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种语言意义的混淆 同样意在达成客观性,自然科学主要通过对知识的说明进行,人文社会科学则主要通过“同时进行的、对于知识与(知识的)社会条件的批评性反思”来实现。①在一种人文理论中,“知识”是理论的内容,指该种理论所涉及的经验事实;“知识的社会条件”则是理论的形式,指该种理论赖以分析和描述经验事实的内在模式,相当于康德所说的先验范畴。后者对思维的要求更高,也更具推进意义。人文理论的反思性就是这两个层面由表及里的统一。 文论研究也如此②。一部西方文论史,便是不断在这两个层面上反思的历史:就理论的内容而言,从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每次新变都是对在前一文论中占优先地位的因素的反思;就理论的形式而言,从“认识论转向”到“语言论转向”,从形而上学、反形而上学到后形而上学,每次新变都是对前一文论所依托的思考框架的反思。 较之西方文论,中国思想每每忽视“先验形式的相对独立性和特殊重要性”③,对文论的反思因而更多不是在理论的形式层面、而是在理论的内容层面上进行的。无论文学反映论、文学实践论还是文学本体论,新时期每次文论重心的转移也是对前一阶段文论中占优先地位的因素的反思。但我们很少有以理论、以学科本身为对象的、先验形式方面的反思。虽也有“作为科学的文艺学是否可能”这样的初步反思尝试④,类似的声音在21世纪前并不明显。 这种状况在21世纪发生了改变。文论学科本身的合法性问题,开始不断上升为反思的新主题。有别于西方,中国文论对理论的形式的反思主要并不来自内在思想传统本身,而来自外部力量——文化研究及其反本质主义思路的影响。文化研究在中国持续热烈的引介,已经并还在继续引发文论界从不同角度反思文论效用、学科边界等理论的形式问题⑤,进而催生出两种经反思后的代表性立场。第一种立场不认可反本质主义思路及其对文论研究的冲击,提出只有更加强化理论的地位才能给文论带来出路: 长期以来,我国学界许多人都把理论看作只是一种认识工具,满足于仅仅以说明和描述现状为目的,并从这一认识出发,不加分析地指责那些旨在探讨文学的性质和规律的基础理论,都是一种“幻觉的蛊惑”……这我认为是对理论的一大误解!……要使我们的文学理论对于文学实践真正有促进作用,我认为就应该改变这种现状,从说明性、描述性的转向反思性、批判性的。⑥ 这一立场用理论来涵摄以文学为研究对象的文学理论,认定文学理论首先是理论,主张根据理论的要求来看待文学理论,相信作为理论的文学理论能促进文学实践。这在学理上出现了值得辨析的问题:它忽视了晚近以来世界范围内文学理论与理论的分化,未看到在文论学科进展中,“理论”一词已具备专门的学术指称,并已发展出与那种联系文学实践的传统文学理论不同的研究对象与方法。较之传统文学理论,“理论”联系的已不再是文学实践,而是更大范围的文化实践。遭到上述立场指责的对立观点中,有一种建构主义观点就在文化实践的学理意义上正确使用了“理论”一词。⑦然而,上述立场并未关涉这一学术进展新背景,主要仍是在常识意义上使用“理论”一词(笔者以前也曾停留在这种用法上),严格而言便混淆了作为日常语言的“理论”与作为学术语言的“理论”,未构成自我与他者的有效对话。 第二种立场则来自对立面中的另一观点—反本质主义。它受文化研究影响,认为文论的瓶颈在于先预设“文学有一种固定不变的本质”、进而“用这些概念来衡量具体文学现象”并且“滤掉那些没有本质意义的外围现象”,导致“幻觉的蛊惑”⑧,使文论总是“不能面对文本,不能给文学以活的阐解”⑨,由此提出只有适当降低理论的姿态才能给文论带来出路: 体系化的确是所有理论的基本特征……理论尽管声称来自实践,事实上从来都是(而且只能是)闭门造车的产物。……而问题的症结则在于终结那种以抽象代具体、以搬弄大词代替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的理论作派。……人文思想领域应该明确提出“改进理性”而“告别理论”。这正是对理论的现实意义充分的认识。⑩ 这一立场出自探讨文学批评的语境。论者试图“告别”的“理论”,是不是晚近相对于传统文学理论而出现的那个作为学术语言的“理论”呢?后者多为批评理论这一事实,似乎更加剧了这种揣度的理由。但值得辨析的问题也出现了:也许有这种意向,可最终这一声音传达出的对理论的理解与我们揣度的那个乔纳森·卡勒所说的“理论”并无关系,论者是以“体系化”、“以抽象代具体”等理由“告别理论”的,这些显然并非卡勒意义上的“理论”所独有,而是任何理论的一般特征。