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承志(1948-)以中篇小说崛起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连续获得第二、三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先后出版了四部小说集《老桥》(1984)、《北方的河》(1987)、《黄泥小屋》(1987)、《金牧场》(1987),奠定了文坛上的地位。他却在《心灵史》(1991)出版之后,告别了小说创作,迄今二十七年再无小说出版,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散文创作,成为散文家张承志。这期间最值得关注的是《心灵史》的修改——“经过了约二十年在中国穆斯林各聚居区共同体内的持续实践,以及对世界形势、共同体内部之结构、趋向及学术的思考”——他在二○○九年着手重写了三分之一的篇幅,以《心灵史(改定版)》(2012)的名义重新出版。 《心灵史》是张承志自认的文学高峰,他在代前言《走进大西北之前》甚至有这样的说法:“以这部书为句号,结束我的文学”。《走进大西北之前》写得非常感性而激情,犹高度残留《心灵史》写作时的激昂情绪。这句话或许不能完全当真,然而也不能完全忽略它所传达的讯息。事实上,《金牧场》完成之后,张承志对这本小说颇为不满,曾在散文中数度提到《金牧场》的问题,以及小说这个文类跟写作理念的磨合等。如今看来,《走进大西北之前》那两句话确非无的放矢,“句号”或“结束文学”的说辞其实不纯粹是情绪性表达。写作《心灵史》的时候,他应该有一种对写作的模糊领悟,这种领悟并非突然而至,而是原来封存在他个性里的特质,《心灵史》不过是加了一把劲,把他推向散文这种相对自由的文类。《心灵史》之后,张承志的“文学劳动”朝散文走去,扬弃了小说。 张承志最早的两本散文集《蒙古大草原游牧志》(1983)和《绿风土》(1989)在写法和题材上虽然有些驳杂,然而这两书对自然地理环境的描绘和叙述,以及自然地理背后的深层文化意蕴,以及“场所精神”(genius loci)和“地方感”的创造和经营,却可以跟小说互相对照,体现了他对土地的强烈情感,对大自然的深刻感应和体悟,以及底层民众文化和生命的深描。不论内蒙古或新疆,在张承志笔下总是带着强烈的个性和风格。强烈的宗教感成为他的创作核心,主导他观看事物的方式,形成他的人生观和生命底气。如果一个作家的禀性气质乃至个性等因素决定了他的书写文类,对于张承志而言,小说显然比较接近无意识的选择,或者创作的偶然,散文才是符合他个性和性情,实践他的理想的一种文类。这篇论文试图勾勒张承志从小说到散文的文类转折过程,论述《心灵史》(初版)在这个过程中所形成的决定性因素,以及散文对他的意义。 一、心灵史:他自己的形式 张承志曾经删改《金牧场》(1987)为《金草地》(1997)重新出版。早在《金牧场》出版后,他便在《北马神伤》(1988)这篇蒙古游记表示,《金牧场》是一册拙劣的书,“写坏了我对额吉的思念”。对于擅长自省和批判的作家而言,这番率直地表白并不令人意外,问题在于,他拿什么标准去衡量“写坏”这件事。“我的小说全都是假的,都是不能提的故事,唯一的真实是这思念”,他把写坏的标准设置在“假的”这个条件上,触到的是文类的底线。所谓假的、虚构的形式,是小说之所以成为小说的技艺,也是划分小说跟散文的界限。当他无法接受小说的契约,已经意味着他必须重新思考自己跟小说的关系,《错开的花·自序》(1993)可见相关的思索: 一九八六年左右我完成了第一部也许该是最后一部“长篇小说”,那个近三十万字的陷阱弄得我满心别扭。我本想自由自在地写尽二十年来的体会,写个尽情尽意——但是我不知怎么搞的,让句子和段落,还有可憎的人物揪着跑,以至绊手绊脚,不伦不类地把自己喜爱的句子、思想、感受,还有激烈的感情填进了那个所谓小说的桎梏。