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论赵树理小说中的“情”“理”问题
内容提要:在赵树理小说叙述的乡村秩序变迁的动荡中,“理”的分裂普遍存在于人文地理、家庭伦理和个人心理等各个层面,造成了极大的暴力。为了救赎“理”的暴力,赵树理在小说中叙述了事情、人情、私情与道理的分际,守住了以“情”赎“理”的人文底线,并试图以社会主义之“理”重造人情,继而重造私情。 关键词:人文地理 家庭伦理 个人心理 事情 人情 私情 赵树理通过小说深刻地叙述了乡村秩序变迁之时“情”与“理”的结构关系。为了应对变迁过程中出现的“理”的分裂以及因此出现的暴力状况,维系家庭伦理、生命伦理及个体意识的完整,作家提出了以“情”赎“理”的救赎方案。而无论是“理”的分裂问题,以“理”行暴的问题,还是以“情”赎“理”的设想,都内在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之中,都是对其中历史病灶的文学再现与疗治。因此,分析赵树理小说中的情理问题,通往的不仅是赵树理文学的内容与性格的描述,而且是社会主义之“理”能否并如何重造人情、私情的建构。 1 人文地理问题 赵树理从《小二黑结婚》起就在叙述“理”的分裂,但局限在较为微观的家庭伦理层面。而宏观的人文地理问题,是从《李有才板话》开始的。在这篇小说中,赵树理这样描写阎家山的人文地理: 阎家山这地方有点古怪:村西头是砖楼房,中间是平房,东头的老槐树下是一排二三十孔土窑,地势看来也还平,可是从房顶上看起从西到东却是一道斜坡。西头住的都是姓阎的;中间也有姓阎的也有杂姓,不过都是些在地户;只有东头特别,外来的开荒的占一半,日子过倒霉了的本村的杂姓,也差不多占一半,姓阎的只有三家,也是破了产卖了房子才搬来的。 眼光锐利的周扬一下子就发现了其中的一些奥秘:“这里,风景画是没有的,然而从西到东一道斜坡不正是农村中阶级的明显的区分吗?” 不过,与其落实赵树理叙述的阶级性,不如分析其中的人文地理问题。法国学者德芒戎将人文地理学定义为“研究人类集团和地理环境的关系的科学”,强调:“人文地理学所研究的,是作为集体和集团的人:是作为社会的人的作用。我们应当不从个人而从集体出发来进行研究。” 很显然,《李有才板话》采用的是集体型叙述声音,赵树理不是从个人出发描写阎家山。而且,这里叙及的虽然只是住房问题,但正如德芒戎所言,“和地面上人类许多其它建筑物一样,房屋是地理环境的表现。不过,应当把这个环境理解为自然和人文影响的整体,它能决定农民采用这种或那种住房”, 阎家山住房的分布特点也是阎家山“自然和人文影响的整体”所决定的。在地户阎姓聚居村西头,在地户杂姓聚居中间,外来开荒户及落魄的本村杂姓聚居东头,表现出较为典型的宗族社会特征。阎姓的阎恒元一直控制着村政,即使章工作员组织了选举,当选的也是阎恒元的干儿子刘广聚。后来老杨同志组织老槐树底下的人斗争阎恒元,小明的直接反应是:“能弄成那样,那可真是又一番世界,可惜没有阎家——如今就想不出这么个可出头的人来。” 可见尽管在经济生活和住房分布上,阎家山有明确的阶层区分度,在思想意识上还是比较一致的。章工作员、老杨同志的工作,就是打破这种一致,助推李有才、马凤鸣等外来户对阎姓在地户的不满,使他们意识到“理”的分歧。此后,阎家山的人文地理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从前是李有才的板话不用一天就能传遍村东头,但很难传到西头,因为西头的人“没事总不到老槐树底来闲坐”,小孩偶尔去玩了,大人知道往往骂:“下流东西!明天就要叫你到老槐树底去住啦!” 在外来开荒户支持下进入村政权的陈小元,很快被阎恒元糊弄住,可以说也是思想意识上以老槐树底为下流、以西头为上流造成的。但老杨同志“碰了广聚一顿”并“取消张得贵的农会主席”之后,“端着碗来老槐树底的特别多”, 阎家山村西头和东头的关系就颠倒过来了,村长成了老槐树底的小保,小元也被批评为忘本,需要在群众的监督下自我改造。但就住房分布而言,由于赵树理后文并无阎家山“老”、“小”字辈翻身后的叙述,它所表征的依然是宗族社会的人文地理;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 此后,借助本地户与外来户之间的矛盾,也即宗族社会内部矛盾的一种,赵树理在《李家庄的变迁》中再一次叙述了宗族社会内部“理”的分裂萌发的过程。本地户春喜利用“说理”惯例讹诈铁锁,外来户铁锁也只是觉得李如珍、春喜等人是“仗势力不说理”,并没有觉得另有他“理”可据。甚至太原遇到小喜对自己表示好意之时,“铁锁见他说得很自己,也愿意受他的照顾”, 表现出明显的宗族社会中的熟人情感状态。直到小常这个陌生人出现之后,铁锁才意识到另有“理”可据。铁锁的朋友议论道,“小常跟他们说是两股理” 。此后,小说叙述的就是“两股理”此消彼长的过程。小常到李家庄组织牺盟会之后,人文地理也发生了变化。此前只有龙王庙是李家庄的政治权力中心,此后则增加了小常、铁锁他们办公的公房,分庭抗礼,在人文地理的意义上显示“理”的分裂状态。因此,“理”的分裂的萌发就是宗族社会政治走向末路的开始。在《地板》和《富贵》中,赵树理不再借助本地户与外来户之间的矛盾叙述“理”的分裂,而是直接叙述宗族社会内部同一宗族经济情况不同的人之间的矛盾,在展现“理”的分类的同时,试图釜底抽薪式地瓦解宗族社会。 当然,就人文地理问题而言,更为典型的是赵树理在《三里湾》当中所描写的人文地理。小说开头写道: “旗杆”这东西现在已经不多了,有些地方的年轻人,恐怕就没有赶上见过。这东西,说起来也简单——用四个石墩子,每两个中间夹着一根高杆,竖在大门外的左右两边,名字虽说叫“旗杆”,实际上并不挂旗,不过在封建制度下壮一壮地主阶级的威风罢了。