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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乌托邦:布莱特·哈特的华人书写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文学研究》2011年 秦立彦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19世纪美国作家布莱特·哈特在很多作品中都写到在美国西部的中国人,这些中国人形象复杂多样,彼此交织,对进行单一道德评价的形象研究提出一种矫正。
    关 键 词:布莱特·哈特/华人形象/美国西部
    作者简介:秦立彦(1973-),女,黑龙江人,北京大学政治学系学士,英语系硕士,美国圣地亚哥加州大学文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与文化研究所教师。研究方向包括中英文学关系、中美文学关系研究、英美现代诗歌、中国电影,北京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


    19世纪中后期,由于金矿的发现,大批华工进入美国西部,使一些不曾接触过中国文化的在西部活动的美国作家,有了与中国人相遇的机会,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触动,成为他们写作的一个重要资源。马克·吐温在关于自己西部旅行的半自传式作品《艰苦岁月》(Roughing it)中,已经写到内华达州一个小镇的华人社区[1],并在其他新闻报道式的作品中叙述了华人在西部受到的歧视,成为他后来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帝国主义时代为中国鸣不平的先声。与马克·吐温大致同时并与之有合作的作家布莱特·哈特(Bret Harte,1836-1902),因关于美国西部的作品而著名。哈特笔下的西部是刚刚发现金矿的西部,正在从荒野变为文明,不同肤色、种族、阶级的人汇聚在那里。在哈特的作品中,华人是西部生活的一个有机部分,无论是在金矿区、采矿小镇,还是在旧金山这样的大城市,都常常有华人的身影。哈特极为多产,也并非专写华人,但他涉及华人的作品题材多样(包括诗歌、小说、戏剧),华人的面貌也很多样。其中的喜剧人物折射出白人自身的丑角性;悲剧人物常常是少年,是种族歧视与暴力的直接牺牲品。这些华人的面目又交织在一起,他们不只作为单独的个体出现,更是哈特心目中全体中国人的代表。从哈特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文学书写中的异国形态常常是复杂的,各种形态在某个作家、某部作品中交织在一起。文学研究者要做的工作是解析这种复杂性,分析其运作机制,而不是将某一作品中的华人形象缩减为“同情”或“歪曲”,将某一作家缩减为中国人的“朋友”或“敌人”。本文将把哈特写到华人的众多作品放在一起进行分析,以期揭示哈特关于华人的话语如何勾连成一个复杂但并非无迹可循的网络。
    哈特写华人的诗和戏剧,风格比较接近。两首写华人的诗《老实詹姆士的大实话》(“Plain Language from Truthful James”)和《华人的最新暴行》(“The Latest Chinese Outrage”)都是喜剧感强烈的叙事诗,甚至接近打油诗。戏剧《阿辛》(Ah Sin)也包含很多动作、喜剧甚至闹剧的成分。哈特写到华人的小说情况则比较复杂。有两篇是以华人为主人公的短篇,《异教徒李万》(“Wan Lee,the Pagan”)和《西岩》(“See Yup”),题目本身就是华人主人公的名字。这两篇都采用第一人称叙事,其第一人称叙述者“我”相当于哈特本人的翻版,是一个从事教育或出版的知识分子、文字工作者,对华人有深入的了解,与主人公李万、西岩走得很近。另一类是全知全能视角的第三人称叙事的小说,华人是其中的主人公之一,或是起到关键作用的配角。
