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反对“官员写作”的声音很多:“官员写作不务正业,小心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官员写作纯属附庸风雅,有的还请人代笔,败坏风气。”“官员写作一味唱高调,能写出深刻的作品吗?”还有细心人,搜罗出某地方官出书成癖,强令下级单位购买以中饱私囊的案例,意谓写作也可能滋生腐败。 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爱好文学的官员腐败几率更小!”“了解官场,作品会更犀利。”“写作是公民权利,为什么反对官员写作?”也有人历数已遭查处的部分腐败官员,指出这些人堕落的方式五花八门,以写作行腐败者绝少,而且“效率”未免也太低。 官员写作在中国古代司空见惯,没有人会不以为然;在当代社会,为什么偏偏“官员写作”备受关照,而“教师写作”、“医生写作”、“农民写作”却没有引发类似的争论? 官员写作的传统历史悠久。早在士阶层开始形成的战国时期,就有“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之说,中国人很早就有意识地,通过立言的方式超越生命的有限性,延长人生的意义。春秋战国,礼崩乐坏,诸子争鸣,竞相提出“解决方案”,成为文学的社会政治功能的大规模实践,奠定了文学“经世致用”的传统。其时庄子主张“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艺术精神,与儒家游于艺、修身等思想汇入士大夫传统,成为寄情山水、颐养天性、超然物外的思想渊源。 立言不朽、经世致用、颐养天性,逐渐发展为中国古代精英文化的精神支点,史官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唐人杜甫“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宋人苏轼“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可视为三种文学态度的典型代表。 待到隋唐科举制度确立,朝廷通过经义、策论乃至诗赋选拔官员的“天下第一考”,让写作与仕进更加密不可分,甚至形成了这样的局面:但凡青史留名的文学家,大小是个官。北宋一代最为典型:王禹偁、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晏殊、苏轼……大概除了有史记载首位专业文人“奉旨填词”的柳永以及不能出仕的女词人李清照,再难举出非官员的“职业”文学家。士大夫集官员和文人于一身,根源在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经济、文教的高度集中,文人当官、官员写作几乎是必然的,更不会引发争议。 时至今日,立言不朽、经世致用、颐养天性的传统精神仍潜在地发挥作用,但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格局里,社会分工更为精细,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公务员和职业作家两种身份泾渭分明,各有各的场域,各有各的职业分工和评价体系,两者集于一身的情况并不多见。同时,随着文化教育普及和出版媒介进步,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全体公民都可以写作、出版。 因此,“写作”在两个方向得以延伸:更加普及化,同时更加专业化。普及化表现为,“识文断字便可写作”,而媒介数量的膨胀和形态的多样则为写作出版提供了便利,人们通过写作来记录、遣怀和表态,触手可及。在这个意义上,官员写作与所有公民写作一样,并无任何不妥,写作是一种权利,也可以是一种爱好,而不再像古代社会那样,成为某个阶层的特权;相反,褪去了“权力”光环的写作不妨是一种颇有情调、不失雅趣的生活方式,起码,它总比虚度、“愚乐”、堕落好得多。如果说得大一点,这也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种回归。 专业化表现为,文学的内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它学问的功能被专业论文所取代,经世的功能被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取代,文学不再是笼统而广泛的“文章”,而窄化为一种审美形式,小说,尤其长篇小说得以“咸鱼翻身”成为文学的主流。而长篇小说的写作,不仅要看天赋,更要靠长期的经验积累和专业训练,“玩票”的心态难以创作出真正有影响力的作品。 专业化写作一途,包括难度较大的长篇小说领域,也能看到公务员的身影,他们以对人生、民生以及“官场”的独到观察和体悟,创作各类文学作品,有的还获得了文学界的认可。而且一旦步入文学场域,民胞物与、修齐治平等传统文化多多少少会对提升人生境界、跳出任期局限有所促进,对施行廉政和仁政有所助益。如此写作,于人于己、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幸事,如果不耽误本职工作,恐怕没人会反对,甚至应当受到欢迎。 “官员写作”有先文后官者,如茅盾、王蒙等;也有先官后文者,备受关注的恰恰是当了官才写作的这拨人。有了权,周围人总会敬你三分,说几句好话不算过分吧?好话听多了,谁都难免有些飘飘然。有了权,召集作家、评论家朋友开个作品研讨会不算过分吧?偏偏有的官员听不得批评,只爱吹捧,甚至希望通过评论家的美言在历史上留下个文名,又希望文名的提升有助于权力的扩大。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官位和文名越来越暧昧,难免混淆了是非,损了文学的清名,也坏了官场的规矩。先官后文者,贵在有自知之明,将权力和写作分清楚。 其实,之所以“官员写作”区别于“教师写作”、“医生写作”、“农民写作”而受到“特别关照”,正如书法、绘画等所有文艺一样,只要冠以“官员”二字,自然容易引来“围观”,其实真正的焦点不在文艺本身,而在公权力。像痛恨其他滥用公权现象一样,人们痛恨那些利用文艺变相收受贿赂,或者通过权力寻租博得声名的腐败行为。尽管在各种腐败方式中,文艺显得“效率”不高,但更加隐秘,其社会危害同样不可小觑。对于文艺而言,这些人缺乏源自内心的热爱和敬畏,文艺在他们眼中,只不过是化公为私的一件工具而已,这样又如何能创作出感动心灵、启迪心智的佳作? 滥用公权借写作攫取名利者,不但违法乱纪,更违背立言不朽、经世致用、颐养天性的精神旨归。好在文学有文学的标准,堕落的写作即便逃过了“法眼”,也受不起“文心”的拷问,经不住良知和历史的淘洗,必定是速朽的。 官员的文艺创作,惟有尊重艺术规律,才能得其所是;倾心于此的官员,切莫在暧昧的权力游戏中失掉了原则和良知。 原载:《人民日报》(2011年08月16日24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