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读袁姣素长篇小说《我是一个兵》
博尔赫斯说:我们是时间,是不可分割的河流。在历史的河流中,我们成为了时间。在时间的空间中,我们做着各不相同又很相似的日常琐碎。时间长了,便有了回忆,往事成为过去,过去又沉淀为历史。人总是怀旧的动物,每当心身安然,也会寻一隅心灵所在,安放我们飘忽不定的灵魂。在时间的河流中,有时候猛一回头,竟恍若隔世。那些记忆的碎片雪花一样纷纷扬扬,仿佛做梦一般。 在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有个叫萨比娜的画家,骨子里埋伏着叛逆的种子。她的背叛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了,她的父亲也是自杀而死。可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此刻,我的脑海里交替出现《我是一个兵》里开头部分的诸多场景,比如漫漫黄沙、雾霾,烈性的套马杆、难挨的冬天,还有骆驼刺。骆驼刺要是用在人物的性格上就是个比较新鲜的词语,正如它本身适宜的环境一样,孤独的沙漠,冷月戈壁,遥远而陌生。文本中骆驼刺的出现也不算多,就那么几次,在我的脑海里却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这种一碰就扎手的植物有点不讨人喜欢,因为它满身长着又尖又硬又长的刺,听起来有点像刺猬,但不同的是它会开花。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回眸一望,茫茫风沙中,发现惟一点亮沙漠的亮色就只有它了。 袁姣素的小说《我是一个兵》主人公汗平就是这么个有着骆驼刺性格的军人,平凡、朴素、善良、执拗,又有着自身性格的缺陷,是一个简单又矛盾的生命个体。他脑子里塞满了真实又虚幻的梦境,他的思想与萨比娜一样矛盾痛苦,纠结在自我的精神沉浮之中。 汗平本来是在天上飞的飞行员,因为种种原因离当初的梦想越来越远,人生的坐标也越来越模糊,加上父亲的自杀让他内心充满自责和罪孽感,那种长久抑郁的心理变态,导致了他在家庭生活中歇斯底里的发泄。从军校到部队再到地方,汗平经历了生活和环境的大迁徙,在时代的洪流中随波逐流,最后定格为社会的缩影。命运给予他们各不相同的生活经历,他们承受着之轻或之重的煎熬,纠结而矛盾。那些对命运的妥协与抗争,以及人性的拓深与残缺的心灵世界,凸显了活在底层的小人物的精神磨难与残酷之现实。 他们亦步亦趋,亦真亦幻,亦庄亦谐。他们朴素而平凡的日常生活看似怡然自乐,却充满着悲情的力量,从另一视角可见某一特定历史环境下军人生活的不平凡,彰显了军人无私的奉献精神与不朽的英雄主义的梦想。 作者立意的新鲜在于书写的角度。由近至远,再由远拉近,像一支像素很高的长焦镜头,拉伸自如。远,可观其场景的恢弘和气势;近,人物呼吸的气息都能清晰可感。小说无矫揉造作的技法,语言平实且富个性,既有传统语言的独特魅力,又以意识流的手法贯穿始末,呈现出较为成熟的写作风格。用简单的日常生活的截面艺术地揭示人性的复杂与矛盾。比如“我”,走到哪里都是一个兵,尽管命运多舛、满身缺点,但总有一种不屈的英雄主义的梦想,渴望实现自我,体现自我的人生价值。而现实生活中“我”不再是“我”,被卡住的灵魂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丢弃在时间的过道里,找不到回家的路。这种痛感的底层叙事、独特的人物个性、戏剧性的命运发展,艺术地渲染出一个个真实的灵魂。在这种特定的大环境中,有了沧海一粟、普通一兵的血泪人生,有了我们“最可爱的人”在平凡生活中不平凡的精神体验,以及普通一兵的七情六欲和朴素而踏实的精神坚守。 小说结构严谨,以回忆为主线讲述了“我”对于梦中之梦的追求,在时间的跨度上历经20多年的社会变革,无形之中便证明他们是一群见证历史的在场者。在小说的结尾,“我”从自己的人生遭际之中脱离出来,体验了荒诞而真实的生死之后,看到日渐成熟的小米,“我”猛然醒悟,心神合一。小米的成长唤醒了“我”消沉的意志,“我”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我”终于明白自己就是一个兵,踏实而安宁。这是一部彰显现实主义力量的作品,无论是场景还是心理描摹都真实得近乎残酷。军人从部队回到地方工作的种种状况以及重新适应社会的能力与过程,这个转折点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小说的语言魅力来源于人物鲜明的个性,其内核发声于人物特定的精神与灵魂。当然,小说的逻辑来源于故事本身,而故事就得有血肉和生命。无论是汗平、阿胖、陈医生,或者在地方结识的强子,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他们在时间的空间里流淌,并且贴近历史的现实,用人性的微光照亮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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