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及巴斯奈特与米勒的“比较文学危机论” 方汉文 一、比较文学的“永恒危机论” 当代学术发展中,“危机”这个词已经成了比较文学学科的专利,从20世纪50年代美国学者韦勒克(RenéWellek)那篇著名论文“比较文学的危机”开始,直到近期美国著名批评家米勒(J.Hillis,Miller)在苏州大学比较文学研究中心作的关于“比较文学的(语言)危机”的报告均持此种观点。 可以说,比较文学的“危机”的呼声不绝于耳,似乎这门学科处于“永恒的危机”之中。世界学术史上除了一些臭名昭著的伪科学之外,很少有一门学科有过这种遭遇。我们完全可以模仿《哈姆雷特》中那句名言:“脆弱啊,你的名字就叫女人”(Frailty,thynameiswoman!),这样来形容比较文学与危机的关系:“危机啊,你的名字就叫比较文学!” 比较文学学科是否存在危机?如果确实有危机,这种危机是什么?这是我们从事比较文学研究的人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从历史上来说,比较文学危机论的出现有两次高潮。第一次也是最早提出比较文学学科存在危机的是美国著名文学理论家韦勒克。我们再来看韦勒克当年在国际比较文学学会第二届大会(1958)所作的发言中的见解。韦勒克认为: 我们学科的处境岌岌可危,其严重标志是,未能确定明确的研究内容和专门的方法论。……我认为,内容和方法之间的人为界线、渊源和影响的机械主义概念,以及尽管是十分慷慨的但仍属文化民族主义的动机,是比较文学研究中持久危机的症状。 韦勒克的“危机论”对于后世影响极大,至今仍然是相当多的学者批评比较文学学科的理论根据。中国学者黄源深曾经把韦勒克这篇长文中的主要观点归纳为三。 1.没有确定明确的研究内容和专门的方法; 2.机械地把比较文学界限于研究渊源和影响,以致于比较文学降到了附属学科的地位; 3.比较文学研究中的文化民族主义动机,使研究本身失去了应有的客观性,而成为本民族“争夺文化声誉的舌战”。 比较文学的第一次危机论似乎并没有对该学科发展造成大的影响;相反,由于美国学者对于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新解释,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比较文学学科在东西方都成为一门显学。然而,危机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甚至可能转变为隐患,并且在一定时期再次爆发。20世纪90年代,西方比较文学学科发展渐入低潮,许多曾经开设过比较文学的高等院校不再开设这门课程或是减少招生,有创造性的比较文学论著极少,欧美国家甚至连一本正规的“比较文学原理”之类的教材都没有。中国比较文学学科虽然发展迅速,但是学科理论却充斥着陈词滥调。80年代初出版的简介外国比较文学学科发展史的教材早已落后不堪,但其主要内容一直到20世纪末仍然是新教材的主体。原因主要是,比较文学学科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理论体系,没有明确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以及学科理论如何构成尚无定论等。所以比较文学的第二次“危机”呼声再起。 1993年,颇有影响的英国比较文学理论家苏珊·巴斯奈特(SusanBassnett)再次发出“危机”降临的警告: 20世纪末,比较文学进入了灾难性阶段。这种研究在西方已经在危机之中,这是无可置疑的了。……许多比较文学学者的著作内容贫乏,比较文学应当研究什么没有达成共识,比较文学研究中随处可见那种二元对比(就是不同体系中的两个作家或两个文本的比较——但是不同的体系应当如何区分仍然是一个复杂的没有解决的问题)等陈腐的观念,所有这些全都在加快着比较文学研究的消亡。 这可以看作是比较文学第二次危机的宣言书。如果说一门学科有不同的认识,这并不是令人可畏的;但是,如果一门学科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后,再次出现危机,确实是值得警惕的。我们不妨比较一下比较文学相隔近50年中所出现的两次危机的主要观点: 巴斯奈特所说的“危机”除了一些现象之外,主要根源在于两个方面: 1.比较文学学科研究对象不清楚。 2.研究方法上的二元对比(即我们所谓附会式的“平行对比”)。 可以说,两次危机论的主要观点是相同的。