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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通俗小说对民间知识体系的建构及影响

http://www.newdu.com 2018-04-09 文学遗产网络版 佚名 参加讨论

    纪德君
    摘要:从民间的、文化的视角来看,明代通俗小说是在明中后期社会文化通俗化、民间化的潮流中兴起的,它不仅是一种文学现象,更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实际上,它起初主要是被书商和下层文人当作一种面向民间社会普及各种文化知识的通俗读物来生产的。明代通俗小说文本构建的文化知识,涵盖历史、宗教、法律、时事、商业、伦理等各个领域并基本上自成体系。它通过使民众阅读、共享其所建构的各种文化知识,不仅对民间社会的生活实践、道德观念与宗教信仰等产生了深广的影响,而且参与了国家与民族意识的建构,增强了民众的民族文化认同感,促进了明代中后期社会文化的历史变迁。
    关键词:明代 小说 民间 知识 通俗化
    明代社会文化知识的通俗化、民间化,已逐渐引起学界的关注。海外汉学家余英时在《明代小说与民间文化》一文中指出,今天流行的文化史,其研究重心完全偏向“民间文化”或“通俗文化”方面,演义小说、杂剧、地方戏、善书、宝卷等都在民间文化的视角下获得新一代史学家的重新检讨,而从通俗小说入手研究明代的民间文化,恰好落在今天文化史的主流之中。[1]不过,就目前国内的研究现状来看,学者们多半还是立足于小说本体,习惯于从文学的角度研究明代的通俗小说,只是在探讨明代通俗小说兴起、编创、出版时,论及主流文化的民间走向、商业与出版业的繁兴,以及民间的文化消费需求等对小说的影响;或者是在考察明代通俗小说的传播时涉及小说在民间社会产生的影响。相比之下,以类书、善书、宝卷、散曲、戏曲等为对象,探讨明代民间文化知识的生产与传播等,却渐呈方兴未艾之势。有鉴于此,本文拟采鉴新文化史学的研究理路与方法,参考国内相关研究成果,由小说入手研究明代的民间文化,探讨明代通俗小说对民间文化知识体系的建构及其影响,以期从一个新的视角去观照、发现明代小说的价值。本文所谓的“民间”,是指传统社会底层民众的生活空间,它与人们的社会地位、话语权力、知识面向紧密相关;“知识”是指生活经验以外的知识系统,包括历史知识、宗教知识、法律知识、商业知识、时事知识、伦理知识等。本文着重探讨的问题是:明代通俗小说是在什么背景下兴起的?是什么人在利用小说向民间社会普及各种文化知识?明代通俗小说构建了哪些民间知识体系?明代通俗小说所建构的文化知识产生了什么样的社会效应?等等。
     
    一、明代文化的通俗化、民间化与通俗小说的兴起
     
    明代前期,由于文化专制和社会经济的不够发达,限制了文化权力、文化资源的下移以及主流文化与民间文化的互动交流。明中叶以后,社会经济日渐繁荣,文化控制相对宽松,儒佛道日益世俗化,民间商业出版兴起,于是社会上出现了文化知识生产商业化、通俗化、民间化的热潮。明代嘉靖、万历时期兴起的历史演义、神魔小说与公案小说等,就其产生的文化场域来看,与其说它们是作为纯文学作品来创作的,毋宁说是作为一种面向民间建构、传播各种文化知识的通俗文化读物来生产的。
    先说历史演义,它的产生与兴起,既得力于民间讲史等活动的孕育,同时又与明代历史教育的普及密切相关。以“通鉴类”史书为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以及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等,由于被帝王、士人们视为“资治”之工具、“读史之捷径”[2]、“兴教化,淑人心”[3]之利器,以及科举考试之辅助读物,故而受到社会民众的普遍推重,得到极其广泛的流传,并由此导致了明中叶以降通俗历史教育的风行。其主要表现,就是“通鉴”类史书的不断简约化、通俗化,以及“按鉴”历史演义的兴起[4]。可以说,书坊主最初从事历史演义小说的编创,就是摸准了读者大众有较强烈的了解历史兴亡的消费意愿。如余邵鱼《春秋列国志传引》,一方面指出该书“编年取法麟经,记事一据实录”;另一方面又说“且又惧齐民不能悉达经传微辞奥旨,复又改为演义,以便人观览。庶几后生小子,开卷批阅,虽千百年往事,莫不炳若丹青”[5]。熊大木亦声称编写《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是欲“使愚夫愚妇亦识其意思之一二”[6];而编写《西汉志传》,也是欲“传四方,使懵然者得是书而叹赏:‘西汉之出处如此,我今日有如亲见于西汉世者矣。’夫如是,则向之莫能言者,今皆彻于心矣。宁不为世道之一助?”[7]余象斗在《列国前编十二朝传》卷首亦曾明言:“斯集为人民不识天开地辟三皇五帝夏商诸事迹,皆附相讹传,故不佞搜采各书如前诸传式,按鉴演义,自天开地辟起,至商王宠妲己止。”[8]托名林翰的序者说,其重编《隋唐两朝志传》,是为了让“数朝事实,使愚夫愚妇一览可概见耳”。[9]甄伟也说,作《西汉通俗演义》,是欲“使刘项之强弱,楚汉之兴亡,一展卷而悉在目中”。[10]可见,历史演义最初确实是被作为向“浅夫鄙民”普及历史知识的读物来编写的。
