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语域分布 如表5所示,sneeze的及物动词用法分布在COCA所收录的四大语域中,其中小说和杂志分布最多。 4.1 词类判断的标准、层面和程序 词类判断的标准、层面和程序存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词类判断的标准出错、层面选错或程序出错都会导致词类判断的结果出错。 关于词类判断标准的问题,学界有诸多论述,但认知语法的最新研究表明,尽管词类判断中意义有着重要参考作用,但语法功能才是最终判断依据。Langacker(2009:240-241)指出,“一个词的语法行为才是判断其语法范畴的关键因素。概念内容是无法事先定为名词性内容或动词性内容的。常有的情况是,相同的词汇内容要么体现为不同的词,要么体现为兼类词的不同义项。因而,在实践中,一个词的词类是通过确定其所参与的构式来判断的”。其中,“所参与的构式”实际上体现的是其可以充当的语法功能,这体现了语言使用理论的基本主张,即语言知识是从使用中涌现出来的。其实,Langacker在论证主要词类的语义刻画时,往往首先举出一个体现研究对象语法功能的构式,然后在分析其语义刻画基础上判断其词类属性。但这仅仅是言语层面句法中的词类属性,并不一定等同于规约化的语言系统层面词库中的词类,因而词类判断的标准必须结合词类判断的层面和程序。 关于词类判断的层面和程序,学界也存在重要分歧,但结论渐趋明朗。在汉语、英语、越南语、泰语等分析语或孤立语中,语法多功能现象比较突出(Robins 1989:214),由此触发了有关词类判断的层面和程序的探讨。针对古汉语字类与句子成分之间的不完全对应情况,马建忠(1898:8)提出“字无定义,故无定类”,实际上只认可古汉语句法层面的词类。黎锦熙(1924:6)在探讨汉语词类时指出,“凡词,依句辩品,离句无品”。换言之,在黎锦熙当时看来,现代汉语也是“词无定类”,词类只存在于句法中,因而也没有词类分层问题。但是,在《新著国语文法》1951年再版序言中,黎锦熙已经意识到词类分层问题,并指出:《新著国语文法》说“凡词,依句辩品”是对的,但“离句无品”之说是错的(黎锦熙1992:序言,21)。基于索绪尔的语言学思想,Jespersen(1924:62)明确指出,“孤立地看,英语中很多词都可以兼属一个以上的词类;但在每个特定的应用中,它们都只能归属某个单一词类”。这是有关词类分层的最早研究,前者指语言层面词库中的词类归属,后者指言语层面句法中的词类归属,但Jespersen在指出两个层面词类区别的同时,并未明确指出它们之间是否存在联系。郭锐(2002:89-90)区分了现代汉语词汇(即词库)层面的词类属性和句法层面的词类属性,但他认为,“词汇层面的词性就是词语固有的词性,需在词典中标明;句法层面的词性是词语在使用中产生的,需要句法规则控制”。显然,郭锐的观点与Jespersen的观点类似,但明显割裂了词库层面词类与句法层面词类之间的关联。Dash(2005:140)指出,每个词从功能上讲有两个语境实体:一是脱离语境的词库实体,一是依赖语境的句法实体;尽管在词库层面,一个词因其具有多义的可能性而可以兼属多种词类,其最终的词类归属和意义取决于句法层面的使用语境。换言之,决定一个词拥有何种语法角色和意义的正是句法。由此观之,Dash(2005)在Jespersen(1924)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即一方面区分了词库层面和句法层面的词类,同时还指出了其中的有机联系(词库层面的词类源于句法层面的词类),但是句法层面的词类是否一定等同于词汇层面的词类却并不明晰。结合语言使用理论和语料库方法,王仁强(2010)提出,一个语言层面词库中的词的词类判断应该建立在使用模式调查的基础上,这有助于发现其无标记语法功能(即规约化用法),从而有效区分语言系统层面词库中的词类和言语层面句法中的词类。鉴于语言与言语存在辩证关系,语言演变呈现一种双螺旋结构(Hanks 2013:411),因此王仁强(2010)的观点既揭示了语言系统层面词库中的词类和言语层面句法中的词类区别,又指出了其中的有机联系:语言系统层面词库中的词类源于言语层面句法中的词类,但句法中的词类不完全等同于词库中的词类,只有在句法中体现了规约化的词类属性才等同于词库中的词类。鉴于“词汇常规用法可以视为语言系统的一部分,但这些常规用法只有通过大规模语料库分析方能发现”(Hanks 2013:350),因此王仁强(2010)的观点与常规与拓展理论的主张不谋而合。 (责任编辑:admin) |