换言之,论者似乎只是在表达一种反理论的情绪,真正被他“告别”的,是作为日常语言的“理论”。于是,这一立场也无涉于严格的学术语境,仍属于日常语境中作出的反应,也混淆了作为日常语言的“理论”与作为学术语言的“理论”,未构成自我与自我的有效对话。 上述分析展示出的现状是,国内文论界反思本学科性质时,常常并不是在依据相对明确标准的前提下使用着“理论”这个词。这既表现为,当不同立场产生交锋,双方不是在争论同一个名曰“理论”的论题,如前一种情形;也表现为,持论者心目中主观理解的“理论”与学术进程客观造成的“理论”之间发生着泛指和无意中的转移,所言非所思,如后一种情形。如果对话双方明确在不同标准上谈论“理论”,谈论的结果当然也可以并存,但双方在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为是在说同一个东西,就值得留心分辨了。为使相关反思步入更高的水平,我们需来分别探讨作为日常语言与学术语言的“理论”及其关系。 二、作为日常语言的“理论” 在日常语言中,理论是一个统称,包括各种具体分支理论,例如文学理论。我们可以说文学理论是理论的一部分,这时我们表达的是对理论的日常理解,作出的态度也是日常化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待理论的基本态度不外两种:或倾向于肯定,如说“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等;或倾向于保留,如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等。在中国,受到直觉意会传统的影响,后一种态度是更常见的。基于这些直接而真实的日常反应,作为日常语言的“理论”便具有较大的涵摄力,它既可能是在指称理论的形而上学内涵,也可能是在指称理论的形而上内涵。由于这两种基本内涵的差异被混合于同一个词,人们又在这同一个词的不同内涵上施以经常显得随意的价值判断,而使问题呈现出复杂的面貌,需加以辨析。 形而上学不等于形而上。前者以实体性本质为对象,以主客二分思维模式运作之下的纯思辨为方法;后者却是在超越实体性目标与二元论思维的基础上对于意义的追寻行为。一个时代的思想无论是形而上学的还是超越形而上学的,都充满理论建构。这就是说,理论不是形而上学的同义语,不可能出现由于批判形而上学而连理论一并倒掉的合法性。理论也可能是超越了形而上学的,或曰形而上的。上面两种代表性立场在认识上的共同不足就在于此。它们或不满于反本质主义而对理论超越经验现实的一面极力首肯,实际上是在柏拉图和康德意义上理解理论,即在形而上学意义上把握理论的性质(如强调理论的超验特征);或出于与时俱进、联系实际的愿望而对理论超越经验现实的一面予以检讨,实际上瞄准的靶矢也是理论的形而上学成分(如反感理论的决定论动机)。两者均没有全面析离理论与形而上学的差异。这种差异首先可以从词源上得到鉴定。据考察,“理论”(theory)一词,来自希腊文“theoria”,与“剧院”(theater)一词有着相同词根,其动词为“去观看”(to view)(11),在希腊世界中意谓着一种仅仅基于“看”的“对理念世界的冥想,(12)。可见,“理论”在古希腊是一种有别于征服对象来为我所用、不具备主体性支配与开发欲望的观察活动。与此类似,在拉丁语中,“理论”也是一种有别于单纯知识性研究的沉思活动。(13)这都表明,理论在本性上不是形而上学的,不排斥对生活世界背景的依托。这便不难理解中国学者有关理论不来自理性态度、而起源于“解释性的神话”的深刻观点。(14)从这种原初特征出发,作为日常语言的“理论”错综复杂地至少涵盖着以下三层意义。 首先,理论在形而上学层面上超越着经验、现象与常识,却在形而上层面上回归着经验、现象与常识。古希腊理念论哲学典型地代表了前者,按柏拉图的说法,理念是可知不可见的。经过了漫长充分的酝酿,人类思想逐渐开始反思可知高于可见、“知识支配视觉”这种优势地位的局限。(15)由此,分化出了经验的实在形态与存在形态,前者在亚里士多德的静态意义上而言,后者则在伽达默尔的动态意义上而言。现象学与解释学的现代勃兴,便相继揭示了形而上学并未耗尽理论的内涵、理论可以对经验与现象作出形而上的、超越主客对立的理解这一事实。