    再看神魔小说,它的产生也与明中后期佛道儒三教的日益世俗化、功利化,“三教合一”社会思潮与民间信仰的融合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明中后期流行的禅宗就带有世俗化的色彩和平民化的倾向,其搬水劈柴无妨般若、出世而不离世的观点,农禅并作的实践,使禅宗在下层民众中产生了很大影响。而由王阳明及其弟子开创的心学,也以化俗为己任,力图把儒学普及到贩夫走卒中去。还有道教,为了更好地将其神仙信仰推广到民间,不仅在教理上吸收世俗观念,还不断地从民间信仰中收编新的神灵。与此同时,三教还彼此渗透,相互影响,形成了三教合流的社会思潮。三教的世俗化、功利化,不仅扩大了它们在民间的影响,而且使民间社会的多神崇拜之风盛极一时,诸如佛祖、菩萨、罗汉等庙宇遍地皆是,关帝、玄帝、文昌、八仙、华光、真武、城隍等道观更是所在多有。而当时兴起的神魔小说,也正是明代宗教日益世俗化的产物。神魔小说所写的神佛,诸如玉帝、如来、观音、弥勒佛、太上老君、八仙、华光、真武、妈祖、龙王、阎王等,在民间就有着广泛的影响,在思想情感上也很贴近世俗民众,不同程度地沾染了市井习气,并且还带有“三教合一”的思想印记。如《西游记》第四十七回写孙行者对车迟国国王说:“望你把三教归一,也敬僧,也敬道,也养育人才,我保你江山永固。”《封神演义》第四十七回亦说:“翠竹黄须白笋芽,儒冠道履白莲花。红花白藕青荷叶,三教原来总一家。”《南游记》所表现的三教合流意识也颇为明显,小说中的主角华光既体现了佛道的超自然力,以及佛教的生死轮回、道教的肉身成仙等教义,又体现了孝道等儒教的核心伦理观念。《北游记》则描述了玉帝实行佛道儒三修的故事。就连叙述道教八仙故事的《东游记》也杂入了一些佛教故事。《天妃娘妈传》中的天妃本不属佛教系统,但由于当时观音菩萨在民间香火颇盛,于是小说中的天妃也就成了观音的门徒。《观音传》中的观音菩萨也被道教化了,不仅修道,还以丹药济人。
    至于明代中后期产生的一批短篇公案小说集,则是明代法律文化普及的产物。明代初年统治者即规定律令须“小民周知”,因此社会中律令讲读、学习、刊刻之风颇为盛行。[11]明中叶民间社会非常流行的各种日用类书,如《五车拔锦》《三台万用正宗》《文林聚宝万卷星罗》《万用正宗分类学府全编》《万宝全书》等均载有《律例》或《律法》多卷,以便于民众学习法律知识。可见,正是由于民间社会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才激发了书坊主编纂公案故事集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清官文化的热情。不少公案小说集的序跋对此即有所揭示。如《新民公案》即被世人目为“万世牧林总者法程”[12];《海刚峰公案序》的作者李春芳则认为:“使得二三臣如先生者,布列中外,何患天下不治乎哉?”[13]《龙图公案序》的作者希望“为民父母者,请焚香读《龙图公案》一过”[14];可见编撰者主观上多将小说与律治相联系,并希望通过小说来服务社会。
    总之,明代的通俗小说是在明代社会文化知识通俗化、民间化的潮流中滋生的一股重要支流;它使曾一度为中上层社会垄断的各种文化知识以一种民众所乐见的形式流布到民间,极其有效地参与了明代社会的民间文化建设。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从嘉靖到万历时期,民间文化知识体系的建构者基本上是书坊主及其聘用的下层文人。这无疑是由于社会经济的繁荣、出版业的发达,导致依靠文化活动作为谋生手段成为一种可能,因而不少科举不第的文人才会受雇于书坊,以编书为业。这些落第文人由于多混迹市井闾巷,因而具有一定的民间意识,即使是有点身份的文人参与小说编创,因受图书商业化的影响,也不得不更多地考虑民间的需要,自觉地采取民间的立场。而从民间受众对各种文化知识需求的角度看,明中后期随着教育的普及,底层民众中粗通文字者日渐增多,如江浙一带,“后生小子无不读书,及至二十无成,然后习为手艺”[15]。这类人阅读类书、小说、宝卷、戏文等,多不是为了举业,而是为获得某种生活的基本技能,满足其消闲娱乐需求。书坊主及其雇佣文人编写小说,其主要用意即在于面向底层民众,用小说的形式建构民间所需的各种文化知识。明代通俗小说作品的序跋、识语、凡例中,编写者、出版者就经常声明该小说是为了向浅夫鄙民、愚夫愚妇、后生小子、庸夫俗子、里巷小儿等普及文化知识。而小说文本的内容、形式以及刊刻形态等,均表现出通俗化、大众化的取向。如明金陵书贾周曰校翻刻《三国志演义》时即在“识语”中这样说:“是书也刻已数种,悉皆伪舛。……辄购求古本,敦请名士按鉴参考,再三雠校。俾句读有圈点,难字有音注,地理有释义,典故有考证,缺略有增补,节目有全像。”[16]之所以强调“句读有圈点,难字有音注”等,不外乎是向民众标榜该书更加通俗易懂而已。
     
