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与宗教:天命运作及“以神道设教”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看到,民众对宗教的依赖和信仰,除了精神上对超自然能力的敬畏以外,宗教的实用性功能也是重要原因。而要弄清政府和宗教的关系,就必须先弄清楚宗教的政治作用。 按照《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一书的理解,中国也和其他文明一样,国家不是一个纯粹世俗和功利的结构,也不是一个由经验知识掌控、以物质利益为目的的冰冷的机械组织。封建朝廷始终受到一定价值体系的支撑,这种体系与宗教教义、神话和其他超自然信仰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在中国历史上的大多数时期,宗教一直支持政府,这种支持往往通过赋予统治群体以超自然意义上的合法性,或强化那些有助于维持伦理道德秩序的传统价值等方式。换句话说,政府也只欢迎能够强化其合法性或有利于其统治的宗教。考察道教和佛教的兴起,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宗教的整合作用有助于社会统一,这种功能对于巩固王朝的社会政治秩序非常重要,经历长期的社会动荡之后,民众和政府都渴望回复和平和秩序,这个时候,民众与政府达成了高度一致,宗教也得以快速复兴发展。而佛教作为一种民众运动,很自然也为王位斗争者们所瞩目,比如结束中土分裂重新统一中国的隋炀帝就成为佛教运动的支持者。但如果依照佛教教义,最理想的状态可能是整个世界的人都被度化,成为寺院中的一员,很显然,宗教运动的如此扩展,结果肯定会产生与世俗政权的冲突。 对一个世俗政权来说,从宗教中寻找权力合法性是其必然追求。宗教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国家伦理政治秩序提供支持,从而与儒家固守的世俗性原则协调一致。这方面的具体例子也比比皆是,比如皇帝借助天命思想,用超自然力量确定自己至高无上的天子地位,从而也确立王权的至高地位,此外,政府还借助天命的思想,增强民众对政治权威的信心。 天命之外,在确立政治伦理信仰方面,作者提到“以神道设教”的现象。在漫长的封建统治历史上,对于天的祭祀和自然怪异现象(天人合一)的解释,都是被官方垄断着的,普通民众无法参与其中。于是,民众发展出对上天崇拜之外的民间政治伦理信仰,通俗地说就是,世俗社会中,地位高的人敬拜地位很高的神(比如上天),地位低的人只能敬拜地位低的神,比如灶王爷土地爷之类。儒家传统对民众的这种政治伦理需要也给予承认,孔子在《易经》中说,“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以神道设教”的基本观念通过民间信仰,成为传统政治制度中的固定组成部分。这样,民间和官方就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地统一在政治伦理信仰之上,区别是信仰的层次不同,官方信仰始终高出民间信仰一个等级,联系则是两者找到了共同的纽带,参与到了同一事务之中。这也显示出,统治阶级始终不放弃对信仰的控制,比如,在对神话人物的信仰上,官方会给那些对统治者有益的人物追加封号,关公、岳飞这些象征着忠义等传统价值的英雄人物,都具有相同的政治伦理。概言之,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宗教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支持因素,在证明政权合理性、树立行政权威、维护治安、支持公民的价值观、在发生社会危机时鼓励百姓忠于朝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政府与民众:围绕宗教的博弈 如果没有政府,民众的宗教信仰就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增进民众之间的联系,强化家庭的地位等。但因为政府的存在,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两者之间内在的紧张关系,会让政府感到一种威胁,统治阶级凭借垄断权力,自然也要将宗教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他们只允许对统治秩序有利的宗教活动存在,而打击镇压异端宗教。但是,专制统治总是无法避免自身的腐败,每到政纲不举、纲纪败坏、灾难肆虐、民不聊生之时,民众又会兴起符合社会正义期待的宗教派别,进而反抗无道统治者,直到被镇压或者取得胜利。 