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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中]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本土化、经验中国与实践效应

http://www.newdu.com 2019-06-05 “民族文学学会”微信公 李长中 参加讨论

    
    摘要:当前,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推动其现代转型与多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构的同时,在批评实践效应方面尚有深化之处。近年来,本土化问题因与民族身份、中国方案、中国经验等问题相关而渐成颇为活跃的价值论概念,并成为中国故事讲述能力与中国价值再诠释的隐喻,西方话语焦虑又在某种程度上助推了本土化问题探讨的情绪化倾向,导致对西方话语的批判成为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最为显豁的叙事症候。如何构建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中国经验,需要对西方话语的理性审视,更需要在民族文学创作基础上展开对本土批评实践的客观辨析。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学批评 本土化 中国经验 实践效应
    近年来,本土化问题一再成为文学批评场域内的关键性语码,一方面,批评对西方话语的“路径依赖”导致“去本土化”问题日趋严重。尽管张江的“强制阐释论”引发了学界对西方话语与其生产的谱系性反思,在批评实践中以西方/本土间知识等级差异秩序获取文化资本,强行肢解本土问题以刻意迎合西方话语言说逻辑,理不清自己问题的症候与其生发源流,摆不正自己在本土/他者间的关系位置,以西方化消解本土文学批评的民族传统与美学遗产,在批评的价值命题、逻辑规约、知识谱系等方面日趋与他者趋同等现象仍尾大不掉,“批评危机”、“表述危机”或“话语危机”问题凸显。在学术资源流动性加剧的全球性知识景观面前,这种表述焦虑形塑着本土化问题的合法性出场。另一方面,随着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地位的相对稳定,建构与之相匹配且能够与世界对话的话语体系或表述范式等成为学界的集体性诉求,“本土形态”、“中国经验”、“中国方案”等潜隐着强烈叙事冲动的话语表述得以在本土场域内播撒,本土化问题渐趋被赋予为化解西方焦虑、彰显民族情怀、表述国家认同的隐喻。由此,适时返回本土话语现场并探究本土问题言说的经验与其范式,审视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何种程度上介入了本土问题言说以及言说的经验/教训,为中国经验生产提供某些方法论的突围与其相对有效的路线图,并以其自身的主体性生产参与全球话语规则制定。
    一
    作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话语构造产物却成为独立学科建制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自新时期伊始便真实感受到西方话语“影响的焦虑”,一系列在本土批评实践中通用的概念、术语、命题与言说范式等都离不开“西方话语”或者是在他者启示下的言说,难以充分确切地阐释本土少数民族文学叙事经验,难以深入开掘其美学遗产的历史脉络与生产现场,难以对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未来走向及建构策略做出成合乎话语生成规律的谋划与预测,在批评对象的选择与言说能力,批评话语资源的鉴别与阐释能力,抑或本土批评的理论创新与建构能力层面等,自然遭遇极大的信任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对“西方化”的反思随着经济层面上第二大经济体地位的相对巩固、文化层面上保守主义思潮复兴、社会层面上民族主义思潮崛起等多重问题叠加而成为本土学界的集体性诉求,“西方话语”甚至作为与本土话语的对立性叙述范式成为某些批评者对“西方话语”的基本认识论。在诸多学者看来,西方话语泛滥导致本土批评失去对本土问题的发现及创造本土话语体系的契机,有学者甚至认为,没有“西方话语”这一强大他者在场,以“感悟性”、“体验性”或“性灵式”为根基的民族理论形态就不会在当代中国“中断”,就不会导致目前的“失语症”;……由此以来,诸多批评多在未及对自我问题审视情况下便以一种提纯或过滤方式将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所有弊端皆看作是“西方化”惹的祸,批判/解构“西方话语”成为一种先验性的“政治正确”,一种肆意夸大“西方化”风险并竭力予以抵制/质疑的批评倾向渐成批评主潮,对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本土化”与其生成的本土经验等却缺乏足够的尊重/敬意,其批评实绩一再被看作“一团糟”、“一抹黑”或“一无是处”等;“文学批评尚且存疑,何来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臆造的概念”、“批评是一种公共性话语,无民族之分”等质疑声不断。