这样,《金牧场》使我厌倦了小说;我发现真正优秀的小说家必须是一定程度的冷血动物。他们能旁观,能调合,能冷静和冷漠,能热衷于布局和故事,能专门关心他人。而我很难如此。《金牧场》应当是个完蛋的结尾但也是个有意义的开始:由于我写不下去,所以在后半我开始抒发,留下了许多我以为是近诗的段落。 这段引文很长,关键有三:一是“感情”,而且是“激烈的感情”;二是小说的桎梏;三是叙述主体和张承志。对写了四本小说的张承志而言,他不可能不理解小说跟虚构的关系,或者,不完全虚构,至少把经验编织成故事的能力。如果没有经过转化,让人物和情感以它们的原来状态跟读者见面,那是散文的形式。人物、布局和故事这些构成小说的条件,在张承志看来成了“桎梏”,这就势必面临文类的选择;加上他“激烈的感情”,时时有抒发的需要,最好的状态是叙述主体跟“张承志”是同一个人,小说对他显然不是理想的表达形式。他在《思想“重复”的含义》提到《金牧场》的修改原则,是删去了原作的结构和情节,以及大时代的背景,保留了原有的抒情和独白,留下的是牧人与额吉的宝贵情谊,他改写的初衷是: 放弃包括受结构主义影响的框架在内的小说形式,以求保护我久久不弃的心路历程。放弃不真实的情节,以求坚持真实的精神追求。放弃三十万字造作的辽阔牧场,为自己保留一片心灵的草地。 从引文可见,把真实情感和真实情节加诸于小说,这样的小说最后往往会向散文倾斜,要“保留心灵的草地”,就得放弃他所谓“造作”(虚构)的技术。同为小说家的王安忆这样描述感情跟小说的关系:强烈的情感变成小说需要经过漫长细致的技术化处理,保持它且冷静地处理它,让它变成客观的存在。强烈的情感出现时,必须要压抑,这就需要心理的承受能力。这中间的过程很长很复杂,转化为故事、人物、情节时,还要有头有尾。她的结论是“感情要非常饱满,技术要非常周密”。根据王安忆的观点,张承志的问题很显然出在“技术”。个性上,他喜欢尽情尽意自由自在的抒发,没有耐心设计这种需要周密技术的叙事。其次,王安忆认为写小说时,强烈的情感出现时必须压抑,正好跟张承志的创作信仰相反。因此,张承志必须选择一条“非虚构”(non-fiction)的路走。 几乎在《金牧场》出版时,张承志同时着手《心灵史》的写作。《心灵史》出版后,对于它是小说、自传、宗教或历史学著作的争议成了焦点,褒贬两极。大体而言,小说同行如张炜、王安忆等对于它的小说艺术高度均予高度肯定。由于此书是关于伊斯兰教的哲合忍耶(Jahariyah)教派的历史叙事,叙述该教派七代圣徒和信仰者的兴衰起落,亦有宗教和西方哲学等相关领域的学者加入讨论。这些不同领域的声音说明了一件事,这本书不是我们一般认知的“纯”小说,它的“跨学科”“跨领域”的特质可以引发不同领域的回响,反过来说,仅仅从单一学科或领域去评议,便难以取得相对周全的理解。李晨的博士论文集结了不同领域的观点加以综述,他认为王安忆单从文本内部就小说论小说,而不触及此书的外延数据,或者宗教学者只从宗教本质去做单向度的讨论,都不是理想的方法。虽然如此,他最后仍然没有办法给这本书的文类特质下定论,而以“一种新的写作方式”称呼《心灵史》。 如果我们留意一下,张承志并不称《心灵史》为小说,而以“沙沟故事”或“心灵故事”称之。按照《心灵史》里面对学术界的不满和批评,这本书也不该是一般的历史或宗教学著作。对他而言,这是一本特立独行的书,建立在他的宗教信仰和核心价值之上,任何落入既定范畴的命名,似乎都有损此书。《心灵史》“代前言”《走进大西北之前》的几段文字,或许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厘清问题: 当你们在我的书中读到一些动感情的段落时,我不希望你们古怪地产生任何隔膜。那是因为哲合忍耶人民为着心灵世界不受侵犯付出得太惨重了,而且他们沉默得太令人难以忍受了。我将告诉你们的哲合忍耶的故事,其实正是你们追求理想、追求人道主义和心灵自由的一种启示。