尽管杨庆堃先生没有明确说明,相信读者也能看出,关于宗教的种种是非,从根本上来说,还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利益和普通民众的基本权益之间的紧张关系衍生出来的。在中国社会中,超自然信仰的结构基本上仿效了世俗政府的形式,政府采取各种策略,使超自然的信仰成为权力运作的工具,这一点是无法质疑的。而且人们相信世俗体系和神灵体系互相依存,在某些情况下,官员甚至可以把某个神灵当作其下属,而身为天子的皇帝也能够对神明加以赏罚。既然世俗政权能够主宰各方神灵的等级升降,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当然是既合理又合法的了。国家对民众宗教活动的管制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对祭天仪式及天象征兆的解释权的垄断,并以法律的形式禁止私人祭祀上天和主要天神,清朝律法规定,“凡造谶纬、妖书、妖言及传用惑众者,皆斩监候。”官方解释规定,对于朝廷祸福的任何预言都是妖言。这种垄断和法律的严格禁止造成人们不敢聚众布道,担心自己被当作异教分子;二是对庙宇和僧侣进行行政监管。度牒制度、对僧侣数量的控制、以及对出家人行为的监控就是监管的手段;三是排斥和迫害异端,这种排斥行为的根本动机并非来自哲学和神学上的异议,而是出于实际的政治考虑。整个宗教行政管理体系的就是为捍卫国家和统治者的利益而设置的,凡是可能威胁到既定的政治经济秩序的思想,都可以归为异端,不管其教义如何。政府最担心的就是在官府之外出现另一个权力中心,对民众反抗的恐惧,对宗教狂热、民众结社、宗教团体、“异端”组织的担忧,会让政府不惜一切代价打击与朝廷分庭抗礼的权力中心,从而屡屡酿成血腥惨案,即使是纯宗教活动,也不能幸免。 所有这些都表明,世俗政权实际上完全支配了宗教活动。在政治高压之下,宗教发展的结果是,没有一种宗教占有支配地位,中国宗教的发展呈现支离破碎的奇观。只要不违反世俗法律,你真正相信的是什么其实无关紧要。 然而,对异端的否认和迫害,也反映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以非正统面目出现的宗教让统治政权感到了切实的威胁。也就是说,民众在反抗无道政权的时候,宗教帮了他们大忙。这时候宗教的作用也有多种表现。在起义结社方面,反抗政府总要有民众的联合,历史上的大多数农民起义都会借宗教的名义汇聚民众。作者主要以清代的几次农民起义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如太平天国运动,1813年八卦教起义,义和团运动等等,莫不与宗教有着密切联系;在宗教救赎的主张方面,宗教组织通过提供经济上的好处、治病救人、利用历史事件提出关于未来的预言等形式取得人们的支持,也增强跟随者们的信心。 政府官员腐败,威权统治无法有效运转,加上自然灾害侵袭,人们就会对政府的合法性产生怀疑,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以宗教教义为旗帜反抗政府非法统治;而统治阶级当然也不会束手就擒,甚至仅出于对民众结社的担忧,也会预防性地打击非正统宗教活动。这是在民众无法参与公共事务的情况之下,必然要出现的恶性循环,无论何种程度的打击和防范都无法起到根本效果,而只会激化矛盾,使民怨富集终至积重难返。 四、人世间:压制的路,信仰的路 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政治斗争都在以神的名义进行,民众对宗教的救赎期望遇到世俗政权的压力时,信仰又该何去何从?也正因为本书对这一问题剖析描述,本文才认为,杨庆堃先生的这本书,不光告诉了我们中国的宗教是什么样子,其更大的价值是揭示了在政府和民众的冲突和妥协中,宗教所起到的功能性作用。从这一点上来说,这本书就不仅具有起点意义,它的开创性和建设性我们是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的。 当然,《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仍然是社会学著作而非神学作品,至于人类该如何寻求救赎,作者不会告诉我们,他只想让我们知道,世俗权力在处理宗教事务时,管制方法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世俗政权能否全面掌控宗教信仰,我们能否避免重蹈历史覆辙,这是值得我们好好思考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