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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课 | 王安忆:小说的感情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22-08-28 中篇小说选刊(微信公众 王安忆 参加讨论

    关键词:王安忆
    灵感现在似乎越来越难得光顾我们了,人类的经验日益积累,200年的小说堆积如山,书库里都是小说,覆盖面日益加大,阴影笼罩着我们,于是就出现了一种从小说到小说的情况。它的感情是来源于写作者的阅读的经历,它把别人的感情打碎了再重新组合,它也可能做得很好,但它终是因为缺乏原始的冲动而生命苍白。这就是我以为从感情到小说的三个理性的条件,这种量化一定有很多疏漏的地方,反正我们能够归纳多少就归纳多少,只能这样,尽力而为。
    现在让我们看看情感在小说里是如何表现的。这是一个困难,我无法说小说里面这个是感情,那个不是感情。感情对小说是一个隐身人,你看不见它,你找不到它,你只能感觉它,这种感觉是贯穿在整个阅读过程中的,它是一个从感觉到感觉的东西,我们该怎么去叙述它,怎么去传达它,为它作一个结论,那都是非常难办的事情。无路可走的情形下,我们不妨另辟蹊径。比如说,散文。
    散文是放下虚构的武器,是创作者对自身的纪实。因此,今天我想谈一些散文,但这些散文它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这些散文绝对不是散文家写的散文,它是小说家写的,而且是优秀的小说家写的。这些小说家都有着一定数量有质量的作品,他们仍然也会写一些表露心迹的散文,这些散文我觉得大家可以读一下,读这些散文是为了什么呢?
    首先,我们可以了解一下他们感情的内容是什么,为什么我觉得他们的感情内容是值得了解的呢?因为他有那么多的作品,他有那么多好的小说作品使我能够信赖他,我信赖他是一个好的小说家,他的这些作品都是源于他个人的,他自己的感情。在这个信赖的前提下,我们再去看他们的散文。第一,了解他们的感情内容是什么;第二,了解他们的感情经过了哪些理性的锻炼,就是他感情经受理性锻炼的过程。
    我想向大家介绍这样几篇散文,大家应该找来读的。一篇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一篇是张炜的《融入野地》,还有张承志的,在讲《心灵史》的课上我曾经提到过的《走近大西北之前》。这三篇散文有一个特点,都是表露自己的心迹的,都是可以说在写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我想我们今天就着重地说一下《我与地坛》,这是一篇非常好的散文,我们看一看这一位创作者的感情的面目,他感情的图画是什么样的?《我与地坛》这篇东西怎么给它归类,也是经过一番争论的。
    它当时在《上海文学》发表时,《上海文学》的编辑和主编都认为它是一篇好小说,可以作为一篇小说来发表,可是史铁生自己不愿意,他说这一定是散文,而且他说为什么要把散文看低呢?这就是散文,因此它后来还是作为散文发表了。我也同意他的话,我觉得是一篇好散文。
    这篇散文一共分七个段落,第一段讲的是他——作者终于到了地坛。
    他经过了一个人生大转折,就是再也无法挽回的瘫痪了,然后找到了地坛这么一个地方,可以由他坐着静静地面对他的转折。为什么他把地坛当作他面对转折的舞台?因为地坛这个地方已经经过了上百年的时间积累和人世变故,它像一个深谙世事的老人,在这个背景下是非常适合人去面对人力无法改变的命运。
    散文开头得非常朴素,他说:“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他进了北京以后经常搬家,可是每一次搬家都是围绕着地坛,“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400多年。……400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逛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圯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台四周的老柏树越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15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
    他又说:“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个园子,就再没长久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它的意图是什么呢?这个园子满是时间的痕迹,时间是对变故最有发言权的,多少生与死从时间里经过,于是生和死的问题就很自然的提到了面前。为什么独独要他考虑生和死的问题呢?因为他瘫痪了,他成了一个残疾人,他这一辈子不知道该怎么走下去,他想死,却不能,人们不让他死,这么多人为了救他伤透了脑筋,他要死就对不起人们。那么他活,活也不是他选择的,一个人的出生是没什么好犟的,你就这样被生下来了,然后瘫痪了,只能坐在轮椅上。就是说你不能选择死也不能选择生,你只能去思索它们,而地坛是个思索的好地方。
