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实践美学的人学观不但表现出对于现代人类学成果的滞后,而且表现出对于一百多年前恩格斯人类学研究水准的滞后。而将“劳动”这一概念绝对化和神秘化,是其集中表现。他们常常借着哲学的模糊性和抽象性来掩饰这种滞后。他们坚持这种滞后,是因为以科学的进化论为基础之一的人类学观,会动摇他们的以神化的人性为基础的美学思想体系。 关键词 绝对化的劳动观;神化的人学观;进化的人学观;科学美学观 张玉能先生以《劳动与人》(以下简称《劳动》)一文,对笔者的《必须正视马克思恩格斯在人与动物界定问题上的区别》(以下简称《必须》)一文提出了商榷。[1]感谢张玉能先生赐教。为了相互切磋,以有利于学术的进步,笔者认真地考虑了张玉能先生的意见。现在作几点回复如下。 一、对“区别”性质的辨析 在笔者展开自己的观点前,有一个事实看来需要明确一下。在张玉能先生的《劳动》一文中,有不下三、四个地方,以引用“笔者的”语言(“本质的区别”)的方式,来作为笔者对马克思恩格斯之间在人与动物界定问题上的区别的性质判断。这使笔者有些惊讶。笔者在《必须》一文中,确实几乎通篇都在讨论马克思恩格斯在此问题上的区别,但在对于他们的区别的定性上,却是谨慎而注意分寸的,记得自己并没有用过“本质的区别”这一提法。带着这一疑惑,笔者又重读了几遍自己的文章,终于发现,确实有“本质的区别”这一词组,但其内涵,似乎与张玉能先生所说的无关。出现这一词组的情况如下:笔者的文章中引用了恩格斯关于动物与人的区别的一段话。然后就恩格斯的这一段话,笔者写道:“甚至在恩格斯所指明的、作为‘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的对自然是‘利用’还是‘支配’这一点上,我们看到的也可以是某种意义上的量的区别。例如,和‘支配’有更根本性的质的区别的应该是‘被支配’。而‘利用’和‘支配’却都是主动地向自然的索取,都是必须使用智能的行为,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也‘只是在程度上不同而已’。(一句恩格斯用语)一种角度上的量的区别,也会是另一角度上的质的区别。我们这样说,只是为了防止对这里的‘本质的区别’的绝对化的理解。如此而已。”[2]不知张玉能先生是否把上文中的“本质的区别”,就当作了笔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区别性质的定性?那实在是有些“牛头不对马嘴”的。但除此之外,拙文中就再没有出现过“本质的区别”这一提法。由此看来,张玉能先生对笔者的“语录”的“引用”,多半出于“误读”了。 当然,笔者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在人与动物界定问题上的观点区别的性质,虽然并没有作“本质的区别”这样的定性,但和张玉能先生在这一问题上的定性,毕竟是大相径庭的。张玉能先生曾经承认:马克思恩格斯之间关于动物与人的区别之界定的的确确是有一些差异,汪济生同志所做的分析完全是正确的;但另一方面却又就此“差异”,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迥然不同判断。他认为这些“差异”的性质“……主要是一种类似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以及哲学思考与科学实证间的区别,但是结论都是一样的……”[3]“……只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论述更具有哲学性质,而恩格斯晚年的论述就更具有科学实证的性质,二者不仅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相互不同的,倒是可以相互生发、相互印证、相互阐发的……”[4]对于张玉能先生的这种“定性”笔者却实在不敢苟同。不过为了避免那种论争中常见的因为没有具体统一参照物而不可能有结果的抽象的词汇之争,我们还是通过罗列事实先建立起具体的“语境”,那问题的性质就可能有不言而喻之效了。 我们还是先选几段青年马克思的论述来考察一下他如何划分人与动物之界:(第一段)“他(指人——引用者)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5](第二段)“诚然,动物也生产。它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6](第三段)“我们在这里讨论的不是原始动物的本能的劳动,现在的劳动是由劳动者拿到市场上出卖的一种商品,和原始动物的本能劳动的情况已隔着无数亿万年了。我们现在谈的是人类所特有的那种劳动。蜘蛛结网,颇类似织工纺织;蜜蜂用蜡来造蜂房,使许多人类建筑师都感到惭愧。但是就连最拙劣的建筑师也比最伶巧的蜜蜂要高明,因为建筑师在着手用蜡来造蜂房之前,就已经在头脑里把那蜂房构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所取得的成果在劳动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存在于劳动者的观念中了,已经以观念的形式存在着了。