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澳门官方和非官方的语言景观差异为非官方少用葡文,涉外商业区域和本地居民生活区域的语言景观差异为后者少用英文 目前澳门法律规定中文和葡文都是澳门的官方语言,在语言使用中享有平等的地位,但并未对公共空间各种标识的语言使用做具体的规范和指引。根据目前统计的数据,在248个官方样本中,有216个样本都同时包含了中葡两种语言,占总比例的87.1%,这说明目前澳门官方标识较好地遵守澳门法律,在标识中同时使用两种官方语言。非官方样本的情况则比较复杂,使用率最高的是中文单语样本,占43.4%;其次是中英双语样本,占27.8%;包含两种官方语言的中葡样本位列第三,占14.3%,这反映了民间语言使用与政府语言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与官方语言使用符合语言政策不同的是,民间语言使用更注重语言使用的经济性。 本地居民生活区和涉外商业区的语言景观差异则体现在英文的使用率上。本地居民生活区域的431个样本中,有200个都是中文单语样本,占46.4%,包含英文的样本仅有81个,占18.8%;而在涉外商业区域,包含英文的样本比例上升到39.2%。 (四)澳门回归后,内地对澳门语言使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简化字的出现 1991年2月24日《人民日报》在报道中葡两国外长会议时曾写到:“中葡双方就中、葡文在澳门的地位达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议,即葡萄牙政府同意中文在1999年之前成为澳门官方语文,中方同意葡文在1999年后仍为澳门的正式语文。”这里的中文应当指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也就是普通话(程祥徽,1992),在大陆以简化字为书写系统。澳门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并未经历过文字简化运动,在文字书写上仍沿用繁体汉字。随着澳门回归后与内地来往的增多,内地对于澳门语言文字运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普通话语音形式和简化字的使用。 根据澳门统计暨普查局2011年的数据,澳门日常用语中,使用普通话的人数已由2001年的1.6%上升到5%,增加了3.4个百分点。但在澳门语言景观含有汉语拼音的64个样本中,使用普通话语音形式的仅有两例,且都是自下而上的商业标识(图1、2)。 澳门语言景观包含汉字的样本共有1242个,其中绝大部分沿用繁体字,只有78个样本使用简化字,主要集中在关闸附近。这一地区不仅出现了许多简化字使用的现象(图3),还出现了多例繁简字并用的现象(图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