    值得注意的是,哈特作品中的华人会反复使用几个一样的名字,比如阿辛(Ah Sin),李万(Wan Lee),阿飞(Ah Fe),洪欣(Hop Sing)等,而这些名字在不同的小说中显然代表着不同的人物。名字的同一性表明在哈特的笔下,中国人的个人身份并不重要,他们都是中国这一种族的样本。
    让我们从哈特写华人的两首诗开始。《老实詹姆士的大实话》和《华人的最新暴行》两首诗风格一致,内容近似,可以称为姊妹篇。《老实詹姆士的大实话》的通用名为《华人异教徒》(“The Heathen Chinee”),是哈特传播最广的作品,写两个白人和一个华人赌博,最后大打出手。《华人的最新暴行》则是八个白人和四百华人大打出手。第一首诗的结局是一个华人被一个白人所打,第二首的结局是一个白人被一群华人所打。简言之,两首诗写的是规模不同、人数不等的两次种族暴力冲突,冲突的一方为白人矿工,另一方为与白人矿工属于同一阶级的华人。虽然两首诗都强调暴力冲突的喜剧甚至闹剧色彩,弱化甚至虚化其中的血腥味道,但哈特文本中的种族肢体冲突,可以说是19世纪美国西部多次出现的针对华人的群体暴力的折射。
    《老实詹姆士的大实话》的发言人是爱尔兰矿工詹姆士,他和朋友与华人“阿辛”赌牌,并想骗阿辛,没想到貌似天真无知的阿辛其实比他们更善于出老千。诗的第一段和最后一段一字不差地重复了詹姆士希望表达的信息:
    “猫腻的做法,
    无用的伎俩,
    中国异教徒尤其擅长”。[2][P52,54]
    这首诗因传播广泛,对19世纪美国的排华风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被白人大众普遍理解为是对狡猾的华人的嘲讽,诗中的“阿辛”甚至成了华人的丑化形象的代名词。大众的接受结果是不幸的,但如果我们对此诗进行细读,会发现大众只接受了其最表面的信息,而忽略了诗中的复杂性和多层含义。此诗是詹姆士叙述的,对华人的贬义判断也是他做出的,而詹姆士本人显然并非端正之人,也就是说,他是一个道德上“不可靠的叙述者”。诗的题目中已经有了反讽,所谓的“老实詹姆士”根本不老实。他自己也想骗人,阿辛只不过是比他骗得更巧妙罢了。而詹姆士的爱尔兰朋友骗人不成反被骗后,喊出了一句与当时的情境也与他的矿工身份很不相称的政治口号,“中国的廉价劳动力毁了我们!”[2][P53]这一突然的拔高和上纲上线,正说明当时西部排华话语经多次重复后,已成为他的第二本能,一旦出现冲突即可脱口而出。有了这句口号的武装,他马上成为正义的、受害的一方,政治口号成为他对阿辛施加暴力的正当理由。这样一句充满“正义感”的话出现在赌桌上,反讽意味是极其强烈的。如果说阿辛是丑角,那么詹姆士和他的朋友同样是丑角,甚至是更大的丑角。我们可以说哈特的讽刺是一把双刃剑,既指向华人,也指向排华的白人。不幸的是,大众文化把复杂信息简化,只拣取了哈特的内容中最表面的部分,讽刺白人的这一面被过滤掉,只剩下丑角的中国人的一面。
    《华人的最新暴行》可以说是《老实詹姆士的大实话》的续篇,同样是有趣的叙事诗,也用简单的方言写成,也是白人小混混的口吻,闹剧般的、充满动作的事件最后也以暴力告终。白人矿工们让华人洗衣工给洗衣服,却不付账,导致几百华人集体来讨账。最后,华人把叫嚣最厉害的一个白人挂起来,嘴里塞上鸦片烟斗,脑后挂上辫子——也就是将他打扮成了一个他最鄙夷的中国人。此诗中的中国人是异样的,尤其是他们的数量令人生畏,他们还取得了群殴的胜利。但白人这边在道德上显然也丝毫不优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华人来讨债甚至打架,都可以说合情合理。华人的发言人仍是阿辛,我们难以知道他是不是《老实詹姆士的大实话》中的那同一个阿辛,而是否同一人也并不重要,因为在哈特的作品中,华人的个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共性,矿工-赌徒-洗衣工-仆人的身份又常常是可以互相转换的。《老实詹姆士的大实话》中阿辛没有一句发言,《华人的最新暴行》中他用可笑的洋泾浜英语发言,但话粗理不粗,讨债的人总是有理的一方。诗中一个不还债的白人,情急之下,再次突然拔高到种族套话的层次:“我们还是男人吗?”“我们难道就站在这,让亚洲/把它的蛮族人群都倒到我们这个文明的海岸?/白人难道没有国家吗?”[2][P300]这个种族套话在文本中也是从两个层面运作的。就诗中的其他白人矿工来说,这是他们共同接受的话语,能够激发他们对华人的战斗热情。而从更高的一个层次来说,在这样一个场合,这些貌似严肃的话是很可笑的。这首诗对白人的讽刺比《老实詹姆士的大实话》要更明显,其题目《华人的最新暴行》已经是“夸张”笔法,因为华人虽然来势汹汹,但事出有因,最后羞辱了一个白人“英雄”,同华人自己遭受的经济损失相比,实在算不得暴行——虽然在白人的种族想象中,这当然要算一起“暴行”了。也许正因其对白人的讽刺比较明显,此诗也没有上一首诗那么有名。