就上述意义而言,我们更应该审视的问题是,西方话语在本土化过程中存在的病象或局限,究竟是西方话语自身的问题,抑或是我们自身在使用西方话语时出现了问题?明乎此,才能避免对西方话语要么无限赋魅要么完全拒斥的二元论批评范式。笔者的困惑是:长期以来,我们在检讨西方话语问题时总是将批判矛头投向西方话语诸如诘屈聱牙啦、理论晦涩啦、脱离语境啦、以偏概全啦;或者科学主义啦、非理性主义啦等,却少反思西方话语作用于本土时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例如,我们是在什么语境下使用了西方话语、对西方话语是否了然于胸、清楚明白、深得其精髓?还是一知半解、囫囵吞枣、按葫芦画瓢?抑或出于携他者自重以标示自己“勇立潮头”?若是我们自身的问题却硬要将之归因于西方话语,不仅无助于对他者认知,亦无助于本土病象的清理或本土话语生产。詹姆逊曾针对学界一再对他提出的“第三世界文学是民族寓言”观点表示质疑时回答说:我不负责将该概念真理化或普世化,我只是论述我的观点而已,若是我书中的论述足够支撑起我的观点,就已经足够了。他的意思是:任何理论都不能囊括所有现象,它只能阐释它需要面对的现象。或许,恰是因为缺乏对理论有限性问题的理性审视而最终陷入对他者话语的集体性狂热状态,大量的话语泡沫或理论过剩导致我们在短时间内因吞咽各种流行话语而产生腹胀效应,跌入詹姆逊所谓“赢者终输”吊诡。以当前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实践中较为活跃的“文化多元论”为例,“文化多元论”的本意是促进人们从边缘群体的维度去评估及思考文化多样性/差异性问题,彰显平权意识。但该概念一旦作用于本土却发生了价值论偏移,即批评者往往据此在批评实践中变异为对少数民族文学亚文化价值的再赋魅,强调少数民族文学只能写天然、纯粹、绝对的民族文化身份,只能写原生态的民族文化,批评的公共性就在这种偏执中隐匿了。再如,尽管中国多民族始终如“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中国多民族文化/文学长期频繁地交往交流交汇形塑了其无论以何形式、用何语言、选何题材、取何文体都与主流文化/文学一道参与着“中国故事”讲述和“中国形象”塑造。然而,由于少数民族文学的主体性身份在主流话语表述中长期未能得以充分展开,二者间所潜隐着权力或等级秩序问题很容易与后殖民批评话语中的“他者”、“压制”、“对抗”、“内部殖民”等问题相媾和。由此以来,原本以解构第一世界/第三世界权力话语关系为价值取向的后殖民批评话语却以一种颇具合法性身份的理论话语进入本土批评实践,并在随后的批评实践中日益异化为边缘中心化与族群差异本质化的价值论表述,主体民族/少数民族间的“内部殖民”成为后殖民批评话语在本土场域在兹念兹的问题;在批评方法论层面,以类似于“殖民话语”的本质主义方式在主体民族文化/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化/文学间标示出“我”与“他”的对立性叙事范式,以主体民族文化/文学的评价系统和价值论体系遮蔽少数民族文化/文学自我叙述的权力,在边缘民族文学与主流文学、汉族文学与民族文学、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间采取“区分/排斥”机制,以将主体民族文学与作为“他者”的少数民族文学重新纳入知识权力等级的差序结构,重新跌入“主流文学—先进/民族文学—落后”的权力话语的想象性建构格局,作为地方性知识生产的少数民族文学/文化的复杂性特征在被误读的后殖民批评理论中逃匿了;……如此以来,本土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因大量“借贷”于他者而难以被他者纳入自身的话语生产谱系,也因对他者话语的非语境化操演而存在不接地或不及物现象终沦为对象缺席的言说,成为批评苍白无力的写照。
    “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是“少数民族”的文学批评,“少数民族”这一前缀已为“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设置了相对稳定的话语边界与阐释框架,在叙事话语规定性层面标示着与主流文学批评的“区隔”,这种“区隔”潜在规约着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要以其相对独特而独立的言说范式、话语系统、价值取向及批评伦理等表征出“少数民族性”。由此而论,作为他者的西方话语很显然在本土批评实践存在着“水土不服”问题,主流话语同样也是作为他者而难以畅通无阻地进入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展演。