    二、明代通俗小说建构的民间知识体系
     
    如上所述,明代通俗小说是在明代社会文化通俗化、民间化的潮流中,被书商和下层文人当作一种向民间社会普及各种文化知识的通俗读物来生产的。它所构建、传递的文化知识主要包括历史知识、宗教知识、法律知识、商业知识、伦理知识、时事知识等。这些文化知识由于以“小说”为载体,受此制约,自然带有故事性、虚拟性、传奇性与趣味性等特点;在此意义上,小说又不仅仅是文化知识的载体,它同时也在生发、创造各种文化知识。只不过,底层民众一般不辨其虚实,“作者与读者对小说里的事实都比对小说本身更感兴趣……讲史小说自然是当作通俗历史来写,也是当作通俗历史来读的;即便是荒诞不经的故事,只要附会上一点史实,也很可能被文化程度低的读者当成事实而不是当作小说看”。[17]
    彼时,历史知识的建构,主要借助于历史演义。该类小说产生于明中后期将“通鉴”类史书逐步通俗化的文化语境之中,从《资治通鉴》《资治通鉴纲目》《资治通鉴节要》《纲鉴合编》到“按鉴”通俗演义,走的就是一条将历史知识通俗化、民间化的道路。编写者意在为“愚夫愚妇”编撰带有故事性的通俗历史读物,为此对历史人事进行了通俗化、条理化与故事化的加工、处理。历史演义的书名就常常标举“通俗”二字,不少演义作者或评论者亦反复强调历史演义的“通俗”特性。如杨尔曾《东西晋演义序》即云:“以通俗谕人,名曰演义。”[18]袁宏道《东西汉通俗演义序》云:“文不能通,而俗可通,则又通俗演义之所由名也。”[19]因此,在“按鉴”演史时,演义编撰者便自然要将“理微义奥”之史书语言转化而成“易观易入”之白话,力求做到“文不甚深,言不甚俗”[20],以期为最广泛的读者所接受。不过,这还只是历史演义“通俗”涵义的一个方面。同时,“通俗”还包括“采小说”以“通好尚”。熊大木《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凡例》即云:“内诸人文辞,理渊难明者,愚则互以野说连之,庶便俗庸易识。”[21]梦藏道人《三国志演义序》亦云:“其必杂以街巷之谭者,正欲愚夫愚妇共晓共畅人与是非之公。”[22]的确,“野说”“巷谭”因为凝聚了下层民众之历史意识和审美情趣,故而将之略加修辑,摭入演义,便易于达到通“俗”娱众的效果。职是之故,历史演义才会呈现出文人演义与民间讲史杂糅、虚实相济、雅俗兼容的文本形态。至于将历史事件“条理化”,也是为了让受众更易于了解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如春秋列国时期,大大小小诸侯国之间的政治、军事斗争颇错杂繁伙,往往一年就发生多起事件。如果演义作者按史实编年顺序,逐一将它们叙出,不惟头绪纷繁,而且前后无法衔接、贯串,所以为了使读者对一国之兴衰大致能够“察其本末,原始要终”,演义作者遂将本事时间加以分割、缀辑,先用十几则叙郑国事,接着叙齐国事,再往下才叙楚、晋、秦诸国事,尽量减少头绪,提清线索,使读者不致茫然。这也就是余象斗在《题列国序》中所说的“条之以理,演之以文,编之以序”。[23]另外,为了让读者“爱乐以遣兴”[24],演义作者还着意演绎战争故事,并把叙事的重心置于争斗厮杀的主角——将帅与军师身上,以增强叙事的趣味性与传奇性,迎合读者的英雄崇拜心理。总之,正是借助通俗化、条理化与故事化等编撰方法,明代文人才得以将纷纭繁杂的历朝史事系统地建构起来,以“通俗演义”的形式普及到民间社会。明末可观道人在《新列国志叙》中即慨叹:“自罗贯中氏《三国志》一书以国史演为通俗,汪洋百余回,为世所尚。嗣是效颦日众,因而有《夏书》、《商书》、《列国》、《两汉》、《唐书》、《残唐》、《南北宋》诸刻,其浩瀚几与正史分签并架。”[25]
    而宗教知识的建构,则主要借助于神魔小说。如《南海观世音菩萨出身修行传》《二十四尊得道罗汉传》《达摩出身传灯录》《钱塘渔隐济颠禅师语录》等是宣传佛教的;而《天妃济世出身传》《铁树记》《飞剑记》《咒枣记》《华光天王南游志传》《北方真武祖师玄天上帝出身志传》《八仙出处东游记》等,则是宣传道教的。这些小说其实都是面向民间俗众传播佛道知识的通俗读物。它们的编纂方式是围绕民间社会崇奉的各种神祇,杂取民间传说和佛道书籍中的相关材料,加以拼凑、缀合,使之系统化、故事化,并由此建构出庞杂的神祇谱系。例如,《南游记》系根据明代神谱《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卷五《灵官马元帅》提供的情节脉络,加以扩充、增饰而成。