可是在那时候,这东西也不是哪家地主想竖就可以竖的,只有功名等级在“举人”以上的才可以竖。 这是一个与《李家庄的变迁》类似的开头,即从一个村政治权力中心所在的建筑写起。不同之处在于,如果说在《李有才板话》、《李家庄的变迁》的人文地理描写中,需要批评家锐利的眼睛才能发现描写的阶级性,在这里完全用不着了,叙事者直接交代了人文地理的阶级性质。赵树理似乎已不必在意人文地理的宗族特征,而直接以“地主阶级”进行命名了。的确,小说文本虽然也提到范登高的行为有可能成为地主刘老五的历史重演,但叙述的核心线索已变成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理”的分裂的博弈。同时,由于双方并无势均力敌之态,更不可能像《李家庄的变迁》那样,铁锁与李如珍之间发生长时间的拉锯战,赵树理将“旗杆院”写成了社会主义政治权力中心的所在地,而仅以叙述前身、提示历史的方式暗示,曾经有被社会主义取代的“理”在“旗杆院”。但是,重要的是“旗杆院”已经完全被改造了。 不过,小说叙述起来容易,社会的变迁却可能复杂得多。在《三里湾》之后的小说中,赵树理仍然不得不叙述与宗族社会密切相关的内容,例如《“锻炼锻炼”》中“小腿疼”仗着自己是王聚海的本家嫂子而敢于藐视杨小四。甚至王聚海与杨小四、高秀兰之间的矛盾,都不无宗族社会不同宗族之间矛盾的遗留。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还是社会主义建设,都未能彻底清除宗族社会的遗留。这应该是个值得深长思之的问题。 2 家庭伦理分歧 相比于人文地理上的“理”的分裂,家庭伦理上的分歧虽然显得微观,但问题却更为复杂;赵树理显然也花了更多的心思和精力在小说中处理家庭伦理上的分裂。从《小二黑结婚》始到《卖烟叶》终,赵树理一直不间断地关注乡村秩序变迁中家庭伦理的重建。他还一度要写取名《户》的小说:“巴金写了一本家,为了表现农村生活,我们也可以写本《户》。户是农村的生活单位,生产队就是以户为单位。……在养老没有社会化以前,户还不能撤了,这对社会主义生产还是有利的。” 出发点虽指向“社会主义生产”,但赵树理的目的是家庭伦理问题。不过,在小说中,作家并未面面俱到地叙述家庭伦理的分歧,而主要是以婚恋问题来呈现分歧的具体情形的。 赵树理通过《小二黑结婚》传达的是同一阶级、家庭的内部,因为思想意识和心理需求的差别,便有不同的“理”。小芹与小二黑自由恋爱,并打算结婚之时,她的母亲三仙姑横加阻拦,将她许配给一个退职军官,并且装神弄鬼,唱些什么“前世姻缘由天定,不顺天意活不成”。“小芹听了这话,知道跟这个装神弄鬼的娘说不出什么道理来,干脆躲了出去,让她娘一个人胡说。” 母女同处一个家庭、一个阶级,但却因为思想意识和心理需求的冲突,互相否定对方认定的道理。不过,小芹并不是一开始就明白跟自己的娘“说不出什么道理来”,而是经历过金旺的两个斗争会闹剧之后,才知道自己跟小二黑恋爱是“合理合法”的。小说叙述道:“两个斗争会开过以后,事情包也包不住了,小二黑也知道这事是合理合法的了,索性就跟小芹公开商量起来。” 与小芹一样,小二黑也是经历过斗争会之后才明白的。这也就是说,小二黑虽然不愿意二诸葛包办的童养媳,却找不到与父亲分庭抗礼的“理”。同样的,如果不是知道自由恋爱的“合理合法”,小芹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拒绝三仙姑安排的婚事。而这种局面所以出现,用二诸葛的话来说,“不过是官家规定” 造成的,二诸葛最终并未放弃自己的“理”,仅仅是“不好意思再到别人跟前卖弄他那一套了” 。当然,小二黑、小芹更不可能放弃自己的“理”。于是,分歧的局面便在乡村秩序变迁的家庭伦理中持续下来了。赵树理在小说结尾有所偏袒地叙述小二黑、小芹结婚之后:“小两口都十分得意,邻居们都说是村里第一对好夫妻。” 但是,多年以后,在《邪不压正》和《三里湾》中,作家都叙述的是家庭伦理分析的故事,乡村秩序并不因赵树理一时的偏袒就马上发生真正的改变。 在《邪不压正》中,赵树理继续以代际冲突为主线叙述软英与小宝的恋爱故事。作家面对批评时曾言“这个故事是套进去的,但并不是一种穿插,而是把它当作一条绳子来用——把我要说明的事情都挂在它身上,可又不把它当成主要部分”,试图突出《邪不压正》的土改内容。 不管他的主观叙事意图是什么,软英与小宝的恋爱故事还是值得分析,尤其当故事是在软英与聚财父女之间的冲突中展开,更凸显了乡村秩序变迁中家庭伦理的分歧。虽然是被迫嫁女儿给刘锡元的儿子刘忠,但聚财一直不太照顾女儿的意愿,嫌小宝穷,倾向于将女儿嫁给刘忠,只是因为战乱频仍,时局多变,软英多次躲过了嫁给刘忠的命运。关于嫁给刘忠的事,聚财的考虑是:“年轻人光看得见眼睫毛上那点事!一来就不容易弄断,二来弄断了还不知道是福是害!”“要跟上小宝,那如得还嫁给人家刘忠!你不要看人家挨了斗争!在本村说起来还仍然是个小财主!” 软英的对策是:“我爹就是那样‘前怕狼后怕虎’!”“他财主不财主,我又不是缺个爹!” 二姨听了之后觉得都有道理,于是叙事者叙述道:“两个人各有各的道理,两套道理放到一处是对头。” 但是,关键之处不在于“两套道理”“是对头”,而在于父亲的“理”是经济生活与乡村秩序变动时的生存问题,女儿的“理”是个人情感的“理”。而且,父亲的“理”透露出对乡村秩序变迁的惊慌失措,女儿的“理”则意味着对变迁的乐观接受。这样的“两套道理”出现在一个家庭内部,说明随着乡村秩序的变迁,家庭伦理的分歧已经到达某个极限,迫切需要重建。而在刘忠被再次斗争之后,又出现了小昌逼婚事件。当然,出于美好的愿望,或者对未来秩序的信心,赵树理依然叙述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聚财没有真正迫使女儿嫁给谁,选择了一等再等,软英没有离家出走,也选择了一等再等,双方终于等到了“说理的地方”历史地实现。