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缺之二:中国文学史几乎不包括少数民族文学,只可称为汉族文学史。 众所周知,中国是多民族国家,从先秦到清到今天,一直具有多民族文化传统,中华民族的繁荣是由我国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少数民族文学,无论在数量、质量诸方面都可与汉族文学并驾齐驱。比如他们丰富的古歌谣、神话、史诗及民间歌谣、长诗、传说、故事,其中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江格尔》和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等三大史诗,无论从内容的广度或作品的规模来说,在汉族文学中都找不到可与之相比的同类作品。而且少数民族文学具有独特的风格和气质,显示了特有的艺术魅力,是中国文学园地里绚丽的花朵。 那为什么中国文学史不书写少数民族文学?我们以为这是由于“汉语霸权”造成的。从历史来看,汉族的前身华夏族,至迟在春秋时期(前722—前481年)已成为中国的主干民族,在经过战争、吞并和融合之后,华夏族在秦时“已经成为黄河流域乃至东亚大陆人数最多、经济文化最发达、实力最强的民族,占据了当时地理条件最优越的地区。而非华夏民族则被迫迁出黄河流域,或者逐步融入了华夏族,或者接受了华夏文化并以华夏的一支自居。”[10](P.15)华夏族视中原为文明的中心,将“非我族类”视为夷、狄、蛮。其民族优越感已开始显现。在汉代,中原政权开始向周边地区扩展,引起了周边地区民族的抵制和反抗,汉政权利用武力,迫使这些地区少数民族接受了不平等的地位。同时,“汉族的先进文化又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对少数民族中的上层人物尤其如此,从而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历史现象。南方的少数民族家族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政治地位后,无不为自己的祖先编造出一段出身汉族的历史,用以证明自己的汉族身分,以便取得与汉人家族平起平坐的地位。”[10](P.133)这一切,无疑巩固了汉族的中心地位。经过隋唐发展以后,“汉民族中心主义”得到进一步膨胀。虽然在中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非汉族的全国性统治者,但由于汉族强大的经济文化实力、优越的地理位置及众多的人口,其主干地位并没有改变,留在汉人心中的民族优越感并未削弱。建国后,党和中央大力倡导各民族的平等与团结,我们也非常高兴地看到各民族之间的融洽相处。但与此不和谐的是“汉语霸权”仍然存在,在许多人心中仍残留有汉族优越感。忽视少数民族文学,不予以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中应有的地位,正是这种“汉语霸权”思想的例证! 我们应该重视少数民族文学,真正将其视为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汉民族文学的繁荣兴盛是在与中华其他少数民族文学、文化的不断碰撞和冲突、交流与融合中发展起来的。例如:从西晋灭亡到南北朝时期是中华民族冲突最剧烈的时代之一,也是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学交融的时代之一。北方的鲜卑、氐、羌诸民族长期占领中原,建朝立国。这中间经历多少民族间的冲突和战争,演成了多少惨烈的悲剧!铸就了多少慷慨咏歌:祖狄北伐,中流击楫;淝水之战,草木皆兵;侯景之乱,满目疮痍……然而,这最痛苦的时代,却成为“美的成就最高的时代”(宗白华语)。这世积乱离,风衰俗怨之世,却恰恰是一个思想大踏步前进,文艺理论收获最丰的时代。在文学上,小说的产生标志着新文体的诞生;五言诗的成熟,尤其是“声病说”的提出,标志着中国近体格律诗的开端,堪称“诗歌史上的壮举”;[11]而以《文心雕龙》、《诗品》为代表的文艺理论的繁荣,甚至形成了一个空前的理论高峰!而各民族的冲突与融合,正是促成这时期文学繁荣的一个重大因素。 在南北朝时期,北方长期由非汉族统治,南北乐府民歌因南北各民族的长期对峙而表现出不同的民族特色。大体而言,北方乐府多表现战争、人民疾苦以及游牧生活、北国风光和尚武精神;而南方乐府多为情歌艳曲。北方质朴,南方绮丽;北方刚健,南方娇柔;北方雄浑,南方清秀。北方的质朴如“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敕勒歌》),刚健雄浑如“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木兰辞》);南方之柔丽清绮者如“春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春风复多情,吹我罗裳开”(《子夜四时歌》)。而这种不同的文学特色,正是不同民族特征的体现。但南北文学也相互交流和影响。就乐府民歌而言,北朝乐府“除二三曲沿用汉魏晋的旧歌外,都是‘五胡乱华’以后的新词。大约从东晋到梁武帝时陆续传到南方。”[12](P.276)而南朝乐府在“魏孝文帝时‘吴歌’、‘西曲’都流入北朝,北朝上层统治阶级都十分爱好,间或模仿其歌词。‘梁鼓角横吹曲’中的北方情歌也有少数轻婉像《子夜》、《读曲》之类的,似已受到南歌的影响。”[12](P.283)目前传世的《敕勒歌》,也是从鲜卑语翻译过来的。正是南北民族相互学习,互相取长补短,才促进了中国文学的发展,造就了魏晋南北朝文学的辉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