你们可以获得经验,决定未来的取舍。 对于我——对于你们从《黑骏马》和《北方的河》以来就一直默默地追随的我来说,这部书是我文学的最高峰。我不敢说——我还会有超过此书的作品。甚至我还在考虑,就以这部书为句号,结束我的文学。 这三段引文大致可以看出《心灵史》之于张承志的意义:首先,《心灵史》写的是七十万哲合忍耶信徒的事迹,这不是虚构的故事,是建立在史实之上的叙事。第一段引文充满了感情和正义,对人道和自由的坚持,他有义务写下他们如何保有“清洁的精神”的艰难历程。 其次,张承志的小说和散文以写底层百姓的生活细节见长,从这段引文来看,他认为《心灵史》才完整额体现了他“为人民”的人生观。张承志在《阿尔丁夫牙牙学语》(2009)这篇散文提到,他最早的一篇文学作品是一首写于一九七八年的蒙文诗《做人民之子》。这首诗共六段,每段四行,他自译成中文,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 在冬天的白毛风里 懂得了宝贝样的道理 在这一生要把它记住 做人民的儿子 从处女作或者最早期的作品,往往可以看出一个作家最纯粹的原始特征。那里有一种创作的直觉,或许并不完美,初胚没有太复杂的技术,却蕴藏了最个人的初始经验以及初心,乃至日后被反复处理被深化的概念,《做人民之子》便是这样的一首诗。张承志在二○○九年写的这段往事提供了线索,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心灵史》蕴藏了他写作的初心,以及宗教的热情。这部书在他心里地位崇高,真正实践了“为人民”的信念,是他的“尔麦里(amal)”,让他和底层民众结为一体的著作,因此他举了意(即有宗教意味的决定),全美了它。他在《代前言》里提到:“一想到到这部书将有几十万人爱惜和保护,我的心里便充满了幸福。这才是最要初的、作家的幸福。” 往上追溯,《牧人笔记》(原书名《蒙古大草原游牧志》)写蒙古牧民的底层生活和文化,其实都是贯彻“为人民”的理念,代后记《折一支芨芨草做笔》有以下叙述:“我想,六六年或六八年的人和理想已经被改造了,从骨头到语言,我紧紧攀援和日夜吮吸的,是另一种强大的、未被认知的、底层民众的价值观和文化体系”。可见庶民生活和底层人民对他的影响之深远,他在序里对教育和改造他的蒙古牧民致谢,并且视《牧人笔记》为缴上的作业,如同把《心灵史》视为功课是一样的道理。当然,《心灵史》较之《牧人笔记》或更具情感深度,他是蒙古大草原的养子,而回民却是他的母族,“我终于描写我的母族”,可见《心灵史》对他而言,何其慎重而难得。 《走进大西北之前》一文中他仔细记下《心灵史》的前置作业,为了写这部书他重回大西北寻访史实,在回民家借住。年轻人陪着他做大规模的调查,回民甚至把他们秘藏的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的著作译成汉文,近一百六十份的家史和宗教数据送到他手里,可见他非常重视史料的真实远胜于小说艺术的经营。《心灵史》把自己跟大西北的因缘,寻访数据和史料穿插在叙述中,然而它的写作方式并不全然只是史料,因此不可能是纯然的历史著作。《心灵史》中的叙述者跟张承志高度重叠,“我”穿插其中,表达他的感受和意见,间夹着对时代和社会的褒贬,对受苦和受难的赞美,饱满着情感的张力。这种书写方式正如他说的,是“他自己的形式”,“背叛了小说,背叛了诗歌,放弃了容易的编造与放纵”,很显然的,这部书是以“非虚构”为前提而写作的,编造(虚构)和放纵(情感的漫漶)都必须排除,同时,他也拒绝把它纳入任何既定的文类。因此,顺着他先有对《金牧场》的批评,再着手写作《心灵史》的脉络来看,那么,这本书的故事是真的,情感是真的,实践了张承志追求故事和情感两者皆真的基本信念。不能忽视的是,《心灵史》还有哲合忍耶的教主嫡系子孙马烈孙的序: 我们这些回民,曾经历经过相当漫长的磨难。