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阅读,我自己是尽量不就这个问题发声或撰文,实在推脱不掉的时候,那至少就要说上三句话:一、读比不读好,所谓开卷有益是也;二、多读比少读好,所谓博览群书是也;三、如果时间有限那就读些经典,她们毕竟是经过时空洗礼而留存下来的读物。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始终顽固地认为,真正的阅读终究应该是一种安静的个人行为与选择,更何况文学阅读从来都是见仁见智的,如同俗语所说的那样: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舞弄文学阅读的“指挥棒”用心固然善焉,但更应重在“显灵”才好。 舞弄文学阅读“指挥棒”的常用招数大抵有二:一是列出推荐书目,二是开出种种“不宜”之清单。在这两者间,我对后者尤其不赞成甚至反感。极而言之,你好为人师也罢,即使你就是“师”甚至是“名师”也罢,你也无权去限制他人(无论他人成年与否)自由阅读的权利,更何况你又凭什么将一己之见强加于他人?你的选择你的阅读心得难道就是公理?这种缺乏基本常识公理的阅读霸权意识还是免了的好。 新近读到一则出自某大学一位官至“院长”且声称还是研究教育的某“师”之手的“大作”《“四大名著”适合孩子阅读吗?》便是上述阅读霸权意识的极端代表。该文认为不仅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不适合孩子阅读,就连“三十六计”、翻译的世界文学经典也不适合孩子们阅读。为了证明这点,这位“师”还声情并茂地写道:“当我给女儿读‘弗吉尼亚的兔子’时,完全不知道‘弗吉尼亚’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我倒宁愿给她讲‘宁夏的兔子’,起码她知道那是爷爷奶奶住的地方……”看到出自“名校”之“师”之手的这等“雄(熊)文”,也只能无语了。这位“师”难道就不明白:即便你对四大名著和三十六计的解读自成一说,那终究也不过只是众说中之一说而绝非公理;贵千金“完全不知道‘弗吉尼亚’”本是再正常不过的,身为人父,当女儿不知道“弗吉尼亚的兔子”时你偏要给她讲“宁夏的兔子”,这就不是经典之过而是父之过了。如此好为人师者到底是“为人师”还是误人子弟?一个专事研究教育的人可以欠缺某种常识,但不能连尊重、平等这些最基本的社会底线都不要了。我倒是可以断言:以如此之无知武断地设置一些阅读禁区,并企图以此影响阅读的“指挥棒”,注定是不会“显灵”的。 回过头来再说文学阅读。“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在当下中国正日益成为一种共识。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纷纷围绕着全民阅读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并组织形式不同的多种活动予以促进。在当下娱乐至上、实用为先、全民阅读率不高的大背景下,这一切无疑都是建设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文学阅读来说,她在全民阅读中所占的比例是相当大的。因此,换句话也可以说,文学阅读的数量和品质如何,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了衡量全民阅读水准的一个风向标。本文开篇所指的那种推荐书目或划出一些所谓“不宜”阅读之清单的行为,更多地也都是指向文学阅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