基于同样视野,一种在特定时空具备了合理因素的理论,在终极时空中往往沉淀为根本的常识。马克思主义理论阐述的消除贫富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等内容,当初作为理论而出现,最终却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呈现为一个常识。因此,当我们说“理论是无坚不摧的”这句话时,说出的是日常语言意义上对理论的理解,而且是片面的理解,因为这句话只揭示了理论超越的一面,却遮蔽了理论回归的一面,而不恰当地将理论的定位夸大了。 其次,理论在形而上学层面上联系着实际,却在形而上层面上联系着实践。“实际”是对当下静态现状的描述框架;“实践”却是一种不以追求纯实体结果为旨趣、为实现设定的可能性目标而展开的动态价值性活动。真正的理论不会动辄去联系实际,而总将经历长期、缓慢、艰苦的思考过程。德国古典哲学大多是书斋式的,表面上看对动荡的社会现实不产生直接的阐释效用,可谁能否认其超越特定时空的巨大思想力量?“要发挥效力的东西必须在见识和思想面前证明自己是正确的”(16),这个很大程度上与实际现状拉开着距离、富于先验色彩从而适用于任何实践的论证过程本身才是理论。因此,当我们说“理论是空谈”、“理论联系实际”这两句话时,说出的也是日常语言意义上对理论的理解,而且也是片面的理解,因为这些话不恰当地将理论务实化了。 再次,则必然推出,理论在形而上学层面上依托于抽象逻辑,却在形而上层面上实现着抽象逻辑与生活世界的有机统一。由概念、判断、推理构成的抽象逻辑,诚然是任何一种理论不可缺的建构环节,却不必然带来理论的决定论色彩与封闭式体系,更无理由因其难读难懂而可以被随意贬损。作为近代合理性的典型表征,逻辑有其局限,但将逻辑与形而上学从模糊的相似性中区分开后,逻辑便又能克服自身局限而获得广阔空间,“如果说超越现实的逻辑形式只是一种可能性的话,那么超越逻辑形式的现实本身也是不可能的,因此根本没有这样的现实”,因为“在我们分离这些形式的主观思维里,它们只是抽象的概念,即空洞的可能性,它们仅在其不以我们为转移的具体性中和经验存在一起,才具有现实的存在”。(17)经验并不排斥逻辑,而内含着逻辑的有机脉络,这就是现代思想用“诗”补充“思”、提倡“更加严格的与在相属的思”的原因。(18)因此,当我们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时,说出的仍是日常语言意义上对理论的理解,是对作为理论应有之义的逻辑抽象性的情绪性反感,却未触及理论逻辑的真相。而当我们说“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时,说出的也是日常语言意义上对理论的理解,是对理论逻辑与生活世界相统一的潜能的肯定与信任。 三、作为学术语言的“理论” 比起日常用法来,作为学术语言的“理论”却是一个特称,属于专业性很强的概念,是晚近西方文论发展进程中的一种新话语,需要被置于现代文论嬗变格局中,接着文学理论讲。和日常语言中的理解正好倒过来,在学术语言中,理论是文学理论的一部分。这时我们表达的是对理论的学术理解,作出的态度也是学术化的。 文学理论一直是具备稳定研究对象与方法的专业学科。按韦勒克影响深远的经典界定,文学研究由文学史、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三部分组成,文学理论主要是“对文学原理、文学范畴、文学标准的研究”(19)。这一定性,也自然成为新时期中国文论对自身性质的基本认知。 但在西方,文学理论的上述稳定格局自20世纪60年代左右起被打破了。文化研究兴起,对传统文学理论研究构成了巨大冲击力,由此带来的每每以种族、阶级、性别、意识形态等大词为主题的理论,逐渐进入文论界的视野。美国当代著名文论家乔纳森·卡勒在出版于1997年的一部著作中用一个词将它们与传统习见的“文学理论”区分开来,这就是“理论”。卡勒认为,“文学理论”指涉及“文学的本质和文学的分析方法的系统解释”的“关于文学的理论”,在这点上韦勒克的界说并未过时;除此以外,还有一种“纯粹的‘理论’”,这种纯粹的“理论并不是关于文学的理论”(20),而已使文学研究发生了质的变化,只研究“文学理论”的传统格局,在晚近正向研究“理论”的新格局嬗变,比起前者来,后者可以合法地不联系具体文学现象而独立存在,这也是诸如女性主义、新历史主义、后殖民主义等“理论”使传统文论界颇感异趣与艰涩的原因所在。 