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下面再来讨论一下《增补本》新词新义附录的另外两个问题。《增补本》是对《修订本》的“增”和“补”。“新词”是对原书的“增”,当是原书所无之词;“新义”是对原书的“补”,当是原书有其词而无其义之词。可检查后却发现存在着与“增补”二字有冲突的现象。 1.“[补义]”不是对原词的补充。 所谓[补义],就是对原词意义的补充,它收的应该是跟原义有关、新衍生出来的意义。如果跟原词义没有关系的词义就不应该算是“补义”,而是同形异义词。《现汉》的编纂传统,也是很注意划分出同形异义词的。[⑤]可是在[补义]中,却发现了好些同形异义的现象,如: 家居:没有就业,在家里闲着。(修订本) 家居:[补义]家庭居室:装点~︱~陈设。(增补本) 超生:①佛教用语,指人死后灵魂投生为人。②比喻宽容或开脱:笔下~。(修订本) 超生:[补义]指超出计划生育指标生育:~户。(增补本) 前一个“家居”中的“家”是在家的意思,“居”是动词,停留的意思;后一个“家居”中的“家”是家庭的意思,“居”是名词,居室的意思,词义完全不一样;前一个“超生”中的“生”是生命义;后一个“超生”中的“生”是生育义,词义也完全不一样。这样的现象显然不应该算作[补义],而应该在释义中去掉[补义]二字,显示出它们与原书中已有的词是同形异义词的关系。类似的例子还有“料理”、“家教”、“票房”等。 2.“新词”与原书所收词语的重复。 除了58条[补义]见于原书外,还有9条未作[补义]标示的词语也见于《修订本》。根据上面的说明,可以把它们处理为同形异义词。如新收的“红潮:赤潮”,原书是“红潮:①害羞时两颊上泛起的红色。②指月经”,新收的“实职:非虚设的有实际权力和责任的职务(跟‘虚职’相对)”,原书是“实职:有职位而且实际参加工作的:~人员”,它们就是新旧两词的形同而义异。 可另外7例的前后两版词义却基本一样,只是行文措辞或例句略有更改,如: 【贩私】:(修订本)贩卖私货:严厉打击~活动。 【贩私】:(增补本)贩卖走私物品:严历打击走私、~活动。 【联网】:(修订本)供电网络、电信网络、计算机网络等互相连接,形成更大的网络:~发电。 【联网】:(增补本)若干单个的设备相互连接成网络;若干个较小的网络连接成更大的网络:~发电|计算机~。 前后二者应该是同属一个义位,看不出后者对前者有何引申派生,当然也就不能算是“新义”了。这些的改动完全可以在修订时对原文作些笔润修饰。它如“边贸”“信用卡”“飞碟”“申办”等皆属此类。有的甚至只有个别字词的不同,如“漂尘”,《修订本》是“颗粒较小能长时间在空中飘浮的粉尘,可以随气流飘到很远的地方,造成大面积污染”,《增补本》是“颗粒较小、能长时间在空中飘浮的灰尘,可以随气流飘到很远的地方,造成大范围污染”。这就显然不是“增补”,而是重复了。增非所增,补非所补,前后重出,这在一部有影响的词典是应当尽量避免的。 作者工作单位:厦门大学中文系 注释; [①] 李建国:《新词新语研究与辞书编纂》载于《辞书研究》1996年第3期。 [②] 姚汉铭:《新词语·社会·文化》,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第199页。 [③] 于根元:《1991新词语》,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 于根元:《1992新词语》,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3。 刘一玲:《1993新词语》,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 刘一玲:《1994新词语》,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6。 [④]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补编》,前言,商务印书馆,1989 [⑤] 苏新春,《同形词与“词”的意义范围——析〈现代汉语词典〉的同形词词目》,《辞书研究》2000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