《东游记》既汲取了民间的八仙传说,又抄袭了《列仙全传》记载的八仙事迹。《北游记》则杂取了《道藏》中《玄天上帝启示录》《元洞玉历记》与民间传说拼凑而成。《达摩出身传灯录》主要依据禅宗史书《景德传灯录》和《续传灯录》等敷演而成。至于邓志谟编写《铁树记》,也是“考寻遗迹,搜检残编,汇成此书”[26];后来,他又“暇日考《搜神》一集,慕萨君之油然仁风,摭其遗事,演以《咒枣记》”[27];“搜其遗事,为一部《飞剑记》”[28]。这些小说对于宗教知识的建构,一般都呈现出一些共同的特点,即以佛道主要人物的行迹为线索把本来零散、片段的事迹材料整合、转变为较有统属的故事;其建构故事情节的方法也有一致性,其中佛教小说大都按照拜师学佛、顿悟得道、觅徒传灯、证果圆寂的模式来记述某个菩萨、罗汉的传奇一生,而道教小说则以天仙临凡、救世济人、修道成仙、复返天界为基本模式来组建故事情节。对于神佛谱系的构筑,则往往参照现实政治军事斗争和宗教传说来进行比附、攀合,如《西游记》《封神演义》《东游记》等即是如此。总之,明代中后期盛极一时的神魔小说,多半是宗教世俗化的产物,因此也不妨视之为一种通俗化的宣教书。
    至于法律知识的建构,则有赖于一些公案小说集的编纂。如《百家公案》《廉明公案》《诸司公案》《新民公案》《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详刑公案》《神明公案》《律条公案》《明镜公案》《详情公案》《龙图公案》等,这些公案小说集实际上是一些案例的分类汇编,其编纂方式主要是抄袭、移植、修改、杂凑、分类编次,普法教育的意味浓厚,而文学色彩则相对淡弱。孙楷第曾指出,余象斗编写的《诸司公案》“大抵取自他书及传闻故事,崖略仅存,全无文采,似法家书非法家书,似小说亦非小说,盖疑狱案情,人所喜言,象斗姑搜集为书以牟利耳”。[29]其它公案小说集的成书也莫不如是。它们基本上是被作为一种通俗化、故事化的法律读物来编纂的,因而在内容上往往紧扣国家律令和百姓的司法实践。如《律条公案》“首卷”即为律令知识的汇编,由“六律总括”“五刑定律”“拟罪问答”“执照类”和“保状类”五部分组成。其编撰的宗旨,主要在于普及法律知识,指导普通民众规范地使用法律文体。除直接收录法律知识外,公案小说都将原告状词、被告诉词和官府判词视为不可或缺的内容,不厌其烦地一一引述。无论是将“三词”穿插于故事之中(如《廉明公案》《律条公案》等),还是将“三词”附在故事之后(如《皇明诸司公案》等),都是为了满足民间受众了解法律常识的基本需求。当然,为了增强所编公案的可读性和趣味性,编写者在选材时一般也会考虑其内容的传奇性、情节的曲折性,有意多选编一些谋财害命、见色起意的故事,并采用“说话人”讲故事的方式进行叙述,这就使这些公案故事带上了小说的艺术特点。因此,这些公案小说集在向读者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也满足了他们的消闲娱乐需求。
    另外,如商业知识的建构,主要借助世情小说与话本小说集。明中后期民间经商风气浓厚,商贾阶层日益壮大,商业文化影响广泛。与之相应,描绘经商活动的小说也日见其多,诸如人们的经商观念、经商法则、经营形态、发家之道、资本扩张、官商关系、经商风险、商业欺诈等,在小说中即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记述与传播。如面对商业欺诈之风的盛行,张应俞就编写了《杜骗新书》,专门胪述形形色色的江湖骗术,并加按语予以揭穿,以“使居家之长者,执此以启儿孙,不落巨奸之股掌;即壮游年少,守此以防奸宄,岂入老棍之牢笼。任他机变千般巧,不越奚囊一卷书。故名曰‘江湖奇闻’,志末世之弊窦也;曰‘杜骗新书’,示救世之良策也”。[30]再如时事知识的建构,则主要借助于时事小说。明朝末年,党锢之祸、农民起义、异族入侵等内忧外患,导致国势岌岌可危,民不聊生。于是时事小说《平虏传》《魏忠贤小说斥奸书》《梼杌闲评》《樵史演义》等应运而生。这些小说“动关政务,事系疏章”,摭采邸报、疏章、见闻,采用纪实手法,对当时军国大事的风云变幻做了较详细的反映,打破了统治者的新闻封锁,满足了读者关注时局的心理需求。如乐舜日《皇明中兴圣烈传·小言》所言,编写这些小说是为了“使庸夫凡人亦能批阅而识其事”。[31]而伦理知识的建构,则主要是借助于各类小说所写的伦理型人物故事与各种习俗礼仪等来实现的。明代各类小说描绘了大量的忠臣、孝子、义夫、节妇等伦理型人物故事,反映了形形色色的习俗礼仪(如婚丧嫁娶、人生礼仪等),形象地构建了以儒家伦常道德为核心的伦理知识体系。其他民间文化知识的建构,包括科举、典章、天文、历法、星相、卜卦、地理、物产、医学、工艺等。这些文化知识在明代各类小说尤其是《金瓶梅》《三言二拍》等世态人情小说中得到了真实、生动的描绘,体现了丰富的民间经验与智慧,具有重要的认识价值。
     
    三、明代通俗小说对明代社会的影响
     
