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字出现在《楚辞》之中三次,含义皆为朗诵:“介眇志之所惑兮,窃赋诗之所明。”(《九章·悲回风》)“人有所极,同心赋些。”(《招魂》)“二八接舞,投诗赋只。”(《大招》)《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且先王之赋颂,钟鼎之铭,皆播吾之迹,华山之博也。”在此韩非批评赋与颂华而不实,如同赵武灵王及燕昭王在山上制作大脚印和六博的棋盘来愚弄后世的手段一样。 刘歆之说早于郑玄之注,郑玄的注是铺陈说的基础,他注五经之时,赋已经达到最高峰。因此,他可能看到了逞辞铺张为大赋最突出的风格特点,因此用铺陈之义来解释五经中的“赋”。东汉之际,多数学者已熟悉《毛诗大序》中所说的赋、比、兴为《诗经》中的三种技巧,因此郑玄也将“赋”解释成一种文学技巧。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汉代文献中,赋字出现在和文学有关的环境中,通常都是作动词,如《史记》和《汉书》中的“子虚之赋”和“怀沙之赋”,意思是“子虚或怀沙的朗诵”。后来由于语言的发展,“之”字虚化,而被省略,就成为《子虚赋》《怀沙赋》,赋于是成了一个文体的称呼。 另外,铺陈说无法解释《周礼》中大师所教的六诗的次序为什么安排成风、赋、比、兴、雅、颂。六诗之原义为何?章必功《“六诗”探故》(《文史》,1984年第22辑)指出,大师所教的不是盲乐师(瞽矇),而是国子。六诗是周代诗歌教学的纲领,这种教育的性质是学在官府、政教合一的贵族教育。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国子如何执政。风是教唱诗;赋是不配乐地朗诵诗歌;比是托事于诗,用诗去喻,并非后世“以彼物比此物”的写诗手法;兴是从诗本义中引申出更深刻的意义,连类旁通,举一反三;雅是教导如何在各种特定的场合用雅乐;颂是教导学生如何用颂——祈祷天地鬼神、祭祀山川祖先之乐歌。滕福海《“六诗”本义新探》(《广西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指出,六诗不可能只和美学有关,因为汉代学者将《诗经》视为道德和政治教育的来源,因此赋、比、兴之原义不可能是三种文学技巧。六义可能是在战国时期和西汉末年之间被发明出来的。滕福海认为,六诗指的是作为特殊语言“乐语”的《诗》具有以风(教化讽谕,微言相感)为灵魂,以赋(不歌而诵称《诗》言志)为组织核心,比(以《诗》类比己志地赋以风人)、兴(因《诗》受风、因赋《诗》受风的《诗》义的感悟生发)为主干,再陪衬以雅、颂(具体而微的两种“风”)的六种功能。“教六诗”就是教育学《诗》之士从风、赋、比、兴、雅、颂六个侧面学《诗》以言。两位学者的说法皆非定论,但他们都将六诗置于先秦的文化、政治环境中来解释,可以确定,赋、比、兴之原义并非指三种文学技巧。更重要的是,他们都认为赋即朗诵诗篇,这是没有疑义的。 我们不清楚荀子的《赋篇》原来是否称为赋,因为先秦之文皆未有题目。然而《汉书·艺文志》把这些谜语(隐书)都看成赋,如杂赋“成相杂辞十一篇。隐书十八篇”。特别是《成相篇》,现代学术界都将之看成是说唱文学之祖。汉代也有许多朗诵赋的活动。例如,汉武帝常召枚皋来作赋,他作赋快速,受诏辄成,故所赋者多。《汉书·王褒传》也载,当时太子生病,令王褒等朝夕诵读奇文。太子尤其喜欢王褒的《甘泉赋》及《洞箫颂》,令后宫贵人左右皆诵读之。汉宣帝也曾召能朗诵《楚辞》的九江被公进宫朗诵。这些朗诵辞赋的活动不但证明了辞赋原来是一个朗诵的文体,同时也证明为什么《艺文志》把《楚辞》都归为赋,因为朗诵《楚辞》原是汉代宫廷的活动。 从先秦的赋诗活动,到汉代朗诵《楚辞》和赋篇的各种记载,我们认为:“赋”是由朗诵的活动而变成了一种文体的名称。 (作者:苏瑞隆,系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