有时,也曾经盼望有人出来,为我们写出真实,但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人出现。 而张承志出现了。无论情感、艺术、见识,他正是最适当的人选。数年来,他不问艰苦,在偏僻的乡村奔波。他耗尽了心血,成就了这部书,这是我们回民自己的书。 多斯达尼(民众)盼望到了。真实和正道不会永远埋没。 马烈孙的序很简短,却两次提到了“真实”,清楚说明了它的非虚构特质。张承志也表示,这部书最重要的预设读者是这群教派的信徒,此书为他们而作,唯有写出他们的受苦史,才能证明他们的存在,如同叙述者所说:“我写这本书,也仅仅因为哲合耶忍需要世界多少给他们一点支持”。对于张承志而言,《心灵史》也证明了自己的存在,这部书拥有“它”自己的形式,同时也是“他”自己的形式,建立在“非虚构写作”的成就感之上。即使王安忆认定他写的是心灵世界,那也是建筑在历史(真实)之上的心灵。《心灵史》的纪实形式,写作经历以及回响,从此把他带向散文。 二、鞍与笔:散文的意义 《鞍与笔》是张承志的第四本散文集,这个书名他用了两次,显见他很喜欢这两个意象的组合,他简要而概括地说:“它是我的历史,也是我遵循的路。” 张承志自称是蒙古草原的养子,而新疆则是他的母族所在,这两个地理是他文学的两大板块。他于一九六八年跟三十余名北京知识青年一起在内蒙古的汗乌拉草原插队,汗乌拉可说是他的文学启蒙,《蒙古大草原游牧志》以散文之笔所写下的社会学叙事,让我们读到蒙古牧民的生活和文化,自然地理和风土,以及张承志对蒙古的深情。张承志插队时年方二十,跟底层百姓一起的生活经历,对形塑他的思想、个性和人生观必然有决定性的影响,在《语言憧憬》一文曾经以“浪人”自称。他写了不少游记,擅长描摹大自然,曾如此表示:“我是那样地深爱着大自然。我有十足的资格说我是蒙古草原的义子、黄土高原的儿子。我是美丽新疆至死不渝的恋人。我心中盛满它们的景象——我不用写生就是属于它们的风景画家”。“做人民之子”的思想也孕育于此,第一节已经提过,这里不赘。牧民生活逐水土的游牧方式,以及跟回族农民一起的生活,不只给他底层的教育,也让他对大自然有敏锐的感受力。鞍与笔之于历史和路的意思,大略跟草原和高原的经验有关。 再进一步引申,《鞍与笔》这个书名亦有骑上执笔,驿马行文的形象感。首先,张承志喜欢骑马,“鞍”象征他热爱自由,保有自由的心灵,以及特立独行的个性。其次,他的文学生命是在蒙古开始的,蒙古人跟马关系密切,鞍之于张承志因此有特殊意义。最后,这本散文记游,鞍以喻行旅和流浪,是很诗意的意象,符合张承志美文的标准。“笔”则以喻文学,那是张承志一生的志业,鞍与笔的组合因此很有概括性,非常能说明张承志。或许是考古专业出身,形塑讲究“真实”的标准,对于“现场”的好奇促使他不断出游,或者重访旧地,一次又一次检视自己的心灵和精神。《鞍与笔》以记游和写人为主,他游历南方,足迹最南甚至到了海南岛,也重回内蒙古和新疆,访故人写新景。山南水北的行旅之外,并有多篇散文写屈原、司马迁、李白、徐霞客、鲁迅等先贤,以古讽今,借古人而咏己怀,是一本深有寓意的散文集。 承第一节的论述,鞍与笔的组合也能进一步概括张承志的生命情调和创作的转折。 张承志追寻自由的个性,跟散文可论、可述、可抒发、可批判的特质,正好合拍。散文的非虚构特质,同时也符合张承志追求真实情节,真实情感和精神的写作信仰,它不受形式拘束,篇幅相对短,方便发表观点和叙述事件,写生活是它的基本条件。尤其对于张承志而言,写作对于他的意义是倾诉,随时可以写生活给他的触发: 可能文章种种都可以被称为文学。就如同很难用什么概念规定什么是“文化”一样,人们也很难用一个概念规定什么是文学。我没有查字典溯本追根的习惯,我不知什么是文学,也弄不清什么是小说,什么是散文。只是,多少年来,我渐渐明白了有些人需要倾诉;我努力从种种五花八门的倾诉中追求甄别,我模糊地感到应该有一种高贵的、正义的、美的倾诉。 