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学阐释的主体性认同 无论是文学的相对外形如语言、结构、文体等,还是其内质如意图、主题、价值等,都具有明显的不可确证性,亦即不可计算性。道理很简单,因为文学是“人学”,而不是数学、物理学或化学。具体而言,文学生产的复杂性、文学传播的多样性以及文学接受的差异性,最终导致文学功能的多面性以及人们对于文学本质阐释的矛盾性和变异性。用法国当代著名种群遗传学家和大众思想家阿贝尔·雅卡尔的话说,“自从人类诞生在地球上,他们就开始用满怀激情的眼光看宇宙——这是‘艺术’;用清醒的眼光关注着宇宙中发生的一切——这是‘科学’;用苛刻的目光注释着自身——这是‘伦理’。”[9](P82-83)激情的艺术及其本质是不便量化的。 长期以来,尽管有人认为文学生产是有规可循的,但无限复杂多样的文学事实最终迫使人们认识到,这种内外兼修的精神生产毕竟有别于纯然客观的物质生产,其主体观念和生产过程具有极其隐秘的“暗箱”特征和十分繁复的异动色彩。我们部分承认文学创作以及研究文学创作的系统学科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其本身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进一步说,对于文学本质问题进行探讨的文艺学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根本原因就在于文学的主体性、个人性、独特性所带来的总体文学本质的多面性及其非明晰性。不仅如此,文学文本的传播、接受和消费等过程同样充满着不断换形、异化的种种变数。因此,那种力图快刀斩乱麻地寻找到或一劳永逸地揭示出文学及其理论本质的企图,注定是劳而无功的。 那么,文学到底有无本质?或者说文学研究要不要对所谓文学本质进行必要的追问?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文学并非没有本质,而是没有固定不变的普适性本质。“仅就我国的文学本质研究的发展来看,从‘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到‘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形象反映’,从‘文学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到‘文学是一种话语方式’,从‘文学是一种上层建筑’到‘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再到‘文学是一种与意识形态相适应的审美意识形式’,由对文学外部本质的研究到对文学内部本质的研究,由对文学单一本质的认定到对文学多重本质的探索……这些无不显示了‘没有一个确定答案’的文学本质研究对文学理论的推进。”[10]也就是说,文学的认识论本质和价值论本质都是流动不居的。这意味着,认识论和价值论保证了文学本质的非虚无性和非唯一性,因此,彻底的反本质主义和一元本质论一样都是不足取的。 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在认识论和价值论之外,文学本体论意义上的“本质”是否就一成不变?就文学自身而言,本体论意义上的最高“本质”莫过于一再被人提及的“文学性”。但就是这一貌似唯一不变的文学性,其实也是流动变化乃至飘忽不定的。特里·伊格尔顿说过:“一部文稿可能开始时作为历史或哲学,以后又归入文学;或开始时作为文学,以后却因其在考古学方面的重要性而受到重视。某些文本生来就是文学的,某些文本是后天获得文学性的,还有一些文本是将文学性强加于自己的。从这一点讲,后天远比先天重要。”[11](P11)正因为如此,所以德里达认为,“文学没有绝对的本质,没有界线分明的属地,任何文本只要您愿意都可以读作文学的或者非文学的。似乎文学或非文学只是取决于阅读方式,取决于现象学所谓的‘意向作用’” [12]。可见,文学本体的“文学性”也是被指认的具有相对性的文学属性之一。如此说来,文学及其所谓本质就永远处在漂移的河流中,文学本体论以及由此而来的方法论实际上进一步强化了文学本质的游动性,并与上述认识论和价值论一道,合力促成了文学本质的不可确证性。 事实的复杂性还在于,不仅文学本体的自身属性具有不可确证性,而且读者主体的个人性阐释有特别加剧了认同结果的多样性。毫无疑问,“一文本被投放到不同的背景中,由不同的读者解读就会有不同的理解,就会生成不同的意义,所以一文本不仅没有统一的意义,而且更没有确定的意义,它的意义随着阅读背景和阅读方式的不同而不断变异,处在一种播散状态中。”