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文坛聚焦 >

周代的文化认同与文学交流——以音乐制作、语言传译为中心(2)

http://www.newdu.com 2020-06-22 《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 付林鹏 参加讨论

    四夷之乐与夷夏之间的文化互动
    四夷之乐是伴随着四夷体系的出现而形成的,但宥于《周礼》的语焉不详,有关四夷之乐的众多细节并不明晰,如四夷之乐的各自名称为何?四夷之乐的演奏形态怎样?四夷之乐又是如何制作的?四夷之乐既然被纳入礼乐体系之中,其政治文化功能为何?等等。不过,这些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的,通过参考其他文献,可以对四夷之乐的某些细节进行还原。
    首先,关于四夷之乐的具体名称,《周礼》没有留下明确的说法。但在其他文献特别是汉代文献中,有对四夷乐名的详细解释,主要有三种说法:
    (一)《周礼·春官·鞮鞻氏》郑玄注:“四夷之乐,东方曰《韎》,南方曰《任》,西方曰《株离》,北方曰《禁》。”
    (二)《乐稽耀嘉》:“东夷之乐曰《株离》,南夷之乐曰《任》,西夷之乐曰《禁》,北夷之乐曰《昧》。”
    (三)《白虎通义·礼乐》引《乐元语》:“东夷之乐曰《朝离》,南夷之乐曰《南》,西夷之乐曰《昧》,北夷之乐曰《禁》。”
    在文献不足征的情况下,使用汉代文献来解决问题固然是无奈之举,但也并非毫无根据:一方面,现存先秦古书基本都经过汉代的整理加工,而汉代的一些整理性文献中,也保存有大量的先秦材料;另一方面,汉代经学在传承上有师法、家法之说,说明学派内部存在口耳相传的情况,虽不一定形诸文字,但也不能全盘否定其合理性。四夷乐名的众多说法,孙诒让就认为是“或所传不同,或声义转易”。但类似说法的形成,足证四夷乐名在汉代的流传是渊源有自,且不出这些说法的范围。只不过因传授的不同或“声义转易”的原因,才导致了乐名与四夷方位配适的差异。其实,只要经过不同文献的比勘和文本碎片的缀合,就会发现第一种说法最可信,理由有二:一是《周礼》明言韎师所掌《韎》乐,属东夷之乐。二是《礼记·明堂位》载:“《昧》,东夷之乐也;《任》,南蛮之乐也。”相信作为基础文本的《周礼》和《礼记》,更为可信。
    关于四夷乐名,汉人多就五行之说来解释,属附会之辞。其实,四夷乐名应是直接转译夷语而来,以汉字记音,才有那么多异文,如“韎”又作“昧”,“任”又作“南”,“株离”又作“侏离”或“兜离”等。俞正燮就总结说:“昧、任等,皆四夷本名,名从主人,单字还音,故诸书有昧、味、韎、佅、任、南、朝、侏、株、兜、离、、禁、僸之异。”具体来说,《韎》乐很可能出自东北的少数民族貊,王献唐就认为“貊韎双声音转,韎乐即貊乐。……昧亦作味。作佅、作韎,同音通用,皆为貊之假字”。这一说法很有启发意义,貊又作貉,上文郑玄就将九貉划归到东夷族群,所以《韎》为东夷之乐。又如《朱离》,《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自注:“侏离,蛮夷语声也。”据章太炎解释:“‘朱离’,《后汉书·班固传》作‘兜离’。《白虎通义》省言‘兜’。周时‘朱’音如‘兜’,‘兜离’则所谓‘摩诃兜勒’者。西域即用梵语,‘摩诃’译言‘大’,‘兜勒’、‘兜离’译言‘声音高朗’。”如此看来,南夷、北夷之乐的译称,也是有其含义的,值得进一步思考。
    其次,关于四夷之乐的演奏形态,据《白虎通义》引《乐元语》:“东夷之乐持矛舞,助时生也。南夷之乐持羽舞,助时养也。西夷之乐持戟舞,助时煞也。北夷之乐持干舞,助时藏也。”尽管这一解释也立足于五行之说,但并非毫无价值。如果结合周代的乐舞形制,仍可以对四夷乐舞的演奏形态进行一定程度的还原。周代有大舞、小舞之分,《周礼·春官》载乐师之职有“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据郑司农注,帗舞、羽舞和皇舞,均为持羽而舞。只不过帗舞是全羽,羽舞是析羽。皇舞是将羽戴在头上,衣服上也以翡翠之羽装饰。旄舞是持氂牛之尾而舞。干舞,即兵舞,持干戚而舞。人舞无所执,以手袖为威仪。反观四夷之乐的舞具,持矛、戟、干者均属兵舞,持羽者属于羽舞。而负责教授夷乐的职官称旄人,说明四夷之乐也包括旄舞在内。《史记·孔子世家》载夹谷之会,齐国曾演奏过夷乐:
    献酬之礼毕,齐有司趋而进曰:“请奏四方之乐。”……于是旍旄羽矛戟剑拨鼓噪而至。孔子趋而进,历阶而登,不尽一等,举袂而言曰:“吾两君为好会,夷狄之乐何为于此!”