聚财发现“孩子们都比咱们强” ,再找不到“理”阻止软英嫁给小宝;而区长则在软英的质询下说:“我代表政权答复你:你跟小宝的关系是合法的。你们什么时候想定婚,到区上登记一下就对了,别人都干涉不着。” 但是,软英和小宝的关系最终需要政权认定其“合法”,暗示着“说理的地方”并非只有一种“理”在通行。就《邪不压正》的文本事实来看,赵树理只是叙述聚财承认“孩子们都比咱们强”,并没有叙述他对软英、小宝自由恋爱的“理”有什么认识。因此,虽然不能说聚财还是反对软英嫁给小宝,但聚财的“理”与软英的“理”是不同的:前者是服“势”,后者是徇“情”。这也就构成了《登记》这篇宣传社会主义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小说真实感的历史和现实来源,而不沦为单纯的宣传品。《登记》中的父母虽然由于感同身受的经历而理解并支持女儿自由恋爱,但整个村都认为艾艾、燕燕是两个名声不好的姑娘,村主任甚至拒绝给她们开登记用的介绍信。张木匠同意女儿的选择,但也害怕村里人说闲话。为了使艾艾的婚姻更加顺利,赵树理有意设置了艾艾出生在一个有历史伤痕的家庭里,但这恰好从反面证明乡村秩序依然在变中,家庭伦理还是在“各有各的道理”的意义上发生分歧。这一点在《三里湾》仍然没有改变,“各有各的道理”的困境甚至深入到小说人物的心理活动当中。赵树理将代际冲突主要设置在马有翼与父母之间展开。马有翼打算在范灵芝、王玉梅之中选一个作为自己的妻子,但却遭到母亲常有理的阻挠。常有理认为她们思想上与马家不是一样的,自作主张,与妹妹攀亲,要马有翼娶袁小俊。 当然,《三里湾》涉及的家庭伦理分歧远不止于马有翼与父母在恋爱婚姻上的不同意见,更有以下两项:一是进步与落后的冲突,如陈菊英觉得马多寿夫妇“恨的是我不够落后” ,范灵芝反对范登高摆零货摊子,雇王小聚赶骡,而恨自己不是生在玉生他们家 ;二是夫妻对于家庭安排的冲突,如小俊觉得丈夫玉生“连家里穿衣吃饭的事都不管,却能管人家别人的扯淡事” ,袁天成觉得自己成了妻子能不够的“老长工” 。虽然小说最终的叙述结果是花好月圆,但这些分歧的解决并不都是因为“理”的逐渐统一,而是因为“势”易“理”空,有的人只好放弃自己的“理”。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能不够与袁天成的关系。当袁天成起来“革命”,决定要跟能不够离婚时,抓住的正好是能不够离婚后无法独立维生的弱点: 袁天成说:“你要是什么洋理也不要抓,老老实实检讨你的错误,咱们就谈,再要胡扯,咱们就散!”能不够怕的就是这个“散”字。天成提到这个字,她就又老实了一点。 能不够并不是无“理”可抓,只是无“势”可依,只好放弃自己的“什么洋理”,“老老实实”检讨自己的错误。那么,可以想象的是,即使是在家庭内部,总有一些“理”是被叙事者扬弃的。而在这扬弃的过程中,赵树理的叙述始终能够维系家庭的存在,而不是在“各有各的道理”的交战中,将家庭无形消解,不能不说是别有救赎之道的。 3 心理的分裂 赵树理的小说绝少心理描写,因此颇受诟病。关于这一点,日本学者洲之内彻有一段话说得很有意思: 既是现代小说创作的基本方法,同时又是削弱现代小说的致命伤的所谓心理主义,和赵树理文学是无缘的。心理主义可以说是自动地把现代小说逼进了死胡同。即使这样,无论如何它对确立现代化自我也是不可缺少的,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也可以说是现代化命运的归宿。受到这种宿命影响的读者,对赵树理的文学恐怕还是不满意的吧。或许是赵树理证明了中国还缺少现代的个人主义等等。 洲之内彻说这番话是在1953年,其时赵树理的《三里湾》、《互作鉴定》、《卖烟叶》等有较为复杂的心理描写的作品尚未写出来。如果接触到这些作品,他可能会修正自己的说法。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洲之内彻对赵树理小说的评价虽然未见得准确,却道出了赵树理被误读或无法被读的根本原因,即现代小说本有走向心理主义死胡同的宿命,而读者受此宿命影响,自然对与这一宿命无缘的赵树理文学无法感到满意。在这里,洲之内彻使用了一种简单的二元对立逻辑,近似于李泽厚所谓启蒙与革命的对立 。但洲之内彻犹有可贵之处,即在于他虽然视心理主义为确立现代自我的必由之路,但并不否认心理主义同时是现代小说的致命伤。因此,在或一程度上,他尚有肯定赵树理文学的意思。不过,与其理解这种暧昧的肯定之情,不如径直指出,洲之内彻其实沉溺在所谓“现代化命运的归宿”中,根本上缺乏理解赵树理文学的可能。这也就是说,倘若在心理主义、现代小说、现代化自我、现代化命运的归宿之间建立等一一映射的关系,便是以一种单一性的思维拒绝了赵树理文学的可能。当然,正如贺桂梅说的那样:“在反省并辨析我们关于赵树理文学的评价体系之后,更值得讨论的是赵树理小说自身隐含的新的阐释的可能性。” 如果正视《三里湾》、《互作鉴定》、《卖烟叶》等小说中的心理描写,甚至联系起赵树理1929年写的脱身之作《白马的故事》,就会意识到,赵树理文学并非与心理主义无缘,只是赵树理没有将心理主义视为归宿罢了。也许对于有些论者而言,赵树理的所有作品与作为概念的“赵树理文学”并不完全一致,那么,通过赵树理的所有作品清理“赵树理文学”的概念就是必要之事。在这个意义上,作家1962年的一段发言便值得深入分析: 我过去所写的小说如《小二黑结婚》、《李有才板话》、《李家庄的变迁》等里面,不仅没有单独的心理描写,连单独的一般描写也没有。这也是为了照顾农民读者。因为农民读者不习惯单独的描写文字,你要是写几页风景,他们怕你在写什么地理书哩!