集中于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比较文学的方法论这两个方面。 笔者认为,两次危机论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说明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建构是相当薄弱的,甚至是有内在矛盾的。东西方学者所提出的共同问题就是比较文学学科的对象与方法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危机的存在。全球化的时代中,比较文学这样一种国际性学科遭遇到的危机是相同的。中国当代比较文学虽然发展迅速,但基本理论没有创新,这就会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能不能看成是所谓“跨学科、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的文学?除了“比较”之外,比较文学还有什么方法? 我们将分述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两大问题,并且提出以新辩证论基础的理论体系,以回复“危机论”。 二、比较文学对象的传统理解与革新 黑格尔说过:“就对象来说,每门科学一开始就要研究两个问题:第一,这个对象是存在的;其次,这个对象究竟是什么。”[1] 比较文学的对象是否存在,它究竟是什么,要从它的学科史来看。根据比较文学学科发展的历史,它的研究对象的主要看法有三个大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把不同国家与语言文学之间的历史联系看成是比较文学学科的研究对象。法国学者梵第根(PaulVanTieghm)说: 比较文学的对象是本质地研究各国文学作品的相互关系。在那么广泛的定义之下,如果只就欧洲而论,它便包含希腊、罗马文学之间的关系,以及从中古世纪以来近代文学对于古代文学所负的债,最后是在近代各国文学之间的关系。[2] 基本上把比较文学研究的对象划定在严格的文学关系史范围。法国学者卡雷(Jearl-MarieCarré)的说法则最有代表性: 比较文学是文学史的一支:它研究国际的精神联系,研究拜伦和普希金、歌德和卡莱尔、司各特和维尼乏间的事实联系,研究不同文学的作家之间在作品、灵感甚至生活方面的事实联系。[3] 这种观念的错误早已被韦勒克等人指出,因为文学联系的历史并不能构成一门独立学科,它只是文学史的一个方面,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学史都有对外联系的方面,这并不是比较文学的对象。 第二阶段是20世纪50代表之后风行的对象论。这种观念强调比较文学对象不限于历史事实与关系,把不同文学之间的审美意义的关联、文学与其它学科之间的联系纳入了比较文学的对象范围。美国学者雷马克(Henry·Remark)有一个关于比较文学的著名定义: 比较文学是超出一国范围之外的文学研究,并且研究文学与其他知识和信仰领城之间的关系,包括艺术(如给画、雕刻、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社会学)、自然科学、宗教等等。简言之,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4] 这种扩大使比较文学的对象成为一种跨学科研究(Interdiseiplinarystudies)与审美关系研究,即不具有历史联系但是具有审美与逻辑意义上的可比性的对象。 第三阶段是所谓“四个跨”式的研究对象,其主旨是把跨文化研究纳入比较文学。我们以一本教科书中的定义为例: 把比较文学看做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的文学研究,更符合比较文学的实质。[5] 这种说法流行较广,兹不一一例举。 笔者认为,以上比较文学三个阶段的多种对象,虽然对象范围不同,但是基本思维方式是相同的,都是一种简单直观的划定方式,把对象看成是“比较方法”的附属品。在所在关于对象的划界中,人们所关注的是对象的形式特征而不是它的本质特征。这是一种低级的对象划定,它必然成为一个无限扩大的对象范围。从最初的不同国家间的文学关系研究(法国学派)到美国学派的平行研究、跨学科研究,直到近年来国内外盛行的“跨国别、跨语言、跨民族、跨文化、跨文明……”。这种跨可以无限地跨下去,直到无所不包。这也就是比较文学研究对象不确定的一种表征。 在中国理论体系的创建中,我们一定要摆脱这种思维方式,克服比较文学范围无限扩大、无限循环的认识论错误。