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书是对话体,共分三卷,大约写成于388年到395年之间。书名若直译,当作《论自由抉择》,一般习称《论自由意志》。奥古斯丁在卷一中,明确提出他的基本观点:世间之恶,是由于人类意志的自由抉择所致,绝不可归结为上帝的安排。与奥古斯丁对话的友人继而问道:人类意志固为其堕落的根本原因,但倘若人根本不具备选择善与恶的能力,倘若在造人之初,人心中没有“配备”自由意志,人岂不就可以一劳永逸地免于罪恶了吗?换句话说,既然自由意志是罪魁祸首,那么人可否干脆就不要它了呢?针对这种疑问,奥古斯丁在第二卷中论证自由意志绝非可有可无,它是上帝的无上恩赐,人之胜过万物,全在他有自由意志,可以作出决断。只不过世人往往滥用或者错用这种神赐的禀赋,遂造成人类的堕落,产生世间诸恶。 奥古斯丁没有料到,《论自由意志》在他的晚年竟会成为点燃一场论战的导火索。410年,来自不列颠的佩拉纠(Pelagius, 生年不详,卒于419年以后)向奥古斯丁发难,指责他在晚期著作中,将人的救赎全部归于神的恩典,丝毫不计个人意志及其道德努力,仿佛人的事功与最终拯救毫无关系。佩拉纠还从这部《论自由意志》中挑出二十余段话,要证明奥古斯丁在早年著作中对个人意志极其推重,甚至以为这是获得拯救的关键所在,却不料晚年论断与早年观点矛盾若此。其实,奥古斯丁在称颂自由意志之时,不得不极力展现人类意志的作用和能力,书中有不少论断一旦脱离上下文,难免会招致误解。凡是细心的或别有用心的读者,都不难从他文章中找到把柄。比如,奥古斯丁曾说:只要人发愿,便可立即获得善的意志(仿佛可以独立于神的权能)。他还说:人之事功,全在意志(in voluntate meritum sit)。佩拉纠揪住这些辫子不放,一口咬定奥古斯丁过去曾认为,得救与否其实只在于个人愿力的大小,无需神力的干预。奥古斯丁一生最后二十年,几乎全部奉献给了这场大论战,他写了多部著作驳斥佩拉纠派(Pelagianism)。《本性与恩典》这部短著,就是特别针对佩拉纠故意区分奥古斯丁“昨日之我”与“今日之我”的做法,来批驳这位异端对自己的曲解,论证由《论自由意志》代表的早年思想与自己的“晚年定论”毫无抵牾之处。 由此可见,《论自由意志》与《本性与恩典》两书配套出版,对于了解奥古斯丁有关自由意志的思想,以及展示这种思想在不同时期的不同侧重,是很有帮助的。但是,读完这个译本之后,我发觉问题较多。对于国内刚刚起步的奥古斯丁研究来说,这个译本恐难起到积极有益的作用。下面将这些问题分成六个方面简单讨论一下。 首先,是所据底本的问题。翻译一部作品,译者应当言明所据底本为何,以方便读者查对原文。可是,我把全书翻遍,也没发现任何关于版本的信息,不知道这个翻译小组参照的究竟是拉丁文原本,还是英、法、德等现代语言的译本。据我所知,《论自由意志》的拉丁文精校本至少有两种,而1937年到1968年这三十年中间,这部书的英译本就有不下六种之多,直到1993年还有新的英译本推出。译者不披露所据版本,真教书评作者感觉无从下手。因此,凡遇到译文不清楚的地方,我只好参照拉丁文精校本和两种英文权威译本(请见延伸阅读)以定其是非了。 第二,是文献源流的问题。汉译本在奥古斯丁两部书之间插入一篇“《论自由意志》修订”(150-155页),却并未解释这篇东西的来龙去脉。这个所谓“修订”,并非如译者所言“奥氏后来加了这个修订”,好像奥古斯丁后来单独写了一篇附录,放在《论自由意志》后面一样。其实这篇文字是取自奥古斯丁晚年所作的《再思录》(Retractationes)一书。这部书是奥古斯丁为自己全部著作(书信和布道词除外)写的一篇提要,分别叙述每部作品的写作缘起和篇章大意,对其“少作”有时还作自我批评,然后再附以“晚年定论”。译者恐怕没有搞清楚、至少没有说清楚这篇“修订”的真实来历。 第三,是圣经引文的问题。在译本第6页上,奥古斯丁引用了《以赛亚书》7:9,译者按照中文和合本圣经直接翻作“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稳”。译者恐怕忘记了,奥古斯丁当时所用的古拉丁本圣经乃是参照希腊文“七十子圣经”(Septuagint)译出的,经文中很多字句与今本圣经有显著不同。