看起来,卡勒的这一描述是想说明从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的全面转型,但当我们试图得出这样的结论时务必首先保持足够的小心,小心落入直线式思维的简单化陷阱。现实告诉我们,轻易认定文化研究已完全接替文学研究成为文论进展主题,这未必符合事实。或许正出于这种疑虑,卡勒对“理论”的界说在给人启发之余,也显示出某种耐人寻味的摇摆姿态。 一方面,按卡勒,从“文学理论”向“理论”演进,属于一种范式的转换,对此他表述得十分清楚:“文化研究就是以我们简称为‘理论’的范式作为理论指导所进行的实践活动。”这里,“理论”被清楚地定位为一种范式。而所谓“范式”(paradigm),依据提出者托马斯·库恩的界定乃是世界观的更新,当新世界观支配下的新范式取代和超越原有的旧范式时,新旧思想之间不连续地进行着突变和“重建”(21),这种转变将带来视野、方法和目标的根本改变,以便更成功地去解决问题。就是说,作为新范式的“理论”,有与作为旧范式的“文学理论”截然不同的研究对象与方法,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断裂的。 但另一方面,卡勒又在相关论述中不断流露出“文化研究包括并涵盖了文学研究”这样的意思,这给人的印象是,“理论”并不排斥而是兼容着“文学理论”的。事实上,在卡勒著作最后列举的“理论学派与流派”(俄国形式主义、新批评主义、现象学、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心理分析、马克思主义、新历史主义、后殖民理论、少数族裔话语与同性恋理论)中,有不少仍属于公认的、典型的“文学理论”范畴。该如何理解卡勒这种表述上的摇摆不定呢? 符合卡勒本意的理解恐怕是,“理论”是“文学理论”发展进程中一个特定的阶段,是西方文论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的一种独特的表征,简言之仍归属于文论学科。这与他用范式观念来界定“理论”的做法颇显矛盾(因为文论学科内部的新变尚谈不上根本性的范式转换)。但如此却能解释,何以卡勒在面对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这两种不同的意义认同方式时,虽承认前者是“鉴赏性的”,后者是“表征分析的”,却含糊地表示“两种方法对于两种文化对象也都是适用的”。(22)如果说,同持后现代立场的解构主义批评家希利斯·米勒同样瞄准“天真的方式”(即文学研究)与“去神秘化的方式”(即文化研究)这两种不同的意义认同方式、在探讨两者“彼此相悖”、“不安地共存”时更多将眷恋的目光投向前者,是出于自己新批评派细读型文论家出身的话(23),那么,卡勒在此问题上的含糊表述,则更多地应该是出于文论体系完备性的考虑。然而这一来,我们又该如何称谓60年代以前的文学理论呢?它们是关于文学的理论,当如此陈述时,“理论”只能作为日常语言而现身,所接受的意义规定性是坐落在日常语言坐标上的。我们在日常语言意义上指称直觉主义文论是一种理论,在学术语言意义上指称女性主义文论是另一种“理论”,而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明确分辨意识的前提下,作出的种种相关评价便很容易出现前述两种立场的乖讹之处。为澄清这种乖讹,现在是追究“理论”这两种不同语言意义之间关系的时候了。 四、两种语言意义的关系 无论日常语言抑或学术语言,“理论”均对应于同一西文词“theory”。它之所以会有两种用法,实乃使用时的诉求不同所致。以文论为例:文学理论与文学发生关系,是在作为日常语言的理论意义上被理解和谈论的,表现为偏正式的“文学的理论”;当文化研究展开越来越疏离文学的研究格局时,这一背景下的文学理论则又在学术语言意义上被赋予了特定学理意义,又被称为文化理论、批评理论等,表现为并列式的“文学与理论”。由于“人文社科概念大多来自日常语言”(24),基于同一词的两种诉求便很容易被含糊地混为一谈。卡勒本人的论述就有这种迹象。他提出“理论”有四点特征:(1)跨学科性;(2)分析与推测;(3)对常识的批评;(4)自反性。这四点中,(1)与(4)属于学术语言意义上的“理论”,(2)与(3)则兼属学术语言与日常语言意义上的“理论”,尤其是(3),乃谈论理论一般特征时的必然结果。