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叙述中的符号自我 关于主体,现在我们可以作如下结论:首先,主体并非完全为自己做主;其次,主体只有通过符号,在示意的过程中得以确立自身;主体在行使能动性的同时,将自己暴露为作为对象的客体,沿着无尽的示意链条滑向深处。而叙述,作为主体的最根本的表意行为与存在方式,又卷入了更深层次的主体问题。 如前所述,人之根本属性,是追逐意义。人可以停止编码、停止信息发出,却无时无刻不在表达意义。叙述主体一旦开启叙述,就涉入以下境遇:一、它是叙述信息的源头;二、却不能认定为意义的源头;三、它参与了示意。但其参与的方式,往往遮蔽了其作为主体的有限性,让人觉得,它似乎掌握着对叙述文本的最终解释权,只要跟随着它的意图,就能追溯到意义之源。 由此看来,叙述主体给人最大的迷惑在于:在叙述世界中,它以上帝自居;仿佛其主体地位的确立是先于符号的编码,示意是完全由其操控并决定方向的(既定的、静态的、封闭的)话语游戏。而事实上,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清楚,主体是一个“待在”的形成过程,主体只有通过符号,在示意过程中确立自身,并且,示意过程是随着符号解释项的自由转换而无限绵延开来,直逼真实。换言之,叙述主体在表述的同时,也在被表述;正是这种主/客体同为一体的身份,以及说与被说、看与被看之间所形成的张力,使其得以参与符号的示意。“叙述”形式是指符号发出主体受控于接受主体的示意方式,体现出两个主体“之间”互动的关系性质,而非单向的意图输出。因此,叙述者的主体性就是叙述主体与接受主体之间的交互主体性。叙述作为一个符号文本,是互动性文本。在一个文化中,符号文本互动产生以后,才进入传播流程。符号文本是一种符号化过程,它是在文本信息传播过程中使意义不断增值,使符号自我不断丰富繁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符号的发出主体和接受主体能互相承认对方是符号表意行为之主体。也就是说,一个理想的表意行为,必须发生在两个充分的主体之间:一个发出主体,发出一个符号文本给一个接受主体。其中,发出主体在符号文本上附送了它的意图和信息,符号文本携带着意义,接受主体则推演出对方的解释意义。这三种意义常常不对应,但是传达过程首尾两个主体的“充分性”,使示意过程中可以发生各种调适与应变。所以,在实际符号传达过程中,“充分性”并不是自我资格能力的考量,而是自我有处理意义问题的足够的自觉性。所以,在符号化过程中,自我是与他者相对应而出现的,没有他者,就没有自我;他者的对立面就是自我。自我并非意义对错或有效性的标准,而是示意活动双方是否承认对方是符号游戏的参与者,只有承认了对方的存在,表意与解释才得以进行。 事实上,主体一旦开启叙述,自身就成为一个符号:正在叙述的自我成为符号再现体(sign),它不停地进行编码,从而再现、整合那个作为对象的自我(object),而这个被述的自我,又被即刻抛入那个在未来正在生成的自我(interpretant)当中,而这个未来的自我又牵引着叙述与被述的自我张力,冲向一个尚待生成的意义空间,等待下一轮的符号示意。这一著名的符号自我模式是由美国社会学者罗伯特·威利提出,显然,他是借鉴了皮尔斯的符号三分原理,将自我表意的思维方式图示化为一种自我内心对话模式。威利认为,自我是一个充满社会性、对话性及自反性的符号,因而处于一个高度弹性的阐释过程之中,是一个动态的符号化过程。在时间上,自我分别处于过去、当下、未来三个符号化阶段。其中,当下我通过阐释过去我,而为未来我提供方向。用皮尔斯的术语而论,当下我(作为行为的自我)是符号再现体,过去我(作为形象的自我)是符号指称的对象,而未来我(被自我内化的社会观念)则是使意义探及无限(开启新一轮叙述)的解释项。于是,就出现了颇具皮尔斯式符号学色彩的自我三分模式: 当下我——过去我——未来我 叙述——被述——阐释(新的叙述) 符号——对象——解释项 从上述模式可以看出,符号自我的动态阐释性使主体拥有我们称之为自反性的能力。符号自我的三元模式,即从叙述—被述—新的叙述这一释意之链,将反思的自我置入他者的位置;自我意识成为自我关于自我的对话,处于二度示意的思维层面,而不停生成的新我,就属于巴尔特所说的二度示意系统,迫使主体朝向纷至沓来的内涵式的符号能指。自我所做的就是在元层面上复制自身。在思维的第一秩序中,“主我”不能看见“主我”。可是在思维的第二秩序中,完整的自我可以成为自反性的客体。在物理和生物自反性的情况下,盲点位于第一秩序,即:部分客体看不见自己,因为那个部分正是执行观看或反射的装置。身体分为两个部分,并且因此它只能看见自身的一部分。自我反思的人类也同样分成两个部分,可是人类不是通过分裂自我,而是通过复制自我达到这一点。正在反思的人,在第二或元层次克隆一个我或者说复制了自我。现在,盲点完全位于客体之外。自我反射的人工制品或生物只能看见自己的一部分,其盲点就在内部。自我制造的人可以看见自己的所有。其盲点在自身外部,即位于元层次的瞭望台上,通过它,盲点可以看见自身。(18)也就是说,符号的自我是双层面的自我。每一个符号自我都指向自身之外。