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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英雄”的悲情抒写——《八颗牙齿颤动》

http://www.newdu.com 2023-09-19 《收获》 子方 参加讨论

    

发现要评论的小说《八颗牙齿颤动》作者是陈集益时,我居然有一丝窃喜。倒不是我和陈集益是多么好的哥们(虽是同龄人,同为浙江人,却素昧平生),而是此前他的若干小说给我留下过深刻印象。一看到陈集益三个字,吴村、金塘河、水库等标志性词汇,还有那些奇奇怪怪的农村人物绰号(如同宁肯的北京胡同少年绰号),便掠过我脑际,尽管我读过他的小说也不算多。

只看标题,“八颗牙齿颤动”可不比“金塘河”、“造水库”、“砍树”或“驯牛记”那么好理解,造水库就是造水库,驯牛就是驯牛,砍树就是砍树,虽然金塘河不是河,只是溪,也没什么大不了。《八颗牙齿颤动》首次通读,有了直观印象,自然也知晓了“八颗牙齿颤动”是啥意思。“行内人都知道,阉牛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动刀子的,叫立骟……一种是不动刀子的,所谓无血去势法。这方法看起来容易,但耗时耗力。阉师要用一根细绳在牛阴囊基部用力扎紧,再把绳子捆绑在一个机关上,旋转机关就能绞紧绳子,几圈之后绳子越绞越紧,最终绞死阴囊里的精索而不伤及牛的健康,此后牛睾丸会自行萎缩……后者(即无血去势法)则要安全得多,只是长痛不如短痛,牛可就遭罪了,每旋转一次机关牛都疼得发抖,但是阉师不看牛的肢体而只看牛的牙齿,当掰开牛嘴看到有八颗牙齿一起颤动时,即可断定大功告成”。原来如此。这当然只是“八颗牙齿颤动”的字面含义,要紧的是,小说的重要情节之一就是牛的牙齿是当着主要人物阿凯的面一颗颗颤动的,那场面似乎和阿凯亦不无干系。二次细读,某些感觉愈发强烈,新的感觉源源不断。两次阅读完毕,我不像往日里那样还要细斟慢酌从何入手,有时还列个简要提纲呢。既是陈集益“老朋友”的小说,感觉饱满,就信马由缰写下去得咧。

《八颗牙齿颤动》是我熟悉的独属于陈集益的乡村题材,还是写他的吴村。这佐证了他在一篇文章中所提及的几句话可不是随便说着玩玩的。这篇文章叫《他是一头孤狼,适合独行——王方晨印象记》文中言及,2000年他在《东海》杂志上读了王方晨的小说《说着玩儿的》,对他的启发“就像打开了一扇通往乡村题材小说创作的门”,原话还有,“王方晨笔下的乡村是我熟悉的……这也是我准备书写的对象”。陈集益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去做的,至少就我不算广博的阅读视野,读过的陈集益小说都属乡村题材,还是在如今年头似乎不那么吃香的上世纪乡村题材。他仿佛有意与当下所谓的“乡村振兴”拉开了距离。

《八颗牙齿颤动》的叙事时间约莫是上世纪80年代下半期至90年代初,佐证是塑料袋出现了(“用塑料袋提回来吃”),“塑料桶、铁皮桶正流行”。《金塘河》和《造水库》这两个紧密相关的文本亦是。《金塘河》的叙事时间是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我”是在“生产队解散那年”的两年后出生的,“我”爸(得令)带我们三兄弟在溪滩上筑围坝抵御洪水、在劳动坞开荒种庄稼、在陇上的梯田守水,都发生在“我”读小学期间。《造水库》的叙事时间更明确,1963-1964年间。对上世纪乡村题材的偏好,陈集益在另外一篇文章《小说创作的三个问题》里提及“什么样的素材才适合自己”。他列举了四个选项,其中第一第二个选项无疑指向了他的自身经历和素材偏好:“一是自己熟悉的,能全身心投入感情的;二是自己感兴趣的,有信心驾驭的”。