这种纠结表明分辨两种语言意义的不易,也揭示出了两者相联系的可能前景。 对这一前景的探讨,要从“理论之后”即关于“理论”的反思说起。在此问题上,当代西方学界的“后理论”构想已经迈出富于启示的第一步。以此为契机,结合中国新世纪文论实践来尝试有效转化“理论”的两种语言意义,不失为文论学科反思的新生长点。 “后理论”是“理论之后”的一种反应。半个世纪以来,随着文化研究在西方逐渐由盛转衰,卡勒提到的“理论”现象也不断引发着争议。在扩展文论研究空间方面,它固然颇具力量,但时过境迁,此伏彼起的“终结”之声也将学科自身的存在合法性带到了重审的前台:“理论”代表了文论的出路吗?如若不然,文论又该向何处去?这其中,英国著名文论家伊格尔顿有关“理论之后”的思路不无警世之用。他在卡勒的界说基础上探究“理论”对假设的思索、批评性的反省等特征,谈论的是作为学术语言的“理论”。他指出,反理论姿态(例如,那种以理论不擅长细读为由而动辄去抗拒理论的常见态度)只不过是被更古老的理论控制着而已,我们不应以浅薄的反理论姿态回避“理论”,而应坦率承认“理论的信徒觉得理论比理论所阐述的艺术作品更令人兴奋”这种情形的客观存在;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唯当去重新“理解它深陷其中的宏大叙事”,“理论”才有可能不被时代证伪。(25)伊格尔顿并未过多谈论文学在“理论之后”的效能,但从他屡屡通过文学举证来为“理论”辩护看(26),有理由认为,“理论”对文学性的适度回归是“后理论”的一种建设方向。包括这种方向在内,西方学界反思“理论”得失的各种“后理论”设想方兴未艾。(27)这能否解决“理论”的困境? 笔者认为,伊格尔顿提供的这条思路很有价值,他给出的具体策略则仍含不尽之意而留下了进一步充实的开放余地。尽管对现有“理论”的批判性反思意图昭然可见,但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家的身份决定了伊格尔顿的论述仍颇带理论家的精英色彩。出于这份难以割舍的理论热情,他强调“理论”在读文学时的先见作用:“没有某些先入之见,我们压根儿辨认不出何为艺术作品。……对一作品完全客观的批评,若不是从某一特定角度切入,就会难以理解。”(28)“理论”被定位于“先入之见”与“特定角度”,很合乎现代解释学精神。人的先见普遍存在着,其理论立场作为先见中一项内容也普遍地发生作用,所以不存在理论完全游离于文学外的问题。但这一论证只从可能性上解说了“文学与理论在事实上可以取得平衡”,却淡化了“文学与理论在价值上应该取得平衡”这一必要性层面的阐发。按解释学,先见在本体论上作为人与世界的融合纽带而现身,却在价值论上有着“作为先行结构的把握”与“偶发奇想和流俗之见”(海德格尔)、“合法的偏见”与“非法的偏见”(伽达默尔)之分。后一层面的论证是更具现实操作性的。由于尚存在这样的不足,我们就还需要沿着伊格尔顿开启的“后理论”思路深究:就文论而言,在何种意义上“理论”与“文学理论”应当克服各自的局限、实现在“理论之后”语境下的适度关联、进而发展出具有积极前景的“后理论”? 本文愿对此给出一种可行方案,那就是促成作为日常语言的“理论”与作为学术语言的“理论”在一定条件下的互补。 后者对前者的补充体现为,“后理论”首先仍应来自严格的学理逻辑建构。当“理论”成为文化研究的知识型、文化研究又每每在同步跟进经验现实这点上为传统文论研究者诟病时,理论研究容易流于浮泛、投机的经验描述,此时,理论的不恰当日常化便值得警惕。以“文学终结论”为例,按理它所推证出的结论应具有普泛性,足以引起整个文学界的重视,可国内至今对这一理论的关注兴趣仅限于很小圈子内的文论家们,相邻学科如现当代文学、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等从未由此真正感到过自己的研究对象行将终结的危机。出现这种孤芳自赏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恐应推文论界对待此理论的游戏式态度。我们常常只是在现象性、经验性宣示的水准上谈论“文学的终结”,却欠缺深入的学术理论研讨,这使其尚难以构成一种严格的理论,无形中将原本理应具备的理论性降低至对经验现象的变相描述,自然无法对相关文学学科提供有切实反思价值的理论资源了。如前所述,反本质主义者是在无力阐释具体文学现象这一诉求中指责现有文论为“幻觉的蛊惑”的,但如果我们注意到当代学术场中另一种视文论为“幻觉”的声音,就会透过表面的似曾相识而发现实质的根本差异。