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年一届的鲁奖评选工作庄严而又神色慌张地落下帏幕不久,一个朋友突然拎着载有《有收获,也有遗憾——第四届鲁迅文学奖散文杂文奖审读随感》一文的某本刊物来找我,那是此次散文组评委成员张守仁老先生写的。朋友指着文章中那段关于拙著《玉米大地》的评价文字对我说,你看看,都入了围,专家评价又这么好,当初若信我的,也去整一整,是不是就上去了。我很有姿态地浅笑一下,并神情暧昧地表示了不置可否。 我的那个朋友,本是世俗中人,聪明世故,八面玲珑,深谙处世之道和很多事务的运作程序,用东北土话说,很是会“整”。但人人都有死结,本应是很完美地聪明到底的一个人,却和我一样很愚蠢地喜爱着文学。这就注定了他既“奸”又傻。“奸”的是,他一开始就知道,就算是文学,也逃不掉某些令人无奈的潜规则;傻的是,他到底还是拿文学,还拿文学上的某一个奖项当了一盘儿大菜。就评奖这档子事儿,连我自己都早有思想准备,早已预料到了最后结果,也早已把成败置之度外,他却因为我闯过初评这一小小意外而煞有介事,就证明他对文学的有些想法还不够“老成”,不老成就不能淡定。 过后想起来,那天我做出的那个表情真的有一点让自己吃惊。因为我的那个表情确定无疑地表明了,我已经熟知并承认了文学上的那些潜规则。不仅如此,而且还大有不那样反倒觉得心里会忐忑不安的势头。可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的呢?本来我是一直把文学当作一种神圣的事情来对待的。许多年以来,不仅兢兢业业地爱着文学,而且还心怀虔敬地进行着文学创作,并藉此一步步走近或走上了那个在自己心里有一些神圣的“坛”。大概,正是因为走得太近了,很多的事情才能够亲身经历,正因为对很多的事情的亲历、亲睹、亲感、亲受,才在一点点接近内部看清本质的过程中失去了神圣的感觉,失去了美好的寄予。 说心里话,我的“认”,并不是怨天尤人、气急败坏的“认”。我的“认”,是平和随顺,毫无怨言的“认”。之所以能够这样,是因为我对文学及与文学有关的一些事情已经有了足以说服自己的理解和看法,这是一个重要的基础。我在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的同时,也看到了文学之于我、我之于文学、文学之于文坛、文坛之于社会、社会之于人类、人类之于宇宙,一切看似意义非凡,而实质上是没有多大意义或根本就毫无意义的。既然毫无意义,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拼命地厮抢,苦苦地争夺,为什么还要在我们本已不太快乐的人生里,再加上一层额外的苦恼? 文学只是一个具有文学情结的人自己的事情,文学,本是一个人的文学。这一点,鲁迅先生也曾有提及,他认为最早的文学起缘于劳动和宗教,先人们“吭唷吭唷”的叫喊就是最原始的诗。从这一点推开,完全可以证及文学最初的动力就是个人情绪的某种表达和抒发,不仅是用以助力的“吭唷吭唷”,其他的如痛苦的呻吟和快乐的叫喊都是最初的文学。也就是说,个体的表达和抒发,是文学最原始也最本质的动力。这也代表着文学的第一层功能,这一层功能与文学的真实性紧密相关。到后来,这些发自个体的声音引起了群体中其他人的反应、注意、兴趣或某种程度的共鸣或者需要,才出现了文学的第二层以及第三层的功效。那就是表现自己和感染别人。对社会和人群来说,文学的价值这时才呈现出来,文学的功利性也因此露出了端倪,自然,其真实性和纯洁性便也同时受到了考验。 等到了当下,文学已经走得更远了,以至于文学本身的定义和价值标准都已经发生了深刻的位移。如今在人们心中,文学的概念已经不再是《庄子》、《论语》、“三国”、“红楼”,而是关于这些作品的“心得”、“水煮”、“大话”和评书版的演讲记录,最受瞩目的当红“作家”并不是王蒙、王安忆、铁凝、苏童、格非等,而是于丹、易中天、木子美一类。小说,从《狼图腾》、《藏獒》开始,诗歌从“口水”和“梨花”开始,散文从那些已经作废了的小说当散文发表的东西开始,文学已经不再是从前意义上的文学。一切以市场为依据,一切都不可避免地进入商品流通环节,一切事物的价值都已经离开内在品质而体现于其价格上。