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驱动和句法制导的语句构成和意义识解——以“白、白白(地)”句的语义解释为例(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8:11:42 《中国语文》2014年第5期 袁毓林 参加讨论
2.多层面的概念结构与语法结构的互动 粗略地说,句子的意义结构可以分为三个层面:1)述谓结构(predication),往往是由核心动词(包括形容词)的论元结构投射出来的,实现为一个基本的句法结构,用以表示基本的事件及其参与者等信息(拿动词“吃”来说,涉及谁吃什么这种基本的及物性关系);2)时体结构(tense-aspect),通过附着在基本的句法结构上的时体标记(副词、助词、语缀,等等),来表示事件在语境中的时间定位(在说话之前还是之后发生、有没有完成,等等);3)认识结构②(epistemic),包括说话人的推论(reasoning)、情感(emotion)和情态(modal and modality)等,通过附着在基本的句法结构上的逻辑、情感和情态标记(副词、助词、助动词、语气词、语缀,等等),来表示说话人对事件的因果(必然性)、值得、恰当性、好恶、频率、概率(可能性)、道义(必要性)、确信等的主观评价。更加简单地说,1)和2)两种结构造就句子的命题意义(proposition),3)构成句子的评价意义包含副词“白、白白(地)”的句子,也可以这样来分层次地剖析。例如:③ 在(3a)中,动词“听”的受事“戏”做宾语,两者形成述宾结构,“听”的施事“他们”做这个述宾结构的主语;副词“白”粘附在谓词性成分“听戏”上,表示对于事件‘他们听戏’的评价:他们享受了听戏,但是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至于动词“吃”的主语和宾语都是空语类(empty category),需要利用句法规则,在上文分别找回(discover)它们的先行语,从而确定它们的所指对象,最终得到它们之间的施事—受事之类的及物性关系。在(3b、3c)中,利用了语气词和助词“了”来标记事件(吃药、吃茄子)已经实现。在(4a)中,动词“费”的施事和受事各就各位。在(4b)中,动词“费”的受事“力气”居于动词之前做主语、其施事要到上文去找回。(4c)则更为复杂,动词“念”的施事、受事都隐藏在其主语中,意思是“他念书都白念了”(构式类似于“他的老师当得好”=他当老师当得好)。 论元结构是跟动词相关的概念结构和句法结构互相作用所形成的一种词汇性语义结构:一定的事件结构(行为发出者—行为—行为接受者)通过一定的句法结构(主语—动词—宾语)的表达和模塑,最终形成相对定型的论元之间的论旨角色关系(施事—动词—受事)和句法配位方式(主语[施事]—动词—宾语[受事]、大主语[受事]—小主语[施事]—动词……)。空语类的语义解读,一方面是由概念结构驱动的,当事件结构得不到完整的解读时,人们需要明确动词的施事、受事及其及物性关系;另一方面又是由句法结构制导的,人们必须调用句法规则来核查主语或宾语位置上的空语类的先行语,以期得到动词的施事和受事的语义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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