这种声音来自伊格尔顿。他站在“理论”立场上对传统文学理论学科规定性进行批判,认为文学理论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分支,那种企图使它充分区隔于其他社会文化思想的想法只能是“幻觉”。(29)可见,同样持“幻觉”论,伊格尔顿的诉求却不是反本质主义,而恰恰是强调另一种意义上的本质主义。(30)所以,反本质主义不是“后理论”建设的出路。作为学术语言的“理论”,由此就能凭借卡勒与伊格尔顿不断申明的分析、推测、质疑、难懂等特征为之提供参照系,促使“后理论”建构避免经验的僭妄。 比这更重要的是前者对后者的补充。出现“理论之后”的诉求、试图用“后理论”改进“理论”的一大主导动机正是对“理论”疏离文学、转向更大范围的文化的厌倦。解决之道不是重返传统文学理论格局,而应以日常语言意义上的“理论”来补充、激活现有“理论”的生命力。作为日常语言,理论既能具有形而上的一面,也可能出现形而上学的一面,这种两重性意味着,理论引起的过度阐释嫌疑,取决于人对待它的形而上学态度;而当这种态度产生自觉反思意识,意识到将理论看作现成的形而上学实体、强行套用到文学上去并不合适时,我们便获得了在日常语言意义中重新捍卫理论合法性的信念。维特根斯坦说,唯当一个词对我们具有初始意义时,我们才能在派生意义上使用它。(31)这同样启发我们,在接受日常语言意义的互补中合理地引发学术语言意义,是可行的。仍以伊格尔顿提及的精神分析理论为例,当它被弗莱批判地吸收并运用于原型理论对母题等的阐释时,它已焕发出某种“后理论”效应;而当它总是被霍兰德借助口唇期、神经症等术语“到文学中去试验自己”(32)、建构文学反应动力学这样一种理论时,它却成了让文学去被动附和与验证自身的、消极意义上的“理论”。中国文学研究中也不乏类似的表现: 斯密斯笔下的县官身着官服,而阿Q穿的是一件“洋布的白背心”。这两者之间的隐喻关系值得玩味。穿洋布白背心的阿Q代表的是国民性,还是别的什么?中国国民性的理论是否也如白背心一样,是洋布编织出来的?(33) 1906年的那场砍头是在幻灯上看到的。鲁迅的叙事位置是“观看”中国人“观看”杀头的好戏。这样的游离位置引发了道德的歧义性。当他斥责中国人忽略了砍头大刑真正、严肃的意义时,他其实采取了居高临下的视角。他比群众看得清楚,他把砍头“真当回事儿”。但试问,这不原就是统治者设计砍头的初衷么?鲁迅当然反对砍头及执行砍头的那个暴虐政权,但他似乎并不排斥使砍头成为可能的那套道德与政治思维模式。君不闻,“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死多少都是不足为惜的么?鲁迅于此反成指点批判看客的高级看客(34) 前例是后殖民主义理论的典型表达,却恐怕除了修辞学意义上的幽默意味外并不愿让人严肃对待其结论。后例对福柯权力理论的挪用不可谓不巧妙,只是照此推论,鲁迅已无法再怀有任何批判意图,因为只要一施行批判行为便将被牢牢地锁定于暴力施行者的特权位置。这样一来,所有正当的批判便总因其不具备权力合法性而终趋于价值上的虚无主义,一种不计后果的理论推证在充满新意的表象下产生了。这同样不是“后理论”建设的出路。作为日常语言的“理论”,由此就也能凭借形而上学与形而上的区分为之提供参照系,促使“后理论”建构避免理性的僭妄。 新世纪中国文论的学科反思还在继续深入。各种相关讨论若能经常有意识地分辨与廓清以上不同语境,在区分作为日常语言与学术语言的“理论”背景下更有效展开,相信会推进并取得更稳靠的讨论成果。而众所周知,稳靠的东西是难得的。 注释: ①[美]斯沃茨:《文化与权力》,第304页,陶东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②“文论”即指“文学理论”。但鉴于本文以下将较醒目地论及“文学理论”与“理论”的分化,我采取的表述原则是:当在历时层面上意在区分并凸显“文学理论”与“理论”的内涵差别时,仍表述为“文学理论”;当在共时层面上考虑到“理论”仍属于“文学理论”发展进程中一个特定阶段时,则表述为“文论”。 ③李泽厚:《实用理性与乐感文化》,第35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 ④林大中主编:《九十年代文存》,下卷,第306-32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⑤一个标志性事件是《文艺争鸣》2004年第6期刊发八篇有关“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专题文章。