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马克思主义阐释学强调民族主体性,同时认为,只有以历史主体性话语对文本的阐释,才能揭示文本的意义。夏志清运用“新批评”与自由主义观念,在其所著《中国现代小说史》中肆意评判身处半封建半殖民地时代的中国作家及其作品,因而使得阐释主体与被阐释的中国文本之间没有形成历史主义主客体关系。特里·伊格尔顿称这种批评为“个体自由主义”的现代复归。马克思主义阐释学主张以历史主义的民族主体性来揭示文本意义,才是真正具有现代价值的阐释方法。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阐释学 西方主体 非历史化 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詹姆逊作者简介:高照成,文学博士,中国计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 弗雷德里克·詹姆逊(Fredric Jameson)等认为,马克思主义文学阐释学应主要聚焦于以下两点:第一是阐释主体的历史性,即文本阐释是与文本时代相适应的阐释,这是历史主义原则。第二是阐释主体的文化身份认同,这并非是要求阐释主体仅仅局限于本土文化之中,也不是要否定跨文化主体的价值,而是要求阐释主体要对所阐释的文本进行民族文化与意识形态层次的定位。域外学者同样可以阐释中国文本,前提是必须对被阐释文本或隐或现的意识形态进行合理的文化定位。 近两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江教授提出的以反对“强制阐释”为核心内容的“文学本体论”在国内外学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张江认为:“强制阐释”的理论缺陷主要表现为实践与理论的颠倒,具体与抽象的错位,以及局部与全局的割裂等。[1]当然,在提出对“强制阐释”的批评意见之后,我们还需回到文学文本自身,以“本体阐释”的方法来分析评判具体的文学文本。因此,尝试建构当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也是最为重要的理论形态之一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阐释学就显得尤为必要。基于此,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学界曾产生较大影响的美籍华裔学者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A History of Modern Chinese Fiction)有必要再次进入我们的阐释与批评视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