曾经努力地变心情为内容,变思想为形式。也许是生于这样一个更替的时代的缘故吧,我感觉到自己的改变频率很快——或者只是追求的急躁而已。 这段引文来自为诗集《错开的花》写的《自序》(1993),这个时期的张承志尚未意识到文类对他的差别。《错开的花》是他作品里少数的诗集,包含了《〈心灵史〉第一门尾诗》《〈心灵史〉第五门尾诗》《〈心灵史〉后绿》。或许《心灵史》给了他神秘而特殊的写作经验,那间杂着分行形式,以及分行的结尾,长诗的形式包裹着情感,承载了神秘的呼唤和赞美,从而让他领悟了倾诉可以获得的满足和存在感。新诗的文类意义或者不大,而是分行便于他情感的抒发。从日后他对文类的思考来看,“变心情为内容,变思想为形式”这两句话非常关键。 “心情”化而为文的结果是抒发,“思想”则是议论,同时可以承载抒发和议论的文类是散文,再加上他躁进的个性,相对短小的叙述文体式,贴近生活的文类特色,是抒发性情(个性和情感)、反省自己、议论时事和褒贬人物的最佳形式。散文之于他的意义,或者他提到的“变心情为内容,变思想为形式”的思考,直到完成《清洁的精神》这本散文集后,才终于清楚而具体。他在《后记》提到: 散文形式,也许要高出小说许多,就思想的传达而言。 散文是无形式的文学,我终于明白了。 于是,有一种不愿再回到低级形式的心情。短暂地瞬间地达到过诗、深沉地宿命地达到过心灵的历史——这使我觉得小说索然无味。生活本身比文学生动得多,但我的生存又只能依存于文学——那么剩下的路只有随笔散文,好像没有别的了。 以上三段引文来自《清洁的精神》(1996),是张承志从他的写作经验而来的主观判断和领悟。以《心灵史》为分水岭,《心灵史》之前的《绿风土》和之后出版的《荒芜英雄路》(1994)、《清洁的精神》(1996)、《鞍与笔》(1998)等三本散文的风格显然颇有差异不同。在《心灵史》之后,他的笔路更广,题材多元,思想性更强,笔锋转为尖锐,散文常有匕首和投枪的杀气。《绿风土》时期的张承志保留着较多的“变心情为内容”的抒发,用他自己的说法,这时候的风格仍保有“宁静和潜心”,注重“文句的推敲和光彩”。《心灵史》之后的散文则更多“变思想为形式”,同时文风转而为沉郁,此时他对自己的期许是“负载新鲜的思想”——当他判断散文的“无形式”是最适合他的形式,而且又是思想的最好载体;其次,此时他转向对生活的关注,“写生活”的散文乃成首选。 写作的转折之外,时代也把他推向散文。 程光炜在《张承志和鲁迅和〈史记〉》提到,张承志在后期的阅读笔记里,为自己找到“孤独者”和“刺客”两种形象。张承志阅读鲁迅和司马迁而写的随笔,其实是有寓意的。这篇论文指出,张承志在鲁迅激烈的性格,自外于时代的孤独者形象找到了自己的影子。从司马迁笔下的许由、荆轲和高渐离的行事中找到“知耻”与“高洁”的人格,这两种精神是中国古代侠客烈士的蜕变和自我提升之路,也是张承志心想往之的人格。张承志把鲁迅的《故事新编》和《史记》两书做了遥远的联系,从而得出礼赞牺牲、歌颂烈士是两位作家的相同特质。这篇论文并指出张承志无意中继承的“孤独者”和“刺客”的文学传统断层久矣,九○年代之前并不见出现,即便在张承志身上,也是孤证。 程光炜论证所引用的《静夜功课》《芳草野草》《致先生书》《三舍之避》《击筑的眉间尺》《再致先生》《墨浓时惊无语》《无援的思想》《清洁的精神》均出自《荒芜英雄路》和《清洁的精神》。这两本书的写作显然进一步建立了张承志“孤独者”和“刺客”的文坛形象。那么,又是什么因素形塑了“荒芜”的孤独者和他“清洁”的精神呢? 《张承志和鲁迅和〈史记〉》对此有很精辟的见解,整理如下:(一)张承志的孤傲个性和激烈血性,使他不肯随波逐流,跟随文学思潮。对社会转型期的失望,以及文学市场化趋势的厌恶,都让他接近了在五四时作为孤独者的鲁迅。张承志是把鲁迅放在“思想家”和“个人主义”者的层次上来看的;(二)一九九五年前后,中国知识界曾展开人文精神的论战,张承志在此时反复读《史记》,尤爱《刺客列传》,荆轲因不合潮流而苦恼,无法跟文武两道有所交流,终究远赴社会底层以求解脱。