这一举动流露出嵌入西方学术变局的强烈反思诉求,从主倡者之一陶东风作为概述性布迪厄反思社会学著作《文化与权力》中译者身份即可窥一斑。 ⑥王元骧:《论美与人的生存》,第94-95页,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⑦陶东风:《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载《浙江社会科学》,2002(1)。 ⑧南帆:《关于文学性以及文学研究问题》,载《江苏大学学报》,2005(6)。在颇推崇理论联系实际的中国,类似的诉求并不新鲜,之前很久便已出现:“以文论为专门之学者,往往仅究诏号之空言,不征词翰之实事。”(钱钟书:《谈艺录》,第56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⑨陈晓明:《元理论的终结与批评的开始》,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6)。 ⑩徐岱:《批评美学》,“引论”,第2—8页,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 (11)[美]玻姆:《论创造力》,第80页,洪定国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12)[法]夏特莱:《理性史》,第45页,冀可平、钱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13)[德]伽达默尔:《赞美理论》,第27页,夏镇平译,上海三联书店,1988。 (14)陈嘉映:《无法还原的象》,第107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15)[英]贡布里希:《艺术发展史》,第295页,范景中译,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6。 (16)[德]黑格尔:《逻辑学》,第25页,梁志学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7)[俄]索洛维约夫:《西方哲学的危机》,第115-123页,李树柏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18)[德]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第123页,熊伟、王庆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这一观念在现代思想进程中的共识性,也不难从同时代其他思想家的类似说法中得到印证。如胡塞尔“包括了科学的思想生活”在内的广义“生活世界”观(《生活世界现象学》,第254页,倪梁康、张廷国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哈贝马斯放弃整体性诉求却保留下专家文化干预,从而试图避免过分异化的“生活世界”观(《后形而上学思想》,第18页,曹卫东、傅德根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以及利奥塔克服了形而上学成分的“小叙事”观(《后现代状态》,第140页,车槿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等。 (19)[美]韦勒克:《批评的诸种概念》,第8页以下,丁泓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 (20)[美]卡勒:《文学理论入门》,第45页,李平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 (21)[美]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6页,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2)[美]卡勒:《文学理论入门》,第57页。