而唯一的出路是开辟比较文学对象认识的新途径。这种新途径是从辩证理性层次来认识对象,而不是简单直观地看对象。笔者认为:比较文学是通过世界文学的同一性与差异性的思维和研究方式来掌握文学发展规律的学科。世界文学是其范围,各国的文学之间的历史联系与审美关系是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不同民族文化文明对于文学的影响也可以作为比较文学研究的一个扩展层次。所以这个学科是有确定范围、对象与研究方式的开放式学科。 笔者曾经有过这样的定义,即把比较文学研究对象规定为不同文化文学的差异性与同一性。这样虽然避免了无休止地范围扩大,但却永远不能确定对象。比较文学对象十分明确,一切文化中不同文学的差异性与同一性都是其对象。它既不是无所不包,也不是画地为牢。这一看法与传统看法的视域是不同的。传统视域是从一种固定的、机械的、直观的方式来看对象,而我们是以一种辩证的观念来理解对象的;传统看法对于学科对象无限扩大化,从文学关系史到世界文明文化,不知所终,而我们只把范围定于世界文学范围。比较文学作为一种学科,其实就是世界文学的研究方式,是世界范围里无穷尽的文学史、文本、作家的审美与科学的掌握方式,是一种规律性的探索,这种方式以同一性与差异性比较研究为主,是这门学科不同于一般意义的世界文学所特有的方法论与对象客体论。 三、比较思维大于比较方法 比较文学的方法论中,简单比附的方法备受厚诟,但至今又不能改变。早在比较文学学科出现之初,就有学者提出,比较文学不能是“屈原比荷马、孔子比苏格拉底”式的牵强附会、简单比附。然而,时至今日,曹雪芹比莎士比亚、陶渊明比华滋华斯之类的比较仍然随处可见。由于比较文学理论体系的匮乏,这种简单比附在近年来比较文学研究中大有卷土重来之势。甚至比较文学学者也习以为常,学术界也把这种论文与论著看成了比较文学的正统。而具有深刻理论意义的比较研究反而对于比较文学界的多数人是陌生的,甚至不知道是比较文学的论文,这种危机确实是存在的。 笔者认为,“成也比较,败也比较”。关键是对于比较方法的理解不正确。 与其说比较文学产生于比较方法,不如说比较文学产生于比较思维。比较,不只是一种研究方法,更为重要的是以比较文学学科的思维方式。 比较文学学科是由于19世纪比较主义思潮的推动,与比较文学几乎同时产生的一些以比较名命的学科,如比较解剖学、比较宗教学、比较语言学等等。如居维叶(GeorgesCuvier)对于巴黎近郊哺乳类动物化石的分类发现,地球历史上曾有过多次大的自然条件的变化,造成动物生存环境的变迁,使原有的动物种群灭亡,新的能适应环境的动物族类开始产生。而且解剖的结果表明,动物器官本身也与生活条件有关联。这种比较观念可以说是法国比较文学的历史观念的主导因素。但为什么会在这一时期产生这种思潮呢?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海上大交通以来,西方工业化国家实行海外殖民与海外扩张所致。这一历史过程本身是一种侵略,但是从客观上使得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产生大量接触与交流。西方人认识到异己文化的存在,从而形成了比较意识与比较思维。比较文学等比较主义学科中的比较方法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比较思维指导下的方法,是思维与方法的结合。 再从比较思维本身来看,也是源远流长,“仳”在《说文》中写作,如同一个人背离众人,也就是在原来的“比”旁边加上人字偏旁。《说文》释作:“仳,别也。从人比声。诗曰:‘有女仳离’”。正如段玉裁注中所说,其来源是《王风·中谷有》,汉儒对于这首诗的解释是:“夫妇日以衰薄,凶年饥馑,室家相弃耳。”显然有牵强附会之处,但表达别离众人或家室的意思可以说没有理解错。当然也可以从民俗学或人类学角度来分析,如说成是原始民族女儿出嫁的“哭嫁曲”,这种风俗在很多地区都存在过,在中国西南地区还一直保持到现代。无论它产生的文本语境是什么,它的语义是分明的。出走别离是它的本义,并且由此衍生出另一个重要意义——差别,即事物间的差异以及对于差异的辨识。《孝经》中所说的“上下有别”即是如此,《礼记·乐记序》“故群物皆别”注为“别,谓形体异也”。万物有独特的存在形态,呈现出事物自身的差异性,它与事物的同一性互为辩证。物可齐亦不可齐,这便是庄子的“两行”之说,也是哈贝马斯所坚持的一个观念,这个观念使得他与其他一些后出现代主义者有所不同。 