    顺便需要提及的是,“洗衣”是19世纪美国西部华人的一个重要职业,而白人洗衣服不给钱,华人洗衣工执着地讨债,是哈特笔下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哈特对华人洗衣工写得很多,在他的《波西米亚笔记》(Bohemian Papers)中有一篇完全从哈特的亲身经历角度写的随笔《中国人约翰》(“John Chinaman”),就写哈特的华人洗衣工[3][P200]。这篇随笔对中国人是基本正面的评价,但已经可以体现哈特的华人书写的复杂性。他说,自己几乎从未见中国人笑过。为什么?他一方面同情地意识到,这是华人被羞辱被歧视的社会地位决定的,而同时他又将原因追溯到中国人严肃的本性,甚至中国人抽鸦片的习惯。对他身边的华人,他是怀着科学家的好奇心进行观察和评价的,“我与约翰的交往是每周见面,理清洗衣的账目,所以我无法从一个社交的角度研究他的性格,或者在家庭的私人圈子里观察他”。哈特在这里是把自己作为主体,把华人洗衣工作为知识的对象、观察的客体,但他观察后得出的结论是正面的:“我的信息足以让我相信,总的来说,他是诚实的,忠诚的,单纯的,勤劳的”[3][P222]。当然,这个洗衣工也有可笑、令哈特不解的时候,比如他善于机械模仿,他把胡萝卜削成玫瑰花的细节,都在哈特的其他作品(如下文将讨论到的《阿辛》、《西岩》)中有所反映。
    前述两首诗中作为华人代表的阿辛,在哈特与马克·吐温1877年合作的剧本《阿辛》(Ah Sin)中,再次成为标题人物[4]。此剧并非围绕阿辛的遭遇展开,而是集中书写西部白人之间纠缠的故事,但在故事中阿辛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阿辛说不上是主人公,但无疑最抢眼。这也是中国人第一次成为美国戏剧的中心,虽然在当时的舞台上扮演阿辛的,是一个专演中国人的白人演员Charles T. Parsloe。
    《阿辛》一剧的地点仍是一个采金子的矿区,主线索仍是哈特作品中常见的一对白人男女青年历经各种身份误会之后相爱的故事。阿辛在剧中先是一个洗衣工,又被雇佣为仆人。剧中除了作为主人公的一对青年男女外,其他人都有些可笑,而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阿辛无疑是最可笑的。他是最引人注目的小丑,提供语言和动作的笑料,是闹剧色彩的最主要贡献者。他干仆人活的时候很笨拙,专会机械地模仿。他老是碍事,总被别人丢过来丢过去。尤其在最后的审判一场戏中,猴子一般毫不知法庭礼数的阿辛提供了大量肢体笑料。两位作者在混乱的众人中似乎特别聚焦于阿辛,不肯放过他。此外,阿辛不仅是小丑,还有小偷小摸的道德缺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性别鲜明的白人男女中间,阿辛虽是男子,却没有男子的性别特征。他的语言也是笑料来源之一,他说洋泾浜英语的时候没有语法和逻辑,情急之下更会用汉语胡言乱语——既然周围的白人无人能懂,也只能是“胡言乱语”了。
    然而,《阿辛》也是华人书写复杂性的一个典型例证。阿辛的丑角形象无疑是一种丑化。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从剧本情节的推进和最后的解决方式来说,无身份、无性别、边缘化的阿辛,反而是剧中最有力量的、导演一切的人物。白人矿工Plunkett被另一白人矿工Broderick“打死”,其实是被阿辛藏起来了。阿辛手里还有Broderick的赃证(一件血夹克)。如果没有阿辛,正义就得不到伸张,真相得不到展示。他貌似无能,没有主动性,无法行动,事实证明他最能行动。当所有人都被蒙在鼓里、都在虚假的身份游戏中迷失的时候,阿辛是唯一知道所有秘密、知道所有人的真实身份的。