实主义真实性原则,对于作家来说是非常自觉和坚定的。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的《前言》中声言自己要当法国社会的“书记”,要“严格摹写现实”[3]。屠格涅夫表明:“准确而有力地表现真实和生活实况……即使这真实同他个人的喜爱并不符合。”[4]为了细节的真实,果戈理常写信向母亲求教,请求她为他详细描写乡下寺守穿的服装,告诉他农家姑娘们的衣服的名称和详情细节;请她为他详细叙述婚礼活动,不要漏掉一个微小的项目;请她告诉他纸牌的种种玩法……。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一回里表明了他所遵循的原则:“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循踪,不敢稍加穿凿,至失其真。”鲁迅因为没有蹲监狱的生活经验,在写作《阿Q正传》的有关情节时便犯了难,曾打算喝醉酒去打警察,以便叫人抓去坐几天牢房。曹禺为了写《日出》,曾专门去下等妓院观察,向内中去了解实情,因此引起朋友们对他的误解。以上例子足以说明,现实主义作家是相当自觉地遵循按照现实生活自身的样子进行创作的原则的,岂能说创作过程不可能存在方法和原则?
     按照某些理论家的说法,创作方法是与作家的自觉性意识相联系的。如现实主义,波斯彼洛夫是把作家“思维的历史主义的产生”作为其形成的标志的。[5]他认为“巴尔扎克本人已意识到自己思维的历史主义”[6]。钱中文说:“创作原则……其标志是创作者已形成了理论的自觉,有了相当完整的创作主张。”[7]现实主义作家有这样的自觉与自信:“在科学与理性的光照下,现实有如井然有序的世界,他们描写混乱,意在建设有序的世界。”[8]以上两位理论家都是通过对作家的创作实际和文学史实际的考察得出这些理论结论的。
    二、“风格”难以取代“创作方法”
     徐俊西认为,现实主义“主要的不是方法论意义上的某些具体规定和模式,而是分类学意义上的一定特征和类型”[9]。刘大枫则更加明确地主张“废弃‘创作方法’这一范畴”,认为“可用‘风格’的概念来取代”[10]。我们认为,这种取代论是不可行的。
     的确,创作方法与文学风格存在联系,但它们之间的关系只是交叉关系,而不是包含关系。风格并不能把创作方法包含进去。创作方法具有自身独立的功能。风格与创作方法有重大不同:风格是作家的创作个性,即作家的气质、性格、能力、修养等等在作品中不自觉地自然流露,就是说,作家风格的形成基本上是无意识的,自然而然的,是勉强不来,有意识追求不来的,正如刘勰所说:“风趣刚柔,宁或改其气。”[11]风格也不是作家自觉遵循某种创作原则的结果。一个作家可以很自觉很努力地遵循按照生活的本来样式去反映生活,但他这样做并不能保证他会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而创作方法,正如上文所论,是作家自觉地(当然并不完全排除非自觉)遵循和选择的。作家遵循某种创作原则,其意图不是为了要形成自己的某种风格,而是力图如何有效地去反映和表现社会生活。众所周知,在20世纪30年代与40年代,中国大多数作家放弃了其他创作方法,自觉地选择了现实主义创作方法,以使自己的创作更符合时代与斗争的需要。这个时代的作家们选择了现实主义创作方法,但并不等于,也不会使他们放弃自己原有风格的全部特色,他们仍然各有各的风格。创作方法因为基本上处于作家创作行为的有意识心理层面,这种有意识的自觉的作为便更多地与文学思潮发生关系,而不是与创作风格发生关系。艾布拉姆斯对现实主义的论说正是这样的:“现实主义包含两层意思:(1)指十九世纪的文学思潮……(2)表示各个时代反复出现的描写现实生活的手法。”[12]在他看来,现实主义是“手法”(笔者以为,艾布拉姆斯这里用的“手法”,应是“方法”的意思),是思潮,却不是风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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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文学评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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