    明代通俗小说通过其建构、传递的文化知识,凭借其通俗化、故事化、传奇化、趣味化等艺术吸引力,借助于商业化的刊印、翻刻、贩运、租赁、传抄对它的普及、推广,以及民间说唱、戏文等对它的改编与搬演等,对明代社会产生了极其深广的影响。清初钱大昕曾如此感叹:“古有儒、释、道三教,自明以来,又多一教曰小说。小说演义之书,未尝自以为教也,而士大夫农工商贾无不习闻之,以至儿童妇女不识字者,亦皆闻而如见之,是其教较之儒、释、道而更广也。”[32]
    简要说来,首先明代通俗小说通过民间文化知识体系的建构,有效地推动了明代社会文化的层间互动。本来,古代的历史文化典籍,因“事详而文古,义微而旨深”,曾一度被社会中上层所垄断,因而“不通乎众人”。[33]现在它们却被下层文人整合、演绎、转化成了适应社会大众阅读需求的通俗小说。与此同时,那些在民间流传的各种文化知识也在被通俗小说编创者汲取、整合与改造后,成为通俗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是乎,原本阻隔难通的文人士大夫文化与民间大众文化,便借助于通俗小说这一载体实现了层间互动,呈现出文人知识与民间知识共生、主流文化与民间意识交融的文本样态。如历史演义小说就是史书记述与民间讲史交融互补的产物,神魔小说则多半是杂取宗教典籍与民间传说融汇而成,公案小说也是杂抄法家的诉讼文书、前代笔记传奇中的公案故事、公案类的小说话本、公案类的说唱词话等编纂成集的。这些通俗小说的编创者,由于更多地考虑民间受众的需要,在建构这些取自于官方和民间的文化知识时,有意识地采用了民间“说书人”讲故事的方式进行叙述、传播,因而受到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遍欢迎。
    如《三国志通俗演义》,“据正史,采小说,证文辞,通好尚,非俗非虚,易观易入”,[34]故而“书成,士君子争相誊录”[35];出版后,“即庸夫俗子,鄙薄懦顽,罔不若目睹其事,而感发惩创,阅之靡靡忘倦者”[36]。《水浒传》也是“上自名士大夫,下至厮养隶卒,通都大郡,穷乡小邑,罔不目览耳听”[37]。明代东山主人在《云合奇踪序》中也指出:“田间里巷自好之士,目不涉史传,而于两汉三国、东西晋、隋唐等书,每喜搜览。”[38]明末名将熊廷弼还回忆其“幼时聪颖强记,自就乡塾后,家益贫,废而事樵牧,拾野谷,负《列国》、《秦汉》、《三国》、《唐》、《宋》各演义及《水浒传》,挂牛角读之”[39]。当时的女性也爱读小说。明叶盛《水东日记》卷二十一《小说戏文》记载:“今书坊相传射利之徒伪为小说杂书……农工商贩,钞写绘画,家畜(蓄)而人有之;痴騃女妇,尤所酷好,好事者因目为《女通鉴》,有以也。”[40]因此,明代社会各种文化知识经由通俗小说的建构、传递,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普及。明陈继儒曾这样感叹:“演义,以通俗为义也者。故今流俗节目不挂司马班陈一字,然皆能道赤帝,诧铜马,悲伏龙,凭曹瞒者,则演义之为耳。演义固喻俗书哉,义意远矣。”[41]袁宏道也慨叹:“今天下自衣冠以至村哥里妇,自七十老翁以至三尺童子,谈及刘季起丰沛、项羽不渡乌江、王莽篡位、光武中兴等事,无不能悉数颠末,详其姓氏里居,自朝至暮,自昏彻旦,几忘食忘寝,聚讼言之不倦。及举《汉书》、《汉史》示人,毋论不能解,即解亦多不能竟,几使听者垂头,见者却步。……文不能通而俗可通,则又通俗演义之所由名也。”[42]从他们的惊叹中,可以想见历史演义在当时产生的轰动效应,普通民众的确从演义小说中获取了不少历史知识。其实,从演义小说中获取历史知识的,又何止是普通民众呢?文人士大夫也同样深受演义小说的影响。清代文人就发现,“小说俚言,阑入文字,晚明最多,阮亭、悔庵、豹人、屺瞻,亦沿而不觉耳!”[43]
    至于神魔小说,则通过为神佛立传的方式,对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各种神、佛故事进行了大规模的整理,并且将神佛与魔怪人情化、世俗化,以展现“闾巷间意”,因而“其力之及于人心者甚大”。[44]有论者认为,神魔小说不仅“对民间‘万神殿’的整理和重要俗神的建构、普及起到了异乎寻常的作用”,而且有力地“形塑和强化了民间社会的宗教信仰”。[45]如《西游记》就“将中国古代宗教信仰加以系统整理,组织成以玉帝为首的神灵系统,并加以文学化、通俗化,促使其在民众中广泛流传”[46]。又如八仙本来是道教中晚出的神仙群体,八仙名目与位次也众说纷纭,后来吴元泰对有关八仙的文献记载与民间传说进行了汇集、梳理,不仅为八仙立传、排位,还别出心裁地编出了“八仙东游”的故事,从此铁拐李、钟离权、蓝采和、张果老、何仙姑、吕洞宾、韩湘子、曹国舅便成了八仙的定名,八仙故事越传越广,八仙也由此变为道教的上仙,“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则成了民间流传的口头语,可见其影响之深远。