今年四月份《人民文学》登了我的小说《互作鉴定》,是反映知识青年参加农业生产的,例外地对主人公刘正作了一些单独的心理描写。这是因为近年来接触到不少有关知识青年参加农业生产的问题,见得多了,想写这么一篇激励激励青年,起一点作用;既然写给青年学生看,单独的心理描写,用用也无妨。何况,作品要反映的是他在参加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思想斗争,刻划他的心理状况,也是必要的和很自然的。 这段话表明,赵树理在写作中使用心理描写与否,全视读者而定。读者对象是农民,就不用单独的心理描写,读者对象是青年学生,就使用单独的心理描写;在作家看来,两者都是“必要的和很自然的”。这也就是说,赵树理作为作家的写作立场和姿态并没有改变,依然是为了“起一点作用”,并没有发生写作主体的危机。随着青年学生参加农业生产问题的出现,赵树理很自然地就写起了有单独的心理描写的小说。赵树理对于文学之用的朴素理解和坚持,规范着他的文学创作的方向,而关于文学本质如何的问题,虽然会在他具体的文学作品中形成,但既未规约他对文学的理解,也难以规约他具体的文学创作。在这个意义上,郭沫若对《李家庄的变迁》的评价是值得重提的:“这是一株在原野里成长起来的大树子,它根扎得很深,抽长得那么条畅,吐纳着大气和养料,那么不动声色地自然自在。” 在“原野”中“自然自在”的状态,的确是对赵树理及其文学最真切的描述。而赵树理小说的心理描写,也正是在“自然自在”的状态下发生的。赵树理说写给青年学生看,单独的心理描写用用也无妨,作品要反映的是思想斗争,刻划心理状况也是必要的和很自然的。这种举重若轻的口气,便是“自然自在”的具体表现。其中所谓“思想斗争”的问题,便是“各有各的道理”深入到小说人物的心理活动当中的“自然自在”的入口。虽然如此,心理主义并非讨论赵树理文学的最有价值的论题,赵树理实在并无关于心理主义方面的焦虑。 因此,赵树理将“各有各的道理”的问题从宗族社会、阶级政治、家庭伦理等层面延伸到了个人心理的深处,乃是因为伴随着对农村知识青年问题的观察和思考,对农村的理解和把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虽然这必然影响赵树理文学的面貌,但这种影响并非本质性的,赵树理对文学的理解和把握并无根本性的变化。 就文本实际而言,《三里湾》是赵树理第一部明确写出人物心理分裂的小说。此前铁锁、富贵、小飞蛾甚至三仙姑等人物,虽或多或少都有心理之波动,但赵树理并未着力于此。但到了《三里湾》时,尤其是描写范灵芝,作家颇花费了一些笔墨叙述人物心理的分裂状态。范灵芝的爱情或婚姻选择一直在摇摆不定,未接触玉生以前,不能确定马有翼是佳偶是怨偶,接触玉生之后,则陷入了更加难以抉择的心理困境。虽然她最终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玉生,但做出选择之前的心理状态无疑是分裂的—— 她对有翼固然没有承担什么义务,不过历史上的关系总还有一些,在感情上也难免有一点负担。她把刚才剥落在桌上的玉蜀黍子儿抓了一把,用另一只手拈着,暗自定下个条件:黄的代表玉生,黑的代表有翼,闭上眼睛只拈一颗,拈住谁是谁。第一次拈了个黑的,她想再拈一次;第二次又拈了个黑的,她还想再拈一次;第三次才伸手去拈,她忽然停住说:“这不是无聊吗?这么大的事能开着玩笑决定吗?要真愿意选有翼的话,为什么前两次拈的都不愿算数呢?决定选玉生!不要学‘小反倒’” 情感上的一点负担让范灵芝颇为踌躇,难以取舍之时甚至选择以拈阄儿的方式决定自己的情感。虽然叙事者让她最终毅然选择了玉生,但读者仍有理由认为,她将依然在情感上对马有翼难以忘怀。叙事者接下来叙述范灵芝做出决定之后寻找理由,找到的是玉生的家庭比有翼的家庭进步这样的附带条件,可见叙事者无法从情感上为范灵芝的选择找到坚实的理由。因此,一方面是玉生的动手能力、奉献精神和所处的进步的家庭环境却没有“文化”,另一方面是有翼有“文化”,跟自己有“历史上的关系”(实即未曾言明的恋爱关系),却不够进步且所处家庭环境也不进步,范灵芝的心理在两者间徘徊。叙事者虽然明言她对于“文化”的看法一向就不正确,并让她在心理上发生对于“文化”的新理解,但无法否认的是她心理上觉得“各有各的道理”,感情上的一点负担不是能够轻易摆脱的。当然,就赵树理的叙事意图而言,范灵芝的选择是新的“文化”战胜旧的“文化”的问题,他叙述范灵芝对玉生动情的基础是“玉生时时刻刻注意的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有翼时时刻刻注意的是服从封建主义的妈妈” 。社会主义将个体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其所可能获得的相对于家庭及传统而言的个体自由,当然能构成现代爱情的起点。但就玉生而言,范灵芝需要通过自我超越来为他搭建爱情的“文化”平台,然后爱上他,故而心理上的分裂是在所难免的。玉生也的确缺乏思考爱情的“文化”,与袁小俊的结合是因为她“长得还好看” ,答应灵芝也是因为:“团支委、初中毕业生、合作社会计、聪明、能干、漂亮,还有挑剔的吗?” 前后并无大的区别。因此,范灵芝将依然发生心理上的分裂,觉得玉生和有翼“各有各的道理”。在此,赵树理的叙述是不圆满的。当年即有读者质疑《三里湾》是“没有爱情的爱情描写”,赵树理给出的解释是农村还不能像城市那么开放。 这样的解释虽然有一定道理,但未免避重就轻,以城乡差别来开脱了范灵芝作为一个农村知识青年心理上的内在分裂。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赵树理是无法理解像范灵芝那样的农村知识青年的,尽管在小说中他还是叙述了他们心理上的内在分裂。