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评论的人总要读作品,在很多情况下,读作品比思考怎么发言更困难。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作品读得很愉快,觉得没有瞎耽误工夫,读完了也觉得有的说,读金仁顺就有这种感觉。 金仁顺的小说这样好那样好,最难得的是有才气,才气和基因有关,是一种感受和表达世界的能力,所以不是后天的。当然才气也分种类,有的作家的才气也适合长篇小说,但金仁顺认为自己更适合写短篇,就几乎专写短篇,这就不是才气问题了,是气质问题,这种气质是后天养成的,但也不是可以轻易学到手的。 有一次在参加《人民文学》评奖时,我要读不少作品,读到《纪念我的朋友金枝》时,我只读了开头,我就知道这是篇很有才气、很好的作品了,就没有读下去,开始读别人的作品,有些人的作品可能要读完全篇才知道质量如何。开评选会时,让我先说,我先就提出这篇作品,后来她获了奖,没人知道我只读了一段,还不耽误我后来在讲课时经常把这一段引出来作为教材。当然这次我又读了全文。 这一段写什么呢?写金枝说自己爱袁哲。一直这么说,不断地说。每次同学聚餐,她都挑袁哲对面的位置,种种怪模怪样儿,一直盯着他。袁哲受不了了,抗议说你的目光都把我脸烤红了,金枝回答说我的目标是把你烤熟,等等。这么一段里,作品要写什么,什么主题,什么故事,都还没有,我怎么就认为它该获奖呢?就像我们吃烤鸭,尝了一口,还用吃完半只吗?一个女孩,当着大家的面就盯着一个男生看,而且她一直爱这个男生,说要把他烤熟,一个人物的性格就跃然纸上,人物的语言也是精彩的,一共100多字,这种效率是一些作家写1万多字也达不到的。所以小说是一种比才气的东西,学历不管用。 金仁顺以写情爱题材为多,写得变化多端、层出不穷。爱情写了几千年,怎么还有得写呢?因为时代变了,人就变了,爱情的形式也变了。这里面也有不变的东西,人性基本没变,特别是女性追求真爱的愿望没变,女性还是情感动物,所以金仁顺基本是以这种原动力从事写作的。但现代人的感情生活复杂了,混杂进很多其他东西,比如物欲和肉欲,很难于辨析,就是说形态复杂了,金仁顺就是在写这些复杂的形态。所以她小说的结局往往充满不确定性,如《水边的阿迪丽雅》,表面是个传统女人打了轻薄的陈明亮一个耳光,使陈明亮爱上了她,但她同时又可能是郎朗,一个经常和不同男人上床的钢琴师。这种含蓄是理性无法洞穿的生命内在的神秘性,她的小说往往制造了谜,没有谜底又翩然离去。今天的小说家,能够认识到自己不是上帝,不能解释一切,但无意中,没有结局的结局成了最有吸引力的结局。 金仁顺很忠实于自己的性别,她的作品里女人和男人经常是两种人类,主人公和重心几乎总是女人,男人是配角,因为她也许不相信男人是爱情的对象,女人几乎是在自恋,向往一种虚拟的情愫,所以她作品的调子是偏冷的,是无助的追寻。金枝那么追求袁哲,甚至为袁哲去整容,也和袁哲上了床,但就在她最幸福的时刻吞了水球,其实她从来没相信过袁哲,她追求的是爱本身,这个形象是悲壮而有震撼力的。 她的小说故事性强,让读者有一种满足感,她的故事里有某种戏剧性,戏剧性是为了增加陌生感,拉住读者。《爱情诗》里,安次后来发现与他争夺赵莲的是自己的亲哥哥,《桃花》里夏慧发现占有了自己男人的居然是她的母亲。特别是《桃花》写的是很陡的,但抓人,其中季莲心是一个文学史上少有的母亲形象,她很关心女儿的婚姻大事,但又不满意女儿的许多地方,因为女儿没有继承她的美貌和气度,太随了丈夫,她和女儿坐在一起,像姐儿俩,反而比女儿更招眼,虽然戏剧化,但你不能不承认这是被忽视了的一种生活经验,作者的观察力是很厉害的。 一个短篇不管故事多好,哪怕只有三四千字,也不全是故事,细部还是要靠细节和语言,语言是最细的细节,金仁顺的成功相当一部分靠用词造句,她用的许多字眼非常准确,准确到让其他词汇都不算数的程度。比如金枝减肥以后,她的手背上那些胖窝窝儿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节一节的骨感美;比如说母亲对女儿说,女儿交往的男人“非常烦人”——这“非常烦人”四个字里,有太多东西了,对母亲的那种心态的披露也太精练准确了。所以金仁顺是个天生的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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