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观察】 “全版权运营”尚在路上 ——访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周绚隆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进步,文化的生产和传播已经步入全媒体时代。版权作为文化的重要生产要素和核心发展要素,已经成为拉动文化产业发展乃至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加强全媒体时代的版权合作与开发利用,对推动出版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前不久举办的2014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对于“全版权运营”的探讨甚是热烈。就此,记者采访了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周绚隆。 记者:如何理解“全版权运营”?人民文学出版社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尝试? 周绚隆:作为中国最大的文学专业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在传统出版方面一直保持着自身优势,但全版权运营对我们来说,至今仍有待尝试。 人民文学出版社目前的主业仍是图书出版,数字出版和版权输出的收益近两年虽然逐年增长,但规模并不是很大。这些工作离真正意义上的全版权运营,还有相当的距离。 全版权运营在国外已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如迪士尼公司、蓝精灵公司等,著名作家J.K.罗琳也将自己的“哈利·波特”系列作品进行全版权运营,图书、影视等均取得了巨大成功。在中国,近两年也有很多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后取得了不俗的效益,尤其以网络小说为代表,如《宫》《步步惊心》《甄嬛传》等。人文社可举的例子是当年出版的小说《牵手》与电视剧同时上市,一时间“洛阳纸贵”,出版社与电视台双赢。 记者:眼下,“全版权运营”在出版行业内受到高度关注,主要原因是什么? 周绚隆:这既是基于国外成功经验对我们的启发,也与我们自身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关,大家开始意识到这或许在未来会成为一种趋势。具体而言,理由有三: 一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的合并,从行政管理上提供了便利。在国家鼓励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趋势下,管理机构的合并必将从政府层面推动新闻出版与广电的融合,从而促进行业内部合作,减少审批环节,这为全版权运营提供了行政支持。 二是出版集团上市融资,有扩大地盘对外扩张的需求。对于出版行业的上市公司来说,最重要最直接的扩张方式就是利用自身的核心资源,打造全版权运营的产业链,这就为全版权运营提供了动力支持。 三是出版社最接近著作权人,在全版权运营方面具有一定的先天优势,可以将自身打造成一个版权资源中心,将影视行业、数字出版、版权输出等整合起来,在签下作者图书版权的同时,尽可能争取代理其作品的其他开发权利。如果运行顺畅,全版权运营将成为出版社扩展业务、增加盈利的新渠道,这为全版权运营提供了可行性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