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作 《现代汉语词典》中列了“作”的七个义项,其中第三个是“从事某种活动”,与我们所讨论的“做”相同,以下我们要讨论的就是这个意义的“作”。和前边的作法一样,我们排除了两岸共有的如“自作主张”、“作威作福”等形式。 对于具有大致相同的意义和用法的“做”和“作”,人们更趋向于使用前者,这一点,内地和台湾都是如此,所以两岸“作”的用例都不太多。 两岸“作”都趋向于带动词性或动作名词为宾语,如“将时间作最有效分配”(刘墉)“她时常哀求箫给她作全面的清洗”(苏童)。略有不同的是,台湾这样的宾语的比例比内地更高,在所有18个动宾结构中,动词或动作名词宾语有16个,约占总数的89%;内地的62个用例中,有这样宾语的是43个,约占总数的69%。 6. 办 《现代汉语词典》中列了以下四个义项: À办理;处理;料理; Á创设;经营; Â采购;置备; Ã惩治。 我们讨论的是第一义。虽然“办”有浓厚的“办理”义,与“做”等只有宽泛甚至模糊的动作义并不相同,但是它毕竟也是一种或一个方面的“做”。我们把两岸都大量使用的“办公室”等形式排除在外。 台湾“办”的使用似乎比较简单,在80个用例中,“怎么办”40例,另有15例带宾语,其中14例为“办事”,只有1例复杂一些,是“办临时户口”,其他的用例则是“办成(好)”、“照办”等。内地的情况相差也不是太多,在218个用例中,除了“照办”、“能办”等用例外,“怎么办”有88个,带宾语的有42例,其中“办(……)事”有29例,另外13例带其他各种宾语,而这一部分在台湾几乎是没有的,如“办关系”、“办汽车”、“办调动”、“办过一个车牌”等。如果说两岸“办”的使用有区别,那么区别就在这里了。 7. 抓 《现代汉语规范字典》列有“着重,努力做或领导”一个义项,因此,“抓”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个“做”义动词,所以我们也一并讨论。 但是,“抓”的意思比“做”专门和狭隘多了,所以内地用得不多,而台湾更是绝对不用,两地的区别是有无之别。但是,在内地作品中只检索到4个用例,却有些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因为印象中好像应该多一些。我们检索到的4个例子分别是“抓得挺紧”、“抓得特别紧”、“抓两头”和“抓经济”。“抓”在新闻语体中用得可能多一些,如前边提到的新浪网的检索中,“做”义的“抓”约有25条,这与105条“搞”,4条“弄”和80条“干”相比,并不算太少,用例如“足球从爷爷抓起”、“云南省国家机关狠抓公仆廉洁自律”等。 海峡两岸的“做”义类动词虽然同属一个系统,但是在使用中也表现出了相当明显的差异。内地各词的使用比较均衡,基本上也没有语体或感情色彩等方面的明显差别,因而选择的自由度比较大,使用起来也比较灵活,形式多样;台湾“做”义类动词的使用就不能说是均衡的了:首先,“做”的大量运用和其他各词相对较少的使用甚至根本不用形成十分鲜明的对比;其次,是语体和感情色彩方面的明显分工,“做”与“作”、“办”为中性的,而其他的则趋向用于贬损义;再次,在用法方面,“做”比较复杂多样(如能带各种类型的宾语),相对而言,其他各词的使用就单调得多了。 〔注 释〕 ①江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 ②商务印书馆1999年5月第1版。 ③笔者访问台湾时,前后就有几位学者以此相诟病,另外笔者也在某些文章中看到过类似的观点,可惜未能记下。 ④语文出版社1998年月1月第1版。 ⑤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 ⑥参见魏岫明《国语演变之研究》93页,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1984年6月初版,“动词名词化”也是该书中的说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