例如,作为新时期重大理论突破,甚至被认为是“文艺学第一原理”的“文学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观念,时至今日,仍被认为是文学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或其他意识形态表述方式的本质论特征,“文学的对象和内容必须具有审美价值,或是在描写之后具有审美价值”等被认为,“不仅是新时期文艺理论对于文艺极端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反拨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肇始于20世纪初我国现代文艺理论意识形态论和审美论两脉的扬弃与重建,代表了新时期以来文艺理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成果。”受“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等理论话语影响,学界总是力图从少数民族文学的语言、文体、结构、叙事等层面探索其审美价值或艺术价值,或者将文学性的有无作为评价其价值的基本尺度。但是,由于少数民族文学与民间口头文学,与历史记忆,与文化认同,与身份重构等问题存在的源流关系而呈现出典型的体裁混杂化、语言民间化、结构故事化、叙事模式化等“前现代”现象,很显然与现代性意义上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存在着本体论层面的差异,由此以来,少数民族文学便以所谓的“文学性差”,“审美价值欠缺”,“跌入民间文学窠臼”等而被学界予以标签化评价。对于如何阐释或论证少数民族文学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混杂,民族意识与公民意识彼此交织,族群认同与多元化认同相互缠绕,族群边界与他者空间共时流动等情况下的叙事症候,以什么方法论或话语范式去阐释,阐释的价值论目标与伦理原则是什么,如何判断其阐释有效性,以何判断等问题,都潜在诉说着普适性批评话语在本体批评场域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如刘俐俐所说,“(指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建设问题)是基于对于普适性文学理论的挑战。解放后我国以探讨普遍性文学规律为目标的文学理论,无法解释和说明民族文学地方性、差异性、多样性、复杂性。文学理论与民族文学的历史与现状及其特点出现如此不适应,建设任务自然提到了日程。”
    也就是说,如何将西方话语与本土语境及创作实践内化为一种弹性的、交错性的张力或问题结构,如何在流动的全球化情境中打破中/西、本土/他者等的二元论叙述机制而使本土内部生成一种自我问题的提问能力,“如何在某种理论、学说和知识运动中找到对自身利益和目的的表达”中发现真相,从而对建设什么形态及如何建设本土批评话语有着切合实际的迂远想象与相对明晰的方法论选择,才是我们检讨他者话语作用于本土批评实践的根本。
    二
    作为学科意义上的“少数民族批评”面临如下问题的挑战:其一,要敞开少数民族文学之所以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性特征,探讨其在叙事方式、文体特征、文本形态、语言技巧等方面与主流文学的差异性特色或地方性知识与其建构方式;其二,要以自觉的主体建构意识生产出“属己”的话语系统与学科范式,“将理论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在检验中发展理论,而不是离开已有的理论走向单纯的对艺术作品的体验。”就前者而言,与书写传统相对成熟发达的主体民族文学不同,丰富发达的民间口头文学传统作为一种“隐性文本”形塑着少数民族作家的文学观念、审美意识、文体选取与诗学论,如阿来所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故事和寓言中吸收营养。这些东西中有非常强的民间立场和民间色彩。藏族书面的文化或文学传统中,往往带上了过于强烈的佛教色彩。通过这些故事与传说,我学会了怎么把握时间,呈现空间,学会了怎样面对命运与激情。然后,用汉语,这非母语却能娴熟运用的文字表达出来。……”即使少数民族70后/80后作家也以不同方式表达对民间文学的敬畏与依赖,如新疆少数民族青年作家“大都善于广泛地汲取民间口头传统中的题材和形象,融汇了各支系歌谣、神话、传说、故事、谚语、格言等口头文学的语言艺术成果,有的也借鉴了本民族古典诗歌的神韵与口诵传统的风采,达到较高的艺术水准。”由此说来,民间口头文学与作家文学间的互动机制是什么,塑造着什么样的文本形态,有着怎样的叙事症候等,亟待批评给予有效回应。其次,当少数民族作家出于文学接受、文化传播、身份塑造及现代性反思等或主动或被动地从事汉语写作时,往往是以母语思维为精神底蕴尽可能对汉语予以民族化、地方化改造,即在对汉语语言的“改造”或“征服”中融入本民族特有的文化意蕴与精神特质,二者间相互的试探、沟通、对话与交融构拟了汉语言的另类形态,“他们运用非母语的汉语写作,用博大的汉语承载着他们对民族悠久文化的传唱,对世界和生命轮回式的古老解说,他们依然沿着亘古的心灵之歌寻找通向明天的道路。”如何发现/敞开少数民族汉语文学中的母语现象,母语思维如何影响到他们的汉语写作,如何发现与阐释少数民族汉语写作与母语思维冲突与调适间形塑的文本之“异”等问题,也是批评亟待解决却暂时难以解决的难题。