这一点在《互作鉴定》和《卖烟叶》中是更加明显的。《互作鉴定》是作家自觉进行单独的心理描写的文本,但试图完成的是对知识青年进行心理治疗的过程。主人公刘正在写给县委李书记的求救信中写道: 李书记!你看这样的环境能活人吗?周围的人都像黄蜂一样,千方百计地创造着刺人的方法来刺伤我的心灵,怎么能叫我忍受得下去呢? 通过让刘正写信自我暴露的形式,赵树理将农村知识青年的“心灵”从一开始就放在等待解码的位置。在接下来的小说叙述中,赵树理以县委王书记下乡调查的方式展开了解码过程,最终发现刘正徒有歌颂“我们英雄的人民”之诗意,并无践行其具体行为的心,且不安于农村劳动,想去城市生活,而所谓的“心灵”问题,也只是自设的幻境,刘正信中所写的事情都不是事实。于是,刘正信中所反映出来的农村知识青年心理分裂的心理真实,就被置换为城乡差别及对农村劳动的歧视。叙事者对刘正心理分裂的真实毫无同情,就完成了抽丝剥茧般的解码过程。作家的意图由此显现,他不是要叙述刘正对于农村劳动的浪漫想象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引起的心理上的分裂,而是要叙述如何治愈刘正的心理分裂。因此,刘正被叙述成了“无理取闹” 的知识青年。 在《卖烟叶》中,叙事者通过小说人物曲折地传达了对于农村知识青年的不理解:“周天霞从来没有想到贾鸿年这样个青年小伙子,思想会这样复杂。” 但叙事者自身对于贾鸿年的判断是斩钉截铁的: 难道贾鸿年受了多年学校教育,思想上就没有点变化吗?有是有来,只是还远远没有达到脱胎换骨的程度。一个人的思想改造,有个决定性的界限,那就是有没有决心做个合乎社会主义公民标准的新人。谁要是没有过了这一关,他的基本行为就仍是旧思想指导着,学得的一些新词汇、新道理,恰好能给自己的旧思想、坏打算做个伪装、打个掩护,让别人一时摸不透他的底。贾鸿年正是这一种人。 既然有思想过关的问题,就必然有心理上的分裂,这本是个充满张力的地方。但《卖烟叶》几乎没有叙述任何贾鸿年在“新道理”与“旧思想”之间摇摆的心理活动,而是直接认定贾鸿年是那种以“新词汇、新道理”掩护“自己的旧思想、坏打算”的人。相对于此,叙事者将心理分裂的内容设置在了王兰身上。很显然,王兰是“有决心做个合乎社会主义公民标准的新人”,故而经常检讨自己的思想。在与贾鸿年的关系中,她发现:“按着我原来的前途打算,我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会和大家一起把我们的山区改变得更加美好;自从贾鸿年认识之后,我逐渐变成了个个人主义的依附者,要不立刻割断关系,不久就更会变成他一个私人秘书……” 这种自省引起周天霞的困惑:“是不是一个人爱好了文学就会变成个人主义者?”但王兰立刻引证李光华老师的话为她释疑:“各行各业都一样,抱着个人目的做什么事也是为名为利,抱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产主义目的做什么事也是为共产主义。” 一个王兰在心理上经历了长时间挣扎的问题,借助长辈的经验被轻轻化解了,这不能不说赵树理有意逃避问题,并表现出对于农村知识青年心理的不理解。 4 事情与道理 赵树理曾以“文明”为辞,表示对阶级革命中无视生命的肉身存在的农民暴力的批判。而且,在《李家庄的变迁》的小说叙述中,“文明”批判起到了实际的作用。复仇心切的李家庄村民活撕了李如珍之后,嗜血的欲望稍霁,故而在县长、铁锁、白狗的“文明”规训下,对于摇尾乞怜的小毛,放弃了肉体消灭的复仇打算。但是,这一放弃是暂时的,“文明”的规训并无真正的约束力,李家庄村民不过是坚信白狗说的“咱的江山咱的世界,几时还杀不了个他”,有绝对的暴力复仇的把握。而且,“文明”的规训并不拒绝暴力,只是要将农民的暴力程序化,通过法律来以新的技术手段(枪决)执行暴力。因此,“文明”是无法完成对于暴力的救赎的。实际上,正如有的研究者指出的那样,“文明”本身即是一种暴力。 赵树理所启用的“文明”,正如任弼时的讲话中所表述的那样,既是比资产阶级高明的“人文启蒙”,也是建立革命秩序的“政治启蒙”,虽然反对虐杀,但并不反对杀。因此,暴力成为“文明”实现的手段,如影随形地附着在“文明”之上,使“文明”无法完成对于暴力的救赎。在这个意义上,沈从文1940年代的小说《传奇不奇》表现出救赎暴力的某种可能性。《传奇不奇》是与沈从文的其他三篇小说《赤魇》、《雪晴》、《巧秀和冬生》有前后关系的一篇,主要的故事是穿插在巧秀与中砦人的爱情之间的满家与田家的宗族仇杀,结果是田家人被杀光。小说结尾写道:“满家庄子在新年里,村子中有人牵羊担酒送匾,把大门原有的那块‘乐善好施’移入二门,新换上的是‘安良除暴’。这一天,满老太太却借故吃斋,和巧秀守在碾坊里碾米。” 满老太太借故吃斋而躲到碾坊,即是对“安良除暴”的拒绝。其中“吃斋”意味着满老太太信仰佛教的“不杀生”,“安良除暴”意味着现代文明的以暴易暴,而“在碾坊里碾米”则意味着虽然要拒绝现代文明,却又只能避其锋芒,无力从正面反抗。不过,沈从文将这一避其锋芒的拒绝现代文明暴力的形象设置在小说的结尾,则意味着对满老太太的立场的坚守。而满老太太的立场多少有点民间传统的意思,因此,沈从文表达了以民间传统的某些资源来救赎暴力的愿望,并相信救赎最终实现的可能。 赵树理别有救赎之道。在《李家庄的变迁》中,他也曾叙述李家庄村民以民间传统的某些资源为据,从李如珍的刀头救下了年老的王安福: 铁锁见二妞念的那些名字里边没有王安福,就问起王安福的下落。二妞道:“他们把人家老汉捉到庙里,硬叫人家老汉说自己办过些什么坏事。老汉说:‘你们既然会杀,干脆把我杀了就算了!我办过什么坏事?我不该救济穷人!我不该不当汉奸!别的我想不起来!你们说有什么罪就算有什么罪吧!’李如珍又回来当了村长,小毛成了村副,依他们的意思是非杀不行,后来还是他们李家户下几个老长辈跪在他们面前说:‘求你们少作些孽吧!