之所以说《金塘河》和《造水库》紧密相关——与此相关的还有几个小说,我尚未来得及阅读。我没有对陈集益的小说作过系统性研究——是因为虽叙事年代不同,但小说人物是陈氏一家数代人。虽《金塘河》写在《造水库》之前,但后者里的人物才是前者的“祖先”,两个文本均采用第一人称叙述,《造水库》里的“我”(陈梓桐)是《金塘河》里的“我”(阿囡)的爷爷。“我”(陈梓桐)曾是地主家的少爷,解放初被确定为富农,1963年造水库,“我又是和村里其他几个成分不好的人一起去的”。惊天地泣鬼神的造水库啊,高度契合“与天斗,与地斗”的时代特征,像“一不怕死,二不怕苦!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堤在人在,人定胜天!”等就是那个时代的最强音。不仅仅是口号,千千万万的陈梓桐、樟华们就是怀着这样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在造水库工地上不怕牺牲、前赴后继着的,他们一畚箕一畚箕地夯土,一寸一寸地抬高大坝,为新中国的建设事业添砖加瓦。面对滔天洪水和洪水中的危险物,他们没有畏缩不前,而是用血肉之躯抵御洪流,确保了截水渠乃至大坝的安全。他们用自己的身体力行投身于这“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大业,他们对得起肩负的重托,对得起这个时代,尽管他们的性别年龄各异,出身成分各异。遗憾的是,像《造水库》这样气势恢弘的时代精品大作,似乎没有引起评论界的足够重视。当代文学史上是需要它的一席之位的……扯远了,回到陈氏一家人的话题。《造水库》里的“我”(陈梓桐)有一女一子,即得凤和得令。“我”因愈加严重的烂脚病——炭疽病,根源是日寇侵占金华衢州一带时实施的细菌战——而不得不退出水库工地,“由我儿子得令来接替我”。到了《金塘河》,得令摇身一变成了“我”(阿囡)的爸爸,彼“我”(陈梓桐)就成了此“我”(阿囡)的爷爷。

《八颗牙齿颤动》还是写“吴村”,但不是“我”(无论“我”是陈梓桐还是阿囡)的吴村,而是阿凯和五木的吴村。虽是第三人称叙述文本,拥有全知全能视觉,却依然带有强烈的“我”或“我们”的在场意味。至于这个“我”(“我们”)是谁,似乎没那么重要,你可随便理解为吴村里的一双(或无数双)眼睛和一双(或无数双)耳朵。开篇即曰,“我们这个地方,不是一个好地方”,“我们的主人公五木和阿凯,是农历十月十三从吴村出发来罗埠赶场的。赶场是我们这一带的叫法……”,如此叙述基调,细究起来,似乎文本之内还游荡者某个神秘人物,此即“隐含作者”。隐含作者(implied author)是美国批评家韦恩·布斯在其著作《小说修辞学》里提出来的概念。他认为,隐含作者就是隐含在作品当中的作者,是作者的“第二自我”,代表着隐没于文本背后的作者的立场。依此理论,小说里的“我”(“我们”)(隐含作者)是《八颗牙齿颤动》的作者陈集益的“第二自我”,不是作者陈集益,更不是身份证上的陈集益。隐含作者可以出现在任何人称叙述的小说文本里,需要注意它出现在第一人称叙述文本里时与第一人称叙述者“我”的区分。

隐含作者犹如幽灵出没于《八颗牙齿颤动》文本,为便于读者理解,再略举几例。“如果追问起来,这个故事到了最后为什么会出那样的事情,跟阿凯被田鼠拉去旅馆有很大关系。同时,五木也脱不了干系”,试问,谁在追问?就是躲在幕后的隐含作者“我”或“我们”,但“我”或“我们”的字眼不一定需要出现在文本。“那时候,年少的阿凯做梦都想不到,有一天他会因为种种原因,与这个靠阉刀吃饭的男人产生不该有的联系”,“没有人来告诉他们,事情不是这样”,诸如此类,谁在感慨,谁在惋惜?不言而喻。“后来我们就都知道了,阿凯因为拒绝立下字据,一下子惹恼了已经做了妥协的碎玻璃……”,“后来很多人说,阿凯就是被阿花爹和牛栏囝当众侮辱之后变了个人似的”,此两处的“我们”和“很多人”,还是隐含作者。隐含作者的运用是该文本一大特色,不胜枚举。

陈集益无疑是优秀现实主义作家,但同时也是符合苛刻标准的自然主义作家,尽管他本人未必意识到这一点,更或许不乐意承认这一点。但无论什么“主义”,只是特征表述,无意于褒贬。《八颗牙齿颤动》与之前我阅读过的陈集益其他乡村题材小说,采用的都是自然主义叙述手法,乡村生活图景巨细靡遗的充沛书写,怕是令“城里人”望而却步。叙事内容也足够“自然主义”,与洪水斗,与大旱斗,与野兽斗,与人斗,小说人物的顽强坚毅、百折不挠令人动容、心生唏嘘、撼动灵魂,体现了崇高的集体英雄主义与一意孤行的个人英雄主义。就着力体现“英雄主义”而言,陈集益与左拉等法国自然主义作家单纯表现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不同,后者着力体现残酷的“达尔文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不带感情色彩,往往还不遗余力地看似客观地表现遗传、堕落、色情、兽性和精神错乱。陈集益的自然主义气质带着乐观向上、积极进取,而且是文本主旋律,这一点更接近美国自然主义作家杰克·伦敦。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是个人英雄主义的巅峰之作,身负重伤的淘金者无名氏“他”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力气没武器,捕捉松鸡失败,偶尔逮到溪流里的小鱼只能生吃入肚,只能啃没有营养的水草和苔藓,只能吮吸狼吃剩下的驯鹿骨头里的骨髓,还要面对棕熊和狼群侵袭,最后还有一条令人作呕的病狼“陪伴”着他准备随时下嘴……可这个“他”,终究战胜严酷的生存环境,赢回了摇摇欲坠的生命之花。在价值取向和精神维度上,这个“他”和《金塘河》里为养家糊口四处折腾搞得自己像个野人还被人打瘸腿的父亲(得令)有相通之处,两者都带有“孤勇者”的浓厚悲情主义色彩。《造水库》与该两者不同,塑造和颂扬的是英雄集体与集体英雄主义的伟大胜利。

