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文学与社会意识结构关系的研究: 1.文学与社会意识结构的关系: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式,与社会意识结构的关系是一种召唤-应答关系,一方面,社会意识结构总要对文学这种重要的社会意识形式发出召唤,召唤它承载和表达自己;文学也必定对这种召唤作出应答,这种应答是多向多样的,它可以接受社会意识结构某些层面的表达要求,也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总体上看,文学可以拒绝社会意识结构某些层面的表达要求,但不可能拒绝社会意识结构任何的表达要求,文学必然应答社会意识的召唤,参与社会意识系统的建构或解构。 2.社会意识结构中文学的基本功能:文学以感性直观的方式表达社会意识和与之密切相关的社会心理、社会感情及社会想象。社会意识结构的多层次和矛盾性,决定文学精神结构充满内在冲突和斗争。文学感性直观世界是社会意识、文学传统、社会现实三维因素在作家精神世界会话的结果。社会意识为文学提供想象模块,也为文学想象立限设禁;但深刻优秀的文学往往突破这些限制,扩大着社会意识的疆域。因为文学同时是面对现实的意识形式,现实存在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往往会超出社会意识的阈限,让作家窥破社会意识的片面甚至虚假,从而突破其制约和障蔽。一部人类文学史,就是不断突限破禁的精神发展史。正是这种突限破禁,将社会意识遗忘或歪曲的社会现实呈现出来,丰富着社会成员对现实的意识,扩大他们的精神世界,也召唤着社会意识自我反省,与时俱进,并实现自我更新。 3.社会意识结构与文学的精神构成类型:不同社会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文学主导性精神构成会突显不同的类型,主要有接受型、叛逆型、调和型、分裂型四种。正椎型(或曰金字塔型)和正梯型社会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大量的文学会突显接受型精神特征;接受型文学也是压抑型文学;但巨大的压抑也孕育了强烈反抗社会显意识的叛逆型文学;橄榄型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接受型文学相对减少,叛逆型文学大量增加,调和型和分裂型文学大量出现。调和型文学努力融合或容忍多种异质性社会意识,不做单面选择;调和型文学与橄榄型社会意识结构有内在的对应性;倒梯形社会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各种文学类型都可能存在,最有特征性的是精神分裂型文学,多种互相矛盾、对立、冲突的社会意识在同一部文学作品中同存并在,没有一种意识具有终极性地位。 4.社会精神结构与作家精神人格类型的构成:对应社会精神人格,作家精神人格可分接受型、叛逆型、调和型,分裂型四类。接受型作家基本被社会显意识同化,保持对后者的绝对认同;叛逆型作家更多受社会潜意识主导,他们窥破了社会显意识的片面、局限甚至虚假,对之采取激烈反叛姿态,执着表达异类意识和存在领域;调和型作家往往被社会前意识主导,追求兼容多种差异较大甚至互相对立冲突的社会意识,使之获得和解;分裂型作家精神构成中,多种对立的社会意识并存一体、激烈冲突,作家无法使之和解。锥体型和正梯型社会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接受型作家居多;橄榄型与倒梯型社会意识结构主导的社会叛逆型、调和型和分裂型作家居多。 5.社会意识在文本中的存在方式:社会意识在文本中的存在方式可归纳为话语性存在、形象性存在、观念性存在、情感性存在、形式性存在、风格性存在六方面。文本话语渗透了各种社会意识内涵,它们在这里展开对话与潜对话;文学形象世界渗透了社会意识的潜在制约和引导;文本中表达的观念是社会意识的直接存在方式;文学表达的情感潜在地被社会意识选择、渗透、突出、引导和提升;文学形式与风格一般不携带固定社会意识内涵,社会显意识通过为形式和风格设规立法的方式,赋予某种形式或风格类型以合法性和权威性,从而赋予其表达自己的象征功能;社会潜意识也会通过作家对这些形式和风格规范的破坏越规行为,象征性表达与社会显意识对抗的立场。 6.社会意识与文学形象精神人格类型:文学形象是社会意识的重要载体,文学形象的社会精神人格可分为接受型、叛逆型、调和型、分裂型四种;文学形象之间的基本组织原则有压抑型和对话型两种。压抑型结构按照“肯定-否定”原则组织形象世界;对话型结构按照“差异-对话”原则组织形象世界;接受型与叛逆型文本遵循前者,调和型和分裂型文本遵循后者。正锥型与正梯型社会的文学形象组织规则多为“肯定-否定”式;橄榄型与倒梯型社会文学形象组织规则多为“差异-对话”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