就后者而论,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因尚未建构出充分表述本土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实践的理论话语或言说系统,一系列关涉到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根基性问题如“什么是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与传统文化关系”、“少数民族作家的审美意识”、“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性与文学性”、“少数民族作家的母语思维与汉语写作”等问题至今未能得以充分且有效回应,“迄今未止的民族文学理论,由于其基本上是建立在人们的日常经验意识上,由于其长久的踟蹰不前,正在遭受着越来越尖锐的挑战、‘理论清算’作为客观的要求,已经到了不容躲避的地步。”
    尽管学界一再为本土经验建构而努力,只是批评实践中存在的诸多症结却制约着本土原创性话语生产。一方面,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因与民间口头文学,与作为亚文化形态的少数民族文化的源流关系而呈现出极为复杂的文本现象,任何理论性的描述或阐释在有助于烛照少数民族文学原本未曾敞开的意义世界的同时,也可能在阐释、命名或赋形过程中构成对少数民族文学现象的遮蔽或扭曲。如厄尔·迈纳所说,“就像任何历史描述都依据经过检查或未经检查的原则和理论一样,理论(对我们来说,诗学)研究也必须依赖于历史的证据。”也就是说,历史经验事实的还原应当在理论体系建构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位置,只有在对历史发展的思索中,深刻的思想才有可能形成,并对历史具有超越性,从而产生真正的“新”思想。或许是出于化解批评失语的现实焦虑,或许是批评者学术积淀或学术视野的不足,批评者总是青睐于表面上清晰明快,实则删繁就简的“批评与重建”的批评模式,却难以在知识考古学意义上将他者话语还原到聚讼论说的发生现场,无法在繁复多变的意义图景及寄生的历史文化语境中考察其发生与流变的复杂脉络,导致本土批评场域中诸多概念、命题或批评实践皆流于某种略显空泛化或言此意彼的症候,诸如“民族性”、“地方性知识”,“族群身份”等。以杨义先生的“重绘中国文学地图”为例,在杨义看来,“重绘”的意义“不仅涉及文化态度和学术方法的改革,而且涉及对地图的基本幅员和基本风貌的认知,涉及到我们对整个中华民族的文明发展与文学发展的整体性的看法。”如此以来,“重绘中国文学地图”在价值论层面为人们重新认识与估量在历史纵深处与共时性语法结构内诸多概念如“多民族”、“中华文学”、“文学史观”等获得一种新的认知空间,中华文学内部要素的开放性、主体多元性与多元共生的融筑性等问题随之敞开,“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也渐趋向“多民族文学”研究发生价值论迁移,“多民族文学的提出及应用,是‘多民族国家’内生性的国家知识概念,完成了‘少数民族文学’构造过程的镜像或控制耦合,二者都以多民族国家为基点,共同描绘多民族国家的文学结构,形态及组成关系,……意味着多民族国家全体民族文学同时在场且地位身份平等。”然而,如何将多民族文学纳入一部整体的、系统的而非各自为政的“中国文学地图”,却远非该理论构想的那么简单。根源在于,对于什么样的少数民族文学能够入史、如何处理主体民族文学与边缘民族文学关系、少数民族文学与主体民族文学的共享价值评价尺度是什么、如何阐释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性”价值,又以何种结构将多民族文学共同纳入文学史范畴?或者说,多民族文学间的价值比较尺度在哪里,多民族文学能否共享某种价值评价标准?即使在编写体例层面,多民族文学史书写如何分期,少数民族文学能否与主体民族文学分期一致;若以文体类型作为书写体例,主体民族文学的几大文体类型如小说、诗歌、散文等能否用来套用于少数民族文学,若能,又如何解决神话故事、迁徙或英雄史诗、民间叙事长诗等杂文体类型,又如何处理少数民族书面文学与民间口头文学混杂所存在的“过渡性文体”现象等?单以语言问题为例,少数民族大多有语言而无文字,他们的母语及依附于母语的文学随着岁月流逝、语境迁移、文化更替、族群迁徙、民族融合等必定慢慢丢失,即使某些文献中留存有某民族的母语信息,也由于多语或双语翻译人才的匮乏而难以窥视该民族母语文学与其他文学互动问题,这已是几成死结的难题。因为,“语言”问题不解决就无法破解族际文化交流问题,就很难透析多民族文学关系问题。例如,学界一再将《敕勒歌》作为多民族文学互动的生动案例。问题是:《敕勒歌》在从鲜卑语转换为汉语的过程中发生了哪些文化翻译现象,族际语言/文学间的交流互动呈现出哪些特点/规律?由于鲜卑语的失传,如何真正从语言的变异、文化的互渗、形式的混杂等方面把握《敕勒歌》的原初风貌及其与多民族文学互动之实际情况,其实是无法完成的任务——这是笔者对“重绘”“中国文学地图”持怀疑态度的根源所在。