对于文学作品来说,其价值大小被一种更加直观和简单的尺度所量定,那就是知名度和发行量。 我说这些并不是在抱怨,并不是在心里愤愤不平,认为这一切都是不应该发生的;我要说的是,这就是我们所面临的现实,这就是我们的时代。如果文学只停留在我在前面提及的第一个层面,只限于个人的抒发与表达,那么一切的争执和麻烦都免了,不需要发表,不需要流传,不需要别人的品评和认同,自然也就不需要评奖和发表。但偏偏这些搞文学的人又有很多的想法和很大的野心,要在这个世界上发出或者留下自己的声音,要即刻或永久地证明自己的存在。 事情就这样变得复杂了,本来是一个人的事儿,现在要变成很多人的事儿、领导的事儿、组织的事儿、整个社会或整个时代以至于千秋万代的事儿,你不就得同人群、社会、时代、历史来沟通和商定吗?但你拿什么来协商?只靠作品吗?过去我也曾天真地认为,一个作家只要把东西写好就算了,其他的事情“历史自有公论”。但无情的现实是,历史、社会、群体从来就没有过真正的公论和公义。能够留存于世的所谓文明成果,不过是个体意识与群体意识靠某种神秘的机缘偶然媾合而结出的果子,大多数的精神或物质存在,都因为没有这样的天赐良机而被淹没于时光的尘埃之中,被永生永世地遗忘了。文学与社会、时代以及历史的谈判,实际上是作家、作品与时代以及命运的谈判,最终是否能够被承认、接受、推崇或留存、收藏,很大程度上并不一定取决于作品本身。 2 P' F6 m) ]# T$ H( {4 N 文学,是时代的产物。过去听人说,只有伟大的时代才能产生伟大的作品,这话只是说对了一部分,全面客观一些的说法儿应该是,只有伟大的时代才能选择并推出伟大的作品。我敢说,任何一个时代都不缺少伟大的作家、伟大的思想和伟大的作品,只不过并不是任何一个时代都能够做出伟大的选择。有很多闪光的东西,它们从来都在那里放着,散在并深藏于个体之中,但并非一定会被发现,被承认,被放大。我们没有看到、听到,并不是它们不存在,或不曾存在,它们只是被一个又一个由暧昧的人群主宰的时代粗暴地忽略和否定了。本来,这已经够糟糕了,更糟糕的却是我们在回顾和总结历史的时候,又总是习惯于以偏概全,以局部替代全部,这就造成了再一次的疏忽与遗漏,同时也就对真实的历史造成了不可修复的误导和扭曲。 我们这个时代是偏好尖叫和恶炒的时代,目前已经有很多人靠这些手段获得了桂冠。无论是文坛上,还是娱乐圈里,我们可以列出大批取得了时代宠幸的名单。听网上说,有两位“姐姐”正在国际舞台上献艺,一片嘲笑和叫骂中,却不能阻止她们名声日盛,而在那T字台上,“姐姐”们正兴致昂然意淫高潮迭起。请问,这些是我们某一个体所喜爱所渴望的吗?不是。是社会公德所呼唤的吗?也不是。但我们的时代就是这么个时代,只要商品经济需要,某一有经济实力的团体需要,社会的某一肯出钱的局部需要,它们就会理直气壮地存在下去。说不准哪一天,“姐姐”摆POSE摆得累了,出一本叫做《我是如何克服巨大压力颠覆了美丑的》,一准抢购者蜂拥而至,一时间洛阳纸贵。或许这本书恰恰就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的某种精神及价值取向,再乐观一点估计,哪个协会没准会立即给“姐姐”发一封带条件的邀请函,如果肯就范则立即被吸收为协会会员。就算真是这样,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没有,这是时代的意志啊,一切都不以某一人或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一切都不可阻止,不可逆转。 与其说我们这个时代是商品时代,还不如说是广告时代更直接一些。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们,早已经被五光十色的商业音乐和广告画以及各种各样的声色污染迷住了五官及心窍,除了尖叫,除了怪相,除了说得比真话还像真话的假话,除了大把大把的钞票已经很难受到震动、打动和感染了。人们一方面欣赏着“不看广告,看疗效”,却一边践行着“不看疗效,看广告”。当然,在文学领域里的运作、炒作、操作等,也是遵循着同样的原则。