自我是无止境的符号链条。当下我以阐释的方式向未来我说话,同时以自反的方式与过去我说话,反思与阐释使自我之符的含义得以无限延伸。而这,正是本文关注的核心:即人的符号性之所在——自我永远具有朝向另一个自我的潜能与意向。 叙述主体是符号文本所表达的主观感知、认知、判断、见解的来源。(19)任何符号表意和解释活动,都需要从一个意识源头出发,然而,主体在文本层面往往会分化为若干层次,体现于若干个体身上,就形成了叙述信息多个源头的叙述格局。叙述主体在文本层面分化为隐含作者—叙述者—人物(说者)(对应于电影叙述中的大影像师—叙述代理—人物)。其中,叙述者又可以平行分化为多个复合叙述者形成叙述集团;或垂直通过叙述分层,将叙述权层层下移。(20)根据前面我们对主体所做的符号学解读,可以得出:1.叙述主体是一个随着叙述文本展开进程,而正在形成并确立自身的自我。2.叙述主体负责文本所有信息的部署,有一套精心设计的符号编码与叙述格局,甚至有其明确的意图导向,但并非意义的决定者。意义是叙述主体意图、接受主体释义、文本携带信息三方之间来回试推的符号化过程,而且无限开放。其中,任何一方主体,都无法企及意义的终点。而在这个过程中,叙述主体(本身亦为一个符号)不断丰富其符号自我的内涵。3.在这个不断丰富自我、更新自我的过程中,叙述主体抛向接受者的每一个信息点,都成为反射自我的符号再现体,它指向主体的过去,将既有的自我形象作为再现对象;不停抛向未来那个待定的自我之域。由是观之,符号文本发出的第一个接受者总是另一个自我。在叙述文本层面,它可以是叙述自我所拟定的接受主体;所以,与叙述主体的分化相对应的,也有接受主体的分化:隐含读者—受述者—人物(听者)。接受主体可以视作叙述主体以他者自居的自我,在叙述符号化过程中,扮演着聆听者和释义者的角色。换言之,它占据着符号自我三分模式中解释项的位置,由此,打破叙述主体示意的封闭系统,使叙述主体成为多棱镜中像,成为动态的符号自我,成为那个扑朔迷离,游移于文本发出与接受两端的“隐含作者”。(21) 由隐含作者牵引出的一个备受争议的概念,则是不可靠叙述。所谓叙述的不可靠性,即指符号文本的隐含作者与叙述者的价值取向并不一致。作为一种文本现象,它可以使得文本更为别开生面,更具“说服力”,在增加阅读难度和趣味的同时,也将内涵引入更为深邃的境域,更加调动接受者主体的自反能力。所以,在意义暧昧的后现代文本中,不可靠叙述更被视为一种主题而非单纯的技巧形式来研究,因为它代表着意义的不确定性。不可靠叙述体现出人们对文本素材的(what)的关注,逐渐转向文本呈现素材的方式(how)。作为一种叙述形式,不可靠叙述所指涉的是:一个文本中所承载的多方主体(叙述主体、读者接受主体及代表整个文本价值取向的隐含作者)意识之间的竞争与较量。研究不可靠叙述是在探讨(三方主体意识竞争的符号化过程中)意义的生成机制。因此,在没有读者的真空中去研究文本形式的修辞,或者在不考虑文本的情况下去空谈游移不定的读者感受,都会使对不可靠叙述的分析变得极不稳定,随时代语境的变迁而变质;而将这两种做法进行简单叠加又不能形成可行的分析方法(22)。因此,目前对不可靠叙述的文本分析容易流于随意,片面与个别化。受符号学理论中对自我的分析启发,我们可以尝试着将作为符号的自我运用于文本中不同主体的分析,以符号自我这把新打的钥匙为不可靠叙述这一顽题叩出新的路径。 如前所述,隐含作者是信息发出主体和接受主体之间来回试推的过程中形成的。隐含作者是一个动态的符号自我,在文本符号化过程中,不断抛出静止的叙述者形象,并且,这个自我形象与隐含作者之间必须形成差异,有“出入”。也就是说,隐含作者抛向未来我的,作为解释项的文本信息,恰恰是主体分化后,自我形象的“出入”,而非对象我本身。这就迫使叙述接受主体以迂回、甚至比较的阅读策略来理解作为解释项的未来我。比如,接受主体不得不考虑:两个自我在何种程度上不一致?隐含作者的自我(即作为符号再现体的自我形象)对作为对象的叙述自我有无作何纠正?纠正的时间点对于文本示意有无影响?是否过晚,反致激烈的叙述竞争局面?而这种叙述局面本身,是否该被理解为一个象征的文本符号,是否道出了叙述命运本身的无奈?还是刻意让读者我从这种耐人寻味的“出入”中自反性地感知从旧我到新我的认知转变? 由是观之,隐含作者在不可靠叙述中,是一个更为开放、隐蔽的弹性符号自我,它希望将不确定性从形式技巧演绎为一种内涵、主旨。而一旦进入不可靠的叙述世界,自反性则成为必需的认知前提;涉入其中的各方主体也自然变得更懂何谓自反性以及自我的符号性。 追逐意义,是人的本质属性;使用符号释意与达意,则是其根本的方式;人的符号属性决定了自我即为一个符号。而语言范式中的主体,正是指这样一种通过示意而形成并确立的符号化过程。换言之,主体不是完全为己做主、作为先验实体的自我意识,而是一种指涉自我,从而向他者辐射,并由此通达意义世界的话语能力。主体性即指示意者将自我定位为主体的能力,只出现于叙述话语的根本属性之中。本文从语言范式中的主体定义出发,梳理了符号学思想史上,对符号、主体与意义所作的讨论,并借此进一步探讨,作为符号的主体如何卷入叙述表意,通过这一路径,希望能对符号、主体与意义之间的关联作一解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