再如《封神演义》,在民间也深有影响。民间庙宇中供奉的神像,有不少是该小说中的人物,甚至佛道两教中无案可查而在该小说中才有的火灵圣母、多宝道人之类,也常常出现在一些土地庙的偏殿上;还有民间起房造屋,“破土”时,也要贴一张“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的红条子[47]。另外,它对一个历史悠久的神灵“赵公明”的不经意定性(主要是称其统领“招宝”“纳珍”“招财”“利市”四神),也使他一下就变身为近世以来最普及、影响最大的财神,同时又将“五路财神”融合了进来。[48]由此可见,神魔小说对宗教在民间的普及与推广有多么重要的文化意义。
    明代通俗小说作为建构民间文化知识的重要载体,其意义当然不止于在民间普及、推广各种文化知识。譬如,它通过书面语言叙事,使民众得以突破地域、方言的限制,在阅读、共享其建构的文化知识体系时,形成一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49]美国文化学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曾指出,18世纪欧洲兴起的小说与报纸,为“重现”民族这种想象的共同体,提供了技术上的手段;作为“想象的共同体”的民族存在于小说文本之中,在大众阅读中被召唤出来,从而建立起读者的家国想象与民族认同感。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明代的通俗小说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国家与民族意识的建构,帮助民间百姓建构起了汉民族的想象的“国家共同体”。如历史演义小说通过对历代兴废征战的叙述,就把过去乃至数个世纪以前的历史人物故事传输给现在的人们和未来的读者,过去、现在和未来获得了统一的载体,从而保证了具有延续性的历时想象,因此历史演义和大传统文化一起构建了汉民族国家的共同记忆。诚如章炳麟所言,因为有了历史演义,才“使田家妇子知有秦汉至今帝王师相之业,不然,则中夏齐民之不知故国,将与印度同列。然则演事者虽多稗传,而存古之功亦大矣”,而且历史演义还能达到“国家种族之事,闻者愈多,则兴起者愈广”的社会效果。[50]
    另外,明代通俗小说对明代社会文化变迁也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如前文所述,它推动了明代社会文化的层间互动,促进了雅俗文化的交融、互补与发展;另一方面,它还为晚明文化与社会的变革培植了较深厚的民间基础。有学者曾以“三言”“二拍”为例,从文化史的角度,指出它们所描绘的市民形象、价值观念和人生追求的异动、城乡经济状貌,以及中世纪婚恋模式的突破等,真切地反映了明代历时性的社会文化变迁。[51]由此不难推想,阅读此类小说的普通民众也必定会在思想意识、实践活动中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作专文探讨。这里仅举一二例,以见一斑。明末大臣左懋第发现民间不法分子如山东贼李青山居然占据梁山泊,效仿水浒好汉聚众造反,因此上书崇祯帝,指出《水浒传》教诲人“如何聚众竖旗,如何破城劫狱,如何杀人放火,如何讲招安,明明开载,且预为逆贼策算矣”,其“贻害人心,岂不可恨哉!”[52]刘銮《五石瓠》亦记载:“张献忠之狡也,日使人说《三国》、《水浒》诸书,凡埋伏攻袭,咸效之。”由此可见明代通俗小说不仅有移风易俗之力,而且影响及于明末的农民起义,成为推动明代社会变革的一股重要动力。
    综上所述,明代通俗小说主要是在明代中后期文化知识普及于民间的大背景下兴起的。它的兴起不仅是一种文学现象,更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因此,超越文学的视界,从文化史的视角观照,便会发现明代小说在明代社会文化知识通俗化、民间化的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而考察明代小说对民间文化知识的建构与传递,则可以发现明代社会文化的某些面相,认识民间社会的文化生态,以及明代小说对明代社会文化变迁所起的重要作用。如此,才庶几可以有效地拓展明代小说研究的视域,更好地沟通明代小说与文化思潮、商业出版、社会生活以及其他俗文化形式(如类书、宝卷、善书、歌谣、俗曲、词话、戏文等)的联系,更全面地认知明代小说的社会价值,并对明代民间文化史的研究有新的补益与贡献。
     
    注释:
    [1]参见余英时:《中国文化通释》,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第102-103页。