    “旍旄羽矛戟剑拨鼓噪而至”大概就是四夷之乐的基本表演形态。
    当然,四夷乐舞各自的演奏特征,并非毫无差别。据陈旸解释:“东夷之舞缓弱而淫亵,南夷之舞蹻迅而促速,西夷之舞急转而不节,北夷之舞沉壮而不扬,四夷之舞也。四夷乐舞如之,则声歌可知。”陈氏此论,可能是出于对后代周边民族乐舞的观察所发。虽然出自推测,但不是毫无道理。以南夷之舞为例,《华阳国志·巴志》载:“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著乎《尚书》。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前徒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巴为周之南土,属于南蛮,其乐舞形态就是“歌舞以凌”。有歌又有舞,恰能证明陈旸“四夷乐舞如之,则声歌可知”这一推论的准确。
    再次,关于四夷之乐的制作,按《白虎通义·礼乐》:“谁制夷狄之乐?以为先圣王也。”认为四夷之乐并非直接采自四夷方国,而是由先圣王所作。但有学者持不同意见,如何志浩说:“谓四夷之乐、舞,为先王所制作,完全错误。四夷各有其风俗,亦各有其乐、舞。周人所搜罗者,当为四夷原有的乐、舞,是无疑的。即使有所修改,当以保留边疆民族舞蹈的风格为主体,不致重新制作新舞的。”两种意见截然不同,是因为所持立场有异,前者立足于政治立场,目的在维护礼乐的权威性;后者立足于艺术角度,目的在保持民族舞蹈的风格特征。不过,两种意见都没有给出具体证据。
    那么,四夷之乐是如何制作的呢?通过鞮鞻氏的职责可知,四夷之乐是诗、乐、舞一体的综合艺术,乐舞之外,还有音调和歌辞。就音调而言,《吕氏春秋·音初》记载了四方之音的来源及其被纳入周人音乐系统的过程。以南音为例:
    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候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实始作为南音。周公及召公取风焉,以为《周南》、《召南》。
    据学者研究,涂山氏之女在歌南音之后,在江汉之间产生了“南”这种音乐调式。南音与荆楚地区关系密切,《左传·成公九年》载晋景公见到楚国俘虏钟仪,“问其族,对曰:‘泠人也。’……使与之琴,操南音。”范文子闻后,夸钟仪“乐操土风,不忘旧也”。将两说合观,“取风焉”的说法,说明周人在制礼作乐时,周公和召公采这种调式以为二《南》之音。而二《南》又与南夷之乐《南》关系密切,宋人程大昌言:
    《鼓钟》之诗曰:“以《雅》以《南》,以籥不僭。”季札观乐,有舞《象箾》、《南籥》者,详而推之,《南籥》,二《南》之籥也;……其在当时亲见古乐者,凡举《雅》、《颂》,率参以《南》。其后《文王世子》又有所谓“胥鼓《南》”者,则《南》之为乐古矣。
    据其意见,《诗经》中的二《南》,与季札所观之《南籥》有很大关系。程氏作出这一推论,主要是引《鼓钟》之诗和《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有关季札观乐的记载,可谓言之有据。《鼓钟》之诗载《诗经·小雅》:“鼓钟钦钦,鼓瑟鼓琴,笙磬同音。以《雅》以《南》,以籥不僭。”历代释此诗者,多将《南》视为南夷之乐,但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是认为《南》代指四夷之乐,如孔颖达说:“言《南》而得总四夷者,以周之德先致南方,故《秋官》立象胥之职,以通译四夷,是言《南》可以兼四夷也。”二是认为《南》专指南夷之乐,如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引《韩诗》:“南夷之乐曰《南》。四夷之乐,惟《南》可以和于雅者,以其人声音及籥不僭差也。”两种解释,不管哪种更准确,均可证明季札所观之《南籥》就是南夷之乐《南》,另一方面又能证明《南》乐在四夷之乐中的特殊地位。故按程大昌的说法,周、召二公取风“南音”所为之二《南》之调式,同时也是《南》乐声歌的调式。因籥是其主要伴奏乐器,故《南》乐在季札观乐时又被称为《南籥》。
    南音之外,《音初》还记载了东音、西音和北音的源起。可以说,四方之音很可能就是四夷之乐的音声来源。如述西音之源起:
    周昭王亲将征荆,辛余靡长且多力,为王右。还反涉汉,梁败,王及蔡公抎于汉中。辛余靡振王北济,又反振蔡公。周公乃侯之于西翟,实为长公。殷整甲徙宅西河,犹思故处,实始作为西音,长公继是音以处西山,秦缪公取风焉,实始作为秦音。
