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鲇鱼》和《药厂》都写于两年前,一个在春,一个在秋。记得春日每天写完500字《鲇鱼》,外出散步,看到老城区那一大片油菜花,浓郁芬芳,黄澄晃眼,叫人莫名有点百无聊赖的伤感;秋日写《药厂》,抬头,便见窗外一棵金桂,散发沁鼻的香气。 两个小说放了两年,改了两年,这是我经常做的。据说卡佛会把自己的小说改50遍以上,沈从文对已发表的小说还不时拿出来改,两位都是大家。没听说哪位作家这样改他的长篇,其中原因,据我推测,一是篇幅长,不好改,牵一发动全身,改一处就动掉许多线索;二是长篇只要大方向把对了,小瑕疵影响不了它成为好作品。短篇可不,短篇要精致,大家常说的“打磨”一词,就是单送给短篇的。 近年来,越来越多人把短篇和长篇做比较。“我发现我对长篇的叙事小说失去了兴趣,在一段时间里,别说是写,我连读完一篇长篇都感到吃力。”这也是卡佛说的,似乎可形容我目前的状态。差不多有超过5年时间,我没办法读完一部长篇,最近一次阅读长篇的激动体验还停留在读《八月之光》的时候。 长篇和短篇是两个范畴,不管是宏观的世界观,还是微观的技术手段,都差之千里。短篇和散文的差别都不一定大过短篇和长篇的差别。我至今没有一部长篇问世,中篇数量也几近于零(读书时写过几个惨不忍睹的中篇),不是姿态问题,是能力:我写不来,或静不下心来写。避其所短,便一心去经营短篇,但这又并非说明短篇是我的所长,写短篇于我实在也是件颇为痛苦的事,一来开头开不出,二来结尾收不住,这开头和结尾可以说是短篇关键的两点。《鲇鱼》和《药厂》陆续给朋友看过,都说,《鲇鱼》开头比较好,我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口气。又说《药厂》结尾蛮漂亮,我想了想,大概还是因为口气。开头的口气,决定能否把读者的目光揪住,结尾的口气,直接影响作品的圆满性和完成度。何为口气?就是腔调,就是讲话的方式、行文的特色,你之所以成为你而不是别人的标签。中间部位呢?取决于细节、结构、把控、详略、语言……这些是日常不厌其烦训练得来的。另一些,比如情感、想法、对人物的理解、看待世界的方式,那看每个人的经历、修为,强求不来。 我曾想过写一种长篇式的短篇,在有限的篇幅内,把时间和空间尽可能拉长,抻大,楦实。汪曾祺的作品在我看来是最接近这一理念的,《岁寒三友》《异禀》《鉴赏家》《八千岁》一类,写了一个人或几个人的一生,而非某个横截面,这就是长篇式的短篇,其中的世界天高地远。《鲇鱼》努力践行这一理念,父亲的一生浓缩在一万字,只写他一个人,一个人落魄不得志的一生。《药厂》写了多个人物,情况比较复杂。 某些伟大的短篇总会出现吉光片羽的曼妙细节,或通过情境,或借用物件,我一律将它(它们)视为开悟时刻:《大教堂》中瞎子描画大教堂、《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中不存在的孩子、《献给艾米丽的玫瑰花》床上的尸体、《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后院的门槛、《受戒》擦着芦穗扑棱棱飞远的水鸟、《被占的宅子》的门、《阿拉比》的硬币、《河的第三条岸》的摆渡者,以及《伊豆的舞女》绵延的海岸线和撩人的温泉、《逃离》在雾中鬼魅般出现的白马、《人鼠之间》被捏死的老鼠等等。 世界因为有这些时刻而丰富多彩,它们曾是我热爱这个世界的缘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