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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望:再论词尾“了”的时体意义(3)

http://www.newdu.com 2017-11-16 《中国语文》 林若望 参加讨论

    (2)a.她写了一封信。(完整体,聚焦整体事件)
    b.她在写一封信。(非完整体,聚焦事件的部分)
    视点体因为使用不同的语法手段来呈现,如“了”或“在”,所以也叫语法体(grammatical aspect)。相对于事态体,语法体牵涉说话者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Smith(1991)曾用照相机的取景聚焦来做譬喻,相当妥切。根据她的看法,只有被取景聚焦的部分才是事态可以被语法运用的部分。
    语法体是以事态为基础,运作在事态体之上,所以在结构上,语法体会在事态之上,因此Verkuyl将事态称为内时体(inner aspectuality),语法体则是外时体(outer aspectuality),加上核心动词的词汇体(lexical aspect),体在结构上的对应关系就可切分如下:
    
    另一方面,时制则是另一种语法机制,在功能上是将一个被聚焦的事态置于特定时空中。以下面的英语句子(4a)为例,其内时体是达成事态,但外时体是非完整体的进行貌,聚焦于事件的部分。过去时制则是将被聚焦的部分坐落于过去,因为坐落于过去的只是事件被聚焦的部分,所以(4a)并不含蕴整体事件已经完成。相对的,英语的完整体以无标记方式来呈现,所以(4b)的完整体聚焦整体事件,而过去时制则是将这整体事件坐落于过去的时空中,所以(4b)必然含蕴信件已经写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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