从对于事物的差异性与同一性之间关系认识,人类进一步发展出逻辑思维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归纳是推理的重要形式,它就是起于比较,此即墨经中的“侔-比”: 《小取》: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 “侔”是齐、等。比肩而行为侔;比辞而生也为侔。“侔-比”之法取其等同为类。这种推理形式,是在原判断主项、宾项附加“侔”(齐等)辞,从而推出一个新的判断。这种形式的“侔”式推论,按其本质是演绎——分类法。它的复合形式是多辞相比而俱行。 正是在分类的基础上,才形成了逻辑的类比方法。 我们认为比较观念是逐步完善起来的,从“匕”到“仳”与“比”,就可以看出这一发展过程。人类在认识中观察到事物之间的同一性,也看到它们之间彼此对立与差异的关系,由此产生了比较方法。比较方法承认同一与差异是事物存在的特性,并且利用同一与差异的特性认识事物,把它作为一种重要手段。比较在思维与逻辑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古代哲学中的墨辨逻辑与合同异之论都是基于比较之上的。当然,也必须反对“同异合一”的诡辩论。人类思想的历史同时在两个舞台上演出,中国先秦学者所探讨的理论问题几乎同时在希腊雅典城中出现,从芝诺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对同与异有大量的论述[6]。对此李约瑟等人已经多次指出,我们不再详述。只需要指出,同与异,类比与比较,这是希腊学者公认的人类思维的开端。主要表现于:(1)认识的对象是存在,关于存在是“一”还是“多”,有还是无,就是从对事物的同与异开始的。(2)认识的途径即从众多事物发现单一的本质,如“相”与“型”,这就要借助于对众多事物与单一事物之间的比较得到。(3)认识的方法,即综合与归纳,也是以认识的同与异为基点的。柏拉图《巴曼尼德斯篇》是最典型的例子。柏拉图区分了“存在”与“非存在”,特别指出,“存在”和“异”这两个“种”是无所不在的。它们可以与一切事物相结合的,而且它们之间也可以相结合。所有的事物都是存在,那么异也是存在。但是异又是异于存在的,故它又不是存在的。所以存在与非存在是可以与一切种相结合。但由于存在既然有异,那么它又不是存在,因而对于其种来说,存在也就是非存在的。同时,不能简单说存在与非存在、同与异的同一,如不能将大说成小,将“不类似”说成“类似”。如果那样就是诡辩了。 笔者认为,如果把柏拉图的异同论与墨经的异同论放在一起观察,可以看到在古代文化的辩证观念中,东西方之间的距离比起今天要近得多了。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的先民,比较观念都是他们思维和逻辑的起点,并且以后形成了他们认识事物的主要方法之一。明白了这个道理,对于“比较主义”的产生就有了理解的基础,如我们所说的比较文学、比较法学、比较经济学、比较历史学……等。这些学科是人类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在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当西方学科与东方学术相逢,彼此的差异与同一必然形成比较,于是产生了大批的比较学科,这就使得比较在人类思想史上占有了重要的地位。现代以来,由于全球化进程的推动,从世界文化的整体性来思考的观念终于形成,超越单一民族的视角,从比较的、多元的视域来研究客观事物成为历史潮流。这样,比较方法终于从日常生活的经验方法进入到学术研究之中,成为比较文学等学科的方法论。 所以它所带来的并不只是一种单一的方法,而是思维方式与方法观念的变革,这也是笔者近年来所经常论述的一种观念。这一观念将对于传统的对于比较学科只是一般的“对比”或比较方法运用的观念成为冲击,为有一个多世纪历史的众多比较学科正名。思维的理论意义与应用层面都远超出方法论的意义,思维大于方法。因此运用比较思维可以逾越形式类比,而只拘泥于比较方法,则最终会陷入形式类比与简单比附。 四、逾越“形式类比” 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的层次不同。思维方式是学科的指导原则,而研究方法是主体与对象客体之间的统一;思维方式面对的是学科的思想与内容,而研究方法面对的是具体对象的操作。从二者的关系来说,思维决定方法并且指导方法,研究方法服务于学科思维方式。其中思维方式是决定性的,方法是辅助性的。比较文学的本质是比较思维,而比较方法是各种学科都可能用的方法,中国古代文学、现代文学、文艺理论……所有学科都有比较,但是只有比较文学学科才有比较思维方式与比较研究方法的统一,在这个学科中的比较不再等同于其他学科中的比较,它才具有学科方法论的意义。