先别说你的作品好与不好,首先得看看你的作品是不是产自某一著名作家,当然最好是这个作家的主打产品,因为这样,市场的认同率就会高,就算是产品有着严重的质量问题,也还是省力好销好赚钱,一旦发生纠纷也好推托,更何况一旦傍上名家,不可预见的好处也许就在暗处等待着自己。而如果不是著名作家,那就得看你发出的声音够不够怪、够不够尖、够不够刺激读者的兴奋点,但就算是够怪够尖,不破费一定的广告费也休想上台,休想得到推崇与宣传。如果既非著名又非搞怪,那就看你是否掌控了几位评论大腕。如果都没有,自然难以迎合我们这个浮躁的时代,那就对不起了,作品不管是好是坏,连看都不会有人认真地看一眼,就更别说发表与评奖了。也是啊,就算是作品“试读”那也费工夫啊,谁付这笔辛苦费呢? 现在,我们从作家个人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首先,有一个大前提要明确,那就是文学既然已经卖身给了商品时代,就不要再枉谈文学的贞操与清白,更不要谈什么神圣庄严不可亵渎或不可侵犯。并且,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有一些作家,有一些作品,为了迎合市场与官场的欢心,已经或正在做着各种娇声儿、细嗓儿、媚态儿、眼风儿,已经一点点进入角色,与那些文学嫖客与文学老鸨们完成了疼痛的磨合与愉快的默契,有一些令人难以启齿的勾当已成不争的事实。事已至此,似我等这般一生忌不掉文学这口“累”的蠢人,到底该如何是好呢? 想来想去,无非有以下四条去路供我们选择。 第一条路,当然是硬下心来与那些掮、嫖之辈一道把文学看贱,使劲儿地作践,能谋一分利则谋一分利,能分一杯羹则分一杯羹,好歹我们也是真心爱过文学的,难道说别人有权力作践我等就没有资格吗?但能够做到这一点还真的不容易,量你一平头百姓能有多大的能量,能掀多大的风浪,你一不把持机构,二不把持刊物,三不拥有足量的资金,想恶都恶不出个水准,充其量不过是一随波逐流的小鱼小虾,为虎作伥的可怜虫。 第二条路,就是一咬牙一跺脚把文学重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以更大的力量、更大的资金,更大的投入,把文学从屈辱中赎回,这相当于一场逆转时代潮流的“革命”,显然,这一条路比起第一条来更是难上加难,难如平步青天。客观地想象一下吧,连“参股”都没有资格,都伸不上手,还能够有能力去“收购”去“独资”吗?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那么,就到了第三条路,那就是不管别人如何,别人对文学做了些什么,自己还要始终如一地善待文学,不轻薄、不作践,也不玄化、不神化,平实而又平和地在热爱中感受文学给自己带来的欣悦与安慰。最关键的还有,不要因为为文学做出一点付出或牺牲而感到委屈,连不看重文学的人都肯在文学上投入,热爱的反而不愿意了吗?那是谁曾大言不惭地说过,“文学是我永远的情人”? 剩下的,就是第四条路。这一条路很简单,如果对文学你真的爱不起,恨不起,喜不起,忧不起,我看干脆,从此后金盆洗手,对文学不闻、不问、不看、不想,自然,从此便不会因为文学而生出些无端的忧愁、无奈与气恼。话又说回来,不沾文学的边儿,人生就会从此阳光灿烂了吗?事实上,其他领域里的事情也不比文学领域里更让人欣慰,在某种程度上说,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个人怎么能走出自己的时代呢? 其实,一个人只要时刻记着,文学本质上只是自己的事情,那么一切死结就都打开了。要么你就老老实实做自己的事情,不要试图把自己的事情变成别人的事情,我觉得文学早已深厚宽广得足够一个人一生自娱自乐的。如果你非要把自己的事情变成别人的事情,那么你就得为此付出代价,心情、时间、尊严、金钱……什么都有可能。如果你一抗到底什么都不肯付出,又有一些美好而不切实际的愿望,那么你就只能多忍受些忽冷忽热忽忧忽愁的折磨,但不管怎么说,都要看开些,凡事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执拗,别绝望,别愤怒,别生气,于是我们彼此都会活得有些意思了。 原载:《文学自由谈》2008/0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