他观看一切,掌控一切,甚至可以说全知全能。他貌似没有直接参与故事进程,却是实际的操纵者。在最后的审判场面里,他是最有力的证人。按照当时的加州法律,华人在法庭上不能针对白人作证,而阿辛拿出的证据(血夹克)是没有人能驳倒的物证,事实上否定了中国人不能作证的法律。阿辛虽然不是道德完人,但他最后的作证揭露了真正的恶人,理清了道德秩序。他是最后的胜利者。同时,与前面分析的哈特两首诗的做法类似的是,在《阿辛》一剧中,阿辛固然可笑,其他白人矿工或偷喝别人东西,或撒谎,也并不比阿辛高明。而每当他们与阿辛相遇,他们的自命不凡就显得荒谬,比如偷喝别人东西甚至“杀人”的Broderick就咒骂阿辛为“你这道德毒瘤,你这无法解决的政治问题!”[4][P46]
    现在我们从哈特写华人的诗、戏剧,转向他的小说。哈特写华人的小说,很多主题与前述的诗歌、戏剧都有共同之处。比如,一个地位低下、被鄙视被嘲笑的中国人,后来反而以聪明的骗局,击败了自以为是的西方人的故事,在短篇小说《西岩》(“See Yup”)中演出了另一变奏。这个故事也发生在美国西部采矿小镇,以第一人称叙述。第一人称“我”是跟哈特本人极为接近的一个知识分子,一所学校的校长。西岩是他的洗衣工,也是“我”某种意义上的朋友。西岩足以作为全部中国人的代表,他身上就散发着“中国味道”,他也有哈特认为中国人特有的“他的种族的那种耐心”[5][P67]。故事的前半部分是“我”与西岩之间的互动,当西岩来给“我”送衣服的时候,他刚刚被学校里的孩子欺负过。而“我”的房东(又一个爱尔兰人)洗衣服不给钱,还要打西岩。对此“我”很不满,讽刺说:“詹姆斯·贝里先生是个爱尔兰人,他的宗教感情更细腻,促使他不能付钱给一个异教徒”[5][p69]。
    然而在“我”与西岩的友谊中,也有令“我”困惑、无法索解的部分,使他们之间跨种族的友谊总不能纯正,总有一丝怀疑的阴影。比如,“我”在桌上发现了西岩送我的花,细看才发现,花都是铁丝做的:“他是想骗我,还是希望我赞赏他的巧技,我说不清[5][P70]。”西岩也善于模仿,仿佛没有自己的观点。当他不被别人迫害的时候,就是作为丑角供人娱乐。
    然而西岩最后却出乎意料地大骗了白人矿工一场,说明“我”对他的理解完全是表面的,他完全是在我的理解之外的。西岩似乎突然发迹,反复光顾银行,白人矿工们打听之下才知道,西岩从别人不要的金矿里挖出金子来了。白人矿工嫉妒、愤怒之下,强迫西岩2000美元卖了他的矿。他们去了之后才发现,矿上其实什么也没有,他们都上了西岩的当。在这篇小说里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哈特的华人书写的“双刃剑”效果。《西岩》是一个喜剧故事,自命不凡的白人最后还是让一个中国人巧妙地骗了。西岩骗白人闻香,说能治他们的消化不良,然后骗他们高价买下毫无价值的废矿。西岩的手段不合法,但又是在白人的高压、强迫下采取的欺骗手段。受骗者罪有应得,并不值得同情。而中国人固然可怜、可笑,其实又是可畏的。
    值得注意的是哈特的华人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我”。以第一人称叙事的时候,哈特记录了很多华人受迫害的故事,《西岩》的部分内容就类似于《异教徒李万》。而“我”是华人被迫害的见证者。“我”的身份是受过教育、开明、宽容的知识分子,与迫害华人的白人矿工与暴民区分开来。“我”同情西岩、李万等华人,跟他们走得非常近,常常视彼此之间的关系为友谊,然而“我”又与他们有阶级上的鸿沟,与双方的关系更接近雇主/雇工、主/仆之间的关系。而且,这种跨种族、跨阶级、跨越知识差距的友谊中,也总是掺杂着不纯正的出乎意料的东西。
    在哈特关于华人的作品中,似乎只有在少年儿童的世界里,在未经“白人”文明和种族话语污染的世界里,华人孩子才能摆脱肤色和文化带来的污点,与白人孩子比较平等地交往。但即便这种平等也并非没有权力关系的阴影笼罩着,孩子的世界也常常面临被成人世界吞没的危险。哈特写了三篇有华人少年形象的短篇小说:《异教徒李万》(“Wan Lee,the Pagan”),《海盗岛女王》(“The Queen of the Pirate Isle”)和《特里尼达镇的三个流浪汉》(“Three Vagabonds of Trinidad”)。这些作品中的华人孩子显然出生在美国,可以说是最早的一代美籍华人。他们算不上美国人,但也不是纯粹的中国人,已经不完全是中国文明的携带者和继承者。