此“比较”非他“比较”也。可以说,比较文学的学科特性取决于本质是比较思维而不是比较方法。 形式类比产生的原因就在于比较方法运用中的机械论,为比较而比较,归根结底,是因为比较方法脱离了辩证思维的指导。长期以来,比较方法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既狭隘又泛滥。我们再举一部比较文学教科书中所涉及的研究方法为例,其中有:文类学、主题学、译介学、形象学、思潮流派比较研究、类型学、比较诗学、跨学科研究(其中又包括文学与其他艺术、文学与心理学、文学与宗教、文学与历史、文学与哲学、文学与科学)、后现代理论与比较文学、文化人类学与比较文学、阐释学与比较文学、接受理论与比较文学、符号学与比较文学、女性主义与比较文学、文化相对主义与比较文学等。以上诸种研究中,真正的方法论意义上实际屈指可数,大多数是把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放在一起,如哲学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方法、心理学研究方法、符号学方法、阐释学方法……。这些方法与比较文学不能水乳交融,所以比较文学研究中出现两极现象:形式类比的单一性与无学科方法的泛滥。 从辩证的比较思维来看,同一性与差异性不是绝对的对立,即所谓墨经所说:“同与异俱于一也”。就是一种辩证联系的观念。因此,从比较思维角度来进行比较研究,必然有多元化的研究方法。 对于比较方法的思想来源进行简单梳理之后,比较文学中的研究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四个主要的方法系统。 1.文学关系实证研究。以文学史的历史交流为方法,比较文学史上这种研究样式复杂多样。如流传学(Doxologie)、渊源学(Crenologie)、媒介学(Mesologie)、文类学(Génologie)等都与这种研究方法有关。以后发展起来的形象学等也可以看作这一类方法。但无论如何多变,这种研究方法以确实存在的历史交流与事实接触为研究基础,这是方法论的基本特征,而且这一特征是不变的。如同为文类研究,这里的文类学所关注的只是同一文体流传中的不同历史变化,如十四行诗从彼得拉克到莎士比亚的变化;而比较文体学则以不同文化中的相近文体进行比较研究,如中国五言七言格律诗与英国格律诗之间的比较等。 2.审美评价比较研究。审美方法的基础是逻辑而不是历史的联系,所以是它通过文学现象的相同与差异的比较力图展示文学现象之间联系的本质和规律。主题学(Thematologie),包括主题(theme)与意象(image)等的比较研究。世界文学史上的主题的基本类型,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即人与自然主题、个体与社会主题、个体与自身即主体自我的主题。这些主题中包括基本的意象,也包括母题和情境。人与自然的主题中可以有人与自然间的互相作用关系,如开辟天地,人化自然如夸父逐日等神话传、自然的人化如精灵鬼怪等。文体学(genology),这里要与上文的文类学稍作区分,西方学者以前的研究中没有这种区分。文体不以不同民族文学的体裁和形式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与内容,这种研究不局限于文体的流传和影响的研究。所以韦勒克的《文学理论》一书中批评布吕纳吉等人是以生物学进化论的观念来研究文类学,给文类学带来的是损害而不是进步。如果按这种生物进化的观念来说,在法国文学史上,一种文体向另一种文体的进化是自然的生成,如17世纪的教士布道演讲经过一段时间后,成为了19世纪的抒情诗,这是十分可笑的。可喜的是,比较文学的文体学不断有新进展,而在新的研究中,逐步发展为不同民族文学的文体比较。世界文学的文体可以说是基本相同的,诗歌、小说、戏剧与散文是所有民族都具有的文体。但是,各民族的这些主要文体的形式又各不相同,比如西方的史诗与中国的史诗不同,西方的悲剧与中国的悲剧不同。有些形式还是民族所特有的,如中国的赋、词、曲、说唱等艺术形式是西方文学中所不具有的。同样,西方文学中也有中国所没有的艺术形式。所以与主题学相比,比较在东西欧同时开展活动,诗歌类型也基本相同。 3.价值评价比较研究。是指对于文学现象的道德、伦理、思想、宗教、经济等多种社会价值标准的评判,它是区分于审美与艺术形式的一种比较研究。这种研究的构成相当复杂,不同社会有不同的标准,也有不同的评价。