他不仅造成自然物的一种形态改变,同时还在自然中实现了他所意识到的目的。”[7] 我们也选几段恩格斯的论述,看看他如何划分人与动物之界:(第一段)“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动物通过它们的活动也改变外部自然界,虽然在程度上不如人所作的那样。”[8](第二段)“但是,不用说,我们并不想否认,动物是具有从事有计划的经过思考的行动的能力的。……动物从事有意识有计划的行动的能力,和神经系统的发展相应地发展起来了,而在哺乳动物那里则达到了已经相当高的阶段。在英国猎狐的时候,每天都可以观察到:狐是怎样正确地运用它关于地形的丰富知识来躲避它的追逐者,怎样出色地知道和利用一切有利的地势来中断它的踪迹。在我们的那些由于和人类相处而有比较高度的发展的家畜中间,我们每天都可以观察到一些和小孩的行动具有同等程度的机灵的行动。因为,正如母腹内的人的胚胎发展史,仅仅是我们的动物祖先从虫豸开始的几百万年的肉体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一样,孩童的精神发展是我们的动物祖先、至少是比较近的动物祖先的智力发展的一个缩影,只是这个缩影更加简略一些罢了。”[9](第三段)但是一切动物的一切有计划行动,都不能在自然界上打下它们的意志的印记。这一点只有人才能做到。[10](第四段)“一句话,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11](第五段)“整个悟性活动,即归纳、演绎以及抽象(狄多[恩格斯所养的一条狗的名字——引用者注]的类概念:四足动物和二足动物),对未知对象的分析(一个果核的剖开已经是分析的开端),综合(动物的机灵的动作),以及作为二者的综合的实验(在有新的阻碍和不熟悉的情况下),是我们和动物所共有的。就种类说来,所有这些方法——从而普通逻辑所承认的一切科学研究手段——对人和高等动物是完全一样的。它们只是在程度上(每一情况下的方法的发展程度上)不同而已。只要人和高等动物都运用或满足于这些初等的方法,那么方法的基本特点对二者是相同的,并导致相同的结果。”[12] 现在,让我们从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论述中提取几组“关键词”。我们看到,在马克思那里,作为人和动物的“生命活动”和“生产活动”的区别的主要几对关键词是——有意识和无意识;全面的和片面的;有计划有目的的和本能的无目的的。这几组关键词之间,呈现出明显的相互对比、甚至对立的关系。而在恩格斯那里,关于这些区别的主要几组关键词是——有意识和“发展起来了”的“达到了已经相当高的阶段”的有意识;能够在自然界打下“意志的印记”的有计划行动和不能打下“意志的印记”的有计划行动;“发展程度”较高的悟性活动和“发展程度”较低的悟性活动。等等。这几组关键词之间,呈现的却明显的是一种发展程度上的区别关系。把前后两者进行比较,在笔者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区别,虽然未必是象“金属”和“木材”之间的那种“本质的区别”,但象檀香木和水杉木之间的那种“质地的区别”总还是明显存在的。(笔者并且在《必须》一文中,还对这种区别的产生之因,作了较具体的探讨。)而张玉能先生却偏偏还要说两者之间构成那种“相互生发”、“相互印证”、“相互阐发”的关系。按照张玉能先生的“逻辑”来演绎,马克思关于动物的行为是“无意识的”、“本能的”的“哲学”界定,可以“自上而下”地不矛盾于、甚至等同于恩格斯关于的动物行为可以是“有意识的”“有计划的”的“科学”界定。在张玉能先生那里,“哲学”和“科学”、“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竟然可以这样的对事物的性质进行反向“转换”!我们看不出这种“转换”与逻辑和学理有什么关系,只能使人想到一个词汇——“魔术”。按照这种“魔术”,在恩格斯这里的关于人的行为是“有意识的”、“有计划的”的“科学”定性,“自下而上”地到了马克思那里,是否也能够等同于可以说人的行为在“哲学”上是“无意识的”和“无计划的”呢?!谙熟经典著作的“实践派美学家”们,有时是那样咬文嚼字,有时却这样“粗枝大叶”!这种治学的“理路”,怎不令人匪夷所思? 二、对“自由自觉”的辨析 那么,在张玉能先生那里,人和动物的区别是怎么样的呢?他是这样说的:“……人与动物的区别,最终表现为实践的自由及其生成的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也就是说,是自由自觉的劳动使得人脱离了动物界成为能够审美的人,审美的人越来越离开动物界,成为真正的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13]张玉能先生在他那篇不长的《劳动》一文中,将这一说法重述了好几遍,其中最主要的关键词就是“自由自觉”、“自由自觉的劳动”。他的这种主张当然是有“根据”的。