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各种vP理论的评价 Larson的双VP结构开启了一条新思路,但其最基本的问题是把两个宾语间的非对称关系预设为结构上的非对称,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排除语序这个典型的非对称关系的作用。简言之,既然语序上晚出现的宾语在诸多语法现象中都依赖于早出现的宾语(参见Barss & Lasnik 1986),完全不考虑语序而直接诉诸结构上的高低,在论证上是不完整的。此外,句法是否不允许二分以上的结构也没有任何确凿的实证性结论(Culicover & Jackendoff 2005)。严格地说,Larson只证明(2a)可以用来处理宾语之间的非对称,但却没有证明(2a)是唯一选择。至于Bowers的(2b),其初始假设是并列结构必须连接两个相同词性的成分(详见原作)。但是这个假设的正确性值得怀疑。Gazdar et al.(1985)早就注意到以下这类句子: 从句CP不能单独做介词on的宾语,却可以成为并列结构宾语之中的一个并列项。既然名词短语DP和从句CP词性不同却可以并列做宾语,凭什么认为NP和AP就必定不能并列做谓语?可见(2b)其实并没有来自句法方面的可靠证据,充其量只是出于语义上的考虑。 Chomsky的vP有多重来源。一个是上面提到的Burzio通则,另一个是Pollock(1989)提出的英语和法语副词位置的比较研究。概括地说,鉴于两个语言中的带时态动词和不定式与副词及否定词素的复杂语序关系,Pollock提出了在1980年代广泛采用的屈折词素I应该分解为表时态的T和表一致的Agr的观点,其表述如(6): (6)中的Agr担负两个任务:为宾语提供格;解释为什么法语复式过去时(passé composé)里的过去分词跟上移宾语呈现性数上的一致。基本思想是上移的宾语必须经由AgrP,因而在表层结构激发核心Agr的一致特征,最终体现在以过去分词形态存在的动词V上面。Chomsky以vP取代AgrP,并保留了后者提供宾格的能力。 但vP的这个来源跟Burzio通则其实是存在冲突的。比较下面的法语例句: (7)a.Sophie est arrivée. b.Marie et Sophie sont arrivées. 索菲 助动 到达 玛丽 和 索菲 助动 到达 其中的过去分词分别表现出单数阴性和复数阴性,因为非宾格动词在深层只有语义宾语,而成为表面的主语是上移的结果;既然上移,自然会引发过去分词的性数一致。然而按照Burzio通则,非宾格动词没有施事主语也就没有宾格。依照Chomsky对vP的定义,以非宾格动词为核心的VP上边不应该有vP。但是没有vP,过去分词的性数一致又从何而来? 需要指出的是,这个问题从技术上并不难解决。我们可设定两个不同的v,一个引进施事主语且分配格,等同于最初的v;另一个v既没有施事主语也不分配格。后者跟非宾格动词组合,既满足Burzio通则又保证了起源于Pollock的性数一致功能。在语义上,前一个v大致对应于“致使”,而后一个v相当于“变成”。在这方面,分配形态学(distributive morphology)的学者们做了大量的相关工作。不过这样的分析并没有解释核心问题:为什么对于v来说,施事论元和格必定要共同进退?动词可以提供受事论元却没有格,而T提供格却不提供任何论元,可见格和论元都可以独立存在。而偏偏到了v这里,两者要么兼存要么兼失,原因何在?这个问题恰恰是Burzio通则所令人不解之处。 Kratzer的vP论证,其核心思想简单明了:实词性动词根,比如kill,含有实实在在的语义内容,因而其受事论元(=宾语)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诱发语义漂移。但是施事论元(=主语)来自v,而v只具有抽象并且单一的语法意义,其语义内容无法被主语所改动。但是应当指出,Krazter理论的实证基础是Marantz(1984:23-31)早先提出的主语和宾语在影响动词语义漂移方面的非对称。而事实是否的确如Marantz所言,我们觉得应当持审慎态度。比如下面的例子: (8)a.The boxer hit them hard. b.The news hit them hard. (9)a.He fried that pig's brain! b.This drug fried that pig's brain! 当施事主语是人,动词hit保持原义,但the news是不可能真正做出击打动作的,所以(8b)中的hit在主语的影响下不得不做出相应的语义调整,转而表达心理冲击。同样,人可以用油来炸食品,但毒品不能,所以(9b)里的fry也只能当做毁坏的意义。可见主语的变动也可造成动词的语义漂移。那么(3)与(8)-(9)究竟如何不同?这样的不同是否足以按照Kratzer的逻辑来支持vP的存在?这些问题仍旧有待澄清。事实上,尽管包括Krazter在内的有关文献频频引用Marantz的原著,但是Marantz仅仅用了几个动词来显示施事主语不造成动词的语义漂移。从逻辑上说,这样的“证据”接近无效。毕竟,证有易,证无难。 总之,虽然多项研究从各自的角度提出施事主语不是动词本身的论元而是来自VP之外的某个功能性核心成分,但是大部分论证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漏洞或者不确定性。这个结果支持本文开篇时阐述的观点:我们倡导更加审慎的拿来主义,认为即使是广为采用的理论思想,仍值得在汉语中寻求独立证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