人家是六十多岁的人了!’后来叫人家花五百块现洋,才算留了个活命。” 李家户下几个老长辈下跪求情,希望少作孽,便能救王安福一命,说明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人家是六十多岁的人了!”),儒家尊老的道德和佛教关于“孽”的思想,还是能够起到制止具体的暴力行为的作用的。但是,这种“小补之哉”的局面无法以偶然的合“理”掩盖必然的不合“理”。因此,李家户下几个老长辈类似于满老太太的行为,无疑不是赵树理期许的救赎暴力之道。他期许的应当是乡村秩序变迁之后,以“情”与“理”的一致来救赎暴力。这一点首先反映在《地板》这篇小说中。村长对地主王老四说:“法令是按情理规定的。咱们不只要执行法令,还要打通思想!”得到的回答是:“按法令减租,我没有什么话说;要我说理,我是不赞成你们说那理的。他拿劳力换,叫他把我的地板缴回来,他们到空中生产去!你们是提倡思想自由的,我这么想是我的自由,一千年也不能跟你们思想打通!” 此后是从地主中落为小学教师的王老三现身说法,证明法令确实是按情理规定的。但王老三说的事情,并非感情,因此他的现身说法或许能够让王老四赞成减租的“理”,却未必会认为减租“法令是按情理规定的”。“情理”者,人情与道理也;虽然就法律意义上言之,亦指事情与道理,但在被迫接受减租的事实的语境下,王老四不能不在按法令减租的同时,于人情上在意自己的得失、公平或“理”的问题。那么,即使王老三的现身说法就事情与道理上证明了“法令是按情理规定的”,也不能阻止王老四在人情上无法接受“法令是按情理规定的”说法。当然,这种细微的差别,赵树理也许未曾注意到。他也许认为将事情与道理的一致性叙述清楚了,就足以劝使像王老四那样的地主“思想打通”,认可“法令是按情理规定的”。《地板》在王老三的现身说法之后再无余辞,或许也表明作家认为情理已经叙述清楚,王老四理当无词可应了。因此,至少就赵树理的叙述意图而言,他认为自己已经以“情”与“理”的一致救赎了暴力,使地主王老四及类似的人不会再感到是被迫减租了。 如果在《地板》中,赵树理是在寻找救赎阶级斗争之“理”可能造成的暴力,那么,在《传家宝》当中,赵树理则试图通过构建事情与道理的一致来救赎新的乡村秩序可能造成的家庭破裂的暴力。小说叙述李成娘和媳妇金桂互相都无法认同对方的生活方式,经常发生争吵,“李成娘对金桂的意见差不多见面就有”,金桂则“只是按原来的计划做自己的事,虽然有时顶一两句嘴,也不很认真”。 李成娘因此“恨金桂不该替她作了当家人,弄得她失掉了领导权” ,与金桂简直势同水火。但在金桂一五一十向她摆事实讲道理之后,她“赌气认了输” 。小说最终在小娥的丈夫关于解放妇女的训诫中结束,与《地板》类似,被认为不懂情理的一方失去话语权。因此,也与《地板》类似,赵树理可能认为只要叙述清楚了事情和道理,就不用管李成娘是不是“赌气认了输”,以“情”与“理”的一致救赎家庭暴力已然完成。 5 人情与道理 一旦“情理”变成人情与道理,赵树理实际上是很清楚二者没有一致的可能的。而且,在小说叙述中,他往往利用“情”与“理”的不一致来救赎“理”可能会产生的暴力。例如在《邪不压正》中,当叙及聚财与软英父女俩因为“各有各的道理”成为对头却并未出现离家出走或者以死相逼之类的关节,且都选择了“看看再说”之时,就是人情在起作用。软英觉得“爹总是爹,我也不愿意叫他再生气”,聚财老婆因此放了心,“觉着闺女很懂事,知道顾惜她爹”。 虽然“理”相悖,但是“情”相通。后面叙述软英佯应小昌儿子的婚事一节,更是出奇的一笔,软英忖度时势,做出不惜自我牺牲而顾全家庭的徇“情”背“理”之举,极大地跃出了以“情”赎“理”的范畴。但是,赵树理通过时势的迅速改变,免除了软英可能自我牺牲成真的暴力,叙述了大团圆的结局。因此,“理”的残酷敌不过“情”的温暖,赵树理通过“情”使“理”可能发生的暴力一再延宕,终于在小说的意义上完成了以“情”赎“理”的暴力的可能。 其后,在电影故事《表明态度》中,赵树理借人物李五之口道出“人情是人情,道理是道理”,叙述了更为确切的以“情”赎“理”的方式。王永富夫妇不愿意参加互助组,但儿子儿媳妇小春和腊梅非参加互助组不可,一家人“各有各的道理”,闹得不可开交。于是,小春夫妇住到了腊梅父亲李五家里,王永富则在家庭破碎、组织批判、邻居嘲讽的情况下一病多日。这时,有人把永福病得起不来的消息传给大家,大家都表示叫他回到互助组,并建议小春夫妇“你两个也该回去看看老人家”: 李五说:“光看看行了吗?他真要是成了病,就得回去伺候他一个时候!”又有个人说:“他爹的病就是因为他们两个人走开了才得的,依我说让他们两个人干脆也出了组回到他们自己地里做活,他爹的病就会好了!”李五说:“那可不对!人情是人情,道理是道理。只能叫前进的带着落后的前进,不能叫落后的拖着前进的落后。叫孩子们回去伺候他是人情,可是等他好了以后,还是得争取他进步!” 李五的意见非常明确,即是“人情是人情,道理是道理”,不能因为人情而不顾道理,也不能因为道理不顾人情,更不能因为人情而迁就人情,放弃道理。一般看来是情理两难全的局面,李五却条分缕析,既让小春夫妇尽了人情,也让他们坚守道理,“等到好了以后,还是得争取他进步”。故事的结局是王永富在温暖的人情下一心悔改,“表明态度”,重回互助组。由此可见,赵树理不仅试图分清楚人情和道理,而且试图以这种“人情是人情,道理是道理”的方式在维持人情温暖的同时获得道理的通行,从而救赎“理”的暴力问题。同样的桥段,赵树理在《三里湾》中重演了一遍。马有翼革命之后,如意地与玉梅订婚了,而马多寿一家也入了社。这时,金生“怕伤了老一代人的心”,希望玉梅不要分家。玉梅的回答是:“这个很不成问题!谁也舍不得把他的爹妈扔了!就像马家,只要分开了,有翼和我两个劳动力,完全养活他们老两口子都可以。