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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诗风追求“清和”论(6)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文学与文化》2014年第 查洪德 徐姗 参加讨论

    三 “至清至和”之诗美理想
    元人的诗风追求是清和,理想的境界是“至清至和”。所谓“至”,并非极,如《大学》之“至善”,即完美境界。清不空寂,和而不流,至清至和,臻于完美理想境界,如月到中天,风来水面。元代诗论家对此有很好的论述和描述。
    (一)关于“清和”
    “清和”一词,首先指清和天气,即清明和暖。曹丕《槐赋》:“天清和而温润,气恬淡以安治。”白居易《朝归书寄元八》诗有句:“况当好时节,雨后清和天。”司马光《居洛初夏作》诗也用“清和”描述初夏雨后天气:“四月清和雨乍晴,南山当户转分明。”由形容天气,迁移到形容风景风物的清新和美,如独孤及《水西馆泛舟送王员外》诗:“剧谈增惠爱,美景借清和。”苏轼《再和杨公济梅花十绝》其一:“一枝风物便清和,看尽千林未觉多。”(40)由形容天气、风景风物再到形容人的性情清静平和,如《晋书·郑袤传》说郑袤“退有清和之风,进有素丝之节”。一个人神清气和,决不仅仅是性情、性格问题,还涉及到人的智慧、品行等等方面。说一个人“清和”,应该是对此人极高的赞誉,《南史·武帝上》说梁武帝萧衍的父亲萧顺之“外甚清和,而内怀英气”。由形容天气,到风景风物,到用于人的品藻,都与对艺术的描述有着密切的关系。“清和”用于对艺术的描述,可形容声音的清越和谐,扬雄《剧秦美新》:“镜纯粹之至精,聆清和之正声。”音乐之清和与诗文之清和,其意义应该是很接近的。所有这些,都能帮助我们体会和感悟诗学“清和”风格的意义。
    “清和”出现在文学理论文献中,应以《文心雕龙》为早,其《养气》篇云:“清和其心,调畅其气。(41)此处“清和”用作动词,使神情清明和爽,与风格论无关。宋苏轼《邵茂诚诗集叙》说:“其文清和妙丽如晋、宋间人。”(42)言邵氏之文,风格清新和顺,是风格论。南宋张戒分别以韵、味、才力、义气论诗。论韵推曹植,赞美其诗“铿锵音节,抑扬态度,温润清和。金声而玉振之辞,不迫切而意已独至,与三百五篇异世同律。此所谓韵不可及也。”(43)苏轼、张戒使用的“清和”,与元人论诗的“清和”概念,含义已大体相同。检点元以前的文献,用“清和”论诗文者并不多。但清和之精神,在文学批评理论中是有体现的。如前已述,《诗经·大雅·烝民》:“吉甫作誦,穆如清風。”清穆即清和。司空图《二十四诗品》有“清奇”一品,其描述如下:
    娟娟群松,下有漪流。晴雪满竹,隔溪渔舟。可人如玉,步屧寻幽。载瞻载止,空碧悠悠。神出古异,淡不可收。如月之曙,如气之秋。
    这里与“清”组合的是“奇”。但品读其文,感到清气满纸,却并无“奇”的感觉。按一般的理解,诗文风格之“奇”,有瑰奇、雄奇、奇崛、奇险,以及奇逸等。但在这段文字中,绝对读不出这些义项。品其文究其义,“奇”应该是“非常”之义。文中所描述的,都是超凡出俗的非常之境,有幽,有澹,有静,这些都与“清”为同一取向。而在清幽恬淡中,显然包含着静穆之和气。也就是说,“清奇”一品所描述的,不是一般诗歌风格意义上的清奇,“清”是确定的,在“清”的总体风格之下,具体的风格感受是多样的,除清幽、清淡、清静之外,还应该有清和的境界。
    总之,在宋之前,中国诗学理论中少见“清和”之论,但“清和”却一直是中国诗学追求的一种境界。
    (二)“至清至和”
    元代诗学“至清至和”论的代表性论者是虞集,其《天心水面亭记》以水月之至清至和,论诗之至清至和:
    “月到天心”,清之至也;“风来水面”,和之至也。今夫月未盈则不足于东,既亏则不足于西,非在天心,则何以见其全体?譬诸人心,有丝毫物欲之蔽,则无以为清;堕乎空寂则绝物,又非其至也。今夫水滔滔汩汩,一日千里,趋下而不争,渟而为渊,注而为海,何意于冲突?一旦有风鼓之,则横奔怒激,拂性而害物,则亦何取乎水也?必也至平之水而遇夫方动之风,其感也微,其应也溥,涣乎至文生焉,非至和乎?譬诸人心,拂婴于物则不能和,流而忘返又和之过,皆非其至也。是以君子有感于清和之至,而永歌之不足焉。(44)