即使在颇受学界认同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问题探讨中,也因过于强烈的现实关怀意识或强烈的重构中国文学史意识等而使得“少数民族文学何以入史”问题异化为“少数民族文学应该入史”问题,最终异化为“少数民族文学”=“少数民族”的文学=“入史”的批评范式……。另一方面,全球化及文化多元化语境下少数民族文学所彰显出的亚文化特征与文化批评范式的叠加,导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多坚守固有的“文化→文学”而非“文化←→文学”的批评模式,在跌入“文化论证有余,文学阐释匮乏”批评窠臼的同时,也遮蔽/掩饰了对少数民族文学内部艺术生产机理的挖掘与其对本土话语的再生意义。以梁庭望的“中华文化板块结构”为例,尽管“该理论能够以直观清晰的视角俯瞰中华文化整体结构、俯瞰中国文学整体面貌;为区域文学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揭示的是中国文学是在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文学互动之下的文学;解决了中华多民族文学发展趋向问题;同时解决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学与周边国家文学之间的互动问题。”[[i]]然而,作者论证上述命题的逻辑却是:中华文化是一个整体→中国文学自然是一个整体→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自然存在互补互动问题。且不论该论证模式存在着“文化是文化,文学是文学”式的条块分割之嫌,亦不论该结论作为一种“常识性话语”并无多少创新性或开创性见解。单就“文化决定文学、文化特征决定文学特征”的单向度论证或比附方式而言已凸显出该研究成果的空泛。因为,多民族文学间的竞争、碰撞、互动及融合及其规律等是极为繁冗复杂的理论命题,在宏观层面,需要以自觉的“史”的视野/意识对主体民族文学与边缘民族文学交流问题做出富有说服力的解答,需要对多民族文学间,特别是相邻或跨境民族文学间的交流问题做出严谨及科学回应,需要对边缘民族书面文学与其民间口头文学间交流问题予以阐释,需要以民族学、地理学、文化学等视角在共时性层面探讨多民族文学与其社会变迁、文化转型、政治鼎革、经济演化等关系;在微观层面,需要对多民族文学创作中出现的极具地域特点与民族特色的文本现象或代表性作家作品展开扎实而详实研究,并将之置入与多元文化、与民间口头文学、与其他民族文学、与当代社会、经济及文化等关系之中,透析其地方性审美经验生产问题等,这无疑是“中华文化板块结构”未及深入面对的。
    三
    在全球化深度播撒所引发的文化趋同化/同质化趋向凸显,“去民族化”、“去身份化”、“去地域化”或“去国别化”等呼声高涨情况下,强化批评的实践效应与重建批评话语本土化,“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我们如何理解历史现实,在这样的历史现实中,这些问题才能获得其根基。”就此意义而论,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应融入/还原到少数民族文学与其族群历史、社会环境、经济发展及日常生活等中去,深刻把握少数民族群体在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全球、自我与他者交错混杂过程中的生存际遇、发展走向、情感体验、生活经验与审美表述诉求,“同情之理解”少数民族作家观照生活的角度、理解世界的深度,审美判断的尺度,问题揭示的维度等,“批评的最终实现必须以一定的物质生产为基础,以社会的变革为条件。”……由此说来,“返回双重现场”或许是当下“中国时刻”重建“中国经验”的完整表述。
    一方面,“返回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现场”,返回到具体而鲜活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现场。批评有其特有的知识谱系,有特定的历史语义场,任何批评都不可能突兀生成,也不可能在闭目塞听情况下展开精准化的“内部批评”,没有对批评的历史、现状与未来走向的清晰把握,没有对批评病象、症结与问题对策的理性认知,没有对批评展开的文化生态、批评对象的生成场域、批评者言说的特定语境等的精准把控,没有对批评话语生成及其“旅行”规律的熟知,没有对批评活动与特定种族/民族、阶层/共同体关系等公共性问题的了解,没有对批评行为与诗学正义、与道义伦理、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关系的省察,就难有批评质量的提升与批评话语的更新。换句话说,批评者只有在熟知批评现状基础上才可能对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具备整体性、宏观性的把握与解析能力,才可能在这种把握中锤炼自身透彻而精准的个案分析素养,明确“多元一体”框架内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性质、功能及价值取向,把握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问题、症结及其话语流衍的内在逻辑。