    其中,《异教徒李万》是哈特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因此被收入了《哈特最佳作品选》[6]。这篇小说中的华人世界是比较复杂的,既有富有、优雅、平和的华人绅士洪欣(HopSing),也有在华人世界里出生长大,然后由第一人称“我”来教育的华裔孩子李万。“我”作为一个旨在驱除种族偏见的知识分子,在描述朋友洪欣之前,就对白人读者提出了警告,“在我描述他之前,我希望普通读者从自己头脑中驱除从哑剧中获得的任何关于中国人的观念。中国人并不穿华丽的扇贝状短裤,边上都是小铃铛——我没见过任何一个中国人这样穿的。中国人也并不习惯性地把食指伸在身体前面,跟身体成直角……”。总之,与华人矿工、赌徒、洗衣工、仆人截然不同的是,这篇小说中的洪欣是一个“相当严肃,考究、潇洒的绅士”[6][P164-165]。然而,虽然“我”对中国人很熟悉,希望读者警惕大众文化中华人的刻板形象,但小说的文本表明,关于中国的“神话”总是和去“神话”的努力纠缠在一起的。李万第一次露面是在洪欣的地下室里,洪欣请“我”和几个朋友去那里看中国魔术。变魔术的过程匪夷所思,恍如梦寐,气氛甚至有些恐怖。奇异的中国魔术如同魔法,把“地下室”这一空间从“真实可触”的美国旧金山隔绝出来,那是属于中国的神秘、封闭的空间。中国魔术师无中生有变出来的小孩子就是李万。
    以后,随着“我”与李万越来越熟悉,这些异国情调的神秘因素也越来越少。“我”在报社上班,受洪欣之托负责照顾李万,李万实际是个小打工仔,工作起来并不令人满意。“我”让他送报纸,他把报纸扔进客户家窗户,客户都来抱怨。“我”让他在印刷厂,他却印刷了中文来骂他的工头。李万没有道德感,但他“非常忠诚、耐心——这两个品质在一般美国仆人身上是很少见的”[6][P177],可见,虽未明言,叙述者与李万仍是主仆关系。
    李万的故事是一个可怕的悲剧,但李万一生中也有幸福美好的时刻。真正触动、教育李万的,是李万回到旧金山后住在一个白人寡妇家里,与她家一个比他小两岁的白人女孩的友谊。“是这个光明、愉快、天真、单纯的孩子,触及了李万本性中还无人知晓的深度,唤醒了一种道德敏感,而这种道德敏感多年来对社会的教化和神学家的伦理都无动于衷”。李万崇拜她,为她肯做一切,而与其他的华人-白人关系不同的是,她对李万也作出了同样的回应:“她给他弹琴、唱歌;教他只有女孩子才知道的种种小优雅;给他一条系辫子的黄丝带,非常适合他的肤色;带他去主日学校”[6][P180]。她是基督教中的美丽天使形象,是他的教育者。对于他引起其他白人厌恶和嘲笑的辫子、黄肤色,她都给予赞赏。在马克·吐温和哈特本人的很多作品中,都记述了白人儿童如何在种族主义话语的熏陶下,成为在街头骚扰、迫害华人的主力军之一。然而,也是在孩子身上存在着真正的希望。虽然她没能使李万改信基督教,但这似乎并不影响两个孩子的交往。作为两个半大的孩子,我们甚至可以说他们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他们的关系是跨种族的爱情的开始。但一个白人孩子的爱能净化李万,却不能保护他。具有悲剧意味也有反讽意味的是,在小说最后,李万被旧金山的一群基督徒孩子打死。一个孩子的友谊,敌不过一群孩子的敌意和暴力。
    短篇小说《海盗岛女王》写跨种族的儿童三剑客,其中的华人男孩也叫李万。小说主角是一个九岁的白人小女孩波莉,她喜欢扮演,现在正扮演为“海盗岛的女王”,她的两个伙伴——亲戚西克里、家里的小仆人李万,都扮演她麾下的强盗。这篇小说中的李万表现出成年华人少有的主动、自信的特点,他甚至敢于挑战美国孩子的权威,他对西克里说:“美国男孩子都是大傻瓜!美国男孩强盗是在房子里面!中国男孩强盗是在房子外面!”[7][P335]面对他的挑战,美国孩子也承认自己的失败,承认华人孩子的优越。李万的洋泾浜与两个白人孩子的儿童腔的英语并置在一起,已经完全不可笑了。在这几个孩子中间,种族和阶级差别是没有意义的。李万实际上是仆人,先需要给两个白人孩子擦鞋,但这不影响他们的平等,对此作者甚至干预进来,点明了其中的主旨:“想早一点出走还不可能,因为李万在早饭前不得不完成给波莉和西克里擦鞋的常规任务——在孩子的纯粹共和国里,这个低贱的活不被认为跟最崇高的海盗理想有什么冲突[7][P314]。”
