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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驱动和句法制导的语句构成和意义识解——以“白、白白(地)”句的语义解释为例(10)


    6.句法结构制导的语义关系的锚定和咬合 
    上文说明,“白、白白(地)”等副词有两个义面:1)“白得”(“获得效益、报酬……”却没有“付出代价、劳动……”),2)“白搭”(“付出代价、劳动……”却没有“获得效益、报酬……”);并且,这两种意义的概念结构基础是“劳酬均衡原理”,不管是“白得”还是“白搭”,它们都是对“劳酬均衡原理”的偏离。在特定的句子中,这两种意义呈现出一种跷跷板效应:肯定了一端(白得vs.白搭)就否定了另一端(非白搭vs.非白得)。因此,在具体的语句中,必须首先确定“白、白白(地)”的陈述意义是“白得”还是“白搭”。此外,由于“劳酬均衡原理”的概念结构背景是交易行为(transaction),典型的情境是甲方跟乙方之间的“代价、劳动”与“效益、报酬”之间的交换关系。因而在有的使用“白、白白(地)”的语句中,还要确定“白得”或“白搭”的主体是谁。在这种语义解释的过程中,涉及多层次的概念结构和词汇-句法结构的互动,表现为跟句子中某些词项相关的概念结构提供各种语义解释的可能性,而句法结构则起到锚定(anchor)和咬合(mesh)语义关系的作用。例如: 
    
    (23a)中,“吃、喝”激活了消费、享受的概念结构,副词“白”通过“劳酬均衡原理”的偏离这种抽象的意义,来陈述这种消费、享受是“白得”(“获得效益、报酬”却没有“付出代价、劳动”);并且通过主谓结构“自己白吃白喝”来确定“白得”这种行为的受益主体是“自己”,再通过反身代词跟先行语的同指约束关系,来确定这个受益主体是说话人“我”。同时,“劳酬均衡原理”激活交易这种概念结构;既然交易双方中有一方已经“白得”了,那么可以推导出另一方必然“白搭”(“付出代价、劳动”却没有“获得效益、报酬”)。先行句子中的“她”就是那个受损客体。在(23b)中,“吃—减肥茶药/茶”激活了治疗、劳动的概念结构,副词“白”通过“劳酬均衡原理”的偏离这种抽象的意义,来陈述这种治疗、劳动是“白搭”(“付出代价、劳动”却没有“获得效益、报酬”)。根据同样的原理,可以知道(23c)中陈述的是蒋门神“白得”,推论出的是小施管“白搭”;(23d)中陈述的是类指性的空主语“白搭”,推论出的是“别人”“白得”。 
    如果忽视句法结构对语义解释的制导作用,那么就不一定能够正确地理解包含“白、白白(地)”的短语和句子的意义。比如,《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第六版,第23页)在“白”的“无代价、无报偿”这一义项之下,举的例子是“白给”(其实《现代汉语词典》前几版都是这样)(13)。设想一下,如果“张三白给李四一本书”是真的,那么情况一定是:张三给了李四一本书,但是没有获得收益或回报。因此,“白给”中“白”的意思不是“无代价、无报偿”,而是“没有效果、徒然”。可见,脱离句法环境的词语解释有时比较危险。 
    再比如,张谊生(2000)从行为的主体(发出者)和客体(承受者)这种论旨角色关系的角度,来解释“白、白白(地)”句的意义。由于缺少参照句法结构这种相对刚性的指标,结果产生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解读。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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