如此,我们才不至于跌入非此即彼的吊诡逻辑——或者以“西方话语”为圭臬,将所有的本土创作实践都要纳入西方话语的阐释逻辑并以之为解决本土问题的基本方法论,将西方话语作为本土创作实践与理论建设的“太上皇”而对之盲目崇拜,“言必称他者”;或者以本土话语为准绳,以民粹主义心态将所有的西方话语都以所谓的“他者”不能解决本土问题为由而抛弃之、批判之,甚而至于,将言说本土话语或西方话语作为判断言说者爱国与否的根本表征。少数民族文学场域之所以始终存在着一种极端化或偏激性的批评倾向,要吹捧某种理论就将该理论吹上天,要拒斥什么理论就将该理论贬入地,其根源就在于对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现场的陌生/隔膜;另一方面,要“返回少数民族文学生活现场”。批评是针对批评对象的批评,没有对批评对象的把握,就很难彰显批评的有效性与接地性,就无法应对作为地方性、个体化创作带给批评的挑战。当前,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之所以一再被批判者指责为批评缺乏活力,缺乏针对性,缺乏对创作的引领功能,根本上是缺乏对批评对象的把握与透彻了解,一味游走在既有理论话语的套用、模仿或空想式的话语自虐之中而不自知,难以将批评对象置放于具体而鲜活的少数民族群体的日常生活,难以将批评置放于动态性与流变性的民族文化生态,仅仅以所谓的“经济社会现代化=进步/经济社会非现代化=落后”的二元论思维作为判断少数民族文学价值的基本尺度,这就难以真正触及少数民族文学发生的现实语境/文化生态以及书写者复杂的创作心态、情感体验与生活认知。即使是强调“文学性”研究的形式主义者也认为文学是“折射客观的现实世界,与现实生活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极力反对“外部研究”的新批评并不否认文学“深深地植根于自身的历史结构和特定的文化传统之中”。晚近以来,族群边界与他者空间的剧烈冲突,民族身份与多元文化的猛烈撕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激烈碰撞,少数民族群体面临着无法充分表述的焦虑。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民族作家观照生活的角度、理解世界的深度,审美判断的尺度,问题揭示的维度等呈现出极大的地方性特征,如此以来,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形态日渐复杂丰富,艺术手法日渐多元新异,文学观念日渐包容开放,叙事伦理日渐杂乱纷扰,在向批评提出了挑战的同时,更增加了批评的难度。由此而言,批评者不仅要辨析少数民族文学与主体民族文学在叙事资源、审美意识与其地方性叙事特征等层面的差异性/非规约性问题,更要深入到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生活现场,精准把握少数民族作家在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全球、自我与他者交错混杂过程中的情感体验、生活经验与审美表述诉求。没有文学实践的支撑,不能回到复杂而活跃的创作现场,很容易抽空批评的特定意涵而流于空洞化/宽泛化的符号化能指,也难以客观公正地评估少数民族文学某些略显极端却潜隐着值得读者“同情之理解”的叙事景观,成为对象缺席的漂浮性言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一再被指责为“脱离文学实践”、“缺乏公信力”、“不及物”或“不接地”等问题,根源也许就在于此。佛克马、易布思曾精辟地指出,“我们必须研究被文化背景迥异的读者当作文学来接受的那些文本。我们还要研究他们评价这些文本的方法,复原他们的价值系统,同时暂且要避免用我们的价值系统去干扰他们的做法。待那些异国的价值系统已经脉络分明之后,就可以将它们与其他价值系统进行比较。经过相互对照,我们就可以发现各价值系统之间的不同点和相似点。这种对照,将揭示出我们自己价值系统的相对性,对于原来很熟悉的问题也将提供一些另外的答案,对于种族中心主义的风习,则是一种动摇的力量。”
    换句话说,脱离少数民族文学生活/实践的批评,内植于主观成见的批评,漂浮在话语表面只做自身循环的批评,都难以建构出与时俱进的本土化民族文学批评话语/话语体系。
    作者简介:李长中,男,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已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3项,出版学术著作4部,在《文学评论》《文艺理论研究》《民族文学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
    原文载于:《青海社会科学》2019年第2期,注释已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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