    三人海盗团在户外的历险过程中,又吸纳了一个新成员帕西。几个孩子滑落一个悬崖,波莉抓住李万的辫子才获救,令白人厌憎的辫子这一次发挥了强大作用。他们在山下看到一个隧道,别人都胆怯不敢进去,是李万掏出红纸,放起了鞭炮,“波莉盯着鞭炮,毫不掩饰自己的敬畏和着迷。西克里和帕西满意地深呼吸着:这超出了他们最狂野的神秘和浪漫之梦。甚至李万也由于他自己的魔法的力量,变成了一个高于他们的人物”[7][322]。也只有在孩子中间,中国的习俗、做法能获得羡慕甚至敬畏。只有在孩子中间,李万才能采取主动,想出办法,而不是骗人或者被动挨打。
    孩子们做海盗还只是一种精致的游戏,虽然海盗是法外之民,意味着反抗与破坏,但《海盗岛女王》中的孩子们毕竟没有真的反抗与迫害。在哈特的另一篇小说《特立尼达镇的三个流浪汉》中,再次出现了不同种族组成的三剑客,这一次三剑客对白人社会进行了切实的反抗,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特立尼达是美国西部一个小镇的名字。小说开头描述的镇上报纸编辑与给他跑腿的中国孩子李提(Li Tee)之间的关系,类似《异教徒李万》中“我”与李万的关系。李提是个洗衣工的孩子,出身可怜,被这个编辑收容,做跑腿的工作。虽然这个编辑不是第一人称“我”叙述的,但仍可以看出他是哈特的另一变身。像李万和很多华人一样,李提也要忍受白人孩子的迫害,小说一开始他就被一群白人孩子袭击。而他们并非是迫害李提的唯一人群。编辑告诉李提,某些路要躲着走,以免被围攻,但这几乎包括所有的路,李提其实只能走树林。他虽然生活在白人中间,却只能在边缘活动。
    李提跟镇上唯一的印第安人吉姆关系极密切。一个白人评论说:“那个孩子[李提]和那个印第安人简直太热乎了……形影不离……我就是不明白,李提为什么要跟着那个可恶的印第安酒鬼,而吉姆至少也是个美国人,为什么要跟一个异教徒在一起!”编辑在心中对此评论做出的反应,正是哈特本人的想法,也点明了本篇主旨,“这些同样被文明抛弃的人,为什么不在一起呢!”[8][P145]
    李提和吉姆做了个大风筝,用一个白人妇女的晾衣绳做风筝尾巴,衣服飞得到处都是,来捉他们的教士和警察都被风筝拖着走。这次他们是真的开罪甚至戏弄了教士与警察——白人世界中宗教秩序与法律秩序的代表。虽然李提和吉姆没有违法,但他们本是社会弃儿、生活在白人中间的边缘者,这次,他们主动追求彻底的边缘化,逃到了河中的一个小岛上——这个河中小岛不禁令人想起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里,白人男孩哈克也是跟一个黑人(也叫吉姆)同住在一个小岛上,建立了一个种族平等的法外乌托邦。李提和吉姆既是被放逐到岛上,也是自己选择逃亡到那里。一个白人孩子鲍勃逃学后也到了这个岛上,他去的目的并不明确,他或者可以捉住两个逃亡者,或者可以加入他们。鲍勃差点淹死,被吉姆救下,于是马上入伙,虽然他以前曾是迫害李提的孩子之一。一个白人孩子(基督徒),一个华人孩子(异教徒)和一个印第安人(异教徒),过起了多种族、多宗教的岛上乌托邦生活,钓鱼、打野鸟、采摘酸莓,回归纯朴与自然,远离文明的监管和戒律,获得了真正的平等和自由。“那是怎样的下午!饭后,趴在草地上,象动物一样餍足,谁也看不到他们,只有头上的阳光”[8][P149]。
    然而这个乌托邦是短暂的。跟《异教徒李万》一样,这个故事也以死亡而结束。死亡也许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岛上的平等伙伴关系的脆弱和破产。吉姆和李提劝鲍勃先回家去,下次带一些物资来。而白人男孩鲍勃在这三剑客中的地位显然极其重要,他一离开,乌托邦仿佛就解体了,李提和吉姆百无聊赖,不仅极其想念鲍勃,而且仿佛没有了主心骨。他们对他无比忠诚,毫不怀疑。而回到家中的鲍勃在父亲的追问下撒了谎。虽然他对吉姆和李提有第一手的接触和了解,一旦远离了他们,他背叛起他们来是如此轻易。他撒的谎与白人世界的预期完全一致,他说吉姆偷了他的枪,还差点杀了他。三个人的友谊在岛上显得有效、坚定,而一旦遇到文明的规训与压力,白人男孩子几乎没经多少反抗就屈服了。吉姆和李提因此成为被追捕的逃犯。在困境中,李提病死。吉姆藏身某处,鲍勃带人来,远远地叫了一声“吉姆”,仍深信着他的吉姆答应了一声,结果被打死。跨种族的儿童乌托邦以背叛和死亡而告终。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白人孩子从天真少年蜕变为种族杀手的残酷过程,他带人来追杀自己的朋友时甚至没有任何愧疚,因为他的谎言正是白人世界认可的。
