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主体到符号 符号学,作为研究意义的学科,自然就会将主体作为贯穿始终之关键予以考察,换言之,将主体视为话语之产物,就是要将主体视作一个符号。人使用符号并且由它定义自身。正是意义将主体与符号联系于一体。而主体本身即一个符号。在符号学发展中曾有不少符号学家就“符号、意义与主体”展开讨论,本节以皮尔斯符号学为重点,梳理从主体到符号这一思想路径。 首先,作为梳理的起点,应该回顾索绪尔的符号学原理。他最先提出符号的定义,即由能指与所指所组成的一个封闭二元对立系统。由此定义,符号是任意的或具有相关性的。而意义正是形成于关联中的差异。索绪尔符号学之关键在于:差异与系统。符号示意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取决于系统中,与之相似的其他符号;而另一方面,取决于话语中与之邻近的符号。推而广之,任何文本表意皆是如此。虽然对于很多人而言,“能指、所指”所显示的封闭二元系统被说顺了口,赵毅衡指出:中国符号学在索绪尔的影子中已经徘徊了几十年⑥。而皮尔斯的符号学系统,对索绪尔作出了重大的突破,并具有寻找意义形式规律的普遍方式。 皮尔斯喜欢凡事三分。符号的各方面都是“三元方式”(triad)。意义规律也服从三元方式的本质形式。符号学的任务也有三个阶段:其中符号的第一性(firstness)是显现性,是“首先的、短暂的”;当它要求接受者解释感知时,就获得第二性(secondness),成为坚实的、外在的,能够表达意义的符号;然后出现的是第三性(thirdness):“我们就会对于我们所看到的事物形成一个判断,那个判断断言知觉的对象具有某些一般的特征。”⑦ 符号本身也三分为:再现体(sign)(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符号”)——对象(object)——解释项(interpretant)(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建议清理败叶时,林黛玉叹道:“留得残荷听雨声。”此处诗句中的“残荷”是符号再现体,黛玉看见的荷塘残相是再现对象,黛玉从中体味出一种别样的韵味则形成解释项,并开启了新一轮的符号示意。),从而打破了索绪尔的封闭系统,将符号的构成以及示意的模式视为涉及到三方之间的复杂互动。意义不再是从能指到所指的任意直通车,而是通过从“二”到“三”的示意结构,多出了一个无尽衍义的世界。正是皮尔斯符号意义三元模式,发展出无限衍义的原则:即符号示意过程在理论上是不会结束的,在实践中,符号表意虽然能被打断,却不可能被终结。⑧并且,无限衍义正是主体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 皮尔斯的符号再现体,不同于索绪尔的任意能指(后者要么与对象相似,要么与之邻近)。如果说,索绪尔的符号体现了主体的绝对意志;那么,皮尔斯则否认了这种任意性和系统封闭性,而承认了主体就是示意链条中的一环,参与了无穷的意义世界。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皮尔斯对索绪尔的突破点在于,其符号三元结构引入了动态的解释项,从而打破了静态、任意、封闭的二元系统。皮尔斯的解释项,大致类似于索绪尔所说的所指,但具备“无限转换”(endless commutability)之属性。故皮尔斯的“解释项”被称为“无限逼近真理之火炬传递路程上的又一次再现”⑨。解释项使得主体可以无限接近真值,也正因为这种无限转换性(以及由此而来的无限衍义之属性),阻碍了符号再现体(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能指)对再现对象的依赖。 所以,解释项是主体理解无限衍义的关键。皮尔斯将之理解为符号的综合示意效应,认为解释项不仅解释了符号如何指涉或再现,并且解释了符号的释义如何同时影响到包涵了符号以及使用符号的主体之系统。皮尔斯注意到,符号不仅再现了或指称着某对象,也同样施加了某种引导性的驾驭功能,使运用符号的主体形成一种可以借此而引导生活的模式或习性。这些习性可以是情感的、行为的以及认知层面上的。⑩既然所有信息和知识都是经由符号,那么,我们认知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运用符号对再现系统的作用力。 就人类语言及认知这方面而言,解释项被皮尔斯视为使人得以组织自身思维、观念并将之范畴化归类的系统性机制。而主体将一个符号替换为另一个符号系统的延展过程,实现了意义的阐明(articulation)。(11)而这个阐释循环圈——部分的意义取决于整体,反之亦然——似乎是许多后现代意义理论之基。