就悲情书写而言,《八颗牙齿颤动》里的阿凯与《金塘河》里的父亲(得令)亦可媲美,尽管前者是单纯与人斗(“社会达尔文主义”),后者更多的是与自然斗,偶尔也与人斗。阿凯虽只是单纯与人斗,可一点不比“父亲(得令)”轻松,因为他要与之争斗的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了,全村人的敌意犹如浓得化不开的雾霾笼罩于他头上。阿凯陪准姐夫五木去罗埠赶场被田鼠邀去赌博遭骗钱,有仇不报非君子,在随后的汤溪赶场期间,他就找同村伙伴一起狠狠揍了田鼠们一顿,这让人联想到杰克·伦敦的小说《幻日追踪》里姐弟俩的手刃仇敌,哪怕追到天涯海角。阿凯报仇是痛快了,但这不是爱恨恩怨的终结,只是开始。

田鼠是阉师碎玻璃的徒弟,按照碎玻璃的说法,“你们吴村那小子不但冤枉我徒弟在罗埠赌博骗钱,而且他敢在汤溪带人揍伤田鼠和一帮子其他人”,所以他认为阿凯打了他的徒弟田鼠倒是其次,更大的危害在于附带损害了他作为“阉界名师”的家门声誉,从此不再踏足吴村。这就导致严重后果,虽然就像五木入错棺材行,被人嫌晦气,阉师也是被吴村人鄙夷的职业,但人死不能没有棺材,吴村的家家户户也需要阉师来阉猪阉牛阉鸡阉狗,一切往年该阉的禽畜都要阉。不阉的后果显而易见,公鸡打架,牛撞栅栏,狗尾部相连,公猪变种猪(“皮粗肉糙骨架大”),凡此种种,危害无穷(“不阉的后果体现”,小说里出现两次,极尽自然主义描述)。不仅于此,阿凯的行为还间接导致五木坐牢,姐姐美琴与之一拍两散。迫于包括父母在内的全村人的巨大压力,阿凯在已然遭受重大损失的养猪人康良和养鸡人萝卜根的带领下去向阉师碎玻璃道歉,机缘巧合,亲见“八颗牙齿颤动”的骇人场面。阿凯理亏在先,又恰逢此场面,“腿根一阵紧缩”,“想哭又哭不出来”,“身子一阵发冷”,种种表现,亦就不足为奇。这还没到他被捆绑在树上、碎玻璃拿着阉刀在他命根子那儿比划着的时候呢。阿凯终究拒绝向碎玻璃书面道歉,带着被碎玻璃阉割的传闻及由此带来的奇耻大辱回到吴村,而碎玻璃及一众阉师均不约而同坚持不踏入吴村,禽兽闹腾得更欢,乃至出现狂犬病,用类似“鸡飞狗跳”等轻飘飘的字眼已不足以形容吴村的悲惨境况。村人继续上门讨说法,阿凯被父亲金宝暴打而出走。他一度回家欲报名参军,却因“劣迹斑斑”而被拒,再次拒绝向碎玻璃道歉而被父亲“打得爆炸了”,一度与自己相好的阿花也见异思迁。吴村弃儿阿凯唯有再次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他以自绝于吴村的方式保住了膝盖骨。富于意涵的一点是,在他出走之前,一直站在村人的立场上苛责于他的金宝突生悲悯意识,甚至于幡然醒悟,“觉得阿凯就算做错什么,也不该受到全村人的攻击”。可惜为时已晚。

吴村人别无他法,只能再度出山邀请碎玻璃踏足吴村,救救吴村。“霉头”阿凯走后如何已不重要,或许更好,既然“金宝甘愿为儿子负荆请罪”,况且上路恰逢好天气,喜鹊叫,“定能取得碎玻璃原谅”,“吴村,这个被阉师有意划除的村庄,将自然而然地恢复正常”。就这样,文本终结于晃荡着的光明尾巴,却意犹未尽。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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