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秦的《安娜·卡列尼娜》的女主人公形象与美国作家霍桑的小说《红字》中的女主人公形象,对于中国传统儒家道德思想就有一定的抵触。同样,《红楼梦》中的女主人公林黛玉的葬花等情节,被一些西方批评家比作《哈姆雷特》中奥菲莉亚死前的怪异行为,这可谓相差太远了。价值观念不同,评价差异极大,这是比较研究的结论之一。 4.阐释比较研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笔者曾经把西方的阐释学与中国的考据学方法联系在一起,指出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差异。它们的组成上有对应联系:“我们认为中国的传统考据学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阐释学。……注疏经典如郑玄、马融、王弼、郭象等都成为大学者,就是因为他们把考=据、注疏与著作结合起来。所以我们认为中国的广义考据之学,其实也是一种阐释学”。[7] 兹将中国考据学与阐释结构比较如下:
从中可以看出两者在构成阐释的方式上是基本相同的,因而在两种有久远传统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形成新的比较文学的阐释方法,并非没有可能。而且当代学者已经有这方面的成功实践,如张汉良70年代发表于《中外文学》月刊上的论文“唐传奇‘南阳士人’的结构分析”、“‘杨林’故事系列的原型结构”等论文,张隆溪近年出版的专著《道与逻各斯——文学阐释学:东方与西方》(TheTaoandtheLogos--LiteraryHermeneutics:EastandWest)都是这方面颇有创新的著作。 综上所述,比较文学研究方法应当是开放的,但同时更应当是规范的,它需要在开放中走向规范。以上四大方法体系是在辩证比较观念指导下的对于比较方法的总结。 需要说明的是,方法与研究对象和范围密切相关,但同时方法有自己的独立性。目前存在的某些将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围等同的现象其实是对比较方法的一种滥用。如跨学科比较、文学与文化的比较等方法,将哲学、历史等各学科方法与符号学、女性主义等各种方法看作是比较文学的方法,其实是不妥的。比较文学可以研究与哲学、历史等学科的关系,也可以研究与后现代理论、符号学等的关系,但是,比较文学并不是放弃自己的研究方法,只是研究与它们相关的文学领域而已。 最后,笔者要说明,自己在以前撰写的论著中否认中国当代比较文学危机的存在,并且批评过这种说法。但在这里却愿意重新检讨以前的说法。在看到中国比较文学繁荣的同时,又要看到隐患的存在,进而逾越这种危机,并非不是一种更积极的态度。 【参考文献】 [1][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9. [2]保罗·梵·第根.比较文学论.特引自干永昌,廖鸿钧,倪蕊琴编选.比较文学译文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57. [3]转引自张隆溪等选编.比较文学译文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3. [4][美]享利·雷马克.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转引自张隆溪选编.比较文学译文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1. [5]陈惇,孙景尧,谢天振主编.比较文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9. [6]王汝发,韩文春.关于“李约瑟难题”引发的几点思考[J].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18. [7]方汉文.中国传统考据学与西方阐释学[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3,(4):280-281. 【作者简介】方汉文 苏州大学比较文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转自:《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5年02期) (责任编辑:张雨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