    [2]朱厚照:《御制重刊少微通鉴节要序》,王重民:《中国善本书目提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02页。
    [3]商辂等:《进续资治通鉴纲目表》,钟惺订正:《纲鉴大全》卷首,《四库禁毁书丛刊》本,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
    [4]参见拙作《明代“通鉴”类史书之普及与通俗历史教育之风行》,《中国文化研究》2004年第1期。
    [5]参见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861页。
    [6]熊大木:《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序》,参见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980页。
    [7]熊大木:《全汉志传·叙西汉志传首》,明万历十六年余世腾刊本卷首,北京:中华书局影印,1990年。
    [8]余象斗:《列国前编十二朝传》,明万历末三台馆刊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94年。
    [9]林翰:《隋唐两朝志传序》,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949页。
    [10]甄伟:《西汉通俗演义序》,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78页。
    [11]戴健:《论明代公案小说与律治之关系》,《江海学刊》2007年第6期。
    [12]吴迁:《新民录引》,《新民公案·海刚峰公案·神明公案》,北京:群众出版社,1999年,第1页。
    [13]《新民公案·海刚峰公案·神明公案》,第146页。
    [14]佚名:《龙图公案》,北京:群众出版社,1999年,第2页。
    [15]《张岱诗文集·夜航船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32页。
    [16]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90页。
    [17]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导论》,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8年,第15-16页。
    [18]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939页。
    [19]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83页。
    [20]庸愚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序》,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87页。
    [21]熊大木:《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成都:巴蜀书社,1995年,第21页。
    [22]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96页。
    [23]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62页。
    [24]甄伟:《西汉通俗演义序》,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78页。
    [25]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64页。
    [26]邓志谟:《铁树记》篇末语,《古本小说丛刊》第10辑,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2446页。
    [27]邓志谟:《咒枣记引》,《古本小说丛刊》第10辑,第1856页。
    [28]邓志谟:《飞剑记》篇末语,《古本小说丛刊》第10辑,第2235页。
    [29]孙楷第:《戏曲小说书录题解》,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第119页。
    [30]张应俞:《杜骗新书》,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4年,第1页。