    古代文论中以水喻诗文者颇多,就人们印象最为深刻者说,唐代有韩愈“物不得其平则鸣”说(45),宋代则有苏轼“随物赋形”说(46)。虞集之论,与韩愈、苏轼,分别出现在唐、宋、元三代,三人又分别是三代代表性的人物,由此可以从一个侧面窥得三代文学主张的变化。“不平则鸣”、“随物赋形”、“至清至和”,同以水喻文(诗),却体现了不同的文学精神,文学主张。
    对于虞集的主张,我们必须注意的是,他不仅主“清”主“和”,并且强调“清之至”“和之至”。如上所言,“至”并非极之义,“至”乃“理之当”,即恰到好处。月未盈与已亏,非在天心,光不满,或有所遮蔽,如人心之有物欲遮蔽而非光明澄澈,非“清之至”。“清之至”并非对清的无限追求,“堕乎空寂”是清之过而非“清之至”。“和”也如此。《周易·系辞上》言:“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圣人感而天下应,如此则天下和。虞集用此思维论诗,主张“其感也微,其应也普”,不“拂性而害物”,则诗和。但若一味求和,无所抵止,“流而忘返”,过犹不及,也非“和之至”,此为《中庸》“和而不流”之意。程颐在为其兄程颢所作行状中有“宽而有制,和而不流”之语,“宽而有制”,有利于我们理解“和而不流”:和顺而不失去节制,不随物迁移,体现为不失自我的主体精神和有节制的抒情。
    “至清至和”之说并非虞集最早提出,首先使用“至清至和”者倒是宋元之际的方回。方回被认为是“江西诗派”后劲,在他集诗选、诗格、诗话为一体的诗学著作《瀛奎律髓》中,有“至清洁而无埃,至和平而不怨”之论:在该书卷二十张道洽《梅花二十首》诗后的评语中,首先阐发其“格高”“圆熟”之论,说:“夫诗莫贵于格高,不以格高为贵而专尚风韵,则必以熟为贵。”然后对张道洽梅花诗作具体评论,认为张诗是尚“风韵”的“左右逢源”圆熟一路,说:“此二十首梅诗,他人有竭气尽力而不能为之者,公谈笑而道之,如天生成,自然有此对偶,自然有此声调者,至清洁而无埃,至和平而不怨。放翁、后村亦当敛衽也。”(47)他的具体表述是“至清洁”、“至和平”,与后来的虞集稍有不同。由此我们知道,“清和”追求和表现的,不是力度美,而是风韵美。巧合的是,方回也有一篇文字,以水与月之“清”为喻论人格修养,虽未涉及诗文,但仍可作为我们理解他诗学理论的参考。他说:“泉出于地,天一生之;月出于天,日光所为。月之照物,明发于外;泉之照物,清在于内。人之方寸,其内至清,至清无欲,其外至明,则兼有夫月与水之光精者也。故月之与水,能照万物之形而已。而心之在我,则能照万物之理焉。是故君子之学,莫大于养心。”(48)诗之清之和,来自人之清之和。从这一意义上说,诗人要达到“清和”境界,其关键也“莫大于养心”,需要诗人具有不以利害得失易其心的君子人格。诗人的境遇有各种不同,就天下国家说,或盛世或乱世或衰世,个人际遇也有顺有逆,这些都会影响诗人的情感,使其心动荡。不管处逆境还是处顺境,都难以保持心之平和,于是诗也就失去其“清和”。只有修养成君子人格,才能介然自守,心不随外物所感而动。如虞集所言:“气之所禀也有盈歉,时之所遇也有治否,而得丧利害,休戚吉凶,有顿不相似者焉。于是处顺者则流连光景而不知返,不幸而有所婴拂,饥寒之迫,忧患之感,死丧疾威之至,则嗟痛号呼,随其意之所存,言之所发,盖有不能自揜者矣。”先儒有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而“和”乃“天下之达道”(《中庸》)。那么,诗人就要力求使自己感情的表达,发而中节,不失中和,就需要控制情感,即所谓“持情”。虞集认为,控制情感的方法,有人会选择“外其身以遗世,不与物接,求生息于彝伦之外,庶几以无累焉。”也就是佛、老的出世间法。但如此就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故“亦人之所难者矣”。不具备普遍的可行性。儒家的主张,不离人之正常生活,在日用常行中修养君子人格,行于义,安于命,其心不动,就能胜外物之感:
    事变之来,视乎义命而安之,则忧患利泽,举无足以动其心。则其为言也,舒迟而澹泊,暗然而成章,是以君子贵之。……澹然有馀而不堕于空寂,悠然自适而无或出于伤怛,乃若蝉蜕污浊,与世略不相干,而时和气清。即凡见闻而自足,几乎古人君子之遗意也哉!(4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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