只要他们老两口子愿意跟我们过,管保能比他们现在吃的好、穿的好!”金生媳妇认为和不分一样,玉梅说:“那可不一样:我们又不是怕他们穿衣吃饭,只是不愿意让他们管制。那样一来,他们便管制不着我们,我们让他们痛快一点还能争取他们进步。” 玉梅也以“人情是人情,道理是道理”的方式,既保证了不伤老一代人的心,又保证自己的进步,甚至还保有了“争取他们进步”的可能。因此,赵树理又一次在小说的意义上实践了以“情”赎“理”的可能。《三里湾》发表六年后,在1961年的一次讲话中,赵树理非常动情地说道: 我认为农村现在急需要一种伦理性的法律,对一个家的生产、生活诸种方面都作出规定。如男女成丁,原则就分家;分家不一定完全另过,只是另外分一户,对外出面;当然可以在一起起灶。子女对父母的供养也有规定。成丁的男女自立户口,结婚后就可以合并户口。首先从经济上明确,这对老人也有好处;婆婆也不会有意见,因为这是国家法律。灶可以在一起,但可以计算钱。这样一处理,关系会好很多。 “伦理性的法律”本身是一个人情和道理兼顾的提法,而赵树理的具体设想更是体现了“人情是人情,道理是道理”的以“情”赎“理”的方式。在人情上,法律规定成丁的子女供养父母的义务,在道理上,法律规定明确的经济分配方式,从而在人情和道理两方面确保既不以“情”害“理”,也不以“理”抑“情”,使家庭伦理得以保全,而成丁儿女的自由也得到保证。尤其“成丁的男女自立户口”一项,更是真知灼见,极有可能实现“人情是人情,道理是道理”对“理”的暴力的救赎,且同时保证“情”不害“理”。《三里湾》叙述马有翼、王玉梅分开另过,但又保证马多寿夫妇的经济生活,可谓赵树理在小说中着其先鞭,叙述了“伦理性法律”实践的具体形式。当然,此事非易,赵树理并没有那么天真,在他的“伦理性法律”设想提出不久,就写作了小说《杨老太爷》,叙述一个财迷父亲如何试图留住自己在外任职的儿子,并要求儿子以自己的观念对待家庭和生活。赵树理将这样的父亲叙述为“思想很落后” ,但是,与其说这样的父亲“思想很落后”是个问题,不如说赵树理本人的“伦理性法律”设想过于理想化,缺乏实践的思想上和制度上的可能。当然,这并不构成否定一个作家的理想的逻辑合法性。事实上,如果联系起赵树理谈论“户”的时候坚持的“在养老没有社会化以前,户还不能撤了”,就不得不承认,赵树理具有伟大的人文关怀及实践其人文关怀的具体设想。 如果承认赵树理具有伟大的人文关怀,再回过头来分析他在《三里湾》当中叙述王申老汉报名入社的细节,就会发现,在如何做到“人情是人情,道理是道理”的问题上,尚有大小之辨的关节值得提出。赵树理叙述道: 有个晚上,王申老汉说他不愿意和大家搅在一起做活,张永清说:“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毛主席的号召。要是不响应这个号召,就是想走蒋介石路线。”到了报名的时候,王申老汉还是报了,不过报过以后又向别人说:“我报名是我的自愿,你们可不要以为我的思想是张永清打通了的!全社的人要都是他的话,我死也不入!我就要看他怎么把我和蒋介石那个忘八蛋拉在一起!” 就人情上而言,王申老汉固然不愿意与张永清共社,但就道理上而言,他还是自愿报名入社了。这意味着,王老汉虽然不满张永清扣在自己头上的大帽子,但以个人情感为小,以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道理为大,大小之间,拿捏得很清楚。同时,在拿捏住了大小之后,王老汉并不放弃对于张永清的批评,而是强调在同样的道理下,人与人的情感要是全不相投,也就只有各走各的路。在这里,王老汉对于“理”的认知充满了伦理化的意味,也即充满了人情味。而赵树理的叙述并不就此停止,他让张永清在组织的教育下自我检讨,向王申赔礼道歉,进一步展现了赵树理希望政治伦理化的意图。或许正是在这样的思考下,赵树理在《“锻炼锻炼”》中一面叙述杨小四坚决想办法给小腿疼、吃不饱“动手术” ,一面又叙述他接受一个老汉的提议,“看到孩子的面上还让她交代” 。虽然在这样的人情味下,法院和制度成为某种儿戏的、威吓性的存在,但“理”的暴力终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救赎。因此,必须注意到,在情理的取予之间,赵树理守住了以“情”赎“理”的人文底线。 6 人情与私情 在确保“情”不害“理”的问题上,赵树理尚有更为细致的思考。1948年,针对农村组织互助组工作时出现的一些偏差,他强调“自愿”不是“自流”: 互助组以自愿为原则,是说“谁的思想打不通,不愿意参加,可以不参加”,不是说自愿就不要领导。最近有些地方,干部和群众都把自愿解释错了,劳力强的只愿意跟强的碰组,有牲口的也只愿意跟劳力强的碰组,把几分劳力或者半劳力的人都推出来,人家情愿按把式定分,等价交换也不要。全村只组织了几个好汉组,这些好汉组,不只编不成对,连个小组长联席会也开不成,生产委员也管不了,一管就说干涉了“自愿”。…… 像这样想组就组,不想组就罢;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叫做“自流”。“自流”就是没人管,弄成啥算啥。这完全不合乎上级提倡互助的精神。借着“自愿”的名,弄成了“自流”,实在不成话。 将“想组就组,不想组就罢;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叫做没有互助精神的“自流”,说明赵树理并不认为一切人情都是合乎道理的。那么,合乎道理的人情是什么呢?赵树理提出了“领导”,这意味着“自愿”是在一定的“组织”和“计划”之下的“自愿”。因此,所谓“自愿”就是在一定的意识形态要求下发生的,也即须具有上级提倡的“互助的精神”。否则,“自愿”就有名无实,变成“自流”。