    [31]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961页。
    [32]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十七《正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82页。
    [33]庸愚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序》,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87页。
    [34]高儒:《百川书志》,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82页。
    [35]庸愚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序》,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88页。
    [36]佚名:《新刻续编三国志序》,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935页。
    [37]许自昌:《樗斋漫笔》卷六,马蹄疾:《水浒资料汇编》,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58页。
    [38]东山主人:《云合奇踪序》,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1005页。
    [39]熊廷弼:《性气先生传》,《熊襄愍公集》卷八,清同治3年(1864)刻本,第4页。
    [40]叶盛:《水东日记》,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13-214页。
    [41]陈继儒:《唐书演义序》,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1026页。
    [42]袁宏道:《东西汉通俗演义序》,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883页。
    [43]平步青:《霞外捃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550页。
    [44]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04页。
    [45]赵益:《论宗教生活与通俗文学之互动》,《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46]陈建宪:《玉皇大帝信仰》,北京:学苑出版社,1994年,第125页。
    [47]何满子:《漫谈〈封神演义〉》,《文史知识》编辑部编:《道教与传统文化》,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38页。
    [48]赵益:《论宗教生活与通俗文学之互动》,《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49]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年,第23-25页。
    [50]章炳麟:《洪秀全演义序》,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1058-1059页。
    [51]冯天瑜:《“三言”、“二拍”所表现的明代历史的新变迁》,《史学集刊》1984年第2期。
    [52]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明清史料乙编》,朱一玄、刘毓忱:《水浒传资料汇编》,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48-449页。
    作者简介:纪德君,广州大学人文学院。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古代小说进出书场研究”(11YJA751026)。
    原载《南京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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