    第二段是写他的母亲,为什么写他母亲呢?因为母亲是他生命的创造者,带他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人是他母亲,当他在地坛思索“生”的理由的时候,他体会到至少他对这个生他的人有活着的责任。
    他对这个世界是谈不上责任了,谁还要他呢?没有人要他,他这么一个残疾人,只有一个人还要他,就是他的母亲。每天他去地坛,摇着轮椅走的时候,他的母亲总是站在院门口送他,有一次他摇到了门口,想起什么东西没带,又回过头来,他看见他母亲一直保持着一种目送他的姿态。他在这园子里待久了,他母亲就会来找他,他母亲眼睛不好,近视,就端着眼镜四处张望,有的时候,他在树丛里看见了母亲,但是他不喊她,看着他母亲从身边过去,有的时候他们俩互相都看见了,就好像都很害羞,匆匆一对视,立即走开了。
    多年以后,他发现凡是他轮椅走过的地方都留下母亲的足迹,这个园子非常大非常大,他就想他母亲走过多少路啊,就为了追踪他,就为了找他。这时候他明白了“生”的一点意义,就是说他对创造他生命的那个人是有责任的。
    第三段他描写得异常的美。我再强调一下,我为什么要挑选这些散文来显示感情的面貌,因为这些散文直接向我展示了这些作家的情感。他们有那么多好小说在这儿,所以我非常信赖他们的感情,他们的小说确实对应了他们的情感,确实从他们的情感出发的。我信任这些散文,要比对他们的创作谈更信任,他们的创作谈倒不一定是真实的,因为创作谈太过狭隘,一对一,二对二的,这种过于具体的解释会影响事情的真相。还有就是这些散文本身也是那么不可重复的好,动人心魄,你除了相信它出自绝对个人的感情,不能想象还会有别的来源,因为散文不同于小说,它是真实的,它没有虚构的掩体,感情在这里是完全裸露的,高低优劣一目了然。
    现在让我们来看第三段,写的是时间,他在地坛所看见的时间的特质和色彩。时间是很抽象的东西,但他却写得非常具体,他说,“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音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飘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阔的啄木声……”
    时间是那么虚无,我们总是说它看不见,摸不着,可是在地坛,这一切东西都有了形状,都有了颜色。史铁生在这一段里尽情尽意地描写了时间,我相信只有一个人长久地、安静地、没有一点干扰地去体味时间,才能看到时间这么多的面目,我们谁能看到时间的这么多的面目呢?他是被迫地面对时间,除了时间,他什么都没有,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时间,现在,终于,他无奈地被放逐其中只能顺流直下的时间,在他的眼睛里呈现出了光与色,时间对于他至少是有了审美的意义。
    第四段是写这园子里的人,和他同时在这园子里活动的人。他写这些人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人都是一个时间流程里的同行者,像道家说的“修百年才能同舟”,这些人能够在同一个时间流程里的同一个地点中相遇,即使是擦肩而过,也不是偶然的了。在这园子里和他一起经常出入的是些什么人呢?其中有一对夫妻,看上去是受过很好教育的,穿的衣服挺老派,可是很规矩,很讲究,总是女的挽着丈夫的胳膊,然后就在这园子里逆时针方向走这么一圈,天天如此,年年如此。有一段时间,那个女的不来了,男的一个人来,情绪就压抑很多,很沮丧,几天以后,那个女的又出现了,作者不由松了口气,放心了。
    他在这园子里摇着轮椅走了15年,这一对夫妻从中年到老年,可说始终陪伴着他,从来没有退场。这对夫妇和他总是交臂而过,谁都认识谁,可是他们从不搭话。在这个园子里有一个经常来的人,是一个喜欢唱歌的小伙子,每天一早就来唱,唱《货郎与小姐》,“卖布啊,卖布”或者“我交了好运气,好运气”,他总是这么唱,他的声音总是在这个园子里回荡,这个歌唱家和他也是从来不打招呼,有几次面对面的刚想打招呼,可是一下子又过去了,终于有一天互相点了一下头,可是从此这小伙子就不再来了,他想,那天小伙子与他招呼,可能是一个告别。
    还有一个老头,喜欢喝酒,他是午后到这个园子里来,喝了酒,在园子里逛来逛去的,走路歪歪斜斜,走一段就解下酒瓶仰头喝一口。还有谁呢?还有一个中年的女工程师,他觉得她是一个女工程师,其实不一定是,她长得很文静,穿着朴素优雅,她是每天中午从园子里穿过,他总是看见她骑着自行车的身影匆匆而过。