[13]因为文学文本的开放性和读者接受的自主性,决定了阐释主体知识成见的重要性,并由此催生了“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多维价值取向。 文学研究的知识虽然不完全等同于文学创作的知识,亦即文学理论批评者的知识可能而且可以有别于文学作家的知识,但二者之间并非互不交叉的平行线,它们都源自包括特定主体情志在内的社会生活。从文学本质的追问这个层面来说,“文学研究需要一定的知识作为基础,这种知识基础将成为文学研究的成果的奠基因素和把握方向的因素。当文学研究去关注它的研究对象时,影响到研究的最终结果的知识基础问题并不在自身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样就有必要对于文学知识本身进行一种知识论意义上的追询。在这种追询中,我们需要追问文学知识的类别、文学知识在回答解释文学问题上的可靠性、文学知识在历史的积累中知识增长的模式等重要的方面”[14]。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对于一个较为成熟的文学阐释主体而言,以下四点是不可回避的:一是知识的重要性,二是知识的全面性,三是知识的可靠性,四是知识成见的个人性。 文学知识之于阐释主体的重要性自不待言,这其中就包含了文学知识的全面性。关于文学知识的可靠性问题,张荣翼作过精到的论述。他认为,“这一问题不只是已经得出的认识的可信程度如何这样一个简单层次的问题,而且还包含了已经得出的各种认识之间的取舍选择问题。所谓的‘诗无达诂’,就是在多种对于诗歌意义的解释中,并没有哪一种可以证明自己理所当然地处在可以淘汰其他解释的地位,或许它们都各自有一定的依据,或许各自的依据都不能成为一种毫无疑义的定论。文学知识的可靠性的怀疑还在于,所谓文学并不是一个文本的事实,而是一个文化的事实。也就是说,一部作品是否属于文学,如果作为文学,它是在何种价值层次上,这些问题都涉及到所在文化对于文学的规定性,也涉及到批评家的个人化的口味。”[14]显然,他在论述文学知识可靠性的同时,已经顾及到了文学研究的文化性、文学本质的认同性、文学批评的主观性等重要因素。特别是他所强调的“批评家的个人化的口味”,实际上已经涉及到本文所说的知识成见问题。 所谓成见,指建立在一定价值观和认识论基础之上的关于人事物的习惯性定见。其意义指向三个具体层级:一是对事物所形成的看法;二是已趋定型的原有看法;三是出于个人偏见而形成的定格化了的片面认识。用于文学研究的知识成见客观上融合了上述三级意涵。因此,当一个人面对文学活动时,他所作出的阐释以及阐释后的结论必定是具有个人化的相对稳定的倾向性评价,因此带有事先给定性。我们虽然尊重知识论应有的科学性,但知识论的本质主义立场仍然不能脱离人的价值论判断,仍然无法超越人类反思活动的自我性。“海德格尔认为世界作为一种可能性,需要经过‘此在’的筹划。这就是说意义通过理解而进入存在领域。理解是自我的理解,对未来具有筹划的性质,也是对现实的一种超越运动,但是这种超越性总是包含在存在的历史性之中。这样说来任何理解都有一个‘前理解’存在。”[15]文学研究者对于文本本质的阐释也必然受到既定知识结构这种“前理解”的支配。 如前所述,文学本质指认的“后天性”造成主体阐释的自定义性。这种自定义权利的获得抑或是本质阐释中的理论自信,相当程度上取决于阐释主体长期修炼而来的知识累积和文学眼光。因阐释者心目中的“文学”成见和审美期待不同,所以进入其“法眼”的文学样态和评价程序定然有别。正如乔纳森·卡勒所说:“我们可以把文学作品理解成为具有某种属性或者某种特点的语言。我们也可以把文学看作程式的创造,或者某种关注的结果。哪一种视角也无法成功地把另一种全部包含进去。”[16](P29)因此,“所谓的文学的‘本质’,实质上都是人们从审美取向和审美期待出发所提出的主观色彩明显的主张,或者叫审美兴奋点。它并不是客观存在着等待我们去发现的东西,也不是参照历史发展轨迹可以总结或预测的惰性物质。”[17]这意味着,知识成见虽然有其合理性,但它与文学本质一样,假如我们将其设想为某种一成不变的惰性物质,那它作为知识的有效性便不复存在。 以上分别讨论了制动文学本质的三大动因,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感受到,这些要素彼此关联,相互作用,并非某一要素单向发力所能奏效。这说明,文学本质的综合生成是后发式、多源化、流动性的,同时表明,对于文学本质的任何恒定化理解都是不合时宜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