张承志也把自己所处的时代氛围与荆轲的相比拟,他认为时代需要荆轲这样刺客型的人物。在《无援的思想》一文他批判文人无操守,批判“作家和各种家”,这些作家有钱有权,“即便当亡国奴也先乐和乐和的哲学”;“执笔者或称文人有两种,铺纸研墨欲书未书之鱼,有的人取其大言不惭、文人无行、无耻才做的文章之途;有的人则以一种言行间的约束自警”。从这些讦直强烈的批判,我们确实看到他化身文坛刺客的形象。 张承志视鲁迅为知音,他在《三舍之避》曾表示,在读了鲁迅的文章后,对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个性表示惋惜、惊讶和难过,认为这些人不值得他如此: 无疑他会感到文坛如同垃圾站苍蝇窝,但是我仍然不敢相信他居然如此争战。我不知该去恨那些文人墨客的存在,还是该惋惜先生的文章——若是依我意见,自己蔑视的人(及其语句)无论如何,不能进入自己生命一般的文章。 从这段引文我们可以发现张承志跟鲁迅的隔时空对话,以及他为人为文的“洁”癖,强烈的措辞和辛辣的语气很有鲁迅的影子。垃圾站苍蝇窝的形容显见他对文坛的厌恶。后期张承志的散文不时出现“厌恶”这种情绪性字眼,大概也跟反复阅读鲁迅有关。至于他对自己的处境则表示了以下立场:“我永远是一个独立活动的作家。我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绝不参加任何文人之间的小派别、小圈子,或者“哥们关系”。我面对批评的时候,哪怕是针锋相对的批评,只要它是严肃的,我就靠自己判断。我将对其中的错误表示沉默,对正确的表示欢迎。对那些非文学的和怀有恶意的议论,对可能出现的人身攻击甚至政治中伤,我也想说,这是在一个真正作家的生涯中,很难避免,必与忍受的一种东西”。这段回答记者的笔谈跟引文两相对照,可以看出鲁张之间的精神传承。 程光炜的论文基本上是从思想的脉络上来谈张承志。张承志后期风格转为更具批判性,应该还牵涉到文类选择的问题。前面已经提过,小说的无以为继,其实掺杂着个性求真的要求,其次,要求文学可以承载思想,这个标准让他无法接受小说的虚构,因而转向散文随笔,转向以思想为底蕴的散文写作,同时在反复阅读鲁迅的过程中,找到跟他气质相似的鲁迅为依皈,等于为自己找到了散文的理由。鲁迅在《呐喊》《彷徨》《故事新编》后停止了小说创作,而改写杂文为主,成为思想家型的作者。或许这个示范也让张承志朝“思想家”的路子走去。至于桀骜不驯、不跟时代唱同调的逆流个性,则顺势发展成张承志式的“个人主义”。明乎此,才明白他检视写作的尺度时,会有“激烈的情感和严肃的分寸,也许是文学的基本品格”这样的话。这句话拿来用在鲁迅身上,也丝毫不差。把情感推到极致的个性,让他觉得在举世滔滔,唯我无援和荒芜时,转而寻找一种“清洁的精神”以处世,这是张承志式的个人主义。 结 论 《心灵史》对张承志是一次脱胎换骨的写作经验,这本属于他自己形式的作品给了他更大的自信和勇气。《心灵史》之后,他的散文风格从“变心情为内容”而走向“变思想为形式”。他在鲁迅身上找到人格的指引,在中国的侠客烈士里寻求精神的庇护,“礼赞牺牲,歌颂烈士”成了他借古抚今的典范,在荒芜的时代里仍持续寻找英雄。《心灵史》叙述的哲合忍耶教派是一支隐没在历史长河的教派,他们为了信仰忍受生活和历史的磨难,体现了张承志写荆轲等历史人物的“耻”与“洁”,这两种品德表现在张承志后期的散文上,则是“清洁的精神”。由此,我们看到了《心灵史》在文类和思想的双重意义;《心灵史[改定版]》则更进一步以宗教和历史实践“变思想为形式”的思索,那是一本真正完善的“尔麦里”之书,虽不纳入本文的讨论范围,但是它的存在,宣告张承志抵达了写作的初心:以“非虚构写作”方能实践的、清洁的精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