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华兹笔下这位“迷人的近代西方思想评论家”一生面临多重“对抗”:庞大腐败的清朝皇室与势单力弱的文人学士、传统文化与欧洲新知、行动力与思想力、人生际遇与政治抱负、现实民情与改革宏图——诸多矛盾纠缠折磨着严复,致使他晚年出现了种种让后人争论的背离。严复终其一生未能偏离传统文人的思想和行为规范,他对孝道、家长权威和皇室甚为维护,在道义上支持“民族主义的自我牺牲精神”,这使他不易染上个人主义色彩。他未能通过科举,始终没有谋到理想的官职,无从实现追求。当然个性也导致他“不去寻找机会”,因他“基本上不愿意去搏击政治风云”。这种政治边缘化状态使原本就缺乏自信和组织能力的严复处身愈发消极隐忍,以至被责为“能坐言而不能起行者”。 在严复所处的时代,“爱国”、“民族大义”往往是与“忠君”连在一起的。无论是倚重“明主”道德力量的儒家的人治,还是强调国家权力专制的法家的法治,都是将所谓的真龙天子树为众人膜拜服从的最高“道德典范”,皇室则假以“伪装的神性”牢牢掌控着权力的引擎。其时国难当头,很多士大夫急切要为中国砌上“富强”这道厚实的“外墙”以保护传统价值观和制度这一“内室”。严复目睹“国弱”,体察出“技不精”,继而意识到“政治、经济、社会制度有弊”,其后触及的必然是思想观念。他发现中国的“生存竞争不知怎么被抑止了”,很快洞察到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对促进经济增长和国家强盛的作用。然而生长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颂念中的严复只是将“个人的解放”看作富国的手段,也无法真正进入自由主义价值的内核,他更关注其外在作用——挽救国家于危难关头,他的期待始终是“为权力的诸目标服务”。在他的译文和注脚中,很多原本指“普遍幸福”、“普遍利益”的话都被转化为指“国家利益”,个人自由则变换成“促进‘民智民德’以及达到国家目的的手段”。难怪史华兹在严复“热情寻找西方富强的秘密的过程中”看到的是他对“个人主义伦理的冷漠”。而在西方的那些作者心目中,个人自由才是目的本身,“幸福”和“利益”的指向目标是个人。 作为“近代西方生活中的动力和活力”,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早已“打破了中世纪的沉寂”;其“纯洁的原始意义”是“超脱了国家的贫困与强盛的”。近代化起步之初,欧洲各国也并不完全同步。“在富强这一特殊优点上,所有国家都‘落后于’英国”,因着共有的文化背景,西方各国间原本存在的差异渐行渐微。随着历史的进程,有着得天独厚自然条件和毫无历史负担之先天优势的美国走到了前列,成为对个人主义伦理和自由主义精神阐释、升华、践行得较为成功的范例。1630年,率众乘“阿贝拉”号顶风破浪来到美洲欲建“山巅之城”的温思罗普在布道中也曾强调“公共利益高于私人利益”——正是这批清教徒给美利坚民族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新英格兰传统和实用主义精神。从严苛的加尔文教到清教三大契约、从难以实施的圣徒之治到不完全圣约、从清教神权到政教分离、从欧洲启蒙思想到独立宣言和宪法原则、从代议制方式到稳定的联邦制度、从天然贵族到大众政治、从新英格兰个人主义到边疆个人主义、从解放黑人宣言到黑人当选总统,美国的每一步走来似是波澜不惊,却又不无神奇。短短四百年岁月,“个人”逐步从上帝的绝对权威、从教会的统辖、从清教文化遗产的阴影、从政府的权力、从精英的统治、从地域的限制、从人种的区分中解放了出来。可贵的是,清教徒一踏上美洲大地就定下了自治的基调,形成了牢不可破的自治意识、公民意识和参政意识——须知,“自觉的公民意识和参与精神才是一个国家的希望所在”。美国人信仰上帝,但不依赖上帝;他们尊重领袖人物,但不把个人命运维系在他人身上;他们会选出能代表民意的总统,但不相信靠执政者的自我约束能建成他们所期待的好政府。他们和林肯一样清楚他们所需要、建立、变革、监督的是真正的“民有、民享、民治”政府,绝非以君权为国家象征的政府。他们深信“个人才是社会与政府的最终目的”。 “世界上最光辉最宏伟的事业就是使个人站立起来!”1837年,爱默生在美国发出了这声呼吁。值得一提的是,这位思想观念的解放者对古老中国的儒家智慧颇有研习,也尊重孔子个人;但他对君臣父子的人伦之纲却毫无兴趣,对君主极权、等级化模式以及漠视个人的情形更是愤慨于心。时隔半个世纪,严复在中国开始了他“寻求富强”的艰辛历程。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障碍可谓深重。1877年赴英学习“蛮夷”之技的严复对赫德爵士“把一支海军比作一棵树,并说这棵树必须有一个适宜的环境才能开花结果”一席话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也知道“制度的变革必须建立在对于客观形势提供的可能性作出谨慎分析的基础之上”。老年趋向保守的严复其实并未忘记西学,只是他愈加清楚“法固不可以不变,而变法岂易言哉”!的确,“改革不能脱离社会历史,不能在真空中进行”。没有一定的民情条件和制度环境,何谈自我意识的觉醒和个人自由的生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