根据就是他所反复引用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如下论述:“……生产生活本来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4]在这一段话以后,马克思进一步发挥他的观点,在和动物的一系列对比中,阐述了人和动物的区别。如我们前面已经罗列过的行为的有意识和无意识、有计划性和本能性、全面性和片面性,等等。可以说,在这些描述中,人和动物之间的区别具有判然分明、两极对照的特点。时年26岁的青年马克思的作出这些界定是在1844年。人非“先知”、人非“圣贤”,在达尔文的进化论诞生(1859年)以前15年的时代、知识背景下,作出那样的界定,是十分正常的,更何况在那样一本非自然科学性质的论著中。没有必要为尊者讳,那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恩格斯把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不是偶然的。进化论诞生后,人们在人和动物的属性之间,确凿地看到了两极之间的联系、对比之间的融合、低级简单与高级复杂之间的动态演进。我们在1886年时年66岁的恩格斯修订完成的《自然辩证法》中,基本上就看不到“自由自觉”“与否”那样的判然分明的提法。相反,我们看到了这样的提法:“……[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是和进化论不相容的——甚至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之间的界限,也不再是固定不变的了,鱼和两栖类之间的界限也是一样;而鸟和爬虫类之间的界限正日益消失。”[15]“‘非此即彼!’是愈来愈不够了。”[16]“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对自然观的这种发展阶段来说,旧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就不再够了。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辩证法是唯一的、最高度地适合于自然观的这一发展阶段的思维方法。”[17]在人和动物的区别问题上也是如此。并不存在什么绝对分明的“自由自觉”与“不自由自觉”。 其实,也不必把所谓的“自由”、“自觉”神秘化。张玉能先生在他的《劳动》一文中,引用过恩格斯的这样一段话:“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18]从这里,我们起码可以看到,行动的计划性和目的性,是达成“自由”的一种“可见表征”、甚至“衡量尺度”。姑且从这一角度来观察,我们就可以看到:动物的行为就未必是完全“不自由”的和“盲目的”,也会有一定的“自由”和“自觉”;而人类的行为未必是完全“自由”和“自觉”的,也会有甚至相当大程度的“不自由”和“盲目”。不必舍近求远去找例证,我们就在恩格斯的文章中找。(为了看准问题,有些引文笔者不得不重复地引用。)关于动物,恩格斯写道:“动物从事有意识有计划的行动的能力,和神经系统的发展相应地发展起来了,而在哺乳动物那里则达到了已经相当高的阶段。在英国猎狐的时候,每天都可以观察到:狐是怎样正确地运用它关于地形的丰富知识来躲避它的追逐者,怎样出色地知道和利用一切有利的地势来中断它的踪迹。在我们的那些由于和人类相处而有比较高度的发展的家畜中间,我们每天都可以观察到一些和小孩的行动具有同等程度的机灵的行动。”[19]请问,动物(狐还远不是具有最高智能的动物)的这些表现,不是一定程度的“自由”和“自觉”,是什么?再看看恩格斯对人类行为的描述:“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于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20] 请问,人类的这些表现(这些表现直到今天,仍然存在、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愈演愈烈),不是相当程度的未获“自由”、未达“自觉”、甚至“盲目”和“愚昧”,又是什么? 三、对所谓“常识”、“定论”的辨析 在通过了创立学说所必不可少的夯实现代科学基础的必由之路后,如果实践派美学家们仍然能够充满自信地把他们的命题“劳动使人成为审美的人”标明于论文或论著之前,它才是有价值的。而以“哲学”为掩体、躲进形而上的或含义模糊的抽象辞藻的云雾,拒绝直面科学的进展,抱定“无为而无所不为”的“宗旨”,这样的学派是不会有“可持续发展的”的前景的。它便只能仍然陷于停滞之境,并把这种停滞带给受它影响的学派和学人,而无力直面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和人性现象,更无力承担起美学所应有的对于当代急速发展的人类生产、生活实践的介入和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