事实上,这部著作自问世以来,一直都是被视为在前沿学术水平上介绍文学理论的,可参看英国学者弗兰克·克默多的评价与中国学者赵宪章为此书第二个中译本所作的序言。 (23)[美]希利斯·米勒:《文学死了吗》,第五章,秦立彦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4)李泽厚、刘绪源:《该中国哲学登场了?》,第88页,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25)[英]伊格尔顿:《理论之后》,第71页,商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6)这些举证中包括了中国文论界同样熟知的本雅明论波德莱尔、巴特论巴尔扎克、米勒论亨利·詹姆斯等。 (27)“后理论”一词虽未正式见于伊格尔顿的著作,但国内外相关讨论显然以他出版于2003年的新著《理论之后》为一个重要来源。就国外学术反应而言,卡勒出版于2007年的著作《理论中的文学性》认为文学已统治20世纪红极一时的“理论”,文学性已由理论对象变成理论本身的品质,此书尚无中译本,很有尽快译介的价值(Jonathan Culler, The Literary in Theory,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就国内学术反应而言,论著方面以王宁《“后理论时代”的文学与文化研究》为代表,活动方面则以2009年在浙江召开的“终结或开端:后理论时代与文化研究”学术研讨会为代表。可以预见这条思路还将不断深入人心。 (28)[英]伊格尔顿:《理论之后》,第91页。这一论证理路与中国研究现象学文论的学者认为文论不会遭遇终结的观点相似:“批评家……所接受的理论主张必然会以期待视野的方式融入到他的阅读行为之中,并影响到他对作品的感受和理解。”(苏宏斌:《文学本体论引论》,第14-15页,上海三联书店,2006) (29)[英]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第206页,伍晓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该著另有两个中译本(《文学原理引论》,刘峰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当代西方文学理论》,王逢振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对新时期中国文论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三个中译本在此均译为“幻觉”、“幻想”。 (30)或许可称之为“建构主义”。国内学者如陶东风用“建构主义”概括这种介于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之间的思想形态,倡导重建政治批评,这是富于见地的。这同样也被国外学者如斯图尔特·霍尔视为文化研究的基本途径(《表征》,徐亮、陆兴华译,第6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在此意义上我们得承认,文化研究其实更注重理论性。 (31)[奥]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330页,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32)[美]霍兰德:《后现代精神分析》,第202页,潘国庆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 (33)[美]刘禾:《跨语际实践》,第95页,宋伟杰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 (34)王德威:《想象中国的方法:历史·小说·叙事》,第13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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