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释: [1] 郑培凯主编:《口传心授与文化传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2]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见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七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087页。 [3]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见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七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088页。 [4] 乔晓光:《活态文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探·自序》,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5] 见黄涛:《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境保护》,《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刘冰清:《沅陵盘古文化的活态特征》,《贵州民族研究》2006年第2期。李曼丽:《白族民俗的活态文化——甲马及其象征意义》(Living Culture of Customs of Bai Minority ——Jiama (Oblation) and its Symbolic Meaning),《装饰》2006年第5期。黄涛:《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境保护》,《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刘冰清:《沅陵盘古文化的活态特征》,《贵州民族研究》2006年第2期。 [6] John Storey,CulturalTheory and Popular Culture:An Introduction,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2001,p.15,p.46.亦见杨竹山等译:《文化理论与通俗文化导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第77页。 [7] John Storey,Cultural Theory and Popular Culture:An Introduction,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2001,p.15. [8] [英] 霍布斯鲍姆、兰格:《传统的发明》,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9] 乔晓光:《活态文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探·自序》,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0] John Brannigan,New Historicism and Cultural Materialism,p.203, Macmillan Press Ltd. 1998. [11] 张进:《新历史主义与历史诗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页。 [12] 杨玉成:《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73页。 [13] Jeremy Hawthorn,Cunning Passages:New Historicism,Cultural Materialism and Marxism in Contemporary Literary Debate,p.50,Arnold,1996. [14] [加] 克兰迪宁、康纳利:《叙事探究:质的研究中的经验和故事》,第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15] [美] 伯林特:《生活在景观中――走向一种环境美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1页。 [16] [美] 伯林特:《环境美学》,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17] [加] 克兰迪宁、康纳利:《叙事探究:质的研究中的经验和故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页。 [18] 叶舒宪:《“地方性知识”》,《读书》2001年第5期。 [19] [美] 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第11页,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0] 章炳麟:《国故论衡·文字论略》。 [21] [美] 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22] 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9页。 [23] 王一川:《文学理论》,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页。 [24] Greenblatt,S. &Gunn,G. ed.,Redrawing the Boundaries,p.4,The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of America,1992. [25] [法] 马克·第亚尼编著:《非物质社会――后工业世界的设计、文化与技术》,滕守尧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 [26] [英] 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9页。 [27] (东汉) 班固:《汉书·艺文志》。 [28] [希] 亚里士多德:《诗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3页。 [29] [美] 希利斯·米勒:《全球化时代文学研究还会继续存在吗?》,《文学评论》2001年第1期。 [30] 王一川:《文学理论》,第三章:文学媒介,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南帆主编:《文学理论(新读本)》,第九章:传播媒介,浙江文艺出版社002年版。 [31] 格里芬认为,依据现代观点,人与他人,人与他物的关系是外在的、偶然的、派生的。与此相反,后现代作家把这些关系描述为内在的、本质的和构成性的(constitutive)。“个体与其躯体的关系、他与较广阔的自然环境的关系、与其家庭的关系、与文化的关系等等,都是个人身份的构成性的东西”。(格里芬主编:《后现代精神》,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1—22页。)“载体”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内在关系”亦应作如是观。 [32] Joshua Meyrowitz. NoSense of Place:The impact of electronic media on social behaviour. P.40,New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