后现代主义提倡用一种构建主义的观点来看待对象,即指符号的对象是由符号系统构建的,并非是独立于所在的符号系统的一种存在、力量或构成。正如德里达评价皮尔斯曾言:“在解构超验能指(12)的道路上,皮尔斯走得很远……我将逻各斯中心主义和在场的形而上学理解为对这种所指所产生的强大系统性,且不可抑制的欲望。而皮尔斯将指称物的无限性(不确定性)理解为使我们得以承认自己确实是在运用一个符号系统的原理。推进示意之处正是阻碍示意打住之处。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符号。”(13) 在符号三分模式中,三个部分的基本功能,曾被总结为:1.承载信息;2.为其他事物(其对象或指称物)提供信息;3.将信息传递给其他事物。其中,符号再现体(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符号)是信息载体,对象决定符号中的信息,而解释项是信息得以传递的方式方法。(14)符号承载一个对象的信息的方式,使之可以告知主体(使用符号的人),并因此产生某种示意效果。 解释项的观点在其他符号学者那里有不同形式的回应与印证,如罗兰·巴尔特理论的核心是内涵(connotation),即二度示意系统。任何直接指向的意义是外延式示意(denotation);需要由此二次生成的意义,则是内涵。而文学是典型的二度示意系统,因为它依赖于语言,而语言本身是一个示意系统。叶尔姆斯列夫(Hjemslev)认为:外延式的能指和所指共同构成内涵式的能指。换言之,二度示意系统会无限延展,更深地卷入了主体的个别、具体意识。比如,巴尔特曾列举法国著名的时尚杂志“Elle”上的法式大菜,如何通过食物的概念来引发主体形成“精英、高雅、艺术”等概念,并由此体现和捍卫精英文化。德里达更是坚持,能指与所指都具有二度性(从而反对索绪尔的能指优先)。在示意过程中,一个词在置换自身之前就置换了另一个词。德里达坚持,所有示意的词都属于二度秩序。两者之间没有绝对的区分,因为都带有所有其他相关示意元素所留下的“踪迹”。并认为,所指永远无法完全在场,意义只不过是词与词之间溜走的闪烁之物或是彼此的置换。通过皮尔斯的解释项,所指(巴尔特的内涵和德里达的自由置换)都是可以无尽转换的。换言之,意义是能指与所指之外的第三物。 所以,根据皮尔斯的理解,最初的再现就是对解释项的再现。符号示意就是通过再现逼近现实性的过程。而皮尔斯式符号学的示意三分模式认为,符号再现体与再现对象之间的关联是示意与现实性之间的关系。有学者认为,皮尔斯所说的“对象”就等同于“现实性”(15)。皮尔斯认为,我们有直接的经验,但对现实性只有间接的认识;只有当我们发现如何再现那一现实性;否则,对于我们的思维而言,对象/现实性依然是无法领悟和渗透的。所以,只有能被再现的那部分现实性,才可反过来影响我们。这充分回应了本文的主题:意义之于自我,是理解符号之关键所在。皮尔斯坚信,再现成为我们把握现实性的唯一路径,并且我们能够真实地再现现实性。 主体掌握现实性的具体过程如下:符号或能指在某些方面再现了对象或指称,而对象本身只有作为一个解释项或所指时才是可能的;并由此在个体思维中引发另一个解释项或所指。而那个解释项或所指将以同样方式,通过示意的接力赛,形成更多新的解释项或所指。(16)所以,当皮尔斯说,主体是一个符号再现体(原话为:人自身即是一个符号)时,我们并不感到惊讶。而“能指就是为另一能指再现一个主体”。拉康将皮尔斯的理论运用到了无意识领域。因为他认为,主体并没有意识到示意过程。主体并非先于能指的先验实体,而恰恰是由能指才得以确定。(17) 所以,人生是一条绵长的思维链。作为语言的产物,主体参与到这链条之中,也通过语言来认知世界。正如对外在世界的掌握和认识一样,我们对自我的掌握和认知,同样受制于符号三元模式,即只能通过再现才可认知自我与他者(而这一点也在本威尼斯特关于语言与主体性之关系的论述中得到回应。本威尼斯特认为:主体性建立在语言的运用上,是指说者将自身定位为“主体”的能力。通过语言,人才得以将自身构建为一个“主体”。语言和主体性彼此依赖。个体只有在话语内发现自身的文化身份,通过将自己识别为“I”,并与“YOU”对立起来。“I”意味着:言说当下情景之话语的那个人,而改话语中包含了“I”那个人。而这一情景只能在其独特性中,才是有效的。这两个“I”永远无法还原为彼此,永远横亘在现实性与示意之间。所以,本威尼斯特所指的“话语”,是两个人之间的话语,在此过程中,其中一个向另一个说话,并得以定义自身。主体从来都不是独立自主的,而总是置身于话语之中。只有在主体的思维中,才能形成产生意义的关联。所以,主体性是关联性。诚如拉康认为的那样:作为能指的主体总是话语的产物,语言控制了看似超脱语言的主体事件,如俄狄浦斯危机。)。所以,皮尔斯符号学的价值在于揭示了示意与主体性之关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