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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弗斯走了》:每个人身子里都藏着一条河

http://www.newdu.com 2020-09-27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关键词:《西西弗斯走了》 学群
    早就想写一个关于行走的小说。它根植于我的生活乃至生命历程之中。行走,就是用自己的脚挪动自己。人到了一定的时候,不免会生出这样一种冲动:想要把自己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就像河水最终要流向他要去的地方。
    我出生的地方是一个封闭的小村子。我一出生,篱笆似的矮山就把我圈定在那里。我姓什么,叫什么,吃什么,走什么样的路,用什么样的声音说话,都是早就规定好了的。我像接受乳汁一样接受了这些。后来到县城,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地方,穿那么漂亮的衣服,说那么好听的话,把一些好看的女子全都放在街上走,还把一些好吃的摆在街边上。沿着街往前走,街的尽头还有一个叫火车站的地方,似乎还通往更多的地方。后来读高中,我就读的学校恰好跟火车站隔河相望。
    学校是有围墙的。平常,我们都给关在围墙里,看不到河,也看不到火车站。直到有一天,我走到寝室后面,在围墙边看到一棵老榆树。顺着那棵树往上爬,我一下就明白了树为什么在那里弯起身子,为什么隔一段就分一下叉。踏着树杈往上爬,两只脚很快就到了围墙上。火车站和河,一下就摆到了我的眼皮下。那时候,我正苦于学校的厕所太臭,苍蝇和蛆虫太多。在那里双手合十蹲上一阵,比三年苦修还难熬。有了那棵老榆树,我把大解改到晚上,每天蹲在围墙上的干活。每天的这个时候,都会有一列火车拖着一车厢一车厢的灯光,来到月台上。月台下面,顷刻生出一河波光。火车开动时,一河波光都被牵着一齐跑起来。河的这一头连着我。火车开走了,我身上像是有什么被它一起带走了……那些日子,我差不多每天都在同一时间蹲到围墙上,做那件与身体有关的事,同时也跟那趟火车跟远方相会。
    大学毕业,我被分配到这座曾经把远方递给我的县城,在一所重点中学当老师。进了门才知道,“重点”其实就是约束多。我一点也不喜欢给规定好的文章写上段落大意写上中心思想,不喜欢对着标准答案打√打×,不喜欢加在上头的屋顶和统一的窗,我越来越忍受不了钟摆一样重复的生活,尤其讨厌从学生起床到晚上熄灯所谓的“六到堂”。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到身上的流声,才知道围墙上看过的那条河就在我身上。他流得愈来愈汹涌,我再也无法静坐,也不能安眠,连蹲厕所都像是在围墙上。我渴望到日头下面去行走,去淋雨去吹风,用脚去走很多路。我什么都不顾,什么都不要了,拎上一只包就走了。直到走过一些地方,把心底的涌动走到地上……
    后来,回想起这一段出走,想着想着就想到明朝,想到我的先祖从江西南昌迁往湖南,在洞庭湖边的一个旮旯里定居下来。莫非他那时迁徙行走的因子穿过悠远的年岁,经由血脉传递到了我这里?又想到人本从野生动物那里来,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留存着行走的基因。行走奔逐就像一条久远的河,它就在那里,只是不知什么时候涌起,一步走出能走多远。血就在身上流涌,谁说它不是一条河?那些背着行囊去登山,去极地的人,谁知道他们身上背负着多少目光!在那个古老的谶语里,人是这样一种动物: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傍晚用三只脚。说的都是走,一生都在走。
    这大概就是小说的缘起。
    在小说中,主人公陶一粟被确诊为癌症后,放弃治疗,从医院出走,多少带点自我逃亡的意思。