    辛余靡因“振王”之功被封于西翟,西翟即西狄,则西音本就出自戎狄,春秋时又被秦穆公“取风”改铸为秦音,很可能在《诗经·秦风》中有所遗留,故高诱注:“取西音以为秦国之乐音”。东音之起源:“夏后氏孔甲田于东阳萯山,天大风晦盲,孔甲迷惑,入于民室。……乃作为《破斧》之歌,实始为东音。”则东音与东阳萯山有关,古东阳在今山东费县西南,或青州之北,属东夷之地。北音之起源,出自有娀氏之“二佚女”。王震中就认为有娀氏是北方戎狄的一支,其活动区域“不出今山西北部、内蒙古岱海到河北北部、燕山南北乃至辽西一带”。更重要的是,这些音声在《诗经》中仍有存留,如《破斧》又见于《豳风》,《豳风·破斧》虽言周公东征史事,但其感情基调与音声调式,很可能是袭夏后东音所作之歌。关于北音之歌,高诱注:“天令燕降卵于有娀氏女,吞之生契,诗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又曰‘有娀方将,立子生商’,此之谓也。”认为《商颂·玄鸟》是袭北音所作之歌。故《音初》对四方之音的讨论,其实是想揭示四夷声调是如何被吸纳到华夏音乐系统中的。
    至于其歌辞,《诗经》文本也有对四夷歌辞的采择和转译。因其与四夷之言的传译有关,故留待下文讨论。
    不可否认,《吕氏春秋》所载四方之音固然有传说的成分,文献形成也在战国晚期,但应有古老的来源。其“取风焉”的说法,说明周人在制作夷乐的过程中,有对四夷音调、声歌等元素的采择和转译,由此亦可见出四夷声歌是如何被纳入到雅乐系统之中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夷夏音乐的交流和融合。
    至于四夷舞蹈的制作,上引《华阳国志》载武王伐商时的巴人舞蹈,在汉高祖时又曾被改造成《巴渝舞》:“阆中有渝水。賨民多居水左右,天性劲勇;初为汉前锋,陷阵,锐气喜舞。帝善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令乐人习学之。今所谓《巴渝舞》也。”《巴渝舞》在汉代被接受的过程,与周初时的接受过程颇为类似,巴人舞蹈很可能也为南夷之舞的制作提供了素材和借鉴。
    其实,周人将四夷之乐纳入礼乐系统,更多是出于政治意义上的考量,反映了夷夏之间的文化认知,这表现在:
    第一,在周人的天下观念中,四夷既然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故而也是需要怀柔的对象。《白虎通义·礼乐》言:“所以作四夷之乐何?德广及之也。”又云:“先王推行道德,调和阴阳,覆被夷狄。故夷狄安乐,来朝中国,于是作乐乐之。”认为王者之德广及四夷之地,故制作四夷之乐是为了在夷狄来朝时“作乐乐之”。故四夷之乐的制作,至少包括两方面:一是要尽量还原某些四夷元素,以加强夷狄之人的心理认同感。如鞮鞻氏之命名,就跟所穿舞靴有关。郑玄说:“鞻读如屦也。鞮屦,四夷舞者所屝也。”可见四夷舞者所着是形制特殊的皮靴;二是还要融入某些华夏元素,以维护礼乐的威仪。《白虎通义·礼乐》就认为四夷之乐的舞人都是“中国”之人:“谁为舞者?以为使中国之人,何以言之?夷狄之人礼不备,恐有过误也。”这一说法是正确的,韎师之下专设“舞者十有六人”就是明证。
    第二,四夷之乐的演奏紧密地呼应着五服制的设计。五服制作为一种差序政治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政治理念。为配合这一理念,周人在演奏四夷之乐时进行了相应的场地安排。《白虎通义·礼乐》载:“合欢之乐儛于堂,四夷之乐陈于门外之右。”这一说法是可信的,上引《国语·周语中》言戎、狄班贡时要使“坐诸门外”。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是在周人看来,夷狄之人“冒没轻儳,贪而不让”,故将其置于四门之外。二是要强化“内诸夏而外夷狄”的观念。众所周知,礼乐本就是政治之表征,将四夷之乐置于门外演奏,正是这一观念的象征性表达。
    第三,在五服制中,还有所谓“蛮、夷要服,戎、狄荒服”说法,表明四夷在周代的朝贡体系中地位并不完全等同,蛮、夷是高于戎、狄的。其实,这一差别在周代的礼乐秩序中也有所体现。如在四夷之乐中,东夷之乐《韎》和南夷之乐《任》的地位就相对更为重要。东夷之乐的重要,可从周官中韎师的特殊地位见出;南夷之乐的重要,可由《诗经·小雅·鼓钟》“以《雅》以《南》”的说法见出。而且《礼记·明堂位》也载:“纳蛮、夷之乐于大庙,言广鲁于天下也。”《明堂位》详载鲁国之典章制度,但在四夷之乐中,却仅用《昧》《任》二乐,由此亦说明二乐在四夷之乐中的特殊地位。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