同时,赵树理认为错解“自愿”的表现是“劳力强的只愿意跟强的碰组,有牲口的也只愿意跟劳力强的碰组,把几分劳力或半劳力的人都推出来,人家情愿按把式定分,等价交换也不要”,表达了一种帮扶弱者的伦理性要求,且将错解“自愿”之下的实践行为与不顾人情联系在了一起。“几分劳力或者半劳力的人”“情愿按把式定分”,却仍然得不到接纳,说明“自流”是并不顾及人情的。这里引申出一个新的范畴,即具有伦理性的人情考虑和只顾一己之私的人情考虑,前者不妨继续以人情概之,后者另以私情概之。赵树理肯定前者的意义和价值,极力反对后者,并在《三里湾》将后者与资本主义思想建立了关联。 在《三里湾》中,范登高拒绝入社的理由是:“不要用大帽子扣人!我没有反对过社会主义!当私有制度还存在的时候,你们就不能反对我个人生产;一旦到了社会主义时期,我可以把我的财产缴出来!”并进一步强调:“中央说过要以自愿为原则,你们不能强迫我!”但得到的回答是:“自愿的原则是说明‘要等待群众的觉悟’。你究竟是个党员呀还是个不觉悟的群众?要是你情愿去当个不觉悟的群众,党可以等待你,不过这个党员的招牌可不能再让你挂!” 范登高将“自愿”理解为中央对于个人私情的照顾,且利用这一点为自己的个人生产辩护,的确不合乎一个党员应当有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但是,答话以共产党员必须自愿入社为由驳斥范登高,在强调组织性、纪律性的同时,也说明对于党员而言,人情上的自愿不自愿的问题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服从不服从的问题。循此逻辑而论,范登高为了自己的个人生产而强调“自愿”,出诸私情而非出诸人情,也就难以避免“反对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思想之讥了。因此,赵树理一方面是在叙述党员的组织性、纪律性等先已输诚“自愿”故再无所谓“自愿”与否的问题,另一方面还是在叙述人情与私情的分际,并顺便将私情与资本主义思想勾连在了一起。这也就意味着,赵树理用以赎“理”之“情”并非资本主义之私情,乃社会主义之人情。也正因此,同样在《三里湾》中,当马有翼迟疑不决于是因循私情掩护母亲还是道出事实辩白嫂子时,灵芝板着面孔冷冰冰地和他说:“团支委会派我通知你:党支委秦小凤把今天下午在调解委员会上那种混账的、没有一点人气的表现,反映到团支部来,团支委会决定要你先写一个检讨,再决定怎样处理!去吧!” 尽管马有翼最终并没有因循私情,范灵芝还是以组织的传声筒的方式给出了极为苛刻的批评。而所谓“没有一点人气”,是将对于马有翼的批评上升到了“人”的高度的。这也就是说,在人情和私情上进退失据,将会失去了在社会主义“世界”做“人”的资格。当然,这是一个二重循环论证的问题,即在社会主义“世界”之下对于“人”的判断,溯源于政权的道德律令,指导人情、私情的分际或“人情是人情,道理是道理”的拿捏;与此同时,人情、私情的分际或“人情是人情,道理是道理”的拿捏又是判断“人”的事实依据和标准。因此,当范灵芝以组织的传声筒的身份对马有翼进行“没有一点人气”的宣判之时,她是站在何处发出声音的,并不容易识别。那么,要判断赵树理作为叙事者此时如何发声,自然更为困难。要之,所谓人情是社会主义或集体主义询唤的情感与个人的情感诉求两者的混合,而私情则只是个人的情感诉求,联系的是个人的名利、欲望和心灵。于是,在同样的意义上,《互作鉴定》中刘正的“心灵”问题在小说的叙述过程被证实为一种自设的心灵幻象,而《卖烟叶》中贾鸿年就成为经不住社会洪炉熔炼的复杂人格。 当然,更为关键的是《卖烟叶》结尾李光华老师对贾鸿年的训词: 哄得了谁?回去向群众交底去!你才二十来岁,跌倒了爬起来重新做人有的是前途;不过要继续做“鬼”的话,那就没有人再挽救得了你了! 一个因循私情的青年在社会主义乡村秩序中,被叙述进了“鬼”道,与人殊途,的确是一种非常严苛的道德律令。这未必是赵树理本人的立场,但可以推知的是在1964年的意识形态要求中,非社会主义的“人”即资本主义或封建主义的“鬼”的黑白分明的道德判断已经相当流行,一个中学老师已经不惜对自己的学生痛下严苛的训词。而“群众”作为一个抽象的符码,在这里又一次扮演了道德律令的最高监督者的角色。那么,所谓“人”以及人情,自然也是一种抽象的原则,一个抽象的符码。像贾鸿年那样的“鬼”只有“向群众交底去”才能彻底洗刷身上的“鬼”性,并在最高监督者的审判下得救,“重新做人”。因此,所谓人情,一旦涉及意识形态的分野,就成为一种与个人情感丝毫无关的抽象原则。不过,值得分辨的是,所谓个人情感,从社会主义乡村秩序对“人”的要求来看,正是个人主义或资产阶级思想规训下的产物,并不具有先天的合法性。准此,赵树理小说叙述中使用的严苛的道德律令,与其说是对私情的无视,不如说是以社会主义之“理”重造人情,继而重造私情。也许唯有如此,方能真正情而理,理而情。 作者简介:李国华,同济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师,201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现当代文学专业。主要研究兴趣为近现代思想及现代文学,倾向于在文学与思想之间寻找立论的空间;目前主要从事鲁迅杂文的阅读和阐释。有若干文章见刊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研究》《鲁迅研究月刊》等,专著有《农民说理的世界——赵树理小说的形式与政治》(上海书店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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