    自从赛义德产生了深刻影响的《东方主义》之后,作为东方主义的“受害者”,中国学界常常简单地使用“东方主义”的方便标签,对西方文学中的华人书写进行清讨和清算,分析西方文学中的书写如何“歪曲”、“丑化”、“利用”了中国和中国人。连马克·吐温等曾被视为中国人民的朋友的,也难逃“东方主义”的手术刀。其实,“歪曲”、“丑化”这样的用词已经暗含了本质主义的立场,表明有“正确”、“真实”的中国或中国人的形象在,而且这种形象一定要是正面的。实际上,固然西方文学中的中国人书写总是包含着西方的想象和误读的成分(我们甚至可以说一切书写都是如此,包括中国人对中国人的书写,中国人对西方的书写),但这种想象并非总是贬义、恶意或丑化的,“东方主义”的工具和方法论倾向于遗漏西方文本中同情、向往、欣赏、羡慕东方的部分。而落实到具体的作家和文本,情况往往非常复杂,同情与厌弃、靠近与远离、仰慕与鄙夷常常交织在一起,构成话语的网络。布莱特·哈特写到华人的众多作品,或可作为西方文学中的华人书写复杂性的一个例证。认识到这些复杂性并对其进行分析梳理,或许比义愤填膺地从道德角度进行批判,更有益于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参考文献:
    
[1]Mark Twain. Roughing It[M].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81. 391-397.
    [2]Bret Harte. The Complete Poetical Works of Bret Harte[M].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and Company, 1901.
    [3]Bret Harte. Gabriel Conroy, Bohemian Papers: Stories of and for the Young[M]. Houghton, Mifflin and Company, 1903. 第2卷.
    [4]Dave Williams 主编. The Chinese Other 1850-1925: An Anthology of Plays[M].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77. 39-96.
    [5]Bret Harte. Stories in Light and Shadow[M]. 1st World Library, 2008.
    [6]Bret Harte. The Best of Bret Harte[M].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and Company, 1947. 163-182.
    [7]Bret Harte. The Works of Bret Harte: A First Family of Tasajara, the Queen of the Pirate Isle[M].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and Company, 1886.
    [8]Bret Harte. Under the Redwoods[M]. 1st World Library, 2008.

 

责任编辑:张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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