    人在世间,免不了要成为点什么。不是成为这个,就是成为那个。人因此就有了一些东西。用得着的东西和用不着的东西。有了这些的东西,人就不再是单个的人,就成了人物。一个人一旦成了人物,移动就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就算你心里想着往什么地方去,比方说茶点之后往跳蚤市场去,就不见得去得了。你拥有的东西,也会反过来占用你。它们簇拥着你,牵扯着你。总有一些事情让你没法抽身,总有一些地方你无法横渡,你不得不把自己分派到旁的事物上去。名牌大学+名教授,陶一粟也算得上一位人物了。与他相对应的量词是位,不是个。正是这样一位人物,一出场就患上了癌症,正在前往春运一般繁忙的门诊大厅。
    到了医院,原有的那些一下就没有了,一个人只剩下一具任人摆布的肉体。面对死亡,想起一生的时光原来这么短这么短。有好多东西,其实一点也不重要。一些没有意思事,不知道为什么老在做。想做的事,眼看着就再也做不了了……剩下的那点时间,他再也不想耗在医院里。他从那里走了出来。
    他好像再也没有羁绊了。死亡反倒把他解放了。他心里想着要走,就把脚放在地上,一步一步移动自己。脚放在地上,大地上的事物也就通过脚步来到身上。天空呢,也会经由一次次呼吸来到胸间。天和地就这样在一个人的身上相会了。不知道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是不是这样。反正那些站立在地上的树木,他们身上的年轮就是这样长成的。那地上的河也是这样连着天和云朵一起在流。在地上行走的陶一粟,仿佛也壮大其身,一如太空里的一颗星球。他身上的肿瘤则像是星球上的一座城市,癌细胞则是城市中的居民……我们这些终有一死的人,我们的诗和哲学,不就是要构筑一个让事物免于时间毁灭的空间吗?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刘书空是懂得这一层的。她办地理杂志,她用一只镜头来读取世界,她驾着越野车在地上划过,就像一朵星光划向另一颗星球。
    我当然知道,人不能脱离地面,每一颗星球都有他沉重的一面。不光是陶一粟,还有“我”和其他一些人。河水流动总是因缘着地面的起伏。在一家报社任总编辑的“我”一直洁身自守,最终还是陷入与社长的人事纠葛之中。在同一座城市,从报社到刘书空的地理杂志社,他移动的空间距离很短,心理距离却是如此之长。负气离开报社之后,他在家待了这么久,好像从报社到地理杂志社还要一座中转站转运似的。报社的那把椅子,它不只是椅子,它是座位。座位连着太多的东西,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心理上的依赖与归属感。从那里走出去,就是连根把自己拔起。很多人都受不了背后空空无所凭依的空虚感。牵扯很多时候是带着痛的,最终,“我”还是从这种牵扯中走了出去。
    我们都有两只脚,我们都会走。或许有一天,我们到了某个地方,却发现那里并不是我想要的。那就从那里走回来,或者走到别的地方去。我们从动物那里来,每个人身子里都藏着一条河。河总会流向他要去的地方。我想起那些蝉,它们在地下度过了长达几年的蛰伏期,最后都要跑到树上来唱一阵歌,然后死去。许多鸟,每年都有两次飞越两个半球。一头北极熊,他的行走半径差不多相当于一个小型国家。对于非洲草原上的雄狮来说,界线不过是一道尿。对于许多动物来说,世界是用来行走的。那个在山上推石头的西西弗斯,推的时间久了,说不定就会想起,要到山外边去走走。
    在写过一些稍长的东西之后,我发现,我更喜欢这些长一点的东西。喜欢它张弛转换,左右腾挪,不徐不趋之中迈着生活的步子。喜欢它的长度更趋近于一个人一生的长度。这样的长度和宽度,如果还有高度,那就再加上高度。空间大了,时间也会显得宽裕一些。在这样一种维度里,一些事情可以展示得更充分,也更多元一些。如果那是一条河,它就可以斗折蛇行,可以把线条弯曲得很美,它还可以浑浊可以汹涌可以浩荡。这是一件很让人享受的事情。
    最后,我想引用诗人勒内·夏尔的话作为结尾:“诗歌须能使人同时面对历史的‘喧嚣’,助其与之对抗,又能成为探查本质性‘神秘’的重要手段,此种‘神秘’无限期地将人带上摧毁之路,令他忘却了生命的野性之美。诗人在此将他痛苦又尖锐的质询交托给行动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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