比如这一句,奥古斯丁手上的圣经写作:“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能领会。”这是奥古斯丁最钟爱的一句经文,凡讨论信仰与理解的问题,必引到此节。译者似不知此中曲折,使用了现代通用的译文,结果大违于奥古斯丁本旨。 第四,是译文的注释问题。全书除了注出一般的圣经引文之外,不见其他任何注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不足。翻译西方古典作品,如果不增加学术性注释,就好比交给读者一封密信,却不提供他密码本一样。这两部著作前后相联,译者最起码应该把奥古斯丁早期和晚期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论述在注释里随文点出,以方便读者参详。另外,奥古斯丁使用的很多术语都需要解释。比如“意志”(voluntas)、“自由意志”(libera voluntas)、“自由抉择”(liberum arbitrium)、“善的意志”(bona voluntas)这些关键词,奥古斯丁有时用起来颇为任意,有时却又有严格的所指。这些地方都应当仔细注出,方能还原他丝丝入扣的分析。如果一个注释也不加的话,读者难免会以为奥古斯丁谈的都是一件事。 第五,是译文的错误。译者似深受“和合本圣经”影响,译文有很重的和合本味道,这当然要比用大白话翻译奥古斯丁胜过一筹。但是,全书错译之处甚多,这里仅从《论自由意志》第三卷中摘取两个例子。在第三卷第五章,奥古斯丁极力说明人在万物中能够独享尊位,全仗神赋予他的自由意志,人即使因自由意志而犯罪,也胜过不具备自由意志、不能自主的其他存在者。他举例说,脱缰的马纵然误入歧途,也胜过不能自主、无欲无想的顽石。同样道理,醉酒者固然不善,但也远胜没有意志的酒,因为滥饮者身上已然有“本性的尊严”(naturae dignitas)。这个关键词被译者翻成“由于他们尚存的本性”(第105页),大大弱化了奥古斯丁的本意。 再如全书中反复出现的natura一词,其实具有不同含义,在翻译时应该有所区分。它时而指人的“本性”,时而指本体论、宇宙论中的“实有”,也就是一切真实存在之物。在后一种意义上,奥古斯丁解释说,他所用natura一词就是人们惯常说的substantia(实存、实有)。按他的思想,一切实有均为神所创造,故“一切实有均为善”(omnis natura bona est)。可是,“一切实有均为善”却被译者翻作“每一本性都是善的”(第121页),那就是误当作第一种意义(人的“本性”)来理解了。 第六,是译文中的错置。汉译本第23页上多出将近半页的译文,与前面的意思不相连属,查拉丁原文和英译本,都不曾发现这半页的踪迹。待读到第30页上,又发觉漏译了一大段,而漏译的这部分,正好就是前面第23页上多出来的那部分。 汉译本封面上标有“插图珍藏本”五字,内收近五十幅西洋油画的黑白插图,内容皆取自圣经故事,似有对文章内容做出某种“图解”(illustration)的意思。我就一边阅读奥古斯丁绕来绕去的论证,一边瞧着名画上模模糊糊的以色列列祖列宗,费心猜测着在某页上特意安置某图的深意。但我慢慢相信,这些印刷很不精美的美图,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如果完全删去,除全书页数会减少外,我实在看不出有何不妥。■ 延伸阅读 ●Augustine, On Free Choice of the Will, translated by Thomas Williams (Indianapolis: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1993) ●Augustine, The Teacher; The Free Choice of the Will; Grace and Free Will, translated by Robert P. Russell (Washington: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196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