    再有一个长跑家,一个怀才不遇的人,因为在“文革”中说话不谨慎坐了几年牢,出来以后找到一个拉板车的活儿,他想用长跑挣来一点名誉,换回一点政治地位,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15名,但是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只挂了前10名的照片;第二年跑了第4名,可是新闻橱窗这一年只挂了前3名的照片;第三年他跑了第7名,橱窗里挂的是前6名的照片,他总是差那么一步,然后第四年,第五年……终于有一年他跑了第1名,可是这一年橱窗里是一个环城赛的群众场面,就是这么一个失意的长跑家。这时候,他周围开始热闹起来,他发现了他的同伴,他不再是孤独的了。然后,他就将在这同一时间流程中的同道者中间,看见和他同命运的人。
    第五段他写道,园子里新来了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在古树下采花玩,他看着她渐渐长大,可是有一天他忽然明白她是一个弱智者。他发现上帝是非常非常不公平,他反复地想,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样多的差别呢?这种差别是按照什么原则分配安排的?最后他想,假如差别一定要有的,那就是为了保持这个世界的和谐,上帝的安排是有道理的,他不能让一切都是一样,他必须要保持一些幸与不幸的差别才能维持这个世界的平衡,那么他和这个小姑娘全都是为了维持这个世界的和谐所做的牺牲,就是被上帝抛弃的,被上帝安排在作对比的位置上。于是就有一个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那里,由谁去充当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来体现这世间的骄傲,幸福还有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没有道理好讲。他不幸落到了这个倒霉的位置上,也没有办法了,那么在这个位置上他是不是还能够干点什么?
    第六段里,他老是在想一个活着干什么的问题,他终于想到了这个问题。前面都是在铺垫,一步一步地看清楚了生命是件什么事情。从时间上说,它是在永恒的时间流程中的一段;从空间上说,上帝则安排了一个参差不齐的世界,以达到总体的和谐;从个人来说,每个人都被分配了角色,而这个角色不管是什么都有到头的这一天,就像一场戏一样。当他明白了这一切之后,他还能做什么呢?就是说当一切处在被动的状况下,我们还能不能主动地去做什么。他想,我必须要做点事情,我做什么呢?我写小说,我写小说就是为了活着。他已经看明白了,实际上上帝把他安排到这儿来,就是一个瞬间的事情,就像一场戏,可即使是这么一个瞬间,我们也应该善始善终地把它完成。
    然后就到了第七段,事情开始临到终结了,“生”的问题想透了,“死”的问题自然就接着来了。他写得非常动心:“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
    有一天他在园子里碰到个老太太,老太太一见他就说:“哟,你还在这儿啊!”然后就问他“你妈还好吗”,这时候他妈已经去世了。他问:“你是谁啊?”她说:“你不知道我,我可知道你,有一回你妈到这儿来找你,就问我有没有看到一个摇轮椅的孩子。”他就有了一种感觉,觉得他像一个小孩子,跑到这个世界上来也真是玩得太久了。他在祭坛下面看书,忽然从漆黑的祭坛传出一阵阵唢呐声,四周都是参天古树,方形祭台拔地几百平米,空旷坦荡,独对苍天,他看不到那个吹唢呐的人,只听见唢呐声,在星光寥落的夜空底下起伏,时而悲伤,时而欢快。他真是觉得自己出来得很久了,可是他还是很留恋,他这样为生命作了一个结论,他说:
    “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于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经吹响。
    但是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地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
    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腾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这是称得上经典的描写,每一个字都找不到别的来替代,每一次读它都会有新的激动。我们看见,在这里,生命不是孤立的,而是由人和人连接成整体的,时间也是一个整体,“我”是里面很小的一个角色,很小的一个瞬间,但就是这样微不足道,“我”依然受惠了。这就是由于人生大变故所产生的强烈绝望情